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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孝慈墓志》辨疑三論

2023-02-02 16:45何鑫
中國書法 2023年12期
關鍵詞:銘文

何鑫

關鍵詞:蘇孝慈墓志 銘文 辨疑

《蘇孝慈墓志》又稱《蘇慈墓志》《蘇使君墓志》等,隋仁壽三年(六〇三)三月刻,正書,三十七行,行三十七字,全一千兩百九十二字,無撰文和書丹人名。該墓志于清光緒十四年(一八八八)夏在陜西省蒲城縣城崇德里(今渭南市蘇坊鎮北姚村)出土。志石為正方形青石,邊長約83c m?,F藏陜西省蒲城縣博物館。

沈曾植、王仁堪、歐陽輔等人對《蘇孝慈墓志》的真偽提出質疑??涤袨樵凇稄V藝舟雙楫》中提及沈曾植認定此志為贗作。葉昌熾在《語石》中記載王仁堪也以《蘇孝慈墓志》為偽刻,甚至認為就是出自李文田之手。由此,有包括歐陽輔等更多的人確信《蘇孝慈墓志》『偽讬無疑』。他們認為《蘇孝慈墓志》是偽讬之作的主要依據,在楊震方《碑帖敘錄》中有所述及?!捍酥緯O工整,一字不泐,見之如新刻,鋒芒畢現,故有偽讬之說』。另外『如以記事與史書對照,顯有不符之處,但難定其為偽作』。也就是說,偽作之說的直接原因是該石文字完好,一字無損,不僅棱角可見,刀痕清晰,而且鋒芒畢露,不若隋書之『渾古樸茂』。除此之外,另有『可疑之處』則是將《蘇孝慈墓志》文字內容與史書對照,也明顯地存在著許多不相符合之處。在楊震方看來,這些『不符之處』可存疑待考,而不應既定之為偽作。

由于時代所限,當時隋志出土遠不及后來之盛,所以那時有人以《蘇孝慈墓志》字口如新而為偽刻之疑,迄至今日,隨著大量墓志出土,字口完好如新者已為多見,以此為疑,顯然已經不足為道了。然而,對于《蘇孝慈墓志》銘文內容與正史比照之疑卻一直沒有確論,這確是值得研究的,其中以下三個問題尤其需要深入分析。

墓主人卒年確切時間缺失考

由北朝至隋唐乃至后世的墓志銘文,一般都會對墓主人的卒年有詳盡的記載。而《蘇孝慈墓志》全文除了對墓主人的官職履歷有詳細的時間記錄之外,對于卒年時間的表述卻僅有如下一處:

仁壽元年,遷授使持節總管洪吉江虔饒袁撫七州諸軍事、洪州刺史……時桂部侵擾,交川擁據,詔授公交州道行軍總管。方弘九伐,遽縶千里,遘疾薨于州治,春秋六十有四?;浺匀?,歲次癸亥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歸葬于同州蓮芍縣崇德鄉樂邑里之山。

其中『粵以三年歲次癸亥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即為隋仁壽三年(六0三)三月七日。這是蘇孝慈由洪州治所(今江西南昌市西)遷歸安葬之地——同州蓮芍縣崇德鄉(今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交斜鎮來化村)的時間,而非卒年。若據銘文所載來推算其卒年應在隋仁壽元年(六0一)至隋仁壽三年(六0三)三月之間。另據《隋書》卷二《帝紀二·高祖》載『四月以淅州刺史蘇孝慈為洪州總管……六月癸丑,洪州總管蘇孝慈卒?!挥纱?,再聯系『春秋六十有四』的記載,可知蘇孝慈當生于西魏大統四年(五三八),卒于隋仁壽元年(六0一)。

雖然蘇孝慈的生卒時間可以通過銘文中的相關記載再輔以史籍文獻來推算,但這種沒有墓主人卒年確切記載的墓志,在通常情況下確實是較為少見的,因此,有人以之為疑,也不足為怪。其實,這種使人疑惑的情況通過分析墓志內容所述及蘇孝慈卒前的經歷是可以得解的。

《蘇孝慈墓志》所下葬的同州蓮芍縣崇德鄉(即今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交斜鎮來化村)并非蘇孝慈的初葬之地。銘文記載其『遘疾』去世之后,『薨于州治』,也就是說洪州治所(今江西南昌市西)才是洪州總管蘇孝慈去世之后的初葬之地。由此可以了解,他去世突然,洪州相對偏遠,又時值戰事,初葬與歸葬之地相距遙遠,隋代交通與信息條件絕非能與今日同論,所以諸多因素使然,在歸葬的墓志中沒有確切地記載墓主人卒后初葬的年月日期,應該也是符合當時的特定歷史條件的。

