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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稅收是否能夠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2022-02-08 13:31徐藝陳小蘭秦緒娜
貴州財經大學學報 2022年1期
關鍵詞:產業結構升級創新

徐藝 陳小蘭 秦緒娜

摘 要:基于2000~2018年中國31個省份的相關面板數據,在區分狹義綠色稅收和廣義綠色稅收的基礎上,運用固定效應模型檢驗了Porter假說——綠色稅收能否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并考慮其在東中西部地區的空間異質性。檢驗結果表明:無論是狹義和廣義的綠色稅收,在短期內都不利于產業結構升級;狹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高級化、廣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都存在滯后效應,且具有顯著的正效應;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在不同區域存在差異;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呈現“U”型非線性關系。

關鍵詞:綠色稅收;產業結構升級;創新

文章編號:2095-5960(2022)01-0089-11;中圖分類號:F810.42;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與文獻回顧

改革開放以來,在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上的粗放型管理,產生了日益嚴峻的環境問題,影響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產業結構升級是解決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難題的重要路徑。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能促進技術進步,提高技術密集型產業比重,減少高污染、高能耗產業,扶持環境友好型新興產業。目前調整產業結構主要采用行政干預手段,包括在行政審批環節限制新的高污染、高能耗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項目審批,關閉已經投產的“二高”項目等,其優點是見效快。然而,這種方式卻使企業處于被動狀態,缺乏內在激勵。綠色稅收作為環境規制的重要手段,在對企業的環境約束中則提供了這樣的激勵:綠色稅收通過改變產品價格,提高了企業生產成本,企業需要主動作為才能得以生存和發展。

目前,學者已分別對綠色稅收和產業結構升級展開了大量深入細致的研究。第一,在綠色稅收界定上。大多數學者都將環境保護稅、消費稅、資源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以及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中鼓勵企業環保投資的稅收優惠納入綠色稅收的研究范圍。[1][2][3]也有學者作更細的區分,將綠色稅收劃分為狹義和廣義層面,這種劃分方式是基于饒立新所總結的綠色理論。狹義綠色理論關注點在于污染物的排放量問題,廣義綠色理論則考慮經濟、生態、社會間的協調發展。[4]王軍也延續了這種劃分方式,將環境保護稅作為狹義綠色稅收,其余與環保有關稅種作為廣義綠色稅收。[5]第二,在稅收影響產業結構升級的研究上。學者大多從減稅效應、稅收收入總量、稅收結構等方面展開對產業結構升級的研究。減稅能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增值稅增加以及個人所得稅減少有利于產業結構升級。[6][7]提高稅收收入對GDP的占比能促進產業結構合理化,但阻礙產業結構高級化發展。[8]所得稅對產業結構調整存在正相關,增值稅對其存在負相關,而消費稅對其的影響則是先負后正。[9]第三,在綠色稅收影響產業結構升級的研究上。目前文獻多從環境規制與經濟增長方面間接提到,主要集中在“創新補償說”和“遵循成本說”。Porter認為,恰當的環境規制能激勵創新,實現環境保護的同時實現經濟高質量增長,但創新補償效應的大小決定了環境規制與企業競爭力之間能否實現雙贏。在環境規制中,不同的環境規制手段的經濟效益并不相同。[10]也有學者提出環境規制不利于經濟增長的觀點[11][12][13],認為環境規制使企業成本提高,削弱了企業競爭力。第四,在Porter假說的驗證上。Jaffe and Plamer 將波特假說分為弱、強、狹義三個層面。[14]目前國內大多支持弱波特假說的觀點,認為只有設計恰當的環境規制才能促進創新,如劉晶晶認為嚴格的環境規制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綠色產品及工藝創新,應采用適度的環境規制。[15]也有一些學者支持強波特假說的觀點,認為環境規制能抵消規制成本并增強企業競爭力。王兵等基于全要素生產率研究發現技術進步是工業行業發展的主要驅動因素。[16]李思慧等實證發現環境規制顯著促進技術創新。[17]部分學者支持狹義波特假說觀點,認為靈活的規制手段特別是經濟手段更促進公司創新。郭蕾、肖有智發現碳排放權交易試點能增加企業經營成本和激勵其開發新產品,激發創新。[18]劉偉明認為,相比命令型環境規制,環境稅更有利于技術創新。[19]

