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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理論視角下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優化路徑研究

2022-10-14 02:01楊桄
網絡安全技術與應用 2022年9期
關鍵詞:受害者詐騙犯罪

◆楊桄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研究生院 北京 100038)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越發猖獗,發案率極高,這給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風險。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打擊治理此類犯罪遏制其增長勢頭,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將受到嚴重影響。根據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發生與否為依據,可將電信網絡詐騙打擊治理工作分類為案發前的防范宣傳教育工作和案發后的打擊止損工作。有研究指出,電信網絡犯罪的受害人正呈現出無年齡、無性別甚至是無學歷差異的特征趨勢[1]。因此案件發生前的防范治理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而防范治理工作又以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為主要抓手,以往的研究多從宏觀角度出發集中于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打擊治理為主[2-14]較少從微觀角度出發就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的某一環節入手進行研究,特別是從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防范教育工作入手進行研究的就更少了。本文將嘗試運用活動理論的分析框架,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的各要素及要素間的交互情況進行系統分析,以期為該工作優化提供理論依據和思路借鑒。

1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與活動理論

1.1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的界定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在實踐中常被簡稱為“反詐宣傳工作”?!靶麄鳌币辉~在新聞傳播學被定義為運用各種有意義的符號傳播一定的觀念以影響人們的思想,引導人們的行為的一種社會行為[15]。宣傳是人類傳播新事物的一種途徑,接受宣傳是人類學習新事物的一種途徑,從這個角度講,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實質上也是一個教與學的過程。最高檢于2018 年發布的《檢察機關辦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指引》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定義為利用電話、短信、互聯網等電信網絡技術手段,虛構事實,設置騙局,實施遠程、非接觸式詐騙,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筆者的實習工作經歷并結合“宣傳”的概念以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概念,本文認為電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是指工作人員通過廣播、電視、電話、新媒體等工具平臺以一對一或者一對多宣講的形式向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潛在受害者傳授防騙知識以提高其防范意識最大程度避免其上當受騙的工作。

1.2 活動理論

活動理論是以辯證唯物主義為基礎的,是分析人類普遍活動的描述性理論[16]。該理論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代活動理論是由維果斯基提出的,理論的構成要素較為簡單,僅用于分析個體的活動。第二代活動理論是由列昂節夫在其老師維果斯基研究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他提出了新的活動層次結構豐富了活動理論的結構層次,同時將活動理論運用到了群體活動分析中拓寬了活動理論的應用范圍。第三代活動理論是也就是目前被廣泛運用在人類活動分析中的由“主體、客體、工具、規則、共同體、勞動分工”等六要素組成的活動理論[17-22]。

活動理論是以活動層次結構、活動中介以及活動的矛盾關系為依據為人類活動的分析提供理論分析依據和系統結構支撐。首先,活動理論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提供了研究情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活動系統化、層次化、過程化的特征為該活動本身的優化提供了現實情境。其次,活動理論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優化研究提供了客觀、量化的分析框架。通過分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內在要素之間的關系和各要素之間的相互作用機理,進而為提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效果的活動優化提供了設計依據和支撐條件。最后,活動理論的矛盾關系機理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優化研究提供了理論依據。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作為一種教與學的過程其本質也是一種學習活動,所以也會涉及到一般學習活動包含的主體、客體、工具、規則、共同體、勞動分工等要素,因此也能夠應用活動理論進行分析研究[23]。

2 活動理論視角下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活動系統結構分析

2.1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活動內容分析

活動理論是以辯證唯物主義哲學為基礎的理論?;顒永碚撗芯康幕緝热菔侨伺c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雙向交互過程,是人類個體和群體的實踐過程[24],活動理論包括以下主要思想:

第一意識與活動的辯證統一?;顒永碚撜J為,人的意識與活動是不可分割的。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在學習了解防騙知識的過程中,通過一系列的學習活動了解例如“刷單返利、網絡賭博、客服退款”等常見詐騙類型的真實面目,在習得這些知識后又能反過來指導潛在受害者的行為活動。因此,活動與意識二者之間不僅共存,同時還存在著相互作用,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的活動內容、活動結構的組織設計過程中要注重活動對主體意識的養成、引導作用,即通過活動養成意識,同時依靠意識促進活動,最終實現接受宣傳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防騙知識不斷積累,防騙能力不斷提高的工作目標。

第二活動的意圖性。意圖亦稱為動機,活動是由意圖、動機啟動的,二者不可分割。意圖在活動結束后會形成相應的結果。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活動意圖、動機是向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普及防騙知識,形成的結果就是提高他們的防范意識,進而降低他們受騙的可能性。

