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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海德格爾的“存在”觀念——以黃玉順的三個方面批判為中心

2021-11-24 06:52儀芳霖
現代交際 2021年12期
關鍵詞:胡塞爾存在論黃玉

儀芳霖

(延邊大學 吉林 延吉 133002)

海德格爾作為近現代著名的哲學家,貢獻之一就是重提“存在”問題,他的思想對中國哲學研究者產生了巨大影響。黃玉順在他的生活儒學中對海德格爾的“存在”提出了三個批判論點:“第一,海德格爾的‘存在’(Sein)觀念具有不徹底性;第二,海德格爾的‘此在’(Dasein)觀念對于‘存在’的僭越;第三,海德格爾的‘存在’與‘生存’(Existenz)觀念分離?!币渣S玉順對海德格爾“存在”的三個批判論點為切入點,考察海德格爾的“存在”觀念,旨在對“存在”問題進行再思考。

一、海德格爾的“存在”觀念是不徹底的嗎

黃玉順的第一個批判論點:海德格爾“存在”觀念具有不徹底性。黃玉順說:“我對海德格爾有一點最核心的批判,就是,以他的觀點來看,存在者之所以可能,是因為存在本身先行于、并且給出了存在者……但同時他又說,存在本身是不可通達的,除非有一個特殊的存在者,‘此在’?!嬖凇旧砭陀辛艘粋€特殊存在者的前提,這樣一來,海德格爾就陷入了自我悖謬?!盵1]

第一,黃玉順認為,既然提出了“存在”就不應該有“此在”了,就像是已經提出了一個至高的點,又有其他更高的點把它覆蓋住了一樣,“此在”先于“存在”并高于“存在”,“此在”仿佛是“存在”的前提,而“存在”是不應該有前提的。因此,黃玉順認為海德格爾的“存在”是不徹底的。第二,黃玉順對于西方的形而上學秉持的是一種批判態度,認為在形而上學之上還有其他的東西,是他闡述的生活儒學。海德格爾對形而上學秉持著批判的態度,認為形而上學擱置了“存在”。黃玉順認為海德格爾對于形而上學的批判不夠徹底,似乎海德格爾的“存在”依舊陷入形而上學之中,認為只有“生活”才是一切的大本大源?!吧睢迸c“存在”究竟誰是最徹底的概念我們暫且不做討論。存在是否不徹底的呢?要想回答這個問題,還要從海德格爾自身的思想中尋求答案。

海德格爾在發表了《存在與時間》之后,哲學界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他的老師胡塞爾卻感到失望。因為這與胡塞爾的現象學大相徑庭,胡塞爾現象學的特點在于通過認識主體的思維來展示事物本身,這說明他的“存在”,是人的思維意識中的存在,講求是相對唯心的觀點。海德格爾的存在論現象學,堅決否認胡塞爾式的存在只是意識中的存在,海德格爾的現象學是“存在論”意義上的,而不是“意識論”,這就有了一些唯物的傾向。海德格爾越來越不能認同老師的現象學的理念,轉而研究起了“存在”。

從意識與物質的角度上來講,“存在”是先于其他一切的,人的意識活動不過是人的整體存在活動的一個構成部分,并不是全部。而且他認為,只有人這種有意識的生物才是“存在”的,其他的事物不擁有“存在”。因為其他事物沒有選擇的自由,它們的本質已經被定性了,但是人卻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來選擇改變或不改變,這是這個人的自由,一切都只在于這個人選擇了什么樣的生活方式。

縱觀《存在與時間》,都是圍繞存在和存在的可行之路論證分析。海德格爾認為,傳統的西方哲學遮蔽了“存在”,于是要重提“存在”。這里的“存在”既不是“存在者”也不是“生存”,而是對于存在一種真相的追問。海德格爾在書中說道:“那個始終使古代哲學思想不得安寧的晦蔽者竟變成了昭如白日不言而喻的東西?!盵2]3海德格爾說的“晦蔽者”,就是關于存在的思考,可以看出他對于存在本身被遮蔽的訝異和重提存在的信心。因此,在定義存在前,為什么要研究如何定義存在呢?在我們理性的思考中,總是寄希望于清楚明白的東西,只有這樣才能成為分析工作的實用性工具。但是存在這個被遮蔽的,非自明的“東西”,不能借助自身是否擁有的自明性來定義。需要渠道來透析“存在”,使我們清楚地了解“存在”,這也是他“此在”觀念出現的原因?!按嗽凇钡奶岢龆际菫榱俗屛覀兺ㄟ_“存在”,“存在”總是第一位的。