通過梳理這些文獻可以看到目前深入研究綠色稅收影響產業結構升級方面的文章還處于相對較少,多從環境規制層面論述,而綠色稅收作為環境規制的重要工具,對其進行深入分析對我國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因此,本文試圖從以下幾個方面拓寬此方面的研究:第一,在已有學者對綠色稅收區分為狹義綠色稅收和廣義綠色稅收的基礎上,把產業結構升級區分為產業結構合理化和產業結構高級化,以此考察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方向和程度。第二,在指標測算基礎上,利用固定效應模型實證檢驗波特假說的適用性。第三,檢驗不同地區的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是否具有空間異質性。在此基礎上,對優化綠色稅收制度,更好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提出對策與措施。

二、機理分析與研究假設

(一)機理分析

1.綠色稅收通過影響生產和消費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首先,綠色稅收通過影響企業的價格機制,從而影響企業生產。綠色稅收通過改變企業非環保型產品及生產要素的價格,使企業由于價格的改變而產生收入效應,進而利潤降低,企業會抑制非環保型產品生產;由于替代效應,企業會轉而生產其他產品來替代非環保型產品征稅給自己帶來的損失。而這兩種效應相結合,將使污染企業的產品結構得到調整,進而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其次,政府對環境非友好型產品征收綠色稅收,消費者出于效用最大化,通過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來改變其消費結構。當預算給定,收入效應下,對環境友好型產品維持原來的消費將使得消費者的可支配收入下降,消費者會抑制對環境非友好型產品的消費;替代效應下,消費者會減少環境非友好型產品的消費轉而消費其他不征收綠色稅的產品,以實現效用最大化。消費者通過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調整消費行為,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2.綠色稅收通過創新引致產業結構升級

根據Porter假說,綠色稅收對征稅產業的影響根據綠色稅收帶來的“補償”效應和“成本”效應會有所不同。一方面,當“補償”效應大于“成本”效應的時候,波特假說認為,企業會由于環境規制程度的加強,而采取技術創新的方式,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生產率,降低邊際治理污染的成本,形成“創新補償”效應。當采取合理的環境規制手段,企業會改善研發條件,積極進行模仿、合作和自主創新,提高科研水平。隨著技術積累,又會發現新生產工藝、技術和數據,進而提高產品附加值以及技術復雜度,這樣也將完善要素市場和中間產品市場,深化產業分工,推動產業合理化,發展壯大新興產業,推動產業高級化發展。另一方面,當“成本”效應大于“補償”效應的時候,綠色稅收致使企業生產要素價格上升,生產成本提高,導致利潤下降,產量減少;并且,企業新增末端治理資金會擠占技術創新經費,抑制企業正常技術創新活動,從而不利于產業結構升級。另外,由于不同的創新方式對環境規制的響應并不相同,而中國各地區經濟條件及資源稟賦差異巨大,造成東部地區更善于自主創新,而中、西部更多是進行模仿創新等,所以,空間異質性的考察尤其重要。

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是動態且復雜的,不同的企業類型、短期與長期所呈現的結果會有差異。對小型污染工廠、作坊來講,短期內將可能由于成本因素而抑制創新活動,進而淘汰出市場;對有技術基礎、管理能力先進的企業來講,則可能短期內由于成本因素抑制創新活動,但由于綠色稅收的固定性特征,將會使其不得不尋求技術創新以保持市場競爭力,短期內體現的是利潤下降,但長期內技術創新帶來的好處得以顯現。

(二)研究假設

1.綠色稅收測算及分析

為更好實現研究目的,本文把綠色稅收分為狹義綠色稅收和廣義綠色稅收,狹義綠色稅收是指為實現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針對污染物排放量征稅,即環境保護稅,由于環境保護稅是排污費“稅費平移”而來,故環境保護稅開征前以排污費代替。廣義綠色稅收考慮生態與經濟間的協調發展,強調事后調節、事前引導和調控,包括環境保護稅和排污費,以及某一稅種中的針對環境保護的特殊規定。由于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中有關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的稅收優惠數據無法得到,故基于數據可得性,以環境保護稅(排污費)、國內消費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車船稅的總和作為廣義綠色稅收。

