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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田占補平衡政策實施績效評價

2022-03-12 06:21劉黎明張定祥袁承程夏哲一
中國土地科學 2022年1期
關鍵詞:水田耕地湖南省

魏 雪,劉黎明,張定祥,袁承程,夏哲一

(1.中國農業大學土地科學與技術學院,北京 100193;2.中國國土勘測規劃院,北京 100035)

1 引言

耕地資源對農業生產、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1]。然而,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的快速推進,大量優質耕地因非農建設占用而流失,嚴重威脅到國家糧食安全[2]。鑒于此,中央提出耕地占補平衡制度,要求“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3],以嚴格保護耕地、保障國家糧食生產能力。

隨著耕地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持續推進,水田作為一種兼具生產和生態功能的高質量耕地資源日益受到國家的重視。2014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提出耕地占補平衡要“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為嚴格落實國家要求,同年10月湖南省提出“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補改結合”的占補平衡新機制??梢?,自2014年開始,我國耕地占補平衡政策的關注對象已經從“耕地”細化至“水田”,水田平衡成為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的新要求。湖南省既是實施“補改結合”政策的第一梯隊省份,也是我國水田分布最為廣泛的地區之一,評價湖南省水田占補平衡政策的實施效果對于完善我國耕地占補平衡機制、保障區域及國家糧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耕地占補平衡政策績效評價一直深受學界關注,相關研究主要圍繞數量平衡和質量平衡兩個方面展開。在耕地數量方面,現有研究主要通過構建面積變化動態度、耕地占補平衡指數等指標分析是否達到耕地總量動態平衡[4-7]。如譚術魁利用數據包絡模型探討了耕地保護政策在數量保護方面的成效,研究發現2000—2007年耕地保護政策有效抑制了建設占用耕地,維持了全國耕地的總量平衡[8]。許麗麗等基于遙感解譯的耕地變化數據評價了耕地占補平衡政策效果,發現全國總體耕地占補大致平衡,但省際間占補數量差異巨大[4]。在耕地質量方面,GIS技術和遙感信息的發展克服了傳統耕地質量評價時效性差、范圍小、成本高等局限[9-10],但研究者仍普遍采用農用地分等成果進行耕地占補質量評價[11-14]。李武艷等基于縣市農用地分等數據庫,分析發現研究區內建設占用耕地和補充耕地的國家利用等別相差不大,耕地質量基本持平[11]。高星等在農用地分等成果的基礎上構建了耕地占補等級折算系數,認為阮江市實現規劃期內耕地占補質量平衡的壓力較大[15]。雖然農用地分等成果為耕地占補質量評價提供了詳實的數據基礎,但基于此的評價結果只能反映耕地的綜合質量差異,難以揭示耕地占補平衡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從而無法為提升耕地質量提供針對性的建議。

水田作為優質的耕地資源,對其占補數量和質量狀況評價,可以更加細致地刻畫耕地保護狀況,是檢驗“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政策落實與否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學術界針對水田占補平衡的研究還不多見,對水田占補平衡政策的績效評價尚處于空白狀態?;诖?,本文以湖南省為案例區,分析建設占用水田和補充水田的數量和質量特征及其變化情況,評價2014年以來湖南省水田占補平衡政策實施效果,為完善耕地占補平衡政策提供建議。

2 區域概況與研究方法

2.1 研究區概況

湖南省位于我國長江中游地區,地處東經108°47′~114°15′、北緯24°38′~30°08′,總面積21.18萬km2。全省共轄14個地級行政區、122個縣級行政區。省內地勢東北低、西南高,形成從東南西三面向東北傾斜開口的不對稱馬蹄狀,海拔范圍是-149 ~ 2 095 m(圖1)。湖南省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全省90.8%的土地位于積溫大于4 300℃的范圍內。區域內土壤質地以粘土和粘壤土為主。根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統計,2016年湖南省耕地面積為4.15萬km2,水田面積為3.26萬km2,其水田面積占全國水田總面積的9.82%,其中東北部洞庭湖區域被稱為“魚米之鄉”,是全國重要的商品糧油基地。湖南省城鎮化率由2014年的49.28%提升至2018年的56.02%,年均增速達1.69%,正處于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面臨較大的城鎮建設用地需求。