第三活動的工具作用?;顒永碚撜J為,人類活動是要依靠工具中介的,這些工具包括儀器、符號、方法、理論等。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通過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工具了解電信網絡詐騙的本質以及發生發展的全過程以提高接受宣傳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的防范意識,同時借助 “國家反詐中心APP”、“金鐘罩”等技術工具提高其技術防御能力。

第四活動的內化與外化?;顒永碚撜J為,活動是有內外之分的,具體包括內在心理活動與外在行為活動,二者處在動態相互轉化的過程中。因此,在分析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接受宣傳、教育的效果時,可以通過接受宣教的潛在受害者的外部活動,如作答防騙知識答卷,瀏覽防騙知識的次數,學習參與度等來分析其內部心理活動,也可以通過認識、情感、意志等內部心理活動來分析接受宣教以后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外化行為的產生原因,從而為后續工作的開展提供更加全面的依據。

2.2 基于活動理論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活動設計一般模式

借鑒活動理論的相關研究成果,我們可以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看成一個完整的教與學的活動系統。教與學的活動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活動設計的基本分析單位,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活動設計的過程中,接受宣教的潛在受害者將外部經驗的教學內容內化為自己知識積累形成自己對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判斷依據。即通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可以促使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將思維過程外顯化,并在外界的幫助下對其進行修正、以完成知識意義的建構。因此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可以被視為一個自組織的活動系統。在教與學的活動系統中,各要素相互影響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系統,任何一個環節和要素的缺失都將影響到最終的宣傳效果。因此要想取得較好的宣傳效果,需要系統中所有要素有側重的積極參與。

圖1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活動設計的一般模式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活動設計的任務主要是對活動中各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關系進行科學合理的編排。

主體: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的主體具有兩種角色,一種是在一線開展宣教活動的工作人員,另一種是接受反詐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電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雖然是由工作人員實際開展的,但是該工作開展的具體情況是依據實際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的防騙知識積累情況,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風險感知能力強弱等情況決定的。因此二者都是該活動的主導者。要想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取得預期的效果,就必須同時關注到這二者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

客體: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的客體是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想要取得的預期效果,即增加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的防騙知識積累,提高其防騙意識和感知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風險強弱的能力。要想電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合理有序的開展,就必須根據參與主體的情況有區分的動態設置預期目標,在電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實際情景下可以根據接受宣教者的年齡、智能設備使用的熟悉程度等方面有區分的合理設置預期目標。電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預期效果可以通過接受宣教者填寫心理學相關量表和調查問卷予以分析考察。

工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的工具是指為實現預期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效果而使用的工具中介,該中介既可以是有形物質工具中介,也可以是語言、符號、程序應用等虛擬的、無形的心理工具。具體而言有國家反詐中心APP,金鐘罩APP、防騙公眾號等。

共同體: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的共同體是指與主體共同完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宣教活動的其他參與者,包括工作人員和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共同體成員為主體提供學習所需的必要資源和幫助,不斷引導主體建立對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更加客觀、全面的認識。

規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的規則是指為實現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預期目標需要主體以及共同體成員遵守的規則,標準等,包括宣教對象的區分標準,不同宣傳對象預期目標的制定標準,宣傳成果的評價標準等內容。

勞動分工: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共同體成員之間需要分工協作,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遵守各自的活動規則從而使反詐宣傳活動順利開展下去。

3 活動理論視角下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優化路徑

3.1 突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參與者的主體性

活動理論認為,活動是由活動主體能動地開展起來的,任務目標的完成需要在主體動機的驅動下進行,因此在活動中要突出參與者的主體地位。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的情景中我們首先要引導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意識到電信網絡詐騙風險的存在,然后通過對其風險感知能力強弱的分析。具體包括防騙知識、防騙態度等內容的分析讓其清晰認知到自己的防騙意識和防騙能力等方面均有待提高,進而幫助其確定接受此次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想要取得的預期目標,這個過程就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主體需求的分析。需強調的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活動的設計一定要突出接受宣教者的主體性,因為無論是防騙知識的積累還是防騙意識的樹立都是建立在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自覺能動的行為基礎上。當然,要體現接受宣傳者的主體性,就應該依據接受宣傳者的年齡、性別、職業等特點確定活動工具的選擇、活動規則的設計以及共同體活動的分工等活動要素構成,設計出符合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個性特征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活動,這樣才能使主體真正參與到反詐宣傳工作中。