如表1所示,我國狹義綠色稅收收入2016年以前呈波動上升趨勢。由于2016年通過環境保護稅法,逐步停征排污費,所以2016年、2017年排污費收入減少。2018年1月1日起正式開征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才逐漸高于征收排污費時的最高水平。除2019年外,狹義綠色稅收對總稅收與排污費之和的占比呈逐年下降的趨勢,且占比很小,這有以下原因:一是2018年以前排污費征管力度較弱;二是環境保護稅征稅標準源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適用標準過舊,新出現的污染物如二英等未納入征稅范圍,現行環境保護稅也未將污水處理廠納入征稅范圍。我國廣義綠色稅收逐年上升,對總稅收與排污費之和的占比較大。這與多年來我國不斷對資源稅及其他稅種進行改革、調整有關,通過大幅擴大對資源稅的征稅范圍,調整計稅方式等大大增加資源稅收入。但由于廣義綠色稅收除環境保護稅外的各稅種不以環境保護為其主要目標,故節能環保作用有限。

2.產業結構升級測算及分析

產業結構升級,一方面體現為產業間的聯系緊密程度及投入產出效率;另一方面體現為產業結構從一、二、三產業依次上升[20],故本文把產業結構升級分為產業結構合理化和產業結構高級化。

產業結構合理化是指產業間的聯系緊密程度以及資源利用效率,是對要素投入與產出的衡量,一般用結構偏離度指標衡量,但結構偏離度指標有絕對值計算,不符合研究要求。本文借鑒干春暉等學者的做法[21],用泰爾指數這一指標衡量產業結構合理化,具體公式如下:

該公式表明,當經濟處于均衡狀態,則TL=0。其中,Yi/Y是產出結構,Yi/L表示各產業的生產率,當經濟達到均衡,各產業生產率相等,則YiLi/YL等于1,TL=0。另外,該公式避免絕對值運算,TL越小,說明產業結構越合理。

產業高級化是指三次產業比重沿著一、二、三產業不斷上升的過程。很多學者用Moore指數來度量產業結構間的變動程度。Moore指數是將產業結構劃分為n個部門,組成向量組,求出兩組向量間的夾角,夾角越大,產業結構間的轉化速度就越快,以此來衡量產業結構變動程度。而本文借鑒付凌暉的做法[22],將Moore指數做進一步處理,以此來衡量產業結構高級化。具體公式如下:

將產業高級化值ML的計算公式定義如下:

ML值越大,表示產業結構高級化程度越高。

如圖1可知,2000年以來,我國產業結構較不合理,但在總體逐漸變好,且有所波動。其中,2001年至2003年我國產業結構不合理情況變嚴重,之后至2017年合理化程度提升,說明我國的產業之間的協調程度加強,勞動力投入要素與產出結構逐漸相匹配,很大原因在于我國在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低端制造業給中國大量剩余勞動力提供了就業機會,加快第二產業發展進程;2018年和2019年產業結構合理化度下降,這在很大程度是由于國際國內形勢發生較大變化,美聯儲貨幣政策給新興市場造成沖擊以及中美貿易摩擦升級,國內經濟政策波動性變強,我國實體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勞動力要素市場受到沖擊,導致產業結構不合理度加大。另外,2000年以來我國的產業高級化水平總體上呈上升趨勢,中間2004、2017年有略微下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為我國勞動力流動創造條件,也推動工業經濟發展,同時使得第三產業迅速發展。近年來,引進外資過程中模仿創新與新技術的廣泛應用,使我國一、二、三產業內部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如:在第一產業中的物聯網、衛星遙感、大數據技術廣泛應用于作物種植、牲畜養殖;第二產業中許多工業行業技術實現飛躍進步,特別是計算機通信等電子設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等領域;第三產業產品部門愈加豐富且復雜,產值也增長迅速。三次產業內部的產業升級使得我國產業結構逐漸實現高級化。由上文分析可看到,我國產業結構合理化與產業結構高級化并不一致,這就要求研究產業結構升級的問題時,應區分產業結構合理化水平與高級化水平,以便分析更為深刻。

針對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設:第一,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產生影響,且這種影響不是線性的,短期內成本效應突出,長期內補償效應突出;第二,由于綠色稅收通過創新引致產業結構升級,故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存在滯后效應,且存在空間異質性;第三,綠色稅收從狹義和廣義兩個層面對產業結構升級產生影響,這種影響體現在產業結構合理化和高級化兩個方面。

三、模型構建及指標選取

(一)模型構建

本文將產業結構升級分為合理化和高級化兩個維度作為被解釋變量,綠色稅收區分成狹義和廣義兩個層面作為解釋變量。由于綠色稅收需要依靠創新引致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存在滯后效應。另外,許多學者在分析環境規制問題時都會將環境規制的二次項納入方程。故本文借鑒宋馬林[23]、王瑾[24]的做法,將綠色稅收的時間滯后一期、二期和二次項考慮進來,構建動態面板模型如下:

