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續做好天津市公用公房維修管理,確保房屋安全使用,2月7日,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重新修訂了該市公用公房維修范圍,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17年,天津市印發公用公房維修范圍的通知,規定了維修管理的原則、范圍、資金來源和責任,為做好公用公房維修管理、提高服務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據。5年來,全市累計維修市級公用公房105.41萬平方米,使用修繕資金7588萬元,受益單位208個;累計維修區級公用公房174.1萬平方米,使用修繕資金13997.81萬元,受益單位803個,確保全市公用公房使用單位辦公用房的安全、正常使用。
在防水方面,《通知》明確,地下室因防水層損壞出現局部滲漏的,應當進行修補;滲漏嚴重的,應當修復。平屋面屋面防水層出現局部滲漏的,應當修補;防水層滲漏嚴重的,應當重做;卷材屋面防水層出現局部滲漏的,應當修補;屋面防水層滲漏嚴重的,應當重做。廚房、衛生間地面防水層損壞滲漏的,應當修補或者重做防水層。因維修造成裝飾面層損壞的,應當按照相關標準修補或者恢復。
此次重新修訂還明確了公用公房查勘的主體為管理單位,參照《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印發天津市直管公產房屋管理辦法的通知》,公用公房維修費從租金總額中提取比例由“不低于60%”調整至“不低于65%”。
(摘編自天津市住建委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