二、“此在”觀念對“存在”是否是僭越的

黃玉順的第一個批判論點,引發了他對海德格爾存在觀念的第二個批判:“此在”對于“存在”的僭越。

借用張志偉的觀點:“存在不是認識對象,存在與此在乃為一體。此在以存在為本源,它出于存在,且顯現著存在。存在通過此在顯現自身,無此在,存在不在——不是不存在,而是不顯現?!盵3]62由于存在并非是認識對象,我們需要通過一種存在著的現象去認識存在,通過一些活動著的或者說是鮮活的事物來看清存在,我們要設立一條道路,讓我們便捷地接近“存在”的道路,這就是“此在”。

海德格爾的“此在”觀念認為,這種存在者的存在總是我的存在,這一存在者在其存在中對自己的存在有所作為。這引申出來了兩個觀點:一是“此在”的本質在于它在存在,二是“此在”在其存在中對存在有影響的存在是我的存在。我們可以隱隱約約感受出此在是一種“人”,在海德格爾看來,存在是人的存在,存在似乎也只能在人類中討論,存在也只能是“人”才可以追問的。當人提出存在的問題與疑問時,這個存在的答案就已經包含在你的問題里了,既然人是唯一關心存在問題的“存在”,那這個人就是最接近“存在”的了。因此,當人提出“存在”意義的問題時,這個人就是“此在”了。那為什么不直接用人這個詞,因為此在不是人,“此在”和人是分開的,是有區別的,“此在”是“動態的人”,或者說“此在”是一種在“流淌著的人”。這段話表明海德格爾認為要把存在歸納進現象中,他自己也明確提出過存在論只有作為現象學才是可能的,所以“此在”這個現象就是對存在的有力解釋。對“此在”的現象學生存論存在論分析,就構成了一切存在論的基礎。從這里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本質在于他選擇的過程,其他的存在者不能選擇自己的屬性,人選擇的存在方式決定了他的屬性與本質,這樣說來,“存在”是流動的,是一個過程。而“存在物”則是靜止的,是既定的實體。因此,海德格爾認為之前人們模糊了“存在”與“存在者”的界限,把他們混為一談,而他提出的“此在”就是存在于此,指的是具體的存在,與之前的存在是不同的。他將此在分為兩種狀態,一種是自我的,另一種是在大眾化下的個人的“存在”。

黃玉順認為“此在”是一種主體性的存在者,而張志偉對此表示質疑。張志偉說:“Dasein不可能規定存在是什么,它的作用是或者使存在顯現,或者不使存在顯現?!盵3]63此在是不應當被規定的,甚至是無定性的,它只是簡簡單單存在于自己的存在。黃玉順給出回應并在此肯定“此在”是一種主體性的存在者:“當海德格爾把此在規定為一種特殊的存在者——先行于生存的存在者的時候,它就被注定了只能是人的主體性?!盵4]43

海德格爾這一部分的“此在”是一種存在者,原文后面還有“此在是一種存在者,但并不僅僅是置于眾存在者之中的一種存在者”[2]14?!按嗽凇笔且环N存在者只是前半句話,我們也可以確定海德格爾說明了“此在”是一種存在者,但是依舊要思量為什么海德格爾說“此在”是不同于其他存在者的。因為“此在”是一種自明的存在,此在存于存在者中的時候,“此在”與我們身邊的環境在關系上占有主動的地位或者說是一種主導的性質,它可以自由地選擇,此時的“此在”也不是傳統的具有實體性質的,“此在”也不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更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人。這樣的人是否是主體性的呢?一方面來說,“此在”是不應當被規定的,甚至是無定性的,它只是簡簡單單存在于自己的存在;另一方面來說,當“此在”與人這個概念掛鉤的時候,當它作為具體意義上的“常人”的時候,是應當有主體性的。黃玉順是從外延的角度看待“此在”,而傳統研究海德格爾的學者更多的是從本質內涵看待“此在”,因而有不同的解讀。本研究更贊同張志偉教授的觀點,因為“存在”不是一種認識對象,“此在”只是一種顯現。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他人,每一個人也都是“此在”,沒有人是他人本身,就像沒有一個人是“此在”本身一樣。哲學家的思想大抵都有矛盾出場,正如“此在的本質在于它在存在”,就像對著陽光看紙幣檢驗鈔票的真偽一樣,陽光是輔助工具,讓人們有了陽光重于鈔票的錯覺,這是海德格爾后期思想太重視“此在”觀念的緣故。海德格爾的中心思想應當還是要借助“此在”談“存在”,而非借助“存在”談“此在”,更不是使“此在”越過“存在”。