具體展開如下:

其中,LNTL表示產業結構合理化;LNML表示產業結構高級化;LNXGT表示狹義綠色稅收;LNGGT表示廣義綠色稅收;LNXGTi,t-1表示狹義綠色稅收滯后一期;LNXGTi,t-2表示狹義綠色稅收滯后兩期;LNXGT2表示狹義綠色稅收的二次項;LNGGTi,t-1表示廣義綠色稅收滯后一期;LNGGTi,t-2表示廣義綠色稅收滯后兩期;LNXGGT2表示廣義綠色稅收的二次項;LNEDU表示受教育程度;LNTEL表示技術創新;LNOL表示對外開放水平;LNGP表示地區經濟發展水平;it為隨機誤差項。為避免異方差和共線性,所有數據作對數處理。

(二)數據說明及指標選取

基于數據可得性,本文選取2000年至2018年中國除澳門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臺灣省外的31省市省級面板數據進行研究。其中,綠色稅收中排污費來自《中國環境年鑒》,其他數據來自《中國統計年鑒》和各省統計年鑒。對于部分缺失數據,采用回歸替換法填補缺漏值。

本文選取指標如下:

1.被解釋變量:本文把產業結構升級分為產業結構合理化(LNTL)和產業結構高級化(LNML),具體測算方法見上文。

2.解釋變量:本文根據饒立新的綠色理論將綠色稅收分為狹義(LNXGT)和廣義(LNGGT)兩個層面。具體估算方法見本文第三部分,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因為是中央稅,省級面板模型中不需要用到,故實證部分廣義綠色稅收中不列入消費稅、車輛購置稅。

3.控制變量:受教育程度(LNEDU)以各地區大于等于6歲的人口平均教育年限來衡量,一個地區的人力資本越豐富,越有利于技術創新,環境保護意愿也更強;一個地區勞動力資源豐富,就易吸引勞動密集型產業集聚,從而影響本地區的產業結構形態演變;技術創新(LNTEL)以每萬人專利授權量來衡量,技術創新一方面能提高產品的生產率,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能產生新產業,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對外開放(LNOL)以各地區按經營單位所在地分貨物進出口總額對地區生產總值的占比來衡量,各地區按經營單位所在地分貨物進出口總額由當年人民幣兌美元平均匯率換算得出,地區間進行貿易時會由于各個地區的比較優勢不同,而加深地區間分工關系,進而影響本地區產業結構形態和演變;地區經濟發展水平(LNGP)以各地區人均GDP來衡量,隨著經濟發展,勞動力會從農業轉移到制造業,最后轉移至知識型、技術型密集型產業。

(三)描述性統計分析

從表2看到,產業結構合理化、狹義和廣義綠色稅收、技術創新等變量的最大值與最小值差距較大,這說明我國產業結構合理化、綠色稅收、技術創新各地區存在較大差距;產業結構合理化和高級化標準差較小,表示產業結構合理化和高級化指標數據聚合程度好,綠色稅收、技術創新、對外開放的標準差較大,表示綠色稅收和技術創新、對外開放水平數據較離散,地區差異較大。

四、實證分析

本文數據為非平衡性面板數據,樣本個體數為31,時間跨度為19年。對于回歸模型的選擇,在混合回歸與固定效應的選擇中,F檢驗均強烈拒絕“H0:all ui=0”的原假設,認為固定效應要優于混合回歸;在混合回歸與隨機效應的選擇中,LM檢驗均強烈拒絕“不存在個體隨機效應”的原假設,認為應選擇隨機效應模型而非混合回歸模型;在固定效應與隨機效應的選擇中,Hausman檢驗均強烈拒絕“H0:ui 與xit,zi 不相關”的原假設,認為應使用固定效應模型而非隨機效應模型。故本文選擇用固定效應模型來進行實證研究,并對年份和地區進行了控制。本文實證部分利用軟件stata14完成。