生平重要善政事跡缺漏考

將《隋書》卷四十六《列傳第十一·蘇孝慈》及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蘇孝慈》等文獻的記載與銘文內容相比照,會發現墓志中對蘇孝慈名號及任職履歷過程的記載都較為翔實。

比如墓志載『公諱慈,字孝慈?!坏凇端鍟放c《北史》中,都還沒有記錄其名,而都以其字『孝慈』相稱。再如墓志載『后魏初,起家右侍中士,三年,加曠野將軍。周明革運,授中侍上士?!徽分须m然也記其后魏初起家的官階,但墓志中『七年,授左勛衛都上士。建德元年,授夏官府都上士,治中義都上士?!坏葍热菰趥魑闹袆t未予記載。

可是,對于蘇孝慈生平重要的德政事跡,在墓志中卻沒有具體述及,這也是使人不得其解而質疑此志真偽的原因之一。

《隋書》卷四十六《列傳第十一·蘇孝慈》載:

先是,以百僚供費不足,臺省府寺咸置廨錢,收息取給。孝慈以為官民爭利,非興化之道,上表請罷之,請公卿以下給職田各有差,上并嘉納焉。

《北史》卷七十五《列傳第六十三·蘇孝慈》也有同樣的記載:

以百僚供費不足,臺省府寺咸置廨錢,收息取給。孝慈以為官與百姓爭利,非興化之道,表請公卿已下給職田各有差,上并納焉。

此外,《隋書》卷二十四《志第十九·食貨》還對此事的前后緣由有更加詳細的記載,并且文中還特地明確記錄了蘇孝慈的名字,茲錄如下:

開皇八年五月,高颎奏諸州無課調處,及課州管戶數少者,官人祿力,乘前已來,恒出隨近之州。但判官本為牧人,役力理出所部。請于所管戶內,計戶征稅。帝從之。先是京官及諸州,并給公廨錢,回易生利,以給公用。至十四年六月,工部尚書、安平郡公蘇孝慈等,以為所在官司,因循往昔,以公廨錢物,出舉興生,唯利是求,煩擾百姓,敗損風俗,莫斯之甚。于是奏皆給地以營農,回易取利,一皆禁止。

在《隋書》卷四十六《列傳第十一·蘇孝慈》中還記載了蘇孝慈決渭開渠疏通漕運的政績:

明年,上于陜州置常平倉,轉輸京下。以渭水多沙,流乍深乍淺,漕運者苦之,于是決渭水為渠以屬河,令孝慈督其役。渠成,上善之。

而墓志當中只有『詔知漕渠總副監事』的任職記錄,至于政績卻只字未提。

正史當中都詳細甚至多處記載蘇孝慈惠民德政之舉,反而在《蘇孝慈墓志》當中卻一帶而過甚或完全沒有提及。

據考,《隋書》為唐代魏徵主編,成書于唐太宗貞觀十年(六三六),《北史》為唐代李延壽所撰,成書于唐太宗貞觀十七年(六四三),《蘇孝慈墓志》無撰寫人姓名,按照墓志當中『粵以三年,歲次癸亥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歸葬于同州蓮芍縣崇德鄉樂邑里之山』。的記載,《蘇孝慈墓志》的撰寫鐫刻時間為隋仁壽三年(六0三)。也就是說《蘇孝慈墓志》比《隋書》成書早約三十三年,比《北史》成書早約四十年,《蘇孝慈墓志》撰刻于隋代,《隋書》與《北史》均編撰于唐代。

《蘇孝慈墓志》與《隋書》《北史》相比,不僅撰寫時間前后相差三四十年,而且就政治而言已經易主,政見主張顯然有異,就歷史而言已然換代,是非功過多有翻轉。對蘇孝慈生平政績的功過評判標準也已遷變。比如『孝慈以為官與百姓爭利,非興化之道,表請公卿已下給職田各有差,上并納焉?!恢?,在后代看來,他具有針砭時弊,為民請愿的精神,但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雖然當朝圣上最終采納了他的奏諫,但于朝中同僚以及地方官吏而言,此舉必然帶來不小的政治壓力與財政困難。

再則,從《蘇孝慈墓志》中『十八年(五九八),以君王官積歲,承明倦謁,出內之宜,刺舉僉允,授淅州諸軍事、淅州刺史,大將軍封如故』的記載來看,曾統領百官的蘇孝慈由工部尚書、大將軍為率等任上突然派往淅州赴命,旋即于『仁壽元年(六0一),遷授使持節總管洪吉江虔饒袁撫七州諸軍事、洪州刺史』,說明當時蘇孝慈于朝中已然失勢。

