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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體時代廣播法治類節目的創新之道

2022-06-27 13:16崔明
衛星電視與寬帶多媒體 2022年8期
關鍵詞:融媒體時代

【摘要】隨著融媒體時代的來臨,在新時代環境下,廣播行業應采取科學、合理的措施更好的應對挑戰,抓住機遇。融媒體環境下,我國廣播行業向著分眾化與專業化的方向邁進,與社會公眾的實際生活密切聯系。通過廣播法治類節目內容的創新,能夠精準定位公眾的實際需求,充分發揮融媒體平臺的作用,實現廣播法治類節目質量與效果的提高,促使此類節目在融媒體時代得以健康、可持續發展?;诖?,本文針對融媒體時代廣播法治類節目的創新之道進行研究,為有關研究提供參考。

【關鍵詞】融媒體時代;廣播法治類節目;創新之道

中圖分類號:G241? ? ? ? ? ? ? ? ? ? ? ?文獻標識碼:A? ? ? ? ? ? ? ? ? ?DOI:10.12246/j.issn.1673-0348.2022.08.080

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融媒體時代來臨,這對傳統廣播行業而言面臨著巨大的變革,為廣播領域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帶來一定的挑戰。雖然電視媒體在出現以后,廣播行業遭受了沖擊。但在實際生活當中,廣播媒體不只是限制在傳統傳播方式方面,實現了內容方式的多樣性與豐富性。隨著廣播行業的發展,廣播節目在傳統領域所占據的位置非常重要。特別是由于車載廣播的推廣普及,廣播節目的聽眾非常廣泛,廣播可以更好的適應時代發展新需求,在城市化進程中,掌握住更多層次的的聽眾群體,促使廣播節目內容不斷創新。

1. 融媒體概述

融媒體主要指的是媒介融合,媒介融合主要是把先進技術與媒介方式有效整合起來。即:在網絡技術快速發展的環境下,媒介融合屬于新型模式,實現廣播媒體、電視媒體與網絡媒體之間的良好結合,保證資源共享,憑借各個媒體平臺,將內容傳播給社會公眾。

融媒體主要指的是應用媒介載體,實現各媒體的宣傳推廣,實現內容和人力等方面的有效整合,保證內容與資金等方面的融通,促進媒體領域的發展。

通常情況下,融媒體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打通。主要是把媒體、內容生產與聽眾群體良好聯合起來。實現該方面的打通,讓媒體能夠對公眾群體的需求與偏愛等進行充分掌握。第二,整合。實現媒體內部多樣性資源的有效整合,實現媒體領域資源的整合,讓不同的媒體之間加強交流互動,實現資源互通以及整合,促進媒體行業的進步發展。第三,提升。融媒體發展時,要實現媒體和用戶群體的良好融合,實現媒體生產質量與效率的提高,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實現社會效率的提升,保證媒體優勢價值的極致發揮。

2. 融媒體時代廣播法治類節目發展存在的困境

在融媒體時代環境下,廣播法治類節目在實際發展的時候面臨著一定程度上的困境,傳統理念難以順利轉變,公眾群體的審美理念發生了變化,優秀人才的引入較為困難。由于這些方面問題的存在,很難促進廣播法治類節目領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也不利于融媒體優勢作用的發揮。因此,針對這些問題的存在,采取合理、科學、高效的措施,對于提高廣播法治類節目的質量與效果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也對我國廣播法治類節目領域的可持續發展非常關鍵。

2.1 傳統理念很難轉變

在融媒體環境下,廣播行業屬于傳統媒體當中的一員,并且快速創新與改革。然而,針對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看,廣播電臺當中的大部分從業者還是秉持著傳統思維方式,特別是聽覺思維方面固守傳統,忽視了創新認知和意識。通過傳統方式方法的運用,進行法治類節目的報道,把新媒體作為是輔助性的方式方法。某些媒體從業人員也通過本機構的微博等公眾號、微信公眾號、公號等實現融媒體的發展,但是針對具體的融合目標缺乏準確合理的認知。

