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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層權威”的崩潰與秩序重建:論印度教民族主義與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的崛起

2023-02-07 08:39吳孟克
印度洋經濟體研究 2023年4期
關鍵詞:國大黨種姓民族主義

吳孟克

【內容提要】在國大黨一黨獨大體制崩潰的過程中,印度教民族主義在一些邦興起,而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則在另一些邦興起。國大黨的民族主義及其依賴的“雙層權威”結構的崩潰,是印度教民族主義和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興起的前提??傮w來看,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在落后種姓占據優勢地位的邦興起;印度教民族主義在傳統支配種姓占據優勢地位的邦興起;落后種姓和傳統支配種姓激烈斗爭的邦則陷入了種姓政治的泥沼。傳統支配種姓與落后種姓的分歧主要在權力集中模式方面,殖民主義現代化導致“高種姓支配”原則內嵌于印度國家結構是這一分歧的根本原因。泰米爾納德邦的落后種姓制服了傳統支配種姓,并構建出了包容泰邦各社會階層的泰米爾民族主義,使泰邦成為次區域民族主義的典型邦。古吉拉特邦近代以來形成了圍繞商業利益緊密團結的傳統支配種姓聯盟,這也使其成為莫迪的印度教民族主義政治的發源地。比哈爾邦則由于封建割據和種姓分隔的歷史傳統,沒有一個社會力量能占據支配地位,因而成為種姓政治邦的典型。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可以明顯地觀察到印度國內政治出現了印度教民族主義與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兩場政治運動的對峙。特別是自2014年印人黨在中央強勢執政后,一方面,印人黨高舉“新印度”旗幟,試圖將“印度教特性”與民族主義相融合。(1)Subas Palshikar,“Toward Hegemony:the BJP Beyond Electoral Dominance”in Angana P.Chatterji et al eds.,Majoritarian State:How Hindu Nationalism is Changing India,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9,pp.104-105.另一方面,許多地方政黨則憑借次區域民族主義遏制印人黨的強勢擴張。在次區域民族主義政治較為高漲的邦,如西孟加拉邦、泰米爾納德邦和喀拉拉邦等,印人黨的擴張往往受挫。當下,次區域民族主義勢力已經成為印人黨擴張勢力的最主要對手,甚至連傳統全印大黨國大黨都開始向次區域民族主義傾向靠攏。例如,國大黨領導人拉胡爾·甘地(Rahul Gandhi)近來就公開援引印度《憲法》相關段落,表示“印度不是一個‘民族’(Nation),而是各邦組成的聯盟,類似歐盟?!?2)“The Word ‘Nation’ is a Western Concept;India is a Union of States,Like Europe:Rahul Gandhi,”The Times of India,May 25,2022.

從本質上看,印度教民族主義與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的根本分歧在于權力集中模式方面。前者主張“印度教民族”擁有全部主權,并由一個全印性國家集中行使權力;后者主張印度的次區域族群與印度聯邦分享主權,并在政治上實行分權。雖然印度教民族主義與次區域民族主義兩種政治主張的歷史都可以追溯到殖民時期,但兩者長期不構成影響印度國內政局的主要力量,特別是在國大黨一黨獨大時代。還可以觀察到的是,印度教民族主義與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的興起具有某種“同步性”。例如,在1967年國大黨一黨獨大首次遭遇嚴重危機時,印度人民同盟(BJS)為代表的印度教民族主義政黨與泰米爾納德邦的達羅毗荼進步聯盟(DMK)等次區域民族主義政黨成為主要受益者。而在英迪拉·甘地(Indira)去世后國大黨霸權加速瓦解的過程中,印人黨和諸多次區域民族主義政黨也成為主要受益者。印人黨在1989年人民院選舉中斬獲85席,遠高于1984年的2席與1967年BJS的35席。同時,泰盧固之鄉黨(TDP)等次區域民族主義政黨崛起于20世紀80年代,左翼政黨執政的西孟加拉邦與喀拉拉邦也在這一時期加速轉向次區域民族主義。(3)有關西孟加拉邦,參見Atul Kohli,“From Elite Activism to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the Rise of Reform Communism in West Bengal”in Francine R.Frankel and M.S.A.Rao eds.,Dominance and State Power in Modern India:Decline of a Social Order,Volume II,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p.375。有關喀拉拉邦,參見Prerna Singh,How Solidarity Works for Welfare:Sub-nationalism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Indi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5,pp.81-84.

從邦級政治的角度看,在國大黨霸權崩潰的過程中,印度教民族主義在一些邦興起,而次區域民族主義則在另一些邦興起。那么,是什么因素導致了這種分化的出現?本文的分析將圍繞一問題展開。

一、國大黨的印度民族主義:包容與轉化

民族主義可以從心理和政治兩個層面界定。在心理上,民族主義是一種心理狀態,其或者是一個民族的民族性,或者是對于民族利益、民族獨立與民族統一的信仰或主張,或者是一種愛國心和民族自豪感。在政治上,民族主義是一個民族追求建立自己國家的政治運動。(4)楊光斌:《政治學導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9年,第72頁。許多研究都指出,民族主義是在現代化過程中產生的,是民族主義造就了民族,而不是相反。蓋爾納(Ernest Gellner)認為,民族主義是現代性的產物,特別是工業社會的產物。工業化社會建立在復雜的、不斷積累和變化的勞動分工之上,這就使得同質、標準的文化成為必需。(5)[英]歐內斯特·蓋爾納:《民族與民族主義》,韓紅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37-38頁。這種基于標準文化和外部社會化的社會組織形式必然會導致民族主義。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強調民族主義基于現代化導致的人類思維模式的改變。在前現代社會,社會普遍圍繞“神圣語言”文本所揭示的“真理”組織成“古典共同體”,這種共同體賦予人們歸屬感與意義感。(6)[英]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體》,汪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2-13頁。然而,隨著中世紀普遍宇宙原則失去對人心的掌控力,人類需要一種新的能將“博愛、權力與時間有意義地連結”的方法,以滿足其對于歸屬感和意義感的心理需要。(7)同上,第32頁。民族主義也成為當代滿足人類上述心理需求的主要模式。

民族主義在現代化過程中普遍興起的另一個原因在于其與政治權力的集中行使密切相關?,F代化往往意味著政治權力的集中、市場經濟力量的拓展與統一文化的創建。蓋爾納認為工業社會對于分工的需求促使集中權力的國家出現,特別是在外部社會化方面的強制性要求,使得國家與構建同質化文化的思潮聯系在一起。(8)[英]歐內斯特·蓋爾納:《民族與民族主義》,第42頁。諾斯(Douglass C.North)強調了權力集中的國家對于促進大規模非人際化交換的不可或缺性,“那些能使人們在非人際關系化交換條件下從貿易中獲取收益的復雜契約,必須伴隨著某種形式的第三方實施”,(9)[美]道格拉斯·G·諾斯:《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杭行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68頁。第三方實施意味著國家必須成為一種監督產權和契約落實的強制力量。國際競爭的壓力也構成了國家權力集中的動因,蒂利(Charles Tilly)認為,戰爭產生了歐洲民族國家體系,而這一體系又促進了近代中央集權國家在歐洲的出現。歐式民族主義國家建構模式又由于歐洲在全球的優勢而在全球擴散。(10)[美]查爾斯·蒂利:《強制、資本和歐洲國家(公元990-1992年)》,魏洪鐘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204-205頁。在這一過程中,民族主義思潮作為一種新的對社會的共同崇拜形式而興起。蓋爾納指出,民族主義就是特定社會對其組織形式公開進行的集體自我崇拜,“無論是惡毒的和暴力的,還是溫和的和難以捉摸的”。(11)[英]歐內斯特·蓋爾納:《民族與民族主義》,第61-62頁。這種“公開的崇拜儀式”構成了對與之關聯的權力集中形式的合法化論證。因此,蓋爾納將民族主義首先定義為一條政治原則。(12)同上,第1頁。權力集中模式進一步決定了經濟利益分配模式,正如諾斯指出的,“政治體系界定并實施著經濟體系的產權”。(13)[美]道格拉斯·G·諾斯:《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第129頁。