(一)機制檢驗

如下列表3可看到,狹義及廣義綠色稅收對技術創新、技術創新對產業結構合理化的估計結果。

通過綠色稅收對技術創新的回歸發現,無論是狹義綠色稅收還是廣義綠色稅收,均對技術創新的影響顯著,綠色稅收顯著為正,綠色稅收二次項及滯后一期顯著為負,綠色稅收滯后二期顯著為正。這說明綠色稅收在短期內對技術創新的影響不是線性的。一方面,因征收綠色稅收,要素價格提升,成本提高。在企業的收入效應及替代效應的影響下開始進行技術創新、降低能耗的同時,以新型環保產品替代污染產品,從而促進技術創新。另一方面,企業新增末端治理資金會擠占技術創新經費,從而抑制企業正常技術創新活動。所以,短期內綠色稅收對技術創新有著雙重作用。但是,在長期內,技術創新帶來的好處得以顯現,綠色稅收對技術創新的補償效應突出。另外,通過技術創新對產業結構合理化及高級化的回歸發現,由于產業結構合理化的指標是數值越小代表產業結構越合理,故技術創新對產業結構合理化存在顯著的正效應,對產業結構高級化有顯著的負效應。上述回歸結果表明,綠色稅收通過技術創新影響產業結構升級的這一傳導機制是合理的,但綠色稅收能否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有待驗證。

(二)效應分析

1.基于全國層面的回歸分析

由表4可看到狹義綠色稅收影響我國產業結構合理化與高級化的估計結果。

(1)狹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合理化與高級化的影響

狹義綠色稅收在10%的顯著水平下對我國產業結構合理化的影響存在滯后效應,一階滯后的狹義綠色稅收有利于產業結構合理化。狹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合理化的滯后效應表明,環境保護稅及排污費的征收,能促進創新,提高生產率,優化要素投入產出效率,進而使得產業結構趨向合理化,技術創新需要一定時間才能發揮作用,所以在狹義綠色稅收滯后一期對產業合理化存在正面效應。但環境保護稅及排污費征收范圍狹窄,收入規模小;環境保護稅開征前的排污費征管沒有剛性,征管部門自由裁量權較大。這些因素都導致狹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合理化的影響度較低。

狹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高級化在1%的顯著水平下存在負效應。這是由于狹義綠色稅收也即環境保護稅(排污費)是直接對企業的污染排放行為征稅,對企業污染行為調控最為直接明顯,但征收規模小,導致成本效應大于補償效應,致使企業生產要素價格上升,利潤下降,企業擴大再生產能力受到制約;此外,企業將技術創新經費用來進行污染末端治理,抑制企業技術創新,導致狹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高級化有負面作用。

(2)廣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合理化與高級化的影響

當期廣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合理化在5%的顯著水平下存在負面效應;廣義綠色稅收滯后二期對產業結構合理化在10%顯著水平下存在正面影響,這說明廣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合理化的影響并不是線性的,是一種“U”型關系,這是由于廣義綠色稅收帶來的創新需要較長時間才能發揮作用。廣義綠色稅收10%的顯著水平阻礙產業結構高級化發展;廣義綠色稅收的二次項在10%的顯著水平下能促進產業結構高級化發展,但這種效應接近于零,廣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高級化的影響也存在著非線性關系;廣義綠色稅收滯后二期對產業結構高級化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存在正面效應。廣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高級化有負面影響,是由于廣義綠色稅收帶來的創新引致的成本效應大于補償效應所致。

廣義綠色稅收影響產業結構升級與狹義綠色稅收還是有較大差別。狹義綠色稅收即環境保護稅是對企業污染行為的直接征稅,但稅收總量較小,雖然對污染企業直接調控力度強,但調控范圍較小,影響產業結構升級的程度有限。而廣義綠色稅收是直接以保護環境為目的的環境保護稅和不以環境保護為目的卻有環境保護意義的稅種加總而來,較狹義綠色稅收來說稅收規模較大,調控征稅對象廣泛,對產業結構合理化和高級化的影響更為顯著,綠色稅收影響產業結構升級的“U”型關系明顯,且這種大范圍的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更為深遠,能鼓勵創新,滯后效應顯著。

廣義綠色稅收影響產業結構升級是一種“U”型關系,原因在于:短期來看,綠色稅收的征收使企業成本上升,企業會用原來的創新資金用于污染治理技術創新,這樣就會抑制企業的正常生產技術創新活動,阻礙新產品、新行業的產生,不利于產業結構升級。長期來看,當政府不斷提高綠色稅收征管力度到一定程度,被征稅行業企業數量將會降低,淘汰了落后產能,留下富有競爭力的企業,這些企業往往更重視技術創新,正是綠色稅收的征收和征管力度的加強,使得淘汰落后產業,催生新產業,促使產業結構升級。