圖1 湖南省高程及行政區劃Fig.1 Elevations and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of Hunan Province

2.2 研究方法

政策評價是政策制定和政策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決定了政策的延續、修正或停止[16]。對比分析是政策效應評價的基本方法,包括政策前后對比、長時間序列對比、政策運行結果與預期目標對比等[9,11-12]。本文采用政策實施前后對比分析法,2014年為水田占補平衡政策實施的分界點,選取政策前后5年即2009—2013年(政策實施前期)和2014—2018年(政策實施后期),作為政策研究時間段進行對比研究。

2.2.1 水田數量變化分析

(1)水田占用/補充動態度。動態度即某區域一定時間范圍內土地利用類型變化的劇烈程度[17],本文將其用于水田占用、水田補充的區域差異比較。計算公式如下:

式 (1)—式(2)中:Kai、Kbi分別為i縣水田占用動態度、水田補充動態度;Areaoi、Areasi分別為i縣的水田占用面積、水田補充面積;AreaTi為i縣期初的水田面積;n為年際變化數。根據占補平衡政策,本文中水田占用面積是指水田轉為城鎮村及工礦用地和交通運輸用地的總面積,水田補充面積是指通過“旱改水”工程或土地整治工程將旱地、林地、園地、草地、坑塘水面、建設用地等開墾為水田的總面積。

根據湖南省水田變化動態度的分布特征,本文將其劃分為4級,具體分級標準如表1所示。

表1 水田占用與補充分級標準Tab.1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of paddy field occupation and reclamation

(2)水田占補平衡指數。該指標用于表征研究時段內水田占補數量平衡的差異狀況[4],計算公式如下:

式(3)中:Ii為i縣水田占補平衡指數;Areasi、Areaoi分別為研究時段內i縣的水田補充面積、水田占用面積。I≥ 0時,表示研究區實現水田占補平衡,且以水田補充為主,反之,表示未實現水田占補平衡,以占用為主。

2.2.2 水田質量變化分析

(1)水田質量評價因子選擇。耕地質量是影響耕地功能的各種土地屬性或條件的綜合狀況,一般由物質生產力條件與環境狀態兩方面決定,包括地形、土壤、氣候及環境狀況等[18]。地形通過水熱條件的再分配影響耕地質量[19]。土壤作為營養、水分等物質的運輸媒介,與氣候條件共同構成了農作物生長的基礎環境[20]。此外,根據美國土地評價與立地分析體系(LESA)和劉瑞平等的研究,立地條件也是導致耕地質量變化的因子[21-22]。結合湖南省水田利用的實際情況和數據的可獲取性,本文從地形、土壤、氣候、立地條件4個維度選擇5個指標測量水田質量,其中,選擇地形起伏度和坡度表征水田的地形特征[19],選擇土壤質地表征土壤條件[20],選擇距水系距離表征水田的立地條件[23-25]。另外,選擇≥10℃積溫表征氣候條件。因2 300 ℃、5 300 ℃分別是種植水稻和雙季稻的臨界值,4 300 ℃是水稻存在概率最大值時的積溫[26],本文以2 300 ℃、4 300 ℃、5 300 ℃為斷點將積溫劃分為4級。各指標的計算、分級和賦值參考相關文獻[23-25]以及《農用地分等規程》進行確定,結果見表2。

表2 水田質量評價因子Tab.2 Quality evaluation factors of paddy field

(2)水田質量評價及貢獻率測算。本文以面積為權重計算水田單項因子的質量指數,運用等權重的綜合指數法計算水田綜合質量指數[27]。此外,利用貢獻率模型測度各評價因子對水田綜合質量變化的影響程度。計算公式如下:

式(4)—式(6)中:Ij為水田j指標質量指數;P為水田綜合質量指數;Kj為j指標對水田質量變化的貢獻率;Sij為j指標i等級時對應的分值;xij為j指標i等級時對應的面積;ΔIj為水田質量指數的變化量,即補充水田質量指數與建設占用水田質量指數之差;m為指標分級數量;n為指標數量。Ij與P值越大,表示水田質量等級越高。

