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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長崎華僑土地公信仰研究

2023-03-21 08:16
閩臺文化研究 2023年4期
關鍵詞:長崎華僑信仰

孫 凱

(閩南師范大學閩南文化研究院,福建漳州 363000)

土地神可謂是中國傳統民間信仰神權體系中最為基層的神祇,雖然級別不高,卻與普通民眾的日常生活休戚與共,村野鄉間在在有之。在我國福建地區,土地神的民間俗稱有“土地公”“伯公”“后土”等,市街、廟宇則多以“福德正神”尊稱,其形象為須發斑白老翁,衣著樸實,和藹可親,從工商業者到一般家庭,普遍敬祀土地公。明中后期以降,東南沿海地區海上私人貿易興起,諸多中國傳統民間文化由此隨商人、移民的活動軌跡流播海外,土地神信仰也在海上絲綢之路的沿線周邊落地生根。圍繞中國土地神信仰的海外傳播問題,李慶新通過分析明清時期的民間航海文獻指出:“土地公在清代沿海海洋信仰中占有極重要的地位”“涉海人群對土地公的崇拜十分普遍”[1]。松尾恒一考察了長崎、神戶等地華僑華人公墓的變遷歷程,通過與福建地區墓地后土神的比較分析,闡釋了土地神信仰對日本華僑社會的意義及其社會性、民俗性特質[2]。周開媛以跨地域的比較視角,考證了棉蘭華人的地主公信仰與拿督公信仰二元結構表征、形成基礎與現實意義[3]。目前學術界取得的許多研究成果,為本文研究的展開提供了寶貴的借鑒和參考。

長崎作為明中葉至清末期日本交通中國貿易最主要的港口,吸引了大量中國商人、移民聚居于此。因此,研究海外華僑的土地公信仰時,明清時期的長崎是具有典型性的時空節點。本文擬通過中日地方歷史文獻的挖掘梳理,聚焦考察長崎土神堂的創建與變遷過程,探討長崎土地公信仰與中國東南沿海特別是福建地區的淵源關系及其在日本華僑社會中發揮的具體功能,進一步探求以傳統民間文化為載體的中國與海上絲綢之路國家之間交流互鑒的歷史價值與當代意義。

一、長崎土神堂的創建與變遷

歷史上長崎是江戶時期德川幕府指定對外貿易的唯一港口,繁榮發達的中日貿易也使得長崎一度成為了兩國文化交流最主要的窗口。如今長崎市與中國相關的歷史文化遺產所在多有,除了著名的長崎“四福寺”[4]、孔子廟以外,位于市中心的清代唐館(華僑住宅區)遺址中,還保留有三座華僑民間信仰宮廟即土神堂、天后堂、觀音堂。其中主祀福德正神的土神堂創建年代最早、祭祀地位突出。土神堂,歷史上又稱土神社、土公祠、福德宮等,今存建筑位于長崎市館內町16番17號。關于長崎土神堂的起源,最早見于《唐通事會所日録》記載:

元祿四年(1691)九月十一日,此前眾秋船船頭倡議于唐館內建造土神石殿,年番通事告知以長崎町年寄[5]高木彥右衛門。彥右衛門上呈唐人之請求并獲官許,招來年番通事林仁兵衛、彭城藤治右衛門二人,將許可建造之事傳達與唐人。[6]

而成書于1715年的《長崎圖志》亦有相關記載:

土公祠在唐館內,旁有古樹小池。元祿二年(1689)泉州客商夢有龐眉老人,葛巾野服,扶節而來,曰我乃土公,在古樹之下,祀我以福爾眾。及旦眾商就于樹下,陳羅香燭,列拜尤謹。役司疑之,告以前事因建。明年刻所夢像載來,官命奉于祠內。又南京人并祀天妃,祠制如彼,官化一僧以奉香火。[7]

