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振君
(內江師范學院文學院,641100,內江)
二十四史中只有《金史》設《交聘表》,[1]《交聘表》反映了占有特殊地理位置的金代特有的外交歷史,是研究金代與南宋、西夏、高麗關系史的重要文獻。但是《交聘表》也存在誤載、漏載、記載粗略等問題,于是有學者對其加以匡補,如趙永春的《金宋關系史研究·金宋交聘表》、胡傳志的《金與高麗交聘考補》[2]等研究成果,這些成果對全面訂補《金史·交聘表》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另如中華書局的《金史》初版與修訂本,也在校記中對《交聘表》存在的種種問題加以???,為人們利用該文獻提供了權威幫助。與上述學者的成果相比,更早對《交聘表》進行補正的成果還有晚清李有棠①的《金史紀事本末》[3]一書。該書52卷,各卷內容分正文和考異兩部分,其中考異部分引證賅洽,考辨訂補相關史實,達到了較高的水平。在該書考異中涉及到《交聘表》之處非常多,這些內容雖非針對《交聘表》的專門研究,卻在客觀上起到了正訛補脫的作用,對《交聘表》研究的貢獻值得表彰,但其存在的不足也需認識清楚,這是更科學合理地利用該文獻所做的工作。
《金史紀事本末》中明確涉及到《交聘表》的地方有170處,如果再加上暗據《交聘表》的地方,②大概就有200余處了。綜觀這些實例,最多的是用《交聘表》的史料對正文史實加以補充佐證,其次是指出《交聘表》的脫誤等問題,再次是交代《交聘表》與其他史籍記載的差異。
在《金史紀事本末》考異中,明確利用《交聘表》正面補充正文史實或揭示史源的有73處。這類用例的引用提示語包括“交聘表”“交聘表云”“今從史交聘表”(后面概引相關史實)、“又云”(進一步補充)、“今據交聘表書之”“茲據交聘表書之”“今從交聘表”(指出正文史實的直接史源或補充正文)、“均見交聘表”“見交聘表”(對上引內容出處的交代)等四種類型。利用這些引用提示語我們可以很方便地找到使用《交聘表》對正文進行補充、佐證的實例。
所謂補充,是指補充正文未交代的一些交聘史實或使節等。這樣的實例很多,明確指出出自《交聘表》的有56處。如第94頁正文“(太宗天會二年)夏五月乙巳,棟摩克南京,殺都統張敦固”條,考異引《交聘表》:“又云:八月,以貝勒烏哲納、李用弓賀宋正旦。十月,宋使賀天清節。十二月,貝勒高居慶、大理卿邱忠賀宋正旦?!钡?05頁“冬十月”下補充:“《交聘表》,是年七月,以耶律固為報謝宋國使。十月,宋使賀天清節?!都o》未載?!钡?62頁“(熙宗天眷)三年夏五月丙子,詔都元帥宗弼復取河南、陜西地,皆平之”條,考異:“……《交聘表》,是年,宋禮部尚書莫將等來迎護梓宮?!钡?45頁“(世宗)大定十五年春正月,宋遣使來賀”條,注釋:“正使為試戶部尚書蔡洸,副使江州觀察使趙益?!都o》失載,今從《交聘表》?!钡鹊?。由以上各例可知,《金史紀事本末》正文一般交代的都是大事件,而中間的一些細枝末節的史實則在“考異”中補充,特別是交聘史實則更多通過《交聘表》來說明。
揭示正文史源者,有明確引用提示語的有18處,如果加上暗據《交聘表》的,大概有四五十條。如第271頁“(太宗天會二年)三月辛未,夏國王李乾順遣巴哩、公亮等來上誓表。閏月戊寅朔,使王阿哈(原作阿海)、楊天吉往賜誓詔”條,考異:“二國往還使臣,《太宗紀》未列四人姓名,今據《交聘表》書之?!钡?75頁“(皇統)五年夏四月,遣右衛將軍薩哈(原作撒海)、兵部郎中耶律福為橫賜夏國使”條,考異:“《熙宗紀》未載,茲據《交聘表》補?!钡?76頁“(海陵正隆)三年春正月丙寅,夏奏告使還,遣左宣徽使敬嗣暉諭之”條,考異:“《熙宗紀》未載,茲據《交聘表》書之?!?/p>