2.3 數據來源與處理

本文所用的數據主要包括:(1)湖南省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包括2009年、2013年、2018年三期柵格數據。該數據由中國國土勘測規劃院提供,精度為30 m。(2)基礎地理數據,包括30 m數字高程數據ASTER GDEM V2 (http://www.gscloud.cn)和湖南省行政邊界數據(http://www.resdc.cn)。(3)其他數據,包括積溫數據和土壤質地數據(http://www.resdc.cn)。

數據處理:(1)土地利用重分類。為簡化分析,本文按照“保留耕地二級類,其余為一級類”的原則,將湖南省36種土地利用類型重新劃分為10類。(2)水田占補數據提取與分析。利用地圖代數工具將重分類后的土地利用現狀圖疊加,提取得到政策實施前后的水田利用變化數據,然后利用分區統計工具得到湖南省縣級尺度的水田占補情況。(3)水系提取與分析。從土地利用現狀數據中提取水系(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坑塘水面、水庫和溝渠5類),然后計算每個水田柵格與水系的歐式距離。(4)地形起伏度和坡度分析。對數字高程數據進行拼接、投影矯正、裁剪等處理得到湖南省高程圖,并借鑒王琛智等的研究方法[19]提取湖南省地形起伏度數據,利用坡度分析工具生成湖南省坡度圖。

3 結果與分析

3.1 湖南省水田占補數量分析

3.1.1 水田占用分析

湖南省水田變化特征如圖2所示。2009—2013年湖南省因建設用地擴建占用水田的規模達290.64 km2,占該時期水田總流失面積的92.7%;2014—2018年建設用地擴建占用水田面積為225.71 km2,占該時期水田總流失面積的87.54%,說明政策實施前后建設占用均是湖南省水田流失的主要方向。具體而言,2014年水田占補平衡政策實施之后,湖南省水田占用面積比政策實施前期共減少了64.93 km2,其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建設占用水田的面積共減少了62.07 km2,為水田占用總減少面積的95.60%。這說明水田占補平衡政策發揮了積極作用,其有效控制了城鎮村及工礦用地占用水田的規模。

圖2 湖南省水田變化特征Fig.2 Characteristics of paddy field change in Hunan Province

湖南省水田變化動態度的空間分布如圖3所示。2009—2013年湖南省有17個縣(區)建設占用水田的年均速率超過1.5%,分布在長株潭地區(開福區、雨花區、芙蓉區、岳麓區、天元區、石峰區、荷塘區與岳塘區),以及常德市、婁底市、衡陽市、懷化市和邵陽市的市區范圍;共有65個縣為三級占用區,占全省縣域單元的53.27%。而2014—2018年,全省水田占用呈洞庭湖區域為核心、省內點狀分散的分布格局,僅洞庭湖周圍的云溪區、華容縣和津門市3個縣市為建設用地擴建占用水田一級區,并且三級占用水田的縣域數量下降至17個。這說明水田占補平衡政策有效控制了湖南省建設占用水田的速率和規模。

3.1.2 水田補充分析

從圖2可知,2009—2013年湖南省共補充水田62.23 km2,而2014—2018年補充水田面積增加至182.34 km2,其值是政策實施前期補充水田面積的2.93倍,說明水田占補平衡政策有效激勵了湖南省的水田補充。從地類來源分析,2009—2013年間共有35.32 km2的補充水田來源于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占補充水田總面積的56.39%;僅有1.60 km2的補充水田來自旱地,占補充水田總面積的2.55%。 而2014—2018年,有69.56 km2的旱地、39.49 km2的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轉換為水田,分別占水田總補充面積的38.15%、21.66%??梢?,“旱改水”成為了水田補充的首要來源,其對水田補充的貢獻率提高14倍,表明“補改結合”的水田占補平衡措施發揮了極大效力,其有效擴充了補充水田的規模。

從空間分布看,2009—2013年湖南省122個縣(區)中共有107個縣(區)為4級水田補充區,水田補充等級整體偏低(圖3)。全省水田補充最高等級為三級,集中在岳陽市西部(華容縣、湘陰縣、岳陽縣、汨羅市和臨湘市),益陽市北部(沅江市和資陽區),常德市東部(澧縣、安鄉縣、漢壽縣、武陵區和鼎城區),該類地區屬于環洞庭湖農業區,區內湖塘棋布,可墾造為水田的耕地資源豐富。此外,江華瑤族自治縣、邵陽縣、蒸湘區也為水田補充三級區。2014—2018年,湖南省水田補充等級整體提升,以三級補充為主,共包括91個縣域單元。政策實施后期補充最高等級為一級區,共包括長沙縣、開福區等25個縣(區)。這說明水田占補平衡政策的實施激發了各地區補充水田的積極性。