在控制變量中,受教育程度對產業結構高級化在1%的顯著水平能促進產業結構高級化發展。受教育程度越高,一方面消費者環保意識會更強,倒逼企業轉向環保型生產;另一方面人力資源也更豐富,能使企業創新能力提高,促進企業污染治理水平提升,開發環保型新產品,進而促使三次產業地位朝高級轉化。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對產業結構合理化的影響顯著為負,說明了各地區可能為了謀求經濟發展,一方面,會不顧及地方產業間的耦合協調情況,一味發展優勢產業,割裂產業間聯系;另一方面,過于追求經濟上的數量增長而不是質量提升,發展模式粗放,導致要素的投入產出效率不高。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對產業結構高級化的影響顯著為正,說明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提升,會使得一、二、三產業在三次產業中的地位發生由低到高的轉變,進而促進產業結構的高級化。技術創新對產業結構合理化及高級化的影響顯著為正。近年來,新興技術應用極大地提高要素投入產出比,也使得各個產業內部聯系更加緊密,產品更加復雜,故技術創新顯著促進產業結構合理化。技術創新對產業結構高級化在1%的水平下顯著為正,說明技術創新能促使三次產業間的地位轉變,產生新產業,淘汰落后產業,從而實現產業結構高級化。

2.基于區域層面的異質性分析

(1)狹義綠色稅收對不同區域產業結構合理化及高級化的影響

由于我國地區間差異巨大,故本文將省級數據分為東、中、西部三個子樣本進行區域異質性分析,由表5可看到狹義綠色稅收對不同區域的產業結構合理化與高級化的估計結果。

就東部來看,狹義綠色稅收一次項和二次項對東部地區的產業結構合理化的影響并不顯著,且對產業結構合理化不存在滯后效應。東部地區的產業結構合理化主要靠技術創新來推動,而受教育程度阻礙了東部地區的產業結構合理化。我國東部地區經濟發達,產業間聯系緊密、要素投入產業效率高,第三產業占比大,產業結構已經處于比較合理化與高級化的階段,如電子信息產業、傳媒影視音像、軟件及計算機服務業等現代新興服務主要集中在東部地區,環境保護稅在該東部地區征收范圍小,狹義綠色稅收對東部的產業結構升級作用不大,而科技創新成為推動東部產業結構升級的主要因素。狹義綠色稅收二次項對產業結構合理化的影響并不顯著;狹義綠色稅收滯后二期在5%的顯著水平下阻礙著產業結構高級化,綠色稅收帶來的成本效應突出;受教育程度在1%的顯著水平下阻礙產業結構高級化發展,這是因為東部地區存在相當一部分勞動密集型產業,勞動力受教育程度較低,相比東部的科技推動產業結構升級,與低端勞動力一起存在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阻礙了東部產業結構升級進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在1%的顯著水平下能促進產業結構高級化。

就中部來看,狹義綠色稅收一次項對中部地區產業結構合理化在5%的顯著水平下有負面效應;狹義綠色稅收二次項在10%的顯著水平下系數為正,說明狹義綠色稅收對中部產業結構合理化存在“U”型關系;狹義綠色稅收對中部產業結構高級化影響并不顯著。我國中部地區工業發達,我國主要工業產業主要分布在中部,如東北的黑龍江和吉林有石油為主的重工業,中南地區的冶金產業、山西、湖南和湖北的機械制造等。而且,中部經濟發展水平低于東部地區,會承接東部轉移的污染產業以謀求經濟發展。對中部地區能征收環境保護稅數額較大,調控力度較強,但中部地區對污染產業依賴度較大,短期難以促進產業結構的合理化調整。另外,中部第三產業薄弱,第二產業是保持其經濟發展的支撐產業,狹義綠色稅收的征收對產業結構的高級化影響難以顯著。在中部地區,科技創新在1%的顯著水平下能促進產業結構合理化;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則在1%的顯著水平下對產業結構合理化有阻礙作用,這與地區經濟依賴被征稅產業所致,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越高,產業結構就會越不合理。受教育程度會提高產業結構高級化;而地區對外開放、經濟發展水平、科技創新分別在5%、1%、1%的顯著水平下會阻礙產業結構高級化,第二產業內的科技創新能促進中部產業結構朝著合理化方向調整,但不足以支持該地區三大產業的地位轉變。