利用《交聘表》來佐證或補充正文或指出史源,說明李有棠充分認識到《交聘表》的史學價值,他對《交聘表》的合理利用為我們更好利用這一文獻提供了參考,這是《金史紀事本末》的貢獻,值得加以表彰。
與補充史實相比,對于訂補《交聘表》而言,考異中指明其脫漏的文字無疑更有參考價值。據統計,全書共有67處指明《交聘表》失載。引用提示語為“交聘表未書”“交聘表失書”“交聘表失載”“交聘表均未載”“交聘表未列”“交聘表又未書”“交聘表俱略而不書”“交聘表不載其事”等。失載類型包括交聘史實失載、使臣名失載、交聘日期失載。
第一類補史實失載者如第83頁“五年春二月”條,考異:“畢沅《續通鑒》云,政等初至金,與金主議西京地,不許。草國書,使哈嚕與政等還報?!潦?,哈嚕至登州,守臣以童貫討方臘未還,留金使不遣。哈嚕怒,尋令詣闕。留月余,遣呼慶送歸,但付國書,不遣報使,用王黼議也。蔡絛《北征紀實》云,時上悔前舉,意欲罷約,諭女真使可復回?!端问贰?,哈嚕作曷魯,載在五月?!短婕o》及《交聘表》均未書?!薄督黄副怼诽燧o五年下全是空白,這里利用畢沅的《續資治通鑒》和《三朝北盟會編》補足史實,可補《交聘表》之缺。
再如第86頁“(天輔六年)冬十二月,帝親伐燕京”條,考異:“《遼史·天祚紀》云,蕭德妃五表于金,求立秦王,不許,乃以勁兵守居庸關?!端问贰せ兆诩o》云,九月,金遣徒姑且、烏歇等來議師期。尋遣趙良嗣報聘。十一月,金遣李靖等來,許山前六州。十二月,復遣趙良嗣報聘。是月,藥師敗蕭幹于永清縣?!断的暌洝?,李靖外尚有烏凌噶色哷美。靖,賓州人。元會汾《金史考證》云,時金令普嘉努責宋以出兵失期,始背初盟,改十七州為六州。此南北構兵之端,而《交聘表》均未載?!薄督黄副怼诽燧o六年下與宋交聘一欄空白,上述引《宋史》等史料正可補足。
又如第153-154頁“(天會七年)十二月壬寅,宋帝入于?!睏l,考異:“……畢沅《續通鑒》云,正月,通問使劉誨、王貺、楊可輔自河東還行在,唯虛中獨留,后降金?!独m綱目》云,金遣虛中歸,曰:‘奉命北來,求請二帝,二帝未還,虛中不可歸?!炝??!獢纭锻ㄨb》云,二月,金兵至揚州,帝奔鎮江,用朱勝非計,詔錄用張邦昌親屬,遣閣門祇候劉俊明使金軍,仍命持邦昌貽金人約和書稿以行。畢沅謂取之于常州李綱家??∶裾埌畈蛔油?,庶可借口。遂錄用其子元亨,及婿山陽廉布與其兄邦榮,兄婿安陽吳若,悉錄用。見《系年要錄》。趙甡之《遺史》劉俊民作劉仲,云,五月,起復朝散郎洪皓為徽猷閣待制,假禮部尚書,充通問使,龔璹副之。薛應旂《通鑒》又云,帝遺粘莫喝書,愿去尊號,用金正朔,比于藩臣。皓至云中,迫之仕劉豫,曰:‘萬里銜命,不得奉兩宮南歸,恨力不能磔逆豫,忍事之耶?愿鼎鑊無悔?!骼渖?。七月,復遣工部尚書崔縱往,不屈,死?!嗽?,又遣杜時亮、宋汝為往?!旁卤?,遣直龍圖閣張邵使金,武臣楊憲副之。邵至濰州,接伴使張樂,不忍聽,請止至三四。見撻懶不肯拜,且責其封劉豫,怒取國書去,執邵送密州,囚于柞山寨。按,皓以七年五月使金,八年,見尼瑪哈于云中。具載《北盟會編》?!督黄副怼肪摧d?!币陨纤薪黄甘路浅T敿?,而《交聘表》僅交代金克壽春、宗弼渡江克杭、高宗被迫入海諸事,無交聘史實記載。因此,《金史紀事本末》對這一年交聘情況的梳理就很有價值了。