而就在當年『時桂部侵擾,交川擁據,詔授公交州道行軍總管。方弘九伐,遽縶千里,遘疾薨于州治,春秋六十有四』。當六十四歲的蘇孝慈已受命正欲赴交州(今越南河內)出征之時,卻在他遠離朝廷僅三年之后于洪州治所(今江西南昌市西)驟然辭世了。

《蘇孝慈墓志》當中僅詳盡記載其任職履歷,并常規性地歌功頌德,卻不過多涉及和突出具體政事功過的評判,這種述而不論的撰寫方式,應該就是當時蘇孝慈遠黜朝廷失勢處境最真實的反映。因而《蘇孝慈墓志》與《隋書》《北史》相比,撰寫的時代背景不同,功過的評判標準不同,是非的考察角度不同,所用筆墨的詳略也就各有不同。至此,所謂《蘇孝慈墓志》對其生平重要德政事跡載錄缺漏之疑也應釋然了。

出任淅州刺史原因考釋

關于蘇孝慈出任淅州刺史的原因,《蘇孝慈墓志》載『以君王官積歲,承明倦謁,出內之宜,刺舉僉允,授淅州諸軍事、淅州刺史,大將軍封如故?!豢梢姟阂跃豕俜e歲,承明倦謁,出內之宜,刺舉僉允』之由肯定不是把一位曾任太子左右衛率及工部和兵部尚書的朝廷重臣黜離朝廷遠赴淅州受命的真正原因,顯然有所隱晦和粉飾。

考其真正緣由,在《隋書》卷四十六《列傳第十一·蘇孝慈》實有記載:『開皇十八年,將廢太子,憚其在東宮,出為淅州刺史。太子以孝慈去,甚不平,形于言色,其見重如此?!豢磥怼簩U太子,憚其在東宮』才是『出為淅州刺史』的真正原因。從太子為蘇孝慈出為淅州刺史甚為不平,乃至形于言色的記載來看,包括蘇孝慈本人可能也會覺得突如其來,憤憤不平,難以接受。這一方面反映出太子與蘇孝慈的關系極為密切,另一方面也體現出,正因如此,以太子為代表的一方政治力量的失勢,必然導致蘇孝慈的黜離。這一點,在『仁壽元年(六0一),遷授使持節總管洪吉江虔饒袁撫七州諸軍事、洪州刺史』之事上有一次得到了印證。當時淅州治所在修陽縣(今河南西峽縣北),洪州治所在豫章縣(今江西南昌市西),就歷史地理而言他離大隋帝都越來越遠了。不僅如此,就在他赴洪州的當年『時桂部侵擾,交川擁據』,蘇孝慈又再受命任交州道行軍總管即赴交川(即交州,今越南河內)征伐。這乃是在蘇孝慈抱不平之心歷遠黜之苦,本來身心俱疲的狀態下,最終使他『遘疾薨于州治』的直接原因。

恰恰由于這種現實而微妙的歷史原因,在當時的政治環境壓力之下,《蘇孝慈墓志》對太子被廢,蘇孝慈出任淅州刺史,甚至使其三年而卒的真實原因只能進行隱晦和粉飾的表述。這就是《蘇孝慈墓志》僅言『以君王官積歲,承明倦謁,出內之宜,刺舉僉允』的原因。而《隋書》作為后朝典籍,當然能夠與隋代時政拉開距離,更為接近客觀與真實地看待和著錄前朝歷史。

除了以上三個問題以外,關于《蘇孝慈墓志》刻石的出土發現及其后來拓本傳藏等情況也偶或成為此志真偽之辨的內容。該石的發現過程,時任蒲城知縣的張榮升曾撰跋記錄:

光緒戊子夏月,公出西南鄉,風聞有人獲隋臣蘇慈墓碑。被蘇姓阻奪,往驗之,并詰蘇姓世系,家乘無考。見字法精嚴遒健,純得魏齊神髄,惜無書丹姓名。爰飭舁碑署中,俟考博古君子。知蒲城縣事張榮升志。

該志被發現后,先后出現了『初拓無跋本』『有跋本』『又無跋本』以及『偽無跋本』等四種不同的原石拓本。原因是,在張榮升于原石空格處撰刻跋文之后,繼任知縣彭洵覺得原石刻跋不妥,便在次年又將其全部鏟除,這一刻一除,便出現了上述的不同拓本。此外,該墓志出土較晚,晚清之前見不到相關記載,也沒署書丹人姓名,迄今還沒有發現該墓志的石蓋。但這些當然都不是能夠影響我們認定《蘇孝慈墓志》真偽的因素。

作者單位:泰州學院美術學院書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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