三、海德格爾的“存在”與“生存”觀念是否是分離的

黃玉順在答張志偉的論文中,質疑海德格爾存在論中“存在”與“生存”是分離的。黃玉順說:“其實在海德格爾看來,存在與生存是不同的事情……但他卻沒有說‘那個存在’就是‘存在本身’。這是因為‘那個存在’以此在為先行條件,而存在本身卻不以此在或任何存在者為先行條件。這說明存在與生存確實不是一回事?!盵4]44

海德格爾沒說“那個存在”是“存在本身”,但也沒有說“那個存在”不是“存在本身”,“我們始終用現成狀態這個具有解釋作用的表達來代替existentia這個名稱,而把生存專用于此在,用來規定此在的存在。此在的‘本質’在于它的生存”[2]49。我們可以看出存在的問題是從“此在”的生存論分析開始的,海德格爾的“存在”是人的一種“生存”?!吧妗贝_切來講就是“人生在世”:人生活于世間,必然與世界是聯系的,人與世界是一個緊密的又混沌的狀態。人存于世間必然要與他人同往,在與他人交往的這個過程中,從認識論出發,可以看出作為認識主體的人在與他人交往中不斷頓悟。海德格爾用了這樣的詞匯“In-der-Weltsein”,通常把它翻譯為“在世”“人生在世”。海德格爾在《存在與時間》的中間部分羅列了種種情緒和行為,“怕”“煩”“沉淪”“好奇”。這些情緒組成了人生活在世界上的一些條件,人也以此為出發點存于世間,不斷通過選擇和一些自我的改變使自己生存的環境發生變化?!叭藢@種既定的生存實際無可奈何,只能通過籌劃‘向死而生’不斷領悟、不斷‘存在’著?!盵5]人生究竟有什么意義?對于海德格爾來說他的回答就是,不同的情緒及這些情緒在人與人之間交往的不同的變化,發生這些變化之后,人們有了不同的領悟,通過這些領悟進行相應的選擇,進而無限循環影響人這個存在。海德格爾的“存在”與“生存”是息息相關的,“此在”是擁有無限可能的存在,“此在”之于世界,正如無限可能之于存在。只要“此在”本真地生存,他就始終是可能性的存在,也正是這樣“存在”才于其生存中得以顯現。

四、結語

研究從三個方面對海德爾而的“存在”進行了論證和思考,當“此在”只是“此在”時,它的本質在于它的“生存”,我們外加給“此在”的一些性質都不是看上去的那樣,因為你的現在和此時此刻始終是有偏差的,它的不確定讓你無法給它一個特定的性質。所以,在某一個微妙的時間點,人是此在的外延,人存于世間做出的那些選擇,計劃的那些行為,進行的那些行動,讓此在與人重合,那么這個時候“此在”是不是就擁有了主動性呢?談到“此在”最原初的意義,就是為了我們通達“存在”而設定的一條道路,一條看得見摸得著的“此在”之路。因此,我們還是應當這樣認為,“此在”的本質含義是“此在”存于世間所做的一系列選擇與活動,是在世界上所展開的行為。

從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闡述的內容來看,研究更傾向于張志偉的觀點,“此在”是自由的存在。海德格爾想要做的工作就是如何使“此在”從迷惘中清醒過來,立足自身而在世。因此,“此在”對于“存在”并非是僭越的。在當時的背景下,海德格爾一生都在思考“存在”是什么,“存在”的意義是什么,雖然他本人否認自己的學問是“存在學”,并認為只有用現象學解釋“存在”才是有意義的,但海德格爾是存在學的創立者之一,讓人們用另一種哲思來看待“存在”。以不同的視角看待“此在”與“存在”,都是對深入解讀海德格爾思想的一種幫助,也更多地激勵我們對于哲學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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