后來的《長崎名勝圖繪》(1820 年代)、《通航一覽》(1853 年)、《長崎市史》(1938 年)等文獻均沿用《長崎圖志》這一說法,其在土神堂創建的具體時間上與《唐通事會所日錄》所載雖有出入,但結合二則史料我們大致仍可推知土神堂創建的歷史原貌及其信仰源流:土地公托夢于泉州客商之說反映最初供奉土地公及發起興建廟宇的華僑群體應是福建商人,之后又與江浙商人于廟中共同奉祀媽祖,成為唐館建立初期館內長崎華僑的信仰中心。若究起初長崎華僑為何奉土神以石殿,其與中國古代社神崇拜的慣例習俗有關,最早又可溯源至原始先民的自然崇拜。鄭玄注《周禮》之“軍社”曰:“社之主,蓋用石為之?!盵8]又崔靈恩《三禮義宗》釋之云:“社之神用石,以土地所主最為實,故用石也?!盵9]至于《圖志》中多次提及的“古樹”亦是社神崇拜的重要象征?!栋谆⑼ā吩唬骸吧琊⑺杂袠浜??尊而識之,使民望見即敬之,又所以表功也?!盵10]文末“官化一僧以奉香火”所指的是清康熙三十二年(元祿六年,1693)十一月二十一日唐館內允許舉行佛事,主由唐僧惠云職掌,唐三寺住持亦有燒香之事[11]。翌年十一月二十日,如去年例惠云于館內誦經[12]。此時天后堂、觀音堂均尚未興建,因此惠云主持的法事應該是在土神堂前舉行的。清康熙三十五年(元祿九年,1696)七月二十日,唐船二十一號至五十號船主又聯名委托唐寺僧侶,各船出銀二十錢,希望歸帆之時唐僧可以向土地公供奉香花[13]。由此可知,大致于清代前期的康熙年間,福建商人開始在長崎正式建立廟宇奉祀土地公,成為長崎華僑在唐館內舉行宗教活動的重要場所。

清康熙四十二年(元祿十六年,1703)七月,諸多唐船向唐館土地公、唐寺進獻糧米,見記載有:三十四號船共獻米一百二十五袋,福州寺六十五袋、漳州寺六十袋;三十五號船獻米土地公一百袋;三十八號船共獻米二百一十袋,南京寺、福州寺、漳州寺、圣福寺各五十袋,土地公十袋;四十二號船共獻米一百五十袋,土地公二十袋、福州寺三十袋、漳州寺一百袋[14]。從各唐船所進獻糧米的情況來看,福建商幫所屬的福州寺、漳州寺、土地廟占其中絕大多數,可見福建商人在長崎華僑社會中所居之主體地位與唐船貿易中所占之經濟優勢。有鑒于此,二階堂善弘、松浦章等日本學者也認為長崎華僑的民間信仰與福建地區淵源頗深[15]。清康熙四十六年(寶永四年,1707)三月,在長崎奉行的命令下,土神堂所得之捐銀獻物及其維持修復等權由福州、漳州、南京三寺輪流負責管理[16]。

此后數百年間,長崎土神堂或因建筑老朽、火災地震等原故屢有修葺,也經歷了數次重建。乾隆元年(元文元年,1736),旅日南京人建立天后堂。翌年二月四日,唐館失火,房屋數棟及土神堂被燒毀[17]。同年十一月,唐館內又建成觀音堂。乾隆二十五年(寶歷十年,1760)九月二十三日,館內土神堂起火。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興福寺重建,十二月八日落成,十三日安神座[18]。1764 年赴崎游玩的徽商汪鵬在《袖海編》中記述到:“有天后宮規制頗宏。每逢神誕,盛陳供筵張燈設宴者,三日館客集群妓會飲于此,午夜酒闌行歌而返。后有小圃徧蒔名花,攤販之馀,日涉成趣。土地祠庭宇稍隘,階下有池上有橋。周以粉垣,當唐館之方面。二月二日誕辰,一如天后宮之例?!盵19]可見此時的土神堂不再是最初簡單的“石殿”,已發展成具有庭院圍墻、古池小橋等一定規模的廟宇建筑,其格局構成基本沿襲至今。乾隆四十九年(天明四年,1784)七月二十三日唐館大火,除天后堂(因并祀關帝,又稱關帝堂)外,館內房屋、廟宇悉數燒毀[20],翌年土神堂重建[21]。成書于日本文政年間(1818~1829)的《長崎名勝圖繪》之“唐館圖”中見土神堂主殿屋頂為重檐四角攢尖頂式樣,門前豎有兩面“福德正神”旗幟,1972年由長崎市政府所復原建筑的外觀、形制或是參考于此。明治維新以后,隨著長崎唐人貿易的衰退,土神堂祭典儀式消失殆盡,廟體建筑破敗不堪。光緒十九年(1893),清朝駐長崎理事張桐華首倡重修土神堂,廟中《重新土地祠記》如是記載:

蓋聞降福消災事每乞靈于神佑,而建祠立廟,理須假手于人為,如我唐館內之土地祠者,規模創自前人,香火盛于歷世,無如年湮代遠,物換情遷,況遇風霜剝蝕傾圮堪虞,竊思土木興修經營非易,茲賴布施眾善得觀重新,自宜列芳名,永垂不朽。

駐扎長崎正理事府張捐銀二十大員。三幫公項助金一百六十大員。東翻譯官王輝章捐銀五大員。德泰號、升記號、泰昌號、森茂號、裕和號、和昌號、恒記號、大興隆以上各捐銀三十元。永同孚、萬昌和、晉恒號、源昌號、益勝合、鼎泰號以上各捐銀二十元。宏昌號、豐記號、三余號、怡德號、永記號、震豐號以上各捐銀十四員。泰記號、升昌號、洪盛福、德豐號、肇記號、施靜、林清文以上各捐銀五員。慶記號、生泰號、義森號、裕和盛、怡泰號、王輝慊、仁泰號以上各捐銀四員。潤典永、泗隆利、瑞豐號、忠和號、有利號以上各捐銀三員。徐子琛、魏同魁、黃德云、大利號、德昌義、萬順號、卓子德、利口祥、贈記號、王銓、順興號、全記號、成記號、百元堂、昌隆號、馮丁受、合昌號、本利號、永興隆以上各捐銀二員。眾盛號、義利號、松盛號、張文興、延壽堂、廣興隆、英發祥、怡安盛、劉熙旺、薛秉火、許樣、林勝、顏升和、廣發號、慎德堂、黎智祥、黃朝宗以上各捐銀一員。

大清光緒十九年歲次癸巳二月

從以上捐銀名單可以看出,長崎領事(官方)與華僑(民間)共同參與了土神堂的重修活動,“三幫”指的是長崎三大華僑鄉幫團體:福建幫、三江幫與廣東幫,數量眾多的商號與個人捐銀反映了土神堂有著廣泛的信仰基礎及其在長崎華僑社會中的重要地位。值得注意的是,與以往長崎華僑社會民間自發修建宮廟不同,此次重修是清朝駐長崎理事張桐華發起的。近代以來,西方列強入侵與中國社會劇變,空前深重的統治危機促使晚清政府意識到海外華僑華人對維護國內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的重大意義,開始轉變僑務政策以爭取華僑華人的力量支持。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作為清朝官方代表的張桐華倡捐重興土神堂,實際上可以看作是對日本華僑的籠絡與懷柔,而長期以來尋求祖國政府保護的華僑們也對此積極響應。據《長崎市史》載:“土神堂的儀式定期在每年農歷三月二十二、三日與七月二十六、七、八日舉行,主要目的在于祈求航海安全、商貿興隆以及超度客死華僑的亡靈。祭祀儀式的籌辦舉行皆由福建人執掌,并由福濟寺的住持擔任法事主懺?!盵22]可知直至日本大正時期(1912~1926),長崎土神堂的主導權由福建商幫所有,堂內保留有咸豐元年“福德正神”、同治七年“威靈顯赫”匾額二枚,以及“作善作慈毫厘必辨,為人為畜報應不爽”楹聯一副,落款為“同治七年春三月谷旦、漳泉永周鳳石子萬虎敬立”。1939 年長崎市政府出資三千六百四十元,從長崎華商領袖、福建金門出身的陳世望手中收購土神堂建筑及其土地,并在同一年進行修繕工程[23],從此土神堂的所有權正式歸屬于長崎市政府??傮w而言,特定的貿易環境和社會形態造成了獨具一格的長崎華僑社會,土神堂的興衰嬗變正是長崎華僑社群特殊發展過程的歷史見證。