3.1.3 水田占補數量平衡分析

由圖2可知,湖南省水田占補面積差距由政策實施前期228.01 km2縮減至政策實施后期的43.37 km2,未完全實現水田面積數量平衡,但水田面積的占補差距極大縮減,這主要歸功于水田占補政策實施之后水田占用面積減少且補充面積增加。具體而言,與政策實施前期相比,2014—2018年湖南省水田占用共減少64.93 km2,同時水田補充增加119.72 km2,二者對縮減湖南省水田占補差距的貢獻率之比約為1∶2。由此可知,水田占補平衡政策對湖南省水田補充的激勵效應強于對水田占用的減緩效應。這說明在經濟發展剛性用地需求和耕地保護政策雙重壓力下,湖南省更偏向于補充水田而非減少建設占用。

從縣級尺度上看,2009—2013年湖南省僅有13個縣實現了水田數量占補平衡,分布在環洞庭湖區(如岳陽縣、汨羅市、華容縣、湘陰縣、臨湘市、沅江市、資陽區、安鄉縣、漢壽縣、鼎城區、澧縣)以及邵陽縣、江華瑤族自治區。2014—2018年湖南省實現水田占補數量平衡的縣域數量增加了一倍,共有26個縣實現水田占補平衡,分布范圍以環洞庭湖區、湘西生態功能區、株州市和衡陽市為主(圖4)。這說明水田占補平衡政策不僅縮減了湖南省整體的水田占補數量差距,而且有效保障了縣域的水田占補數量平衡。

圖4 湖南省水田占補數量空間差異Fig.4 Spatial differences of the quantity of paddy field occupation and reclamation in Hunan Province

3.2 湖南省水田占補質量及其影響因素分析

3.2.1 水田占補質量總體態勢

湖南省水田占補質量的總體態勢結果見表3。2009—2013年,湖南省建設占用水田質量指數為83.57,補充水田質量指數為87.46,補充水田質量指數高于建設占用水田質量指數,可知2009—2013年的湖南省水田占補質量整體提升。同理,政策實施后期補充水田質量指數(84.60)高于建設占用水田質量指數(83.23),說明2014—2018年湖南省水田占補質量亦整體提升。從水田占補質量的差距分析,政策實施前期補充水田與建設占用水田的質量指數差距為3.89,而2014—2018年水田占補的質量差距縮小,其值為1.37,反映出水田占補平衡政策實施后,水田占補整體質量的提升趨勢有所減緩。依據貢獻率結果,2009—2013年各項指標的貢獻率均為正值,表明在地形起伏度、坡度、距水系距離、土壤質地與積溫方面,補充水田的質量均高于占用水田質量;地形起伏度與距水系距離二者的貢獻率最高,表明地形起伏度、距水系距離是2009—2013年水田占補質量提升的兩大主要因素。政策實施后期,坡度、距水系距離對水田占補質量提升的貢獻率變為負值,反映了部分補充水田移向高坡度或遠離水系的地區。

表3 湖南省建設占用水田與補充水田質量對比Tab.3 Quality comparison of paddy fields occupation and reclamation in Hunan Province

從縣域單元分析,2009—2013年湖南省僅有14個縣(區)實現水田占補質量平衡,縣域間水田占補質量差距較大;而政策實施后期共有40個縣實現水田占補質量平衡,約占全省總縣(區)數量的1/3,縣域間占補質量差距的分異程度大幅縮減。從空間分布上看,2009—2013年實現水田占補平衡的縣(區)主要是位于洞庭湖農業區的常德、益陽、岳陽下轄縣市,以及邵陽縣、宜章縣與瀘溪縣;而2014—2018年實現水田占補質量平衡的縣(區)呈點狀分散在全省范圍內,古丈縣、寧遠縣、茶陵縣與株洲縣的水田補占質量提升幅度最大(圖5)。需要說明的是,政策實施后期,湖南省實現水田占補質量平衡的縣域數量增加與水田占補質量提升趨勢減緩二者并不沖突,主要原因是政策實施前期補充的水田主要位于洞庭湖區,該區域是湖南省水、土、熱量、地形條件等基礎開發條件最優質的地區,而政策實施后期水田補充擴散到全省各區縣(圖3),由于部分補充水田位于湖南省自然稟賦相對較差的地區,使得這些地區水田占補的平均質量有所下降,從而造成了湖南省水田占補總體質量提升趨勢減緩。