恰恰因為民族主義與權力集中直接相聯系,現代化與民族主義興起的時代也往往是一個充滿斗爭的時代,這種斗爭往往圍繞權力集中的具體形式展開。正如阿羅(Kenneth J.Arrow)曾論證過的,不可能產生一種制度來確保其政策能夠滿足社會所有成員的偏好。解決問題的唯一出路是通過某個占支配地位的行動者的權威去強制性做決策。(14)[美]B.蓋伊·彼得斯:《政治科學中的制度理論:新制度主義(第三版)》,王向民、段紅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54頁。任何一個社會經濟勢力都不愿意在新的政治經濟的安排下處于劣勢地位,因而往往更加緊密地組織起來。亨廷頓(Samuel P.Huntington)對此進行了詳細論述。他指出,現代化在摧毀舊的權威同時,往往會在許多社會勢力中引起新的共同意識、內聚力、組織和行動,盡管這些社會勢力長期以來可能“只是一些相當低級的意識原生體或組織”。(15)[美]塞繆爾·亨廷頓:《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王冠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0頁。新的社會集團被迅速動員起來卷入政治,如果沒有足夠的政治制度供給予以匹配,往往導致政治動蕩和騷亂。(16)同上,第4頁。蓋爾納也將這一階段描述為“狂暴的時代”。相互對立的權威爭相提出“民族構建”的主張,試圖收買人心,引發劇烈的社會動蕩。(17)同上,第44頁。

以上研究都顯示,一個社會的現代化轉型往往導致民族主義的興起。特別是現代化大潮中激烈斗爭的各種社會勢力往往試圖利用各自版本的民族主義爭取人心,力圖在正在形成的權力集中的國家機器內占據優勢地位。那么,印度教民族主義與印度的次區域民族主義是否是現代化沖擊下,各社會勢力激烈斗爭的產物?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回答為何印度在獨立運動中誕生但長期作為印度主導規范的國大黨的印度民族主義沒能提供足夠的制度供給,以滿足印度現代化的需要。

本文認為,國大黨印度民族主義的根本性缺陷在于其根植于英國殖民者留下的“雙層權威”結構。歷史學家古哈(Ranajit Guha)對英國殖民時期印度形成的“雙層權威”結構進行了論述,并將之定性為“沒有霸權的支配”(Dominance without Hegemony)。古哈提出,在英國殖民時期形成的支配結構由“英國-現代”和“印度-傳統”兩套非常不同的術語和政治文化組成。(18)Ranajit Guha,Dominance without Hegemony:History and Power in Colonial Indi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7,p.60.這也使印度形成了精英政治和傳統政治兩大政治領域。精英政治領域由秩序、改良、民主憲政、愛國主義等術語界定,傳統政治領域由包括印度教刑罰(Danda)、達磨(Dharma)、帕克蒂(Bhakti)等術語界定。印度的支配結構事實上就是由精英政治領域統合的無數的地域性“領地”,地方政治精英往往憑借傳統型權威在“領地”上行使類似封建領主的權力,精英政治領域則成為政治精英討價還價的平臺。英國殖民者則通過“白人的負擔”(the White Men’s Burden)“文明開化的義務”(Civilizing Mission)等構建其統治合法性,即“文明的”英國統治“落后的”印度是為了使其“文明開化”。(19)[美]托馬斯·R·梅特卡夫:《新編劍橋印度史:英國統治者的意識形態》,李東云譯,云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22頁。

印度民族主義在適應殖民國家“雙層權威”結構的情況下形成,又提出要超越這一結構。查特吉(Partha Chatterjee)指出,印度獨立運動的領導者面對著雙重問題,一個是本國生產力發展的低水平和傳統勢力的強大,一個是宗主國在經濟政治方面的壓倒性優勢。它必須同殖民勢力以及國內那些阻止本國經濟結構轉化的力量進行斗爭,并將這一雙重斗爭呈現為共同利益的“民族”斗爭。(20)[印度]帕爾塔·查特吉:《民族主義思想與殖民地世界:一種衍生的話語?》,范慕尤、楊曦譯,譯林出版社,2007年,第61頁。在這種歷史背景下,印度民族獨立運動的領導者一方面提出了帶有濃厚保守色彩性質的甘地主義主張,這出于動員印度最廣大社會力量的需要,特別是盡可能使本土落后保守勢力保持中立;另一方面,印度民族獨立運動也接過了英國統治者“文明開化”的任務,這是出于改造本國封建勢力的需要。

這種民族主義的實體化就是所謂的“國大黨體系”(The Congress System)??扑?Rajni Kothari)對“國大黨體系”做了論述,指出其最大的特點就是存在一個支配性的“共識政黨”(Party of Consensus),即國大黨。國大黨基于有關印度民族國家構建的歷史性共識(Consensus)而存在,國大黨組織能夠容納多種多樣的社會勢力,將之整合進彼此競爭的派系之中,這些派系通過一系列庇護鏈條與社會勢力——如種姓結合起來。(21)Rajni Kothari,“‘The Congress System’in India,”Asian Survey,Vol.4,No.12,December 1964,pp.1161-1173.從印度自殖民時代繼承的“雙層權威”角度來看,所謂國大黨體系有包容和轉化兩大功能。一方面是通過“包容”的功能將形形色色的政治精英納入統一的精英政治領域;另一方面是通過印度民族主義的“共識”實現政治社會化的目標,以精英政治領域統一的、中心型的、資本主義的法理型權威改造傳統精英所依托的分散的、地方性的、封建-半封建的傳統型權威。

可以看出,國大黨體系依托于“雙層權威”結構,其發展方向卻要逐漸打破這種結構,這也構成了國大黨體系的核心內在矛盾。正是在這一矛盾作用下,國大黨體系在三個方向持續面臨沖擊,最終導致了國大黨的印度民族主義與其依賴的“雙層權威”的崩潰。

二、“雙層權威”的崩潰

第一,“雙層權威”結構在國家治理能力供給方面存在嚴重缺陷。印度國家治理的一大特點在于,其憲法結構規定的國家權力無比強大、無處不在,然而在實現其治理目標時又往往顯得軟弱無力。(22)Atul Kohli,Democracy and Discontent:India’s Growing Crisis of Governabilit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p.16;Lloyd I.Rudolph and Susanne Hoeber Rudolph,In Pursuit of Lakshmi: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Indian State,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7,p.6.亨廷頓有關權力集中程度與權力總量兩個概念的區分,有助于解釋這一現象。他指出,現代政治體制與傳統體制的根本差異在于權力總量的不同,而不在于權力分配模式的不同。無論在傳統還是在現代的政治體制中,權力都可以被集中或者分散。但現代政體較之傳統政體將更多的社會力量更深地卷入權力關系之中。(23)[美]塞繆爾·亨廷頓:《變化社會中的政治秩序》,第120頁。印度國家治理的問題恰恰在于其“權力總量”嚴重不足,“雙層權威”結構使得印度國家治理難以擊碎基層盤根錯節的權力網絡,將更多的社會力量整合進國家體制中來。因而,盡管印度的正規制度設計規定了高度的權力集中,但國家權力總量的不足始終對印度國家能力構成了巨大限制。例如,英·甘地在緊急狀態時期高度集中的法定權力及其政府在試圖推行社會經濟改革時的無力就形成了鮮明對比。(24)Francine R.Frankel,India’s Political Economy 1947-2004:The Gradual Revolution,Second Edition,New Del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pp.548-549.