2.2 公眾審美出現變化

在傳統媒體發展時,廣播節目的聽眾具備不確定性特點。大部分廣播資源存在同質化現象。因此,聽眾的選取面較為狹窄。在新媒體環境下,荔枝FM、喜馬拉雅等平臺的快速崛起,讓聽眾的選擇更加多樣以及豐富。所以,聽眾能夠依照自身的實際需求,結合具體的喜好與青睞的方式,選擇合適、鐘愛的網絡廣播法治類節目,聽眾的需求向著更加細化的方向不斷發展。

除此之外,廣播法治類節目應轉變傳統的聽覺思維方式,由傳統的供方市場出發,向著需求市場進行過渡與轉變,更好的適應公眾的實際需求,依照公眾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廣播法治類節目計劃。

聽眾在收聽荔枝FM、喜馬拉雅等平臺的音頻節目時,隨性感、融入感、參與度更強,針對喜愛的聲音產品,可以無時無刻地收聽,無時無刻地參與。而收聽廣播電臺的節目,因為不同的節目,播出時間相對固定,收聽起來略顯“被動”,參與度不高。

2.3 人才引入比較困難

在融媒體環境下,廣播法治類節目應實現轉型與創新,重視對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與綜合素養的培養,對人才的要求更加嚴格。通常情況下,在廣播法治類節目實際發展時,要嚴格使用采編播的方式,保證實際傳播手段與方式方法的落實。然而,在現階段的融媒體實際構建的時候,為了促進廣播法治類節目的健康發展,不只是需要高素質的優秀宣傳人員,也需要熟悉與掌握網頁制造、數據分析的高素質人才,但是對于此類技術人才而言,主要集中在年輕群體當中。對比傳統廣播平臺與新媒體平臺,無論是發展空間,還是薪酬待遇等方面,前者都略低一籌。因此,很難吸引高素質的優秀人才。

除此之外,廣播媒體在對優秀人才進行培養的時候,其周期比較長,并且培訓機制不健全、不完善,上述因素的存在,促使廣播領域的專業優秀人才缺口非常明顯。

3. 融媒體時代廣播法治類節目的創新措施

融媒體時代環境下,不只是涉及人際傳播,也涉及大眾傳播,促使傳統媒體的實際傳播形式與手段出現了明顯的改變。

在融媒體背景下,傳統媒體與新媒體之間的融合更加緊密。目前,廣播電臺依舊保持節目內容的多樣性以及豐富性,特別是廣播法治類節目,在聽眾市場中占據一定的位置。

廣播法治類節目在積累的市場競爭中穩步前進,特別是私家車數量的不斷增多,促使廣播聽眾群體的數量增多。同時,廣播法治類節目也重視和新平臺之間的良好合作,如,喜馬拉雅與荔枝FM。憑借網絡平臺與空間儲備等,實現了廣播節目內容的多樣性,并且更加容易儲備,讓公眾可以隨時進行收聽。

除此之外,在廣播法治類節目實際傳播、傳遞的時候,聲音要素非常重要,通過聲音能夠保證信息傳遞的可靠性與高效性。對于廣播法治類節目而言,其伴隨性特點比較明顯,聽眾群體在聽廣播的時候,也能夠不耽誤受眾其他的事情,不管是開車,還是做家務、散步,都可以收聽。因此,在融媒體時代環境下,廣播行業擁有更加寬廣的發展空間與發展機會,實現廣播法治類節目的創新與改革。

3.1 內容為王 掌握內容優勢地位

俗話說:好看的皮囊千千萬,有趣的靈魂萬萬一。無論傳統媒體、新媒體,內容,都是發展的基石,在傳播的實踐中,內容生產永遠處于在產業鏈的中上游,“內容”能夠決定是否能在媒體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方略下,廣播法治類節目記者、編輯主持人,是依法治國的宣傳者、推動者。針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隊伍建設、黨和國家政法領域的重大工作部署等方面,充分利用專業人士資源優勢,進行深入解讀。

一直以來,廣播法治類節目具有先天的“生存優勢”,有觸動人心的經典案例、有曲折懸疑的偵破故事,有情與法的博弈,為聽眾喜聞樂見。

同時,廣播電臺所具備的公信力、權威性,亦是天然優勢。網絡信息紛雜的當下,聽眾、網友更希望和期盼權威、公正、客觀的聲音。法治類節目的記者、編輯、主持人秉承以上諸多優勢,憑借較高政治素質、新聞業務素質、一定的法律專業素質,綜合把握宣傳尺度,奉上法治大餐,成為“烹飪王者”。