又如第156頁“(天會)十一年秋八月戊子”條,考異:“……薛應旂《通鑒》云,紹興二年九月,王倫還自金。先是,倫久困思歸,倡為和議。烏陵思謀以告粘沒喝,因縱之歸。會議討劉豫,事中格,久之,以潘致堯為通問使。時金天會十年也。明年五月,致堯還,言金欲重臣通使,遂寢出師議。遣簽書韓肖胄偕胡松年往議和。十二月,肖胄偕金使李永壽、王翊來,請還豫俘及西北士民在南者。且欲畫江益豫,與檜前議吻合。議者知金與檜合謀矣。復遣章誼為通問使,請還兩宮及河南地。王明清《揮麈第三錄》云,肖胄見金主所系帶,光彩絢目,注視久之。主曰:‘此石晉少主獻耶律氏者,唐家日月帶也?!置〈磐胍幻?,曰:‘亦少主所獻,內有畫,雙鯉在焉,水滿則跳躍如生,覆之無他?!镎\絕代之珍也。并見厲鶚《遼史拾遺》。畢沅《續通鑒》云,為副者給事中孫近。且命王倫作書與高慶裔等。倫系旦侄孫,家貧無行,京城破,兵亂,倫徑造御前,賜以夏國寶劍,除兵部侍郎,傳旨撫定?!短诩o》均未載,《交聘表》亦未書遣使事?!薄督黄副怼诽鞎酥潦杲鹚谓黄笝谌靠瞻?,以上所列史料正可補《交聘表》之失。
第二類補載史臣名者如第152頁“(天會六年冬十月)庚辰,宗翰、宗輔會于濮,侵宋”條,考異:“《宗翰傳》,時康王遣王師正奉表,密以書招誘契丹、漢人,獲其書,入奏,乃下詔伐之。按《交聘表》無王師正名?!端问贰芳啊独m通鑒》均未載,豈以王倫字正道而遂致訛?今闕疑?!庇值?31頁“(天會六年)秋七月乙巳,宋帝遣王師正奉表請和”條,考異:“是時為宋建炎二年,《交聘表》未載王師正名,《太宗紀》亦未書宋遣使請和,今從《宗翰傳》?!?/p>
再如第166頁“(皇統二年)三月……歸其母韋氏及故妻邢氏、天水郡王并妻鄭氏喪于江南”條,考異:“《王倫傳》,三月,遣左副點檢賽里、都轉運使劉裪送天水郡王喪柩及帝母韋氏?!断的暌洝纷魉脑率?,金使為明威將軍高居安及內侍二人扈從。又泛使為左副都點檢沂王宗賢、秘書監劉裪?!督黄副怼肺戳惺钩济??!?/p>
又如第286頁“(大定二十九年)九月戊辰,以衛尉巴爾斯章為夏生日使”條,考異:“生日之使,《交聘表》未載,今從《章宗紀》書之?!薄?明昌元年)九月己未,遣烏凌阿瑪展為夏生日使”條,考異:“橫賜夏國及生日二使,《交聘表》闕書?!钡?87頁“(明昌三年)九月,遣唐古哈達為夏生日使”條,考異:“生日之使,《交聘表》未載,今從《章宗紀》?!?/p>
第三類提示失載日期者如第365頁“(天眷元年秋八月)己卯,詔以河南地與宋。以右司侍郎張通古等使宋”條,考異:“元好問《中州集》,安陽王競,字無競。宋末登進士,仕國朝至禮部尚書、翰林學士承旨。大定四年卒?!浞钍菇?,題同官蕭顯《西湖行紀后》詩云……國史有傳。其奉使年月未載《交聘表》,姑附錄于此?!钡?30頁“(泰和三年)秋九月丙寅朔,宋使賀天壽節”條,考異:“《交聘表》只書甲子日,未系月,疑有脫誤。正使為禮部尚書劉甲,副使泉州觀察使郭倬?!?/p>
除以上三種補《交聘表》的類型以外,還有一種是補《交聘表》未列的金蒙交聘史實?!督黄副怼穬H列金與宋、金與夏、金與高麗的交聘,卻避去金蒙交聘,這是因為修《金史》者為元朝人,出于為國而諱的目的,有選擇地過濾掉了臣服金朝的屈辱歷史。當然,《金史紀事本末》有關金蒙交聘史事的記載仍然不以補《交聘表》為目的,但將這些史實匯集起來,客觀上給我們提供了便利。
金蒙交聘集中在卷三十九《元人克燕》、卷四十一《中原淪陷》中,前者有7處、后者有5處。這些交聘史實取自《元史·太祖紀》《金史·衛紹王紀》《金史·宣宗紀》《大金國志》等書,基本上把這幾部文獻中有關金蒙交聘的記載都輯出來了。
《金史紀事本末》考異中指出《交聘表》與其他史籍記載差異之處有30處。其所使用的提示語為“交聘表作”(一般交代人名之異)、“交聘表系之”(多為交代時間之異)等。這類考異文字將一些相互齟齬的史料編排在一起,為研究《交聘表》或交聘史提供了線索。