圖5 湖南省水田占補質量空間差異Fig.5 Spatial differences of the quality of paddy fields occupation and reclamation in Hunan Province

3.2.2 水田占補質量影響因素分析

湖南省水田占補質量影響要素分析結果見表3和圖6。從占用水田的地形起伏度分析,2009—2013年湖南省占用水田的地形起伏度質量指數為88.87,2014—2018年該指數下降至87.50,表明水田占補平衡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地形起伏度低值區域的水田占用。例如,在2009—2013年間地形起伏度為0~<93 m和93~<207 m區域內的水田占用面積分別是186.00 km2、82.72 km2,而2014—2018年該地形起伏度范圍內的水田占用面積分別是140.17 km2和62.20 km2,分別下降為政策實施前期的75.36%和75.19%。從補充水田的地形起伏度分析,2009—2013年補充水田的地形起伏度質量指數為94.79,政策實施后該指數下降至89.95,主要原因是政策實施后期部分水田補充到地形起伏較大的區域。例如,2014—2018年地形起伏度為93~<207 m與207~<360 m區域內的水田補充面積分別是2009—2013年的4.2倍和7.8倍。

圖6 不同質量影響因素下的水田占補特征Fig.6 Characteristics of paddy fields occupation and reclamation and supplemented under different factors

從占用水田的坡度分析,2014—2018年湖南省占用水田的坡度質量指數為81.78,與2009—2013年相比該指數下降0.74,表明水田占補平衡政策遏制了低坡度區域的水田占用。具體而言,水田占補平衡政策實施后,湖南省坡度<2°、2°~<5°、5°~<8°、8°~<1 5°區域內的建設占用水田面積分別比2009—2013年間減少了11.85 km2、28.73 km2、15.44 km2、8.4 km2,其中,坡度< 2°內的水田占用面積減少率達到27.68%。從補充水田的坡度分析,2009—2013年湖南省補充水田的坡度質量指數為85.08,而2014—2018年該指數下降至81.28,主要原因在于政策實施后湖南省中高坡度地區的水田補充面積大幅增加。例如,坡度為5°~<8°、8°~<15°和15°~<25°范圍內的補充水田面積分別是2009—2013年間的3.1倍、4.3倍和7.0倍,表明部分補充水田有向中高坡度地區轉移的趨勢,這與湖南省地形特征復雜、低坡度水田后備資源短缺的情況有關。

從占用水田的水系距離分析,2009—2013年湖南省占用水田的水系質量指數為81.58,2014—2018年該指數為89.27,增加7.69。這主要是因為距水系100 m以內的水田占用面積占總水田占用面積的比例增加,由2009—2013年的25.2%增加到2014—2018年的33.5%。此外,與2009—2013年相比,政策實施后期距水系其他距離范圍內的水田占用面積的占比均減少。這表明盡管水田占補平衡政策對距水系100 m以內的水田占用遏制效果不佳,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仍發揮了政策效力。從補充水田的水系距離分析,2009—2013年補充水田的水系質量指數為85.08,2014—2018年該指數下降為81.28。主要原因是補充水田的范圍由政策實施前期的距水系300 m以內為主(91.3%)變為政策實施后期的距水系500 m以內為主(92.8%),即部分補充水田位于遠離水系的地區。其中,2014—2018年距水系300 ~ <400 m、400 ~ <500 m范圍內的水田補充面積分別達到政策實施前期的4.1倍和4.8倍。

從占用水田的土壤質地分析,2009—2013年湖南省占用水田的土壤質地質量指數為71.35,2014—2018年該指數略微提升至71.65,主要原因是建設占用粘壤土水田的面積占該時期總水田占用面積的比例增加,從2009—2013年的9.2%提升至政策實施后期的16.5%。而政策實施后期湖南省不再有建設占用壤土水田的現象,且粘土水田占用面積下降71.25 km2,即水田占補平衡政策有效控制了建設占用壤土水田和粘土水田。從補充水田的土壤質地分析,2009—2013年湖南省補充水田的土壤質地質量指數為71.70,2014—2018年該指數提升為73.97,表明水田占補平衡政策有效激勵了粘土、粘壤土和壤土等優質土壤質地的水田補充。