就西部而言,狹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不存在“U”型關系;狹義綠色稅收滯后一期對西部產業結構合理化在5%的顯著水平存在積極影響;狹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高級化在10%的水平下顯著為負;其他控制變量對產業結構升級影響不顯著。西部地區較中、東部而言,地處偏遠,經濟發展水平低,受教育程度低,對外開放對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并不顯著;西部的產業以農業、初級單一工業為主,發展空間大,狹義綠色稅收的征收,讓產業結構處于低級階段的西部地區的產業結構能得到一定優化,促成產業結構合理化,但對促進產業高級化還缺乏動力。

(2)廣義綠色稅收對不同區域產業結構合理化及高級化的影響

由表6可看到廣義綠色稅收對不同區域產業結構合理化和高級化的估計結果。

對東部而言,相比狹義綠色稅收,廣義綠色稅收對東部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更小,這是由于東部地區產業結構形態、經濟發展水平相比中西部而言高度發達,且東部資源稅、耕地占用稅等稅種征收力度遠遠小于中西部,故廣義綠色稅收對東部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不大。此外,綠色稅收對東部產業結構高級化存在負面效應,仍然是廣義綠色稅收引致創新帶來的成本效應大于補償效應所致。對外開放與科技創新顯著促進產業結構合理化;科技水平顯著阻礙產業結構高級化發展。

對中部而言,廣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不存在滯后效應。廣義綠色稅收對中部產業結構合理化在1%的顯著水平下阻礙產業結構合理化發展;廣義綠色稅收二次項在1%的顯著水平下系數為負,說明中部地區產業結構合理化存在“U”型關系;對外開放和科技創新分別在5%、1%的水平下對產業結構合理化有顯著的正效應。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在5%的顯著水平下不利于產業結構合理化發展。廣義綠色稅收對中部產業結構高級化在1%的顯著水平下有負效應;廣義綠色稅收二次項系數為正,對產業結構高級化的影響顯著的負面效應,說明廣義綠色稅收對中部產業結構高級化存在“U”型關系;對外開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對產業結構高級化的影響有顯著的負面效應。

對西部而言,廣義綠色稅收滯后二期對產業結構合理化在1%的水平下有顯著的正面效應;廣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高級化在5%的水平下存在負面效應;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科技創新分別在5%、1%的水平下對產業結構高級化顯著為正。有些估計結果與前文類似,于版面,不再列示。

(三)穩健性檢驗

為了觀察估計結果是否可靠,本文將產業結構升級的指標做了替換,將第三產業對GDP的占比來衡量產業結構升級。許多學者認為產業結構升級的重要標志是三次產業朝著服務化方向發展,故可以用第三產業對GDP的占比來衡量產業結構升級。本文將指標替換后的模型進行面板數據回歸估計,仍通過Hausman檢驗,支持固定效應模型。估計結果表明,主要回歸結果仍保持不變,由此認為本文估計結果是可靠的。另外,考慮到內生性問題,用解釋變量滯后一期作為工具變量,進行2SLS估計,估計結果仍然顯著。① ①限于篇幅,將穩健性檢驗、內生性檢驗估計結果省略,如有需要請聯系作者。

五、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文的研究證實了以下四點:第一,無論是狹義和廣義的綠色稅收,在短期內都不利于產業結構升級。第二,狹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高級化、廣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存在滯后效應,且顯著為正。第三,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在不同區域存在差異。狹義綠色稅收對東部產業結構高級化有滯后效應,且效應為負;對中部的產業結構合理化的影響顯著為負;對西部的產業結構升級有滯后效應,產業結構合理化滯后效應顯著為正,產業結構高級化滯后效應顯著為負。廣義綠色稅收對不同區域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也存在差異。對東部產業結構高級化的影響顯著為正;對中部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短期內顯著為負;對西部產業結構合理化存在滯后效應,且效應為正,對西部產業結構高級化短期存在顯著的負效應。第四,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存在“U”型非線性關系。在全國層面,廣義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存在“U”型關系;在區域層面,狹義及廣義綠色稅收對中部產業結構合理化及高級化存在“U”型關系。

根據研究結果,本文得出的結論是: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存在顯著的滯后效應;從宏觀、長遠來看,對產業結構的升級發揮著積極作用;但從短期與局部來看,綠色稅收對產業結構的升級存在消極效應。我國已經承諾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為達到這個目標,綠色、環保將成為產業發展的主題,對于高環境資源消耗、低附加值產業的升級也顯得更加迫切。特別是中西部欠發達地區,既要達到綠色環保目標,又要加快發展步伐,解決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尤為突出。為進一步發揮綠色稅收在產業結構升級過程中的積極作用,消除或降低綠色稅收在局部或短期內對產業結構產生的消極影響,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一是優化狹義綠色稅收,發揮環境保護稅優勢。應完善現有環境保護稅,將新出現的污染物以及污水處理廠納入征稅范圍,增加環境保護稅稅收收入,發揮環境保護稅的獨特優勢,以更好促進產業結構升級。