以上所舉實例,充分表明《金史紀事本末》在訂補《交聘表》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是深入整理與研究《交聘表》不可忽視的重要文獻。
應當指出,李有棠對《交聘表》的補遺并非以訂補后者為目的,而是通過某些文獻補充載錄有關史實后,順帶交代這些史實未被《交聘表》所記載,從而體現其史法的嚴謹??傮w而言,這些訂補文字大多可供參考,但也偶有一些失誤需要研究者注意,例如遺漏史實、文獻出處錯誤等。
《金史紀事本末》參考了當時所能見到的大量文獻,補充了大量《交聘表》未收的交聘史料,客觀而言,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編纂者盡最大努力實現了史料搜羅的全備,這種窮盡史料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但受當時搜集文獻、檢索手段的限制,該書在交聘史實方面仍然存在著較多遺漏,其中金宋、金蒙、金夏都有遺漏,而金與高麗所遺更多。
金宋交聘如天會十二年,《交聘表》空白,《金史紀事本末》第157頁當年下也無交聘事。據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七十二:“(紹興四年春正月)乙卯,龍圖閣學士樞密都承旨章誼為大金軍前奉表通問使,給事中孫近副之。官子孫各五人,傔從補文階者八人,白身補官者又七人?!盵4]又據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六十一炎興下帙六十一:“(九月)十九日乙丑,以左朝請大夫試尚書工部侍郎魏良臣充奉使大金國軍前奉表通問使,右武大夫果州團練使王繪副之?!盵5]金宋交聘類似這樣的遺漏還有很多,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受限于本末體的體例,不能苛責作者。
《金史紀事本末》卷十四《高麗賓服》中記述了金與高麗的交聘史事,其中很多記述都依據《金史》中的《交聘表》《高麗傳》及其他紀、傳,也參考了如元會汾的《金史考證》、薛應旂的《宋元資治通鑒》、畢沅的《續資治通鑒》等。因為條件所限,李有棠沒看到鄭麟趾的《高麗史》等史籍,所以很多交聘史實自然就“遺漏”了。胡傳志教授的《金與高麗交聘考補》一文填補了這一空白,該文從《高麗史》中勾輯出被《交聘表》所遺漏的史實,使我們“見出金與高麗的交聘全貌”。[6]這是研究金與高麗交聘史的重要參考文章。
金夏交聘,《交聘表》中所缺甚多,《金史紀事本末》自然也難免遺漏。如《交聘表》載:“(元光二年)九月,夏國和議定,夏稱弟,各用本國年號,遣光祿大夫吏部尚書李仲諤、南院宣徽使羅世昌、中書省左司郎李紹膺來聘?!盵7]這里并未言及接伴使,元好問《遺山先生文集》卷十九《國子祭酒權刑部尚書內翰馮君神道碑銘》:
君諱延登,字子駿,姓馮氏,世為吉州吉鄉人?!甓?,登章宗承安二年詞賦進士第,解褐臨真主簿,再調德順州軍事判官。泰和元年,知懷寧寨事。部使者舉廉能,轉寧邊縣令?!?大安)三年,丁內艱。宣宗貞祐二年,起復,補尚書省令史,知管差除。五年,授河中府判官兼行尚書省左右司員外郎。興定五年,充國史院編修官,考試開封進士,改太常博士。未幾,出為平涼路行尚書省左右司員外郎。元光初,遷鞏昌軍節度副使,員外郎如故。明年十月,召為吏部郎中兼翰林修撰。俄以知登聞鼓院兼修撰奉使夏國,就充接送伴使。[8]
神道碑中所言“明年十月”與《交聘表》“九月”稍異,在當時的交通條件下,夏使九月出發,十月至金境,金接伴使也于此時接至邊境,這是很合理的,并不存在矛盾。因此,我們可以確定,馮延登正是“就充接送伴使”者,這樣就補充了當時金國接伴使的缺失。西夏朝留存至今的文獻多是佛教文獻,歷史文獻很少,所以搜集金、宋交聘史難度較大,但可從當時的正史、筆記、詩文集和出土墓志等文獻中細心搜集,或可補出一部分。