3.2 廣泛應用先進信息技術,明確聽眾需求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與發展,信息內容的傳輸更加方便以及快速。因此,聽眾平時的使用情況憑借數據方式進行保存。通過對大數據信息的挖掘以及處理,針對聽眾的喜好與情感進行探究分析,針對聽眾的具體需求進行定位。

現階段,大多數情況下,廣播法治類節目的聽眾主要體現在、家庭、網絡與車載平臺上。對于車載平臺的聽眾而言,網絡平臺的聽眾擁有更多的碎片化時間,聽眾的需求與偏好呈現多元化趨勢。因此,在廣播法治類節目實際發展時,應在大數據技術的前提下,針對聽眾喜好和需求等進行整合與分析,為聽眾推動更對口味、更有價值的廣播法治類節目內容。

3.3 充分挖掘自身優勢,實現盈利模式創新

融媒體環境下,廣播法治類節目應該重視對自身優勢作用的充分挖掘,實現盈利模式方面的創新。

廣播法治類節目要實現內容的本土化,與報紙媒體、電視媒體等進行比較分析,廣播極易被地緣等方面所吸納。因此,廣播法治類節目內容更加傾向于對本地信息的播放,此方面的特點和聽眾的實際喜好、需求相滿足。

在廣播法治類節目發展時,應重視對優秀人才的建設,要構建一支高素養的專業化團隊。

廣播法治類節目的主持人,具有新聞專業素質,同時具有一定的法律專業素質,結合實際魅力,促使聽眾群體的黏性得到提高與增強。

在目前的融媒體時代環境下,廣播法治類節目在實際經營發展時,要緊跟新媒體發展需求,實現盈利模式的創新,保證增值模式的革新。憑借對信息網絡服務平臺的構建,向著電商等方向邁進,促使盈利模式向著多元化與現代化的方向邁進。

3.4 構建融媒體平臺,實現互動途徑的拓寬

在廣播法治類節目領域發展時,應重視對融媒體平臺的構建,實現互動渠道和途徑的拓寬。針對廣播媒體而言,要實現廣播法治類節目內容的多樣性以及豐富性,保證眾多資源內容的有效整合。通過融媒體平臺的構建與發展,實現內網與外網之間的良好融合與聯通。憑借對客戶端的使用與構建,把音頻內容憑借網絡渠道得以推廣宣傳,也能夠經過微信和微博等平臺實現良好互動交流。比如,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重視多元化傳播和一次性的采集,實現了內部多樣性資源的良好整合,使的規劃作業的充分落實,明確廣播法治類節目生產與傳播各個環節的不斷細化,保證數據信息運用的高效性與可靠性,將營銷與策劃等方面的優勢作用發揮出來。

在融媒體環境下,傳統的單向傳播方式不被青睞與歡迎。通常,傳統傳播方式主要使用短信或者是電話的形式,與聽眾群體展開良好互動交流。然而,在新媒體環境下,公眾應該憑借微信、微博、公號等渠道,將自己的想法和觀念充分表達出來?,F階段,多家廣播電臺已經建立了網絡平臺,實現了傳播渠道的豐富性與途徑的多樣化,為聽眾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隨著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促使廣播環境更加開放,促使其形式更加多樣。因此,在廣播法治類節目實際發展時,應將創新原則落實到位,實現互動途徑的拓寬??梢詰{借視頻直播的形式,讓聽眾在直播間當中憑借彈幕的手段,與主持人加強良好合作交流,由過去單一的聽轉變成廣播中的”聽”轉化為:“聽”“看”加“互動”。

與此同時,廣泛展開線下聽友主題活動,如:免費法律咨詢等,憑借良好的交流互動,讓聽眾的實際需求得到充分滿足,歸屬感明顯提高,同時為廣播法治類節目培養忠實粉絲,提升節目的推廣宣傳力度與效果,更提高了普法質效。

在融媒體時代環境下,傳統廣播行業面臨著非同的挑戰和沖擊,但也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廣播法治類節目要結合時代發展,自身的實際情況,認清形勢,實現轉型與創新,實現服務模式向著服務化以及多元化的方向邁進,讓廣播法治類節目走向更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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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崔明,1964,北京市,朝鮮族,主任記者,研究方向:廣播法制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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