第二,“雙層權威”導致統治階級的嚴重內斗。這種內斗主要在掌握國家機器的現代主義精英與盤踞在基層的傳統農村精英之間展開。前者持續推動國家權力向基層穿透,后者則試圖維護其既得利益。例如1969年國大黨的分裂,就是“社會主義論壇”派為代表的左翼精英與控制基層組織的“辛迪迦派”(Syndicate)之間矛盾的激化導致的。(25)Francine R.Frankel,India’s Political Economy 1947-2004,pp.399-400.巴爾塔(Pranab Bardhan)提出,三個“有產階級”(Proprietary Classes)——即農村精英、資本家與官僚/專業人士的內斗是1970年代以來印度治理危機的根源。三個有產階級誰也無法壓服誰,沒有任何一方能夠獨占國家機器,最后的結果就是政府政策的反復震蕩。(26)Pranab Bardhan,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Development in India,1998 Expanded Edition,New Del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61

第三,“雙層權威”結構沒有足夠的整合能力吸納落后種姓。在殖民時代,婆羅門價值觀已經成為印度社會與國家的主導規范,并內嵌于印度國家結構之中。正如印度《憲法》之父安倍德卡爾(B.R.Ambedkar)指出的,印度之所以以種姓制度為主要組織形式,根本原因是其以婆羅門的“純潔-污穢”階序觀為核心規范,婆羅門也成為全社會的模仿對象。這使高種姓自然而然獲得了相對于其他社群的優勢性地位。(27)B.R.Ambedkar,Castes in India:Their Mechanism,Genesis and Development,p.27.正因為“高種姓支配”內嵌于印度國家結構,落后種姓往往發現其向上躍升之路受到印度國家機器的阻礙,促使落后種姓不斷發起對既有體制的沖擊。

在這種背景下,英·甘地給出了其民粹主義解決方案,試圖通過在中央層面以個人人格和尼赫魯-甘地家族“王朝”魅力型權威實行中央集權,進而維持國大黨體系包容與轉化功能。然而,其不但沒能推動印度社會經濟的轉型,反而導致了國大黨一黨獨大中央集權制的瓦解和“雙層權威”的崩潰??评?Atul Kohli)將英迪拉民族主義政治失敗的原因歸結為四點:一是國大黨組織及印度正式制度的“去制度化”,使得統治階層內部更難以達成利益協調;二是政治斗爭導致的社會動蕩,加劇了印度的治理困境,特別是使印度經濟增長緩慢;三是民粹主義政治使形形色色的被統治階層政治化程度攀升,促使地方傳統權威結構加速瓦解;四是英·甘地的中央集權化措施任命了無能諂媚的地方領導人,這些人缺乏地方根基,因而無力協調愈演愈烈的地方矛盾,導致地方積怨淤積。(28)Atul Kohli,Democracy and Discontent:India’s Growing Crisis of Governability,pp.188-190.

“雙層權威”的瓦解在印度造成了普遍的社會失范。魯道夫夫婦(Lloyd I. Rudolph and Susanne Hoeber Rudolph)認為,印度傳統道德規范的瓦解是這一時期社會動亂的重要動因。(29)Lloyd I.Rudolph and Susanne Hoeber Rudolph,In Pursuit of Lakshmi: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Indian State,p.389.這也開啟了黑幫和惡棍團伙在印度政治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的進程,其被科里形容為爭奪基層的戰爭,(30)Atul Kohli,Democracy and Discontent:India’s Growing Crisis of Governability,pp.223-224.被貝利(Susan Bayly)稱為“種姓戰爭”。(31)Susan Bayly,Caste,Society and Politics in India from the Eighteenth Century to the Modern Ag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342.大規模社會失范導致控制基層的種姓/社群-黑幫-地方壟斷企業復合體在印度普遍崛起。這些復合體通過暴力控制基層,然后借助對基層的控制贏得選舉,接著通過政治力量庇護其名下的企業,由此完成其政治經濟循環。許多當下印度政客都是在這一過程中興起的。例如,安得拉邦現任首席部長賈干(Y.S.Jagan Mohan Reddy)就是通過經營采礦-種姓黑幫-政治而崛起,(32)Sreenives Janyala,“All in Andhra’s First Family:Intrigue,Murder and Now,an Arrest,”The Indian Express,April 26,2023.北方邦現任首席部長約吉(Yogi Adityanath)則是通過經營教派主義黑幫而興起。(33)“What’s Inside UP Police’s Intel Reports on Yogi Adityanath’s Hindu Yuva Vahini,”https://theprint.in/opinion/whats-inside-up-polices-intel-reports-on-yogi-adityanaths-hindu-yuva-vahini/350705/#,訪問時間:2023年6月2日。再如,卡納塔克邦著名的礦業大亨-黑幫大佬-政客雷迪兄弟(Reddy Brothers)的興盛。(34)“Who Are the Reddy Brothers?,”Hindustan Times,September 5,2011.許多政黨甚至直接由黑幫發展而來,例如馬哈拉施特拉邦大黨濕婆軍(Shiv Sena)。(35)Julia M.Eckert,The Charisma of Direct Action:Power,Politics,and the Shiv Sena,New Del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

這一過程的結果就是查特吉論述過的“政治社會”(Political Society)。(36)Partha Chatterjee,The Politics of the Governed:Reflections on Popular Politics in Most of the World,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4.查特吉指出,大部分處于被統治地位的印度居民,只是在最微弱的意義上才是擁有《憲法》權利的公民。精英政治與基層社會之間的聯系,越來越多地依靠以特定人群為目標的政府發展政策中形成。(37)Ibid,pp.37-38.而基層社會為了獲得國家政策支持而組織了起來,在為了生存和工作而斗爭時往往會越過合法的界限,并尋求通過選舉政治與政治精英相聯系。(38)Ibid,pp.40-41.也就是說,控制基層的種姓/社群-黑幫-地方壟斷企業復合體與正式《憲法》結構內的精英政治領域往往通過“政治交易”連結,基層政治領域通過選舉政治為精英政治領域補充合法性,以換取其偏向性政策。

“政治社會”的興起,無疑給印度帶來了巨大的治理困境?!半p層權威”的瓦解不但沒能彌合精英政治和基層政治兩大領域的裂痕,反而使精英政治進一步轉向自我隔離,試圖藉此防止基層政治自下而上的滲透??评锓治隽?980年代以來印度的權威結構,指出印度國家日益依賴一個狹隘的技術官僚和資產階級群體推動經濟發展。這一小團體被置于免受政治黨派控制和民主政治壓力的地帶。(39)Atul Kohli,Poverty Amid Plenty in the New India,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2,pp.65-66.為了支持這一模式,印度國家不得不將越來越多的資源用于發放補貼以收買政治支持,導致其不堪重負。如何在促進精英階層狹窄利益的同時,又不疏離廣大人民,成為當下印度面臨的最大合法性危機。(40)Ibid,p.9.