3.2 強調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的內化與外化過程對宣教效果提升的作用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的過程就是宣傳、教育等外部活動的內化與知識結構、心理等內部活動的外化相統一的過程,正是通過內外活動的動態雙向促進和轉化,才使得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的防騙知識不斷積累,防范意識得以建立最終使得防范能力得以提高。這一過程需要始終遵循一定的客觀規律,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要因人而異,個性化分析需求,有側重的組合活動要素,具體而言可以從易到難的講解防騙知識。例如,從識別詐騙電話的號碼講起,每一階段講解完成后都要對該階段知識掌握情況進行小結測試,考察接受宣教者的實際掌握情況,根據接受宣教者的實際掌握情況實時動態調整宣教活動要素的組合,從而使接受宣教的電信詐騙潛在受害者對于宣教內容能夠聽得懂、記得住、用得熟,最終實現宣教效果的提升。

3.3 重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的社會化交互作用

辯證唯物主義認為,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即個體為了滿足自身的需要,就需要與其他個體結成一定的關系,并通過實踐活動滿足自身的需要。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的情景下首先要幫助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感知到來自身邊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風險,這一環節通常通過撥打潛在受害者電話或者發送提醒、勸阻短信的方式進行,在與潛在受害者取得聯系以后需盡快核實近期接觸相關信息的情況,此環節完成以后就需要對潛在受害者的情況進行具體分析以確定此次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的具體目標以及活動工具、規則、分工等活動要素的投入情況。需要指出的是,以上環節都是通過與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直接或者間接的交流完成的。通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各主體之間對于電信網絡詐騙的認知相互影響、相互交融,最終促使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增加更多的防騙知識樹立更強的防范意識,建立起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相對全面的認知。

3.4 注意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設計的完整性

活動理論認為,活動是有完整的層次結構的,具體而言包括三個層次:最高層次是由動機驅使的活動,第二層次是由目標驅使的行動,第三層次是由條件決定的具體操作。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活動設計必須與主體的動機、目標以及具有的實際條件相匹配,只有這樣才能充分激發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的學習動機,明確接受宣教的目標,細化活動實施過程中的具體條件,在活動實施完畢后及時進行評價反饋,使活動形成完整的閉環結構。以活動的完整性、規范性促使接受宣教者積極參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提高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的意識和能力。

3.5 強調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目標的層次性、整體性及發展性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是由多個階段子系統組成的,多層次的結構,這決定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目標的層次性,例如工作人員與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首次取得聯系時的目標是讓其意識到自己的信息可能已經泄漏,近期有遭遇電信網絡詐騙的風險。之后的工作目標是根據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的防騙知識掌握情況、感知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能力的強弱等情況確定,循序漸進的設定并達到電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的總體目標。電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目標的整體性要求活動中各階段子系統的目標設定要以實現總體目標為依據,使得各階段的目標設定相互銜接,依托各階段目標的完成,最終實現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總的目標。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目標的發展性是指工作活動目標的確定要緊盯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發展變化的最新動向,以及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認識的最新動向,動態調整更新反詐宣傳活動的目標。

3.6 充分發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技術手段的中介作用

活動理論認為,活動的本質是主體與活動環境進行交互的過程,主體在參與活動時需要一定中介的介入。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接受宣傳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需要借助活動工具來參與活動,這些活動工具包括技術手段、學習資源、學習指導等。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越來越多與技術手段的結合,通過技術手段實施詐騙。因此,通過技術手段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進行反制就顯得尤為重要,與此同時在電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技術手段的運用也同樣重要。通過宣教工作使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熟練使用集合技術反制手段的智能APP 例如:國家反詐中心APP 等,通過技術手段實現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目的。

3.7 強調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的情景創設

活動理論認為,活動的開展需要依托一定的情景,不同的活動需要在不同的情景中開展。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中,宣教活動的開展需要依托相應的情景,例如在針對防范仿冒客服詐騙的宣傳工作中,工作人員可以模仿騙子常用的話術讓接收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進行識別和記憶練習;針對防范貸款詐騙的宣傳工作中可以介紹騙子常用的手段如犯罪分子通常在虛假放款后會告知受害人因操作失誤導致貸款被凍結需要交納解凍金才能順利放貸等,讓接受宣教的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在模擬的情景中對電信網絡詐騙產生一個相對具體的認識,并在此基礎上逐漸了解自己對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認知的不足,進而使其意識到自己需要接受電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的必要性,以此來激發電信網絡詐騙潛在受害者參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的積極性。同時也可以在此階段分析明確此次電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的階段性目標和總體目標,以及活動工具、規則、分工設計的具體安排。

4 結語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作為當前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值得我們深入系統的研究,本文將活動理論分析框架引入電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的分析、設計中提出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活動設計的一般模式,并從七個維度論述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優化的路徑為提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效能提供了一個參考思路,未來還可以結合認知心理學、傳播學等學科的理論從多維度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進行分析研究,以期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防范教育工作效能的提升提供更多有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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