二、長崎華僑土地公信仰的社會功能

涂爾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認為宗教是集體生活的產物,宗教的本質是集體意識,而宗教的信仰和儀式的存在和延續又加強了個人與個人、個人與群體之間的聯系,從而更好地維系了社會的存在[24],即宗教信仰的社會功能主要體現在個人與社會組織關系的相互建構上。長崎土地公信仰的形成與表征,根植于海外華僑社區特定的歷史文化土壤,其傳承與變遷的過程既與長崎華僑社會的內部建構有關,也與日本當地社會的外部影響有關。因此,在探討長崎華僑土地公信仰的社會功能時,應當把視角置于“華僑個人—華僑群體”與“華僑社區—當地社會”這二重維度進行分析,試將其歸結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護佑航海

土地公是中國傳統社會中最具廣泛性與普遍性的神靈之一,其主要神職是保境安民。如前所述,清代長崎華僑土地公信仰形成與發展的過程中受中國東南沿海特別是福建區域文化的影響深遠。由于特定自然地理環境與社會歷史文化等原因,福建民間信仰中的土地公呈現出濃厚的區域文化色彩,其在護佑航海的職能方面尤為突出,這與福建人勇闖滄海、販洋牟利的“海商”性格密切相關,是福建區域文化中的海洋性格在宗教信仰層面的真實反映。明末清初,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海上私人貿易勃興,與之共存的是嚴峻頻繁的倭患侵擾,以及王朝更迭導致連年戰亂,在這種動蕩不安的“海上社會”時期,海神媽祖在中國海商的信仰體系中一直占據核心地位。清乾隆間漳州海澄縣民間道教科儀抄本《安船酌獻科》詳細記錄了“往西洋”“往東洋”“下南”“上北”四條國內外航線沿途所經地點及宮廟[25],其中引人注目之處是航路沿線奉祀土地公的場所竟達52 處之多,僅次于媽祖的53 處,足見土地公在福建海商的信仰體系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漳州月港是明中后期以降,閩人進出東西洋貿易的重要港口。筆者在月港“核心區”現存13 間宮廟情況的田野調查中發現,溪尾、港口兩社共計有8 間宮廟供奉土地公,從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土地公信仰對沿海民眾的深刻影響力。又如泉州伍堡村土地廟始建于明代,負山濱海,香火甚旺,亦被當地海商、船民視為伍堡澳的航海守護神。作為海上絲綢之路啟航地的中國東南海疆,沿海地區的商民出于現實利益的需求,使得原本充滿農耕文明氣息的土地公也被賦予了護佑航海的職能,這也折射出了福建民間信仰具有強烈的功能性特征,也是福建土地公信仰流播日本長崎的重要前提。

(二)社群整合

國內外有諸多學者認為江戶時代的長崎是日本華僑社會的起源[26],而長崎早期華僑社會的形成與客死華僑喪葬事務的處理有十分緊密的聯系。明萬歷三十年(慶長七年,1602)漳州龍溪人歐華宇捐資重修悟真寺,以此作為長崎華僑崇佛集會的場所,同時江戶幕府許可將悟真寺后山的數百畝地,劃歸為埋葬客死華僑的墓園。對此悟真寺內梵鐘銘文有載:“明福山王土也。華宇歐公獨力肩耔,首建義舉,勞心殫力,懇請而有之?;菁觾|眾,澤流后世矣。而悟真寺冥靈之所依,香花之所賴,故未敢自鳴其功,竊念廢此不可也?!逼渲小摆れ`之所依”即表明了悟真寺最初作為華僑公共墓地的重要屬性,且有在墓園中供奉土地公的習俗?!堕L崎名勝圖繪》載:“(悟真寺)舊時墓門之內設有土神堂,其土公神像系中國制作。因日久荒廢,改將神像安置于本殿之中?!盵27]土地公司冥掌魂的職能與中國古來的鬼魂觀念和土葬習俗有關。正如《禮記》曰:“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謂之鬼”[28],又曰:“骨肉歸復于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盵29]墳山墓地的出現是華僑社會形成的重要標志之一,墓地守護神“土地公”也隨之移植長崎,可以說是華僑原鄉記憶的延續,作為文化認同的象征而扮演了整合新生華僑社群的重要角色。