金蒙交聘因元人修史有意回避而使相關史實嚴重不足,《金史紀事本末》雖盡可能地利用了幾部相關史書,但仍有所遺漏,需要在前人的基礎上,開拓視野,廣泛閱讀,搜集相關史實,才能全面再現金、蒙交聘史。如上面所引的馮延登神道碑就記載了他出使蒙古的經歷:
哀宗即位,正大元年,超翰林待制、同修國史兼鼓院事?!吣?,復翰林待制,充御前讀卷官,仍試宏詞。十二月,遷國子祭酒,借注翰林學士承旨、榮祿大夫,充國信使。以八年春奉國書,見于虢縣之御營。有旨問:“汝識鳳翔帥否?”對曰:“識之?!庇謫枺骸昂稳羧??”曰:“能辦事者也?!庇謫枺骸叭昴苷兄菇?,即貰汝死;不則殺汝矣?!痹唬骸俺挤顣埡?,招降豈使者事乎?招降亦死,還朝亦死,不若今日即死之為愈也?!泵魅諒蛦枺骸白蛩鶈?,汝曾思之否?”對如前。問至再三,君執義不回。又明日,乃諭旨云:“汝罪應死,但古無殺使者理耳?!本汍咨鮽?,乃薙去,遷之豐州。壬辰,河南破,車駕駐鄭州,有旨發還。三月入京,哀宗撫慰久之。[9]
像這樣的史料搜集起來,就可為關系史研究建立起堅實的基礎,并且還會借助這些生動的細節史實的敘述使文字更加鮮活,嚴肅之中蘊含更多趣味。
文獻出處失誤在《金史紀事本末》中較少,但在參考時也需要加以核實。如第81-82頁“(天輔)四年春二月……宋遣使趙良嗣、王暉來議燕京、西京地”條,考異:“……《宋史》載是年十二月復遣馬政如金議地,薛應旂《通鑒》亦同,《交聘表》未書。見元會汾《金史考證》?!?/p>
按,“《宋史》載是年十二月復遣馬政如金議地”一句史實出處不確?!端问贰肪矶痘兆诩o》四載:“(宣和二年九月)丙辰,遣馬政使金國?!笨梢?,《宋史》所載為馬政出發時間,而“十二月”當為馬政到達金國的時間,《三朝北盟會編》卷四“(宣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丙寅,馬政至女真”證實了我們的推測。另外,《宋史》僅云遣使,并未言及“議地”,議地之事載于《三朝北盟會編》:“政等至女真,授以國書。及出事目示之,阿骨打不認所許西京之語?!睋丝纱_定前述史實出處當書《會編》,而非《宋史》。
綜上所述,《金史紀事本末》一書在充分利用《交聘表》的同時,也客觀上對其起到了訂補作用,這是其最大的價值所在。另外,該書參考了當時所能見到的大量與金史有關的文獻,甚至有的文獻現在都很難看到了,比如書中重要參考文獻之一的元會汾的《金史考證》就未見館藏,不知李有棠當時參考的是稿本,還是其他什么版本,這部文獻如果找到,其意義是很大的。李氏研究歷史時全面占有文獻的作法值得學習,他爬梳融通地運用文獻的方法更應該細心體會。李書的遺漏史實的缺點主要是時代局限,是當時文獻搜集和檢索條件制約了他的成就。我們在充分認識到它的成績與不足之后,才能將此書更好地用到歷史研究中去。
注釋:
① 對于李有棠,崔文印先生在《金史紀事本末·出版說明》中云:“李有棠,字芾生,江西萍鄉人,生于道光二十年(1840)左右,卒于光緒末年或宣統初年?!墩哑街韭浴な思尽贩Q其‘幼補博士弟子員,食廩餼,以優行貢成均就教職,考取八旗官學、漢國子監學,選授峽江訓導?!?/p>
② 如卷十三《征撫西夏》“(世宗大定四年)冬十二月”條考異:“《世宗紀》只書烏哩雅一人,其余夏使均未載姓名,今從《交聘表》書之。以下同?!薄耙韵峦北砻飨旅嬗腥舾商幘鶇⒖肌督黄副怼?,不再一一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