從占用水田的積溫分析,2009—2013年湖南省占用水田的積溫質量指數為93.51,2014—2018年該指數略微下降至91.04,表明水田占補平衡政策有效抑制了熱量資源豐富地區的建設占用。其中,2014—2018年,積溫5 300 ℃以上范圍內的水田占用面積為146.06 km2,僅為政策實施前期的67.9%。從補充水田的積溫分析,2009—2013年湖南省補充水田的積溫質量指數為96.49,2014—2018年該指數為93.92,也略微下降。主要原因在于,積溫5 300 ℃以上的水田補充面積占該時期總水田補充面積的比例下降,該占比由政策實施前期的91.7%下降至政策實施后期的77.0%。

4 結論與政策建議

4.1 結論

本文以湖南省為研究區,以2009—2013年和2014—2018年作為政策前后兩個時間段,從數量和質量兩個角度分析了水田占補平衡政策實施效果。

(1)湖南省未實現水田占補數量平衡,但水田占補差距大幅縮減,其差距由2009—2013年的228.01 km2下降至2014—2018年的43.37 km2。水田占補平衡政策實施后,旱地成為水田補充的主要來源,“旱改水”工程對水田補充的貢獻率提高了14倍。

(2)湖南省總體實現了水田占補質量平衡,但是水田整體質量提升的趨勢減緩。水田占補質量提升差距由2009—2013年的3.89縮減至2014—2018年的1.37,主要原因是政策實施后期距水系100 m以內的水田與粘壤土水田的占用面積占比增加,并且補充水田的地形起伏度、坡度、距水系距離與積溫條件變差。

4.2 政策建議

(1)建立水田分區管控辦法,嚴格控制建設占用優質水田。一方面,建議根據水田質量等級和占用發生概率,將“城市周邊水田”納入核心管控區,將其余區域的水田納入一般管控區域,實行分區管控。嚴格控制城市建設占用水田,若占用水田確實不可避免,應合理引導非農建設向一般管控區域擴張,嚴禁占用核心管控區內的優質水田,“倒逼”城市建設用地提高集約、節約程度,控制優質水田流失。另一方面,要大力推進城市內部閑置和低效土地的開發利用,盤活存量用地,減少新增城市建設用地的需求,從而控制城市建設占用水田的規模。

(2)積極推進全域國土綜合整治,提高補充水田的數量和質量。研究發現,坡度和水系是影響水田占補質量提升的兩大因素,并且補充水田逐漸向高地形起伏度、高坡度等耕作條件較差的區域擴張,建議要繼續推進全域國土整治工程,通過“旱改水”、高標準農田建設等工程措施,擴充水田后備資源,改善水田的灌溉、耕作條件,提升水田綜合質量、縮減水田占補質量差距。

(3)規范“旱改水”行為,加強水田占補生態平衡研究。2014—2018年湖南省補充水田中約有1/5來自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超1/3來自旱地,前者主要是濕地資源,具有巨大的生態和美學價值,是國家嚴格管控的對象,其開墾的難度勢必逐年遞增。在此背景下,“旱改水”工程將成為日后湖南省水田補充的唯一來源。但相比于旱地,水田利用對土壤保水性能和地塊灌溉能力的要求更高,“旱改水”必須要遵循土地利用的自然規律。因此,應盡快出臺“旱改水”相關技術標準,并引導補充水田單位積極開展“旱改水”適宜性評價,規范“旱改水”行為,以確保水田的可持續利用。此外,“旱改水”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區域內的水資源分布格局,可能導致濕地面積萎縮、對區域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28-29]。建議加強水田占補生態平衡研究,建立水田占補生態平衡機制以實現區域社會—經濟—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耕地綜合質量評價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目前研究選用的評價指標體系各不相同。依據數據的可獲取性,本文僅選用了5個主要因子對湖南省水田占補質量進行評價,后續研究可以納入生態安全格局、連片性等指標對水田占補質量進行全面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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