正因為國大黨的印度民族主義的失敗與“雙層權威”的崩潰帶來的巨大治理困境,印度教民族主義與次區域民族主義獲得了興起的歷史性機遇,成為當下印度秩序重建的兩種主流方案。在這一過程中,傳統支配種姓與落后種姓成為主要的社會政治行為體。正如諾斯指出的,組織及其企業家是制度變遷的主角,他們形塑了制度變遷的方向。(41)[美]道格拉斯·G·諾斯:《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績效》,第187頁。由于種姓是印度政治社會組織的主要模式,特定邦種姓間力量對比成為該邦政治走向的決定性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傳統支配種姓還是落后種姓,都不是“自古以來”的,兩者都是印度殖民主義現代化過程中“傳統發明”的產物?;舨妓辊U姆(Eric Hobsbawm)將“被發明的傳統”定義為一整套通常由已被公開或私下接受的規則所控制的實踐活動,具有一種儀式或象征特性,試圖通過重復來灌輸一定的價值和行為規范,而且必然暗含與過去的連續性。(42)[英]埃里克·霍布斯鮑姆:《導論:發明傳統》,載[英]埃里克·霍布斯鮑姆、[英]特倫斯·蘭杰編:《傳統的發明》,顧杭、龐冠群譯,譯林出版社,2022年。他指出,這種“被發明的傳統”與傳統社會的“習俗”的最大區別在于,“被發明的傳統”的目標和特征在于不變性。就目前被認為是印度“傳統文化”核心特征的“儀式性階序”(Ritualized Stratification)來說,其在殖民時代以前的印度確實是一種較有影響力的文化規范,特別是在婆羅門與商業種姓之中,然而其也僅僅是多種競爭的規范中的一種。貝利(Susan Bayly)指出,在前殖民時代除了“儀式化階序”外,印度還活躍有波斯-剎地利王權、山地部落民的“沙克蒂”(Shakti)、游牧族群的部落組織、各種出家教派和“帕克蒂”團體等。(43)Susan Bayly,Caste,Society and Politics in India from the Eighteenth Century to the Modern Age,p.25在印度被英國殖民統治后,殖民者致力于構建榨取性的殖民國家。在這一過程中,婆羅門和商業種姓因為能充當殖民國家官僚和商業買辦階層而處于優勢地位。婆羅門規范也籍此得到推廣。(44)Ibid,p.144.與此同時,英國人為了塑造印度“落后”的形象而支持了一種極度僵化的“儀式化階序”,并將其嵌入殖民法律體系和殖民國家治理機制之中。這一殖民主義現代化所造就的國家機器也成為獨立后印度所背負的沉重歷史包袱。

本文將“落后種姓”定義為由于殖民主義現代化被發明的“傳統”而處于系統性不利地位的社會群體,將“傳統支配種姓”定義為因“傳統”而處于有利地位的社會群體。這兩者可能有著古老的淵源,但其無疑都不是某種“亙古不變”種姓結構的現代遺存,而是殖民主義現代化的產物。(45)杰弗洛特(Christophe Jaffrelot)對種姓協會的研究就顯示,許多種姓組織是為了把握英國殖民統治時期的新機遇而產生的,特別是選舉政治帶來的機遇。參見Christophe Jaffrelot,India’s Silent Revolution:The Rise of the Lower Castes in North India,London:Hurst&Company,2003,p.178.特別要指出的是,被殖民法律與近代“傳統發明”劃歸為“落后種姓”的群體并不一定在政治經濟上處于弱勢地位,正如下文在泰米爾納德邦的案例中所論述的。此外,許多落后種姓還成為現代化提供的政治經濟機遇的最大受益者。

總體來看,在“雙層權威”結構崩潰的過程中那些落后種姓占據優勢地位的邦,往往以次區域民族主義為秩序重建的主要模式;那些傳統支配種姓占據優勢地位的邦,往往倒向了印度教民族主義政治。這主要是由兩種主張對應權力集中模式的差異導致的。印度教民族主義主張印度的主權由“印度教民族”壟斷,權力由中央政府集中行使。而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則主張印度的各種次級族群也是主權的分享者,權力應進一步向邦一級分散。落后種姓更傾向于通過推動構建分享國家主權的次區域族群來實現其利益,傳統支配種姓更傾向于通過構建集權統一的印度國家來實現其利益。然而,那些沒有一個社會力量占據優勢的邦則深陷種姓政治的泥沼,成為印度教民族主義與次區域民族主義彼此爭奪的區域。

本文將泰米爾納德邦確定為典型的次區域民族主義型,將古吉拉特邦確定為典型的印度教民族主義型,將比哈爾邦確定為典型的種姓政治型。下文將對三邦的政治變遷史展開論述。

三、落后種姓與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的興起:以泰米爾納德邦為例

泰米爾納德邦與西孟加拉邦并列為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政治最成功的邦,泰邦也被認為是當下印度在經濟增長與社會發展方面最為均衡的邦之一。在前殖民時代,泰邦政治社會組織形式可以通過高韋里河河谷、高地平原和山地三個地理單元的相互關系來理解。河谷地區在傳統上是泰邦人口和經濟的重心。開墾河谷從來就不是輕而易舉之事,正如布羅代爾(Fernand Braudel)曾論述過的那樣,其往往意味著控制瘟疫、排走不潔凈的水、建立灌溉工程等艱苦工作,“開墾平原,往往就是死在那里”,(46)[法]費爾南·布羅代爾:《地中海與菲利普二世時代的地中海世界》,唐家龍等譯,商務印書館,2013年,第64-66頁。因而開墾河谷往往需要帶有強制色彩的社會組織模式,這使得河谷也成為泰邦婆羅門階序影響力最大的地理區域,形成了少數婆羅門大地主與大量不可接觸者——即被稱作阿迪達羅毗荼(Adi-Dravidas)的無地雇農組成的社會結構。(47)D.A.Washbrook,“Catse,Class and Dominance in Modern Tamil Nadu:No-Brahmanism,Dravidianism and Tamil Nationalism” in Francine R.Frankel and M.S.A.Rao eds.,Dominance and State Power in Modern India:Decline of a Social Order,Volume I,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p.234.在山地地區,則是一個更具流動性和競爭性的社會,“山地是原始自由權利、民主制度和農民共和國的庇護所”,(48)[法]費爾南·布羅代爾:《地中海與菲利普二世時代的地中海世界》,第35-37頁。泰邦山地往往以部落為主要組織形式。(49)D.A.Washbrook,“Catse,Class and Dominance in Modern Tamil Nadu,”p.223.高地平原是政治權力的所在地,自古以來,自北南下的征服者——例如維賈耶納格爾帝國(Vijayanagara Empire)的泰盧固武士都占據著高地平原地區的交通樞紐,塑造地區政治秩序。(50)Ibid,p.223.平原上的外來征服者更加依賴于武力的宣示和慷慨的捐贈,(51)Ibid,p.235.這也構成了所謂的泰米爾王權。在泰米爾王權的主導下,整個泰米爾社會圍繞“榮譽”組織了起來,各社群通過為泰米爾王權服務獲得“榮譽”和“特權”的賞賜,神廟發揮著肯定各社群榮譽階序的作用,成為社會政治交易的中樞。(52)Ibid,p.236.然而,婆羅門和神廟卻被作為資助方的王權和領主牢牢控制。綜上所述,婆羅門階序在歷史上從未成為泰米爾社會的主導性規范。