二是優化廣義綠色稅收各稅種,打出綠色稅收組合拳。本文實證基于數據可得性及中央稅的緣故沒有把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及增值稅的稅收優惠納入實證研究,但是,要使得綠色稅收促進產業結構升級能達到理論層面的效果,就需要統籌考慮廣義綠色稅收各稅種,協調配合使用各稅種,使廣義綠色稅收各稅種形成合力,打出綠色稅收組合拳。

三是因地制宜設定不同的綠色稅收政策強度。應盡力協調綠色稅收政策對產業結構升級的地區差異,針對不同區域應設定不同的綠色稅收政策強度。針對東部地區,由于其經濟最發達,可以使綠色稅收政策強度略超前于一般經濟發展水平;而對于中西部,綠色稅收強度不宜過高,應使綠色稅收強度與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相協調。

參考文獻:

[1]王金南,楊金田,曹東,等.中國排污收費標準體系的改革設計[J].環境科學研究,1998(5).

[2]賈康, 王桂絹.改進完善我國環境稅制的探討[J].稅務研究,2000(9).

[3]武亞軍.綠化中國稅制若干理論與實證問題探討[J].經濟科學,2005(1):77~90.

[4]饒立新.綠色稅收內涵研究[J].價格月刊,2003(9):27~28.

[5]王軍,李萍.綠色稅收政策對經濟增長的數量與質量效應——兼議中國稅收制度改革的方向[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8,28(5):17~26.

[6]陳明藝,龐保慶,王璐璐.減稅效應、技術創新與產業轉型升級——來自長三角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J].上海經濟研究,2021(1):78~89;128.

[7]孫雁冰.減稅推動產業結構升級了嗎?——基于中國省級面板數據的實證研究[J].制度經濟學研究,2018(4):91~104.

[8]仲穎佳,孫攀,高照軍.基于時空數據的財政政策對產業結構升級的影響研究——來自281個城市的經驗證據[J].軟科學,2020,34(10):56~62.

[9]王琳.稅收結構對產業結構的影響研究——基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視角[J].廣西質量監督導報,2020(8):216~218.

[10]Porter M E,van der Linde C. Toward a new con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competitiveness relationship[J].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95,9(4):97~118.

[11]CHINTRAKARN P.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U. S. States’ technical inefficiency[J]. Economics letters,2008,100(3):363~365.

[12]CONRAD K,WASTL D. The impact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on productivity in german industries[J]. Empirical economics,1995,20(4):615~633.

[13]TIMO K,NIEL B,ROB D. Environmental cost-benefit analysis of alternative timing strategies in greenhouse gas abatement: a data environment analysis approach[J]. Ecological economics,2009,68(6):1633~1642.

[14]Jaffe A B,Palmer K.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innovation: A panel data study[J].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97,79(4):19~610.

[15]劉晶晶.環境規制對制造業綠色技術創新的影響[J].沈陽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1):1~7.

[16]王兵,楊欣怡.中國工業行業全要素生產率分析(1981~2015):波特假說的驗證[J].產經評論,2019,10(6):87~107.

[17]李思慧,徐保昌.環境規制與技術創新——來自中國地級市層面的經驗證據[J].現代經濟探討,2020(11):31~40.

[18]郭蕾,肖有智.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創新激勵效應研究[J].宏觀經濟究,2020(11):147~161.

[19]劉偉明. 中國的環境規制與地區經濟增長研究[D].復旦大學,2012.

[20]姜澤華,白艷.產業結構升級的內涵與影響因素分析[J].當代經濟研究,2006(10):53~56.

[21]干春暉,鄭若谷,余典范.中國產業結構變遷對經濟增長和波動的影響[J].經濟研究,2011,46(5):4~16;31.

[22]付凌暉.我國產業結構高級化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實證研究[J].統計研究,2010,27(8):79~81.

[23]宋馬林,王舒鴻.環境規制、技術進步與經濟增長[J].經濟研究,2013,48(3):122~134.

[24]王瑾.技術引進、自主創新和環境規制——基于中國省際面板數據的實證研究[J].中國科技論壇,2011(2):15~20.

責任編輯:吳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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