入清以來,東亞國際秩序趨于穩定、中日貿易規模持續擴大,特別是1689 年德川幕府設立唐館集中收管在崎中國人之后,客觀上促成了長崎華僑社區的正式形成。此時土地公作為代表“陸地社會”的文化符號開始得到華僑們更為廣泛的重視,土神堂正是在唐館設立后第三年興建的。對長崎華僑來說,土地公信仰是原鄉故土的象征,也是傳統慣習在僑居地的延續,通過土地公祭祀儀軌的傳承來保持固有的身份認同與文化自尊,用“神緣”整合并強化由“地緣”結成的社會關系紐帶,“不斷重復的儀式構成了保持文化一致性的基本原則和中堅力量”[30]。如前所述,土地公信仰與長崎華僑的喪葬習俗有著密切聯系,這方面也深刻影響了日本當地社會。近代以來,從神戶、京都、橫濱乃至具有超過兩個世紀華人社會歷史的長崎,在墓地合并立土神碑的習俗甚至影響擴展到日本人的墓地,不管是日本人還是華人,可以確認這一習俗始于華人墓地。墓地內的土神祭祀已作為長崎地區的民俗而扎根下來,并流傳至今[31]。

(三)文化彰顯

自原始社會先民開始種植作物以來,農業就貫穿了整個人類歷史。糧食作物的豐收,是保證人類生存、繁衍的基礎。因此,民眾祈求大地、保佑收成的習俗由來已久?!吨芏Y》曰:“社祭土,為取財焉。卜者問后歲稼所宜?!盵32]后來貨幣出現,“錢”開始取代“糧食”,成為“財富”的象征。原本掌管農作物收成的土地公也開始兼具招財利市的職能,受到商人們的廣泛祭祀,從而躋身財神之列?!度莞尽份d:“臘月十六日,商賈皆祭土地神,牲醴極豐?!盵33]《漳州府志》載:“歲每月朔望后一日,賈人及胥役工匠之屬,備酒肴祀神,謂之做衙?!盵34]至今,閩南地區的民間商家仍然保留有每月初二、十六日祭祀土地公的習俗,稱為“做牙”,以祈望財源茂盛、生意興隆[25]。清咸豐間來往長崎貿易的“豐利號”中國商船在其航海途中、泊崎期間均有祭祀土地公。豐利船自咸豐元年(1851)十一月二十日“午刻揚帆”起至十二月初七“在梅溪上岸”,在十二月初二見有“巳初至尾樓拜迓?!钡挠涗?。至咸豐二年二月停泊長崎港期間,每逢初二、十六日均有“拜迓?!钡挠涊d[36]。商人們拼搏逐利,無非冀望財富如意,作為財神的土地公為中國海商所普遍崇奉正是華南沿海地區人文性格中重商精神的具體體現。

明清時期長崎華僑作為外國商人雖然擁有相當的財力,但在江戶幕府以及長崎奉行對商貿規則與社區秩序的嚴格管控之下,面對日本官吏時往往低首下氣、行為拘謹,社會政治地位相對落后。雍正朝蘇州知府童華《長崎紀聞》述曰:“通事至唐館,踞首座,頤指氣使,直呼商名,少不如意,輒罵詈而去。商人蠖行鼠伏,媚詞泉涌,自同奴隸,積威約之漸也?!盵37]文中描述或由于