然而,殖民主義現代化卻試圖將僵化的婆羅門階序強加給泰米爾社會,這引發了激烈反抗。首先,殖民法律賦予從未占據泰米爾社會主導地位的婆羅門階層最尊貴的地位。其次,婆羅門由于識字傳統帶來的先發優勢,在日益擴張的官僚和媒體部門中占據了絕對優勢地位。(53)Ibid,p.212.最后,殖民政府的“世俗主義”政策廢除了領主和社群資助神廟的制度,增加了婆羅門及其神廟的獨立性并導致其開始宣揚僵化的婆羅門階序觀。(54)Ibid,pp.242-243.這也成為拉瑪斯瓦密(E.V.Ramaswami Naicker)在1920年代發起反婆羅門運動的歷史背景。拉瑪斯瓦密正是高地平原地區精英的代表,他們認為自己具有“鄉土氣息”的英雄祖先和神明遭到了婆羅門梵文化神的冒犯。(55)Ibid,p.245.人數眾多的納達爾種姓(Nadars)的參與給泰米爾社會的反抗運動帶來了更大的力量。納達爾種姓也是近代“傳統發明”的產物,其誕生于一個被泛稱作珊南(Shanans)的群體,主要從事椰子種植與加工,由于從事行當包括椰子酒釀造,其被婆羅門歸類為不可接觸者。(56)Lloyd I.Rudolph and Susanne Hoeber Rudolph,The Modernity of Tradition: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India,p.38.在英國殖民時期,世界市場帶來的新經濟機會極大提高了這一群體的經濟地位。在19世紀下半葉,殖民地法律試圖將種姓階序定型化、永久化的背景下,珊南群體成立了種姓協會,模仿高種姓的習俗,并宣稱自己其實是貴族(Shandror)之后,即“納達爾”,主張剎地利的地位。(57)Ibid,p.40.然而,納達爾種姓提升階序的努力遭到了傳統支配種姓的打壓。(58)Ibid.p.44.因而,納達爾開始轉向反婆羅門運動。后來,納達爾種姓又發起了激進的“達羅毗荼運動”,主張包括其在內的廣大泰米爾人都是“本土”的“達羅毗荼人”(Dravidians),而以婆羅門為首的傳統支配種姓是“雅利安人”(Aryan)外來侵略者,并要求廢除種姓制度,得到泰邦許多社會階層的支持。(59)Christophe Jaffrelot,India’s Silent Revolution,p.171.

國大黨試圖包容達羅毗荼政治力量,但是遭遇了失敗。由于國大黨高種姓-婆羅門的性質,泰邦的婆羅門也大多支持國大黨領導的印度民族獨立運動,這使得英國殖民當局傾向于支持達羅毗荼運動,使其獲得了迅速發展。(60)Ibid,pp.168-169.迫于形勢,泰邦國大黨不得不向以納達爾為首的落后種姓開放,試圖通過包容來將其吸納入全印政治之內。這些措施也使得國大黨在獨立后直到1967年政治危機前,都在泰邦保持執政地位。然而,國大黨在泰邦始終依賴于婆羅門等傳統支配種姓和政治收買,國大黨也始終被視作一個“北印度”政黨,這使國大黨始終未能在泰邦確立穩固的社會根基。(61)D.A.Washbrook,“Catse,Class and Dominance in Modern Tamil Nadu,”pp.246-247.1960年代的反印地語示威和1965年的經濟危機沉重打擊了國大黨的聲望,最終使國大黨在1967年選舉之中敗給了德拉維達進步聯盟(DMK)。國大黨和印人黨等中央政黨自此被排擠到了泰邦政治的邊緣。

自1967年達羅毗荼政黨[包括DMK與全印安納德拉維達進步聯盟(AIADMK)]在泰邦執政以來,泰米爾民族主義逐漸成形。第一,泰米爾民族主義完成了對婆羅門等傳統支配種姓的“歸化”。DMK創始人安納杜賴(C.N.Annadurai)對達羅毗荼主義進行了改造,其降低了分離主義調門,強調達羅毗荼人是“更優秀”的印度人。與此同時,其改造了達羅毗荼主義,更加聚焦泰米爾社會存在的一些實際的問題,比如貧困。(62)Ibid,pp.251-252安納杜賴的改造使泰米爾民族主義可以被婆羅門等傳統支配種姓接受,且開放了其通過認同泰米爾民族主義而“歸化”的渠道。(63)Ibid,p.254.

第二,AIADMK的分離使泰米爾民族主義形成了“精英”與“民粹”的兩副面孔,占據了整個政治光譜。1967年DMK勝選后,大量之前支持國大黨的泰米爾精英階層涌入了DMK,使其社會經濟政策日益保守,引發民眾的不滿。這促使拉瑪錢德拉(M.G.Ramachandran)分裂了DMK,并建立了AIADMK。(64)Ibid,p.256-257.拉瑪錢德拉及其繼任者賈雅拉娣妲(J.Jayalalithaa)都以慷慨的福利發放和家長主義政策著稱,其也推動泰邦形成了民粹主義的政治生態。(65)Adam Ziegfeld,“Tamil Nadu” in Atul Kohli and Prerna Singh eds.,Routledge Handbook of Indian Politics,New York:Routledge,2013,pp.284-285.較為精英主義的DMK與較為民粹主義的AIADMK自此占據了泰邦整個政治光譜,使全國大黨無處插足。

第三,泰邦形成了“強力首席部長”制度。泰邦的歷史使得達羅毗荼政黨的領導人獲得了“民族保護者”的地位和巨大的權威。(66)John Harriss and Andrew Wyatt,“Business and Politics:The Tamil Nadu Puzzle”in Christophe Jaffrelot et al.,eds,Business and Politics in India,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9,p.256.歷任達羅毗荼政黨領導人的民粹主義政策也很難不讓人聯想到泰米爾王權的慷慨賞賜。在某種意義上,泰邦的強力首席部長制度就是泰米爾王權的當代化身。這也賦予了泰邦領導人一定的社會責任感,泰邦出臺的政策被認為是更多面向整個社會的,而不僅僅致力于構造庇護網絡。(67)Ibid,pp.254-255.在1991年經濟改革后,“強力首席部長”的權威還被用于推動經濟發展。雖然泰邦首席部長的注意力并不總是聚焦經濟發展,不過一旦首席部長以其權威為特定的項目背書,其往往就能跨過盤根錯節的行政程序和權力結構的羅網,快速得到貫徹。(68)Ibid,pp.248-249.泰米爾的許多制造業項目——如汽車都是通過這種方式落地的,這也鞏固了泰米爾民族主義的經濟基礎。

綜合分析泰邦近代以來的政治變遷史,可以總結出幾個要點:第一,婆羅門階序并非前殖民時代泰米爾的主導規范,這使得泰邦傳統支配種姓沒有足夠的力量壓制落后種姓的挑戰;第二,掌權后的落后種姓成功構建出了一個共同身份——泰米爾民族,得以廣泛包容各個社會階層。泰米爾民族主義并不排斥“印度”身份,僅強調泰米爾人是“最優秀的印度人”,這種相對于其他印度人的優越感也成為其對內包容性的重要來源;第三,次區域民族主義政治促進了再分配和經濟發展,鞏固了次區域民族主義的社會經濟基礎。

