陳東
摘要:目的:觀察給予急性胸痛患者急診護理對癥狀緩解的效果。方法:遴選我院急診科接受治療且符合研究標準的150例急性胸痛患者為探究對象,以隨機數字表法分組,將接受常規護理的75例患者納入參照組中,將接受急診護理的75例患者納入試驗組中,評價兩組不良事件發生情況以及臨床指標。結果:試驗組不良事件發生率為4.00%,明顯低于參照組,P<0.05;試驗組胸痛癥狀緩解時間、急救時間、分診評估時間、急診停留時間均較參照組短,P<0.05。結論:給予急性胸痛患者急診護理存在顯著效果,可促進胸痛癥狀緩解,有效縮短急救時間,同時還可降低不良事件發生率,值得應用。
關鍵詞:急診護理;急性胸痛;癥狀緩解
急性胸痛為急診科常見癥狀,心肌炎、心絞痛、心肌梗死等疾病均可造成心絞痛,該疾病的進展較快,可危及患者生命安全。對于急性胸痛患者而言,及時的搶救以及科學的護理均可減輕疾病損害,保證患者生命安全[1]。本研究遴選我院急診科進行治療的150例急性胸痛患者為對象實施對照分析,重點分析了急診護理的效果,以下為具體研究過程及結果。
1 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本研究開展及完成日期為2018年5月-2020年5月,研究對象為我院急診科進行治療的急性胸痛患者,符合研究要求者共計150例,研究前通過隨機數字表法分為兩組,將組別命名為試驗組、參照組,各組均納入75例。參照組中年齡區間是63-78歲,均值(70.58±3.65)歲;囊括女性患者37例,男性患者38例。試驗組中年齡區間是62-79歲,均值(70.55±3.42)歲;囊括女性患者35例,男性患者40例。采取SPSS24.0軟件分析試驗組、參照組基線資料,結果顯示差異具有一致性,P>0.05。
1.2方法
參照組患者采取常規護理,急診后快速評估病情,根據結果進行分診,及時安排患者接受相關檢查,將其送至急救室后給予急診治療,予以患者心電監護、吸氧、開放靜脈通道等,嚴格按照醫囑用藥。
試驗組患者采取急診護理,主要措施為:對于急診護理人員進行培訓,使其充分掌握急性胸痛患者特點,向護理人員講解疾病治療時相關儀器、設備的應用方法,培訓后通過考核確定護理人員掌握全部知識。有效優化急診工作,一旦接診急性胸痛患者后,應盡快使其保持平臥位,給予患者輸液、吸氧治療,快速開通綠色通道并建立靜脈通道,給予心電監護,做好相關搶救準備工作。對于患者心率、血壓、血氧飽和度、脈搏等生命體征進行監測,一旦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安排進行治療。治療期間給予患者針對性護理,以改良預警評分將患者劃分成重癥患者、急診患者、危重患者,依據結果給予合理的護理。若患者病情高危,則需要快速送至急救室,給予科學的搶救治療與護理干預工作,若患者為心肌梗死,則需要給予介入治療,同時加強病情監護。中低?;颊邉t需要加強病情監測,嚴格按照醫囑給予強化治療,將患者送至留觀區實施監護工作。
1.3觀察指標
①不良事件發生情況。對比各組患者是否發生心律失常、心力衰竭、休克等不良事件。②臨床相關指標。記錄兩組患者胸痛癥狀緩解時間、急救時間、分診評估時間、急診停留時間。
1.4統計學方法
采取2*2折因設計分析,連續性變量資料以“”表示,采取“t”進行檢驗,以重復測量方差對比組間差異;定性資料應用“[n/(%)]”表示,采取“X2”進行檢驗,以非參數對比組間差異;若比值P<0.05或者0.01時,說明存在統計學差異。
2結果
2.1 不良事件發生情況分析
對比試驗組、參照組間不良事件發生情況數據顯示,試驗組不良事件發生率為4.00%,明顯低于參照組,組間差異顯著,P<0.05,詳細數據分析見表1。
2.2臨床相關指標分析
試驗組與參照組間胸痛癥狀緩解時間、急救時間、分診評估時間、急診停留時間均存在顯著差異,P<0.05,詳細數據見表2分析。
3討論
近年來,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心絞痛、心肌梗死、心肌炎、肺阻塞等疾病的臨床發生率不斷升高,急性胸痛患者發生率同樣有所升高,嚴重威脅了患者的生命安全[2]。急性胸痛患者病因較為復雜,疾病進展迅速,若未及時治療,可造成嚴重后果。鑒于急性胸痛患者的特點,臨床治療過程中稍有不慎便可引發多種風險事件,進而造成護患糾紛。通過實施急診護理,可優化護理流程,縮短不必要的就診時間,同時還可促進護理人員技能、專業性提升,有效提高了搶救效率,同時還可降低不良事件發生率[3]。
綜上所述,給予急性胸痛患者急診護理存在顯著效果,可促進胸痛癥狀緩解,有效縮短急救時間,同時還可降低不良事件發生率,值得應用。
參考文獻:
[1]王遠城,巫丹.改良急診護理流程對急性胸痛患者搶救效果的影響研究[J].黑龍江中醫藥,2020,49(04):345-346.
[2]張鑫.急診優質護理對急性胸痛患者心絞痛治療效果的影響效果探討[J].醫學食療與健康,2020,18(16):155+157.
[3]張明霞.改良急診護理流程對急性胸痛患者搶救效果的研究[J].中外醫療,2020,39(20):16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