四、傳統支配種姓與印度教民族主義的興起:以古吉拉特邦為例

古吉拉特邦是當下印度總理莫迪印度教民族主義政治的發源地,其傳統上就是印度最親商的邦。近代以來古邦權威結構的形成可以被歸類為蒂利所謂的“資本的密集”,即商業寡頭政治圍繞商業利益的保護和擴張的政策促進了國家機器的創建和發展。(69)[美]查爾斯·蒂利:《強制、資本和歐洲國家(公元990-1992年)》,第166頁。自中世紀晚期以來,毗鄰肯貝德灣從艾哈邁達巴德到蘇拉特的地帶形成了整個次大陸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區域,工商業發達。(70)Kaveh Yazdani,India,Modernity and the Great Divergence:Mysore and Gujarat(17th to 19th C.),Leiden:Brill,2017,pp.361-362.莫臥兒帝國自16世紀開始的對次大陸的政治整合大大拓展了古吉拉特的貿易利益,蘇拉特成為帝國的西部門戶,結合了帝國腹地的資源和海上貿易之便。(71)Ghulam A.Nadri,Eighteenth-Century Gujarat:The Dynamics of Its Political Economy,1750-1800,p.10.商人種姓巴尼亞(Baniyas)是古吉拉特城鎮地區最有影響力的社群,他們結成商會(Mahajans),對當地政治施加強大的影響力。(72)Kaveh Yazdani,India,Modernity and the Great Divergence,pp.407-408.婆羅門既充當文官,也經營商業,是城鎮地區另一大強力社群。出于商業利益,古吉拉特渴求強有力的保護人,以幫助其開拓次大陸腹地和海外的市場。正是出于商業利益,古商人群體對英國在印度西部的擴張給予了鼎力協助,可以說如果沒有古吉拉特銀行家(Shroffs)的支持,英國很難在印度西部站穩腳跟。蘇布拉瑪尼亞(Lakshmi Subramanian)甚至將英國在印度西部殖民擴張的結果稱作“盎格魯-巴尼亞秩序”(Anglo-Bania Order)。(73)Lakshmi Subramanian,“Banias and the British:The Role of Indigenous Credit in the Process of Imperial Expansion,”Modern Asian Studies,Vol.21,No.3,1987,p.484.

古邦農村的權威結構也是近代以來商業利益擴張的結果。歷史上很長時期,古吉拉特城鎮地區都面臨著來自內陸的威脅。例如,果里(Kolis)和比爾(Bhils)部落持續劫掠商路和種植園。特別是聚居在薩烏拉施特拉半島上的拉杰普特酋長不僅抗拒農業商業化進程,還趁政治動亂組織針對商路的劫掠。(74)Ghulam A.Nadri,Eighteenth-Century Gujarat,pp.20-21帕蒂達爾種姓(Patidars)正是在商業利益征服古吉拉特鄉村的過程中崛起的。這一社群原本出身自佃農階層的坎比(Kanbis)社群,馬拉塔帝國(Maratha Empire)征服古吉拉特后推行貨幣稅收政策,大量任命坎比人出任稅隸,“帕提爾”(Patel)即稅收區成為坎比構建其新種姓頭銜的來源。(75)Ghanshyam Shah,“Caste Sentiments,Class Formation and Dominance in Gujarat”in Francine R.Frankel and M.S.A.Rao eds.,Dominance and State Power in Modern India:Decline of a Social Order,Volume II,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pp.69-70.貨幣稅收促進了古邦農村地區的商業化,巴尼亞資本的影響力也隨著帕蒂達爾權力的增長進一步拓展到鄉村地區。帕蒂達爾依靠充當稅收中間人和種植經營經濟作物而收益頗豐,并進一步進入工業、商業、高等教育等經濟部門。獨立后,帕蒂達爾又在廢除柴名達爾所有制中收獲眾多原拉杰普特地主的土地,實力進一步增強。

近代以來,巴尼亞、婆羅門、帕蒂達爾三個古吉拉特傳統支配種姓圍繞商業利益結成了緊密的同盟。在殖民時代末期,這三個種姓又大規模投身印度民族獨立運動,印度開國內政部長帕特爾(Sardar Vallabhbhai Patel)就出身于帕蒂達爾種姓。獨立后,古邦成為全印最親商的邦之一。三個傳統支配種姓緊密團結,致力于促進古邦的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在尼赫魯時期,古邦有效抵制了印度中央推行國家主導計劃經濟的企圖。自1991年印度經濟自由化改革以來,古邦又成為推動經濟改革最積極的邦之一,增長速度位列全印前茅??评镏赋?,擁有一個圍繞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利益而緊密團結在一起的統治階級是古邦得以實現快速發展的關鍵。(76)Atul Kohli,Poverty Amid Plenty in the New India,pp.179-180.

然而,在印度獨立后,古邦統治聯盟也受到了落后種姓的沖擊。近代以來,古邦與受到三個傳統支配種姓壓制的社會勢力逐漸走近。在殖民時代末期,拉杰普特封建地主拉攏人數眾多的果里、比爾等社群,經過“傳統發明”形成了一個新的種姓,即剎地利種姓(Kshatriyas)。(77)Rajni Kothari and Rushikesh Maru,“Federating for Political Interests:The Kashatriyas of Gujarat”in Rajni Kothari ed,Caste in Indian Politics,New York:Orient Longman Limited,1970,pp.72-75.該種姓出現的目的就是要挑戰古邦的三個傳統支配種姓,其也成為古邦最重要的落后種姓。獨立后,剎地利種姓靈活地變更政治歸屬,先是通過支持自由黨(Swatantra Party),后通過支持英·甘地而顯著增強了政治影響力。英·甘地時代,印度中央試圖加強國家對資本的控制,因而與古邦統治聯盟產生了嚴重矛盾,剎地利種姓也成為英·甘地時代國大黨在該邦的主要權力根基。然而,僅僅控制民選政府并沒有動搖三個傳統支配種姓對于社會經濟的控制,這使得古邦在1974至2002年間長期動蕩。(78)Atul Kohli,Democracy and Discontent,pp.256-257.

印度人民黨正是在古邦動蕩時期建立了其在該邦力量根基的。1965年第二次印巴戰爭時期,由于古邦與巴基斯坦接壤,當地社會產生了嚴重的恐慌和排穆情緒,印度教右翼在當地城市居民中獲得了最初的支持基礎。(79)Ghanshyam Shah,“The BJP’s Riddle in Gujarat:Caste,Factionalism and Hindutva”in Thomas Blom Hansen and Christophe Jaffrelot,The BJP and the Compulsions of Politics in India,Second Editio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245.1974年開始,印度教右翼又積極參與了針對英·甘地政府的聲勢浩大的人民黨運動(JP Movement)。1980年代,印度教右翼在古邦竭力煽動教派矛盾,針對國大黨的剎地利-哈里真(即達利特人,“賤民”)-阿迪瓦西(即部落民)-穆斯林(KHAM)聯盟。(80)Atul Kohli,Democracy and Discontent,pp.262-263.1990年,印人黨主席阿德瓦尼(L.K.Advani)的戰車巡游(Rath Yatra)正是從該邦出發的。印度教右翼的活動取得了巨大成功,印人黨在古邦議會的席位數也從1985年的11席上升到了1995年的121席。三個傳統支配種姓成為印人黨在該邦的重要支柱。(81)Ghanshyam Shah,“The BJP’s Riddle in Gujarat:Caste,Factionalism and Hindutva,”p.261.不過,印人黨到這一個時期為止仍沒有解決傳統支配種姓與落后種姓激烈斗爭的問題,這導致了1995年后古邦印人黨政府的一連串政治危機。(82)正是這場政治危機導致莫迪于1995年被調至中央,長達7年不被允許回到古邦。參見Ghanshyam Shah,“The BJP’s Riddle in Gujarat:Caste,Factionalism and Hindutva,”p.262-265.

古邦政治秩序的恢復是在2002年莫迪成為首席部長之后。首先,順應古邦統治聯盟親商特性,莫迪推出了大量親商政策。杰弗洛特認為,其政策具有濃厚的親大資本特性,同時還在工業用地、環評審查、用工等方面給予大資本巨大讓利。(83)Christophe Jaffrelot,“Business-Friendly Gujarat under Narendra Modi:The Implications of a New Political Economy”in Christophe Jaffrelot et al.,eds,Business and Politics in India,p.213.阿達尼集團也正是在這一時期成為莫迪在經濟發展方面的得力助手,許多古邦官僚進入阿達尼集團任職,促進了政商協調。(84)Ibid,228.例如,現印度內政部長阿米特·沙阿(Amit Shah)就出身巴尼亞銀行家。(85)Avinash Nair,“The Rise and Rise of Ajay Patel,an Amit Shah Confidant Now Heading Seventh Organization in Gujarat,”The Indian Express,July 24,2023.其次,莫迪通過教派主義政策鞏固“印度教徒”選民團。教派主義政策至少有兩方面的作用,其一是在鞏固傳統支配種姓支持的同時保持對一部分落后種姓的影響力;其二是平衡印度教右翼莫迪政府專權傾向與新自由主義經濟改革的不滿。(86)Amrita Basu,Violent Conjunctures in Democratic Indi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5,pp.182-185.最后,莫迪具有巧妙地操縱民粹主義的手段。民粹主義政策可以被分為實際政策及其宣傳兩部分,莫迪在宣傳方面的表現尤為突出。杰弗洛特指出了莫迪的“重大項目”偏好,因為參與相關項目有助于政治宣傳。(87)Christophe Jaffrelot,“Business-Friendly Gujarat under Narendra Modi,”p.218.莫迪政府還將“善治”打造為主要宣傳點。與此同時,莫迪政府并不傾向于慷慨的福利分發政策,因而古邦支持印人黨的三個傳統支配種姓獲得了經濟發展果實的更大份額。(88)Kanta Murali,Caste,Class,and Capital:The Social and Political Origins of Economic Policy in Indi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7,pp.129-130.

綜合分析古邦近代以來政治變遷史,可以總結出三個要點:第一,早在殖民時代,古邦三個傳統支配種姓就圍繞商業利益緊密團結了起來,且這種商業利益與次大陸帝國的事業緊密相連。長期合作的歷史加強了統治聯盟的內聚性,成為其日后戰勝落后種姓沖擊的關鍵;第二,古邦發達的資本主義經濟成為三個傳統支配種姓重要的力量根基;第三,印度教右翼分兩波在古邦崛起,第一波是20世紀80年代憑借教派主義政策爭取到了傳統支配種姓的支持,第二波是在2002年莫迪上臺之后依靠重視發展與教派主義結合的“新印度教特性政治”,這使其收獲了更廣泛社會群體的支持。

五、種姓斗爭的僵局與種姓政治:以比哈爾邦為例

比哈爾邦是典型的種姓政治邦,該邦長期以來蒙受種姓斗爭、公共目的缺乏之苦,是全印度治理狀況最差的邦之一。在歷史上,現在比哈爾邦所在的地區由于在地理上四分五裂,其政治社會以封建割據為主要特征,婆羅門階序的影響力根深蒂固。由于大河分隔、洪水頻發,比哈爾內部交通不便,形成了好幾個方言不同的次級文化區域。恒河自西向東,將比哈爾一分為二,在恒河以北是講邁蒂里(Maithili)語的邁蒂里地區。這一地區由于被大河包圍,在歷史上很難被外部征服者徹底降服,因而歷代次大陸帝國都僅滿足于其名義上的服從。婆羅門傳統上是這一地區的主宰。在恒河以南為講摩揭黑語(Magahi)的摩揭黑地區,是連通恒河腹地與孟加拉地區的戰略要道。這里也是歷史上著名的摩揭陀(Magadha)王國的所在地。尚武、自稱屬于婆羅門瓦爾納的布米哈爾(Bhumihars)種姓與拉杰普特種姓傳統上是該地區的主宰。在比哈爾最西部為講布杰普里語(Bhojpuri)的布杰普里。(89)Francine R.Frankel,“Caste,Land and Dominance in Bihar:Breakdown of the Brahmanical Social Order” inFrancine R.Frankel and M.S.A.Rao eds.,Dominance and State Power in Modern India,pp.50-52.長期以來,比哈爾在政治上的典型特征是分裂為一些互相征戰不休的小國家和柴明達爾領地??梢?,比哈爾并沒有形成緊密團結的傳統支配種姓聯盟。

歷史上的泛次大陸帝國往往選擇承認當地柴明達爾領主的特權,換取通往孟加拉戰略要道的安全。1757年普拉西戰役(Battle of Plassey)后,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為包括比哈爾在內孟加拉管區的主宰。然而,英國殖民者在比哈爾收取土地稅的企圖卻長期遭到挫敗,其1793年頒布的永久土地稅法(Permanent Settlement)直到1856年印度大起義爆發都沒能在比哈爾落實,柴明達爾領主還以劫掠商路和種植園的方式進行抵抗。這迫使英國殖民者最終不得不承認當地柴明達爾領主的封建特權,包括免稅權和在領地上的司法權。(90)ibid,p.56.

比哈爾的種姓分隔在殖民時期進一步僵化。在印度,比哈爾屬于種姓階序與經濟階級高度契合的地區之一,柴明達爾領主和地主基本都出身高種姓。(91)這種模式也被稱作是“恒河腹地區型”(Hindi-Heartland Pattern)。參見Kanta Murali,Caste,Class,and Capital,p.189.這一地區的文化以極度保守為主要特征。孟加拉知識分子對印度封建社會制度的批判以及英國殖民者試圖推動當地社會改革的努力,反而使比哈爾的柴明達爾領主更加強調宗教階序。在殖民時期,比哈爾各種姓之間的隔離也前所未有地增強,居住隔離得到強化。(92)Francine R.Frankel,“Caste,Land and Dominance in Bihar,”pp.61-62.在19世紀后期,當英國殖民者開始將僵化的婆羅門階序引入殖民法律時,比哈爾也興起了一系列種姓協會,爭相進行“傳統發明”,以出身中農和小農為主的庫爾米(Kurmis)、科瑞(Koeris)和亞達夫(Yadav)種姓就是在這一時期形成的,這三者也構成了比哈爾主要的落后種姓。由于在爭奪純潔階序方面存在競爭關系,這三個落后種姓不但沒能形成統一的力量,彼此的隔閡反而加深了。除了傳統支配種姓和落后種姓外,比邦還有一個龐大的達利特群體,其大多數為無地雇農,高度依附于地主。

自印度獨立運動興起以來,國大黨長期在比邦奉行拉攏和平衡柴明達爾領主的政策。除了甘地主義意識形態的影響之外,就比邦而言,國大黨在現實層面不得不考量強大的柴明達爾領主的態度,至少要保持其中立。在獨立后,傳統支配種姓也成為國大黨在比哈爾的政治支柱。然而,殖民時代以來的一系列政治經濟變化已經顯著地增強了落后種姓的實力。首先,落后種姓更少受到封建規范的束縛,其總體上更加注重經濟效率和市場邏輯,這使其積累了更多財富。其次,獨立后比邦穆斯林地主外遷巴基斯坦以及廢除柴名達爾制度都使落后種姓獲得了大量土地。(93)Atul Kohli,Democracy and Discontent,pp.234-235.最后,民主選舉制度顯著地增強了擁有人數優勢的落后種姓的影響力。不過,比邦傳統支配種姓的四分五裂卻給落后種姓的崛起創造了機會。在1967年的政治危機中,多個反對黨的聯合政府上臺,比邦也出現了第一位落后種姓出身的首席部長。(94)即1968年2-3月間的曼德爾(B.P.Mandal)內閣。

然而,落后種姓在政治上的興起不但沒有立即帶來秩序的重建,卻使比邦不斷向社會失序滑落。第一,比邦的落后種姓如同其傳統支配種姓一樣四分五裂,其掌握政權后往往很快陷入激烈的內斗。例如,在1967-1971年之間,比哈爾邦經歷了9任聯合政府的首席部長,三次總統治理。(95)這段歷史,參見Francine R.Frankel,“Caste,Land and Dominance in Bihar,”pp.99-101.第二,傳統道德秩序不斷崩潰,導致達利特人對封建壓迫發起了越來越激烈的反抗。一方面,廢除柴名達爾制等事件極大打擊了傳統支配種姓的社會威望,(96)Francine R.Frankel,“Caste,Land and Dominance in Bihar,”p.95.另一方面,受過教育的達利特知識分子也開始動員本族人反抗封建壓迫。在這一背景下,落后種姓的新地主,如庫爾米和亞達夫地主,還試圖將封建義務施加在達利特人身上,并且拒不執行地主對佃農的義務,進一步激化了社會矛盾。(97)Atul Kohli,Democracy and Discontent,p.234.第三,英·甘地試圖依靠自上而下任命首席部長的方式操縱當地政治,促使比邦社會秩序走向崩潰。特別是在1975年緊急狀態后,英·甘地在比邦扶持了一個婆羅門政府,試圖依靠婆羅門推動土地改革以穩固政治基礎,但其不但沒能實現目標,反而引發了劇烈的社會動蕩。(98)Francine R.Frankel,“Caste,Land and Dominance in Bihar,”pp.101-103.

比哈爾邦社會動亂的局面進一步促成了私人軍隊在比哈爾邦的興起。到20世紀80年代,比邦已經形成了五支種姓武裝力量。(99)雅達夫人的“洛瑞克軍”(Lorik Sena)、科里和古爾米種姓的“布米軍”(Bhoomi Sena)、布米哈爾種姓的“婆羅門軍”(Bhahmrishi Sena)、拉杰普特種姓的“昆瓦爾軍”(Kunwar Sena)以及叛亂的無地農民和部落民組成的“紅軍”(Lal Sena)。參見Atul Kohli,Democracy and Discontent,p.224.這些種姓武裝為了土地、資源和政治影響力而進行殘酷的斗爭,僅1986年一年就有超過3300人在“種姓戰爭”中喪生,(100)Atul Kohli,Democracy and Discontent,p.226.這進一步加劇了比邦各社群彼此之間的仇恨。之后無論哪一個政黨上臺都會盡可能出臺有利于其背后種姓的政策。如1990年至1995年間執政的拉魯·亞達夫(Lalu Yadav)政府寧可讓整個比邦的治理癱瘓,也要削弱傳統支配種姓控制的行政和警察部門,并試圖以“自己人”取而代之。(101)Jeffrey Witsoe,Democracy Against Development:Lower-Caste Politics and Political Modernity in Postcolonial India,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3,p.78拉魯·亞達夫甚至通過不足額花費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資金打擊傳統支配種姓勢力。(102)Kanta Murali,Caste,Class,and Capital,p.195.

根據上文,可以總結出使得比哈爾邦成為種姓政治典型邦的幾大因素。第一,比哈爾的封建割據傳統使得傳統支配種姓未能形成緊密團結的統治聯盟,難以形成應對落后種姓沖擊的合力;第二,婆羅門階序本就在比哈爾根深蒂固,近代殖民立法使得婆羅門階序更加僵化,這些都加劇了各種姓間的隔閡,導致落后種姓四分五裂,難以產生合力;第三,選舉政治和經濟競爭加劇了各社群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固化了基于種姓的身份認同。

然而,必須看到的是,種姓政治是一種不穩定的政治形態,其本質上反映的是傳統支配種姓和落后種姓對峙的局面。當某一社會政治力量占據上風時,其就將自然走向終結。此外,由于種姓政治以動蕩不休為主要特征,在治理方面乏善可陳,種姓政治邦的社會自然會產生對更穩定政治形態的呼喚。這也使得以種姓政治為主的邦始終處于印度教民族主義和次區域民族主義相互爭奪的狀態。在比哈爾邦,2005年尼蒂什·庫馬爾(Nitish Kumar)政府的執政標志著種姓政治的影響力開始在比邦衰退。尼蒂什政府的政策更加傾向于經濟發展,并致力于促進政治穩定。維特松(Jeffrey Witsoe)指出,比邦傳統支配種姓的權力地位在落后種姓運動中的衰弱是比邦政治在尼蒂什執政后穩定下來的重要原因,特別是公共部門被傳統支配種姓控制的狀況已經得到極大緩解。(103)Jeffrey Witsoe,“Bihar”in Atul Kohli and Prerna Singh eds.,Routledge Handbook of Indian Politics,p.305.然而,種姓至今仍是比邦政治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比邦政黨也多以特定種姓為基礎。(104)印人黨的政治基礎包括拉杰普特、婆羅門、布米哈爾等傳統支配種姓,國家人民黨(RJD)的政治基礎主要是亞達夫種姓,人民黨聯合派(JDU)的主要政治基礎是庫爾米和科瑞種姓。

結 語

在國大黨霸權崩潰的過程中,印度教民族主義在一些邦興起,而次區域民族主義則在另一些邦興起。本文提出,國大黨的民族主義及其依賴的“雙層權威”結構的崩潰,是印度教民族主義和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興起的背景。印度教民族主義主張印度的主權由“印度教民族”壟斷,權力由中央政府集中行使。而印度次區域民族主義則主張印度的各種次級族群也是主權的分享者,權力應進一步向邦一級分散。殖民主義現代化導致“高種姓支配”原則內嵌于印度國家制度是這一分歧的根本原因??傮w來看,那些落后種姓占據優勢地位的邦,往往以次區域民族主義為秩序重建的主要模式;那些傳統支配種姓占據優勢地位的邦,往往倒向了印度教民族主義政治;那些沒有一個社會力量占據優勢的邦則深陷種姓政治的泥沼,成為印度教民族主義與次區域民族主義激烈爭奪的地區。由此,印度教民族主義與次區域民族主義的斗爭是當下印度最主要的“人心之爭”,這場斗爭的結局將最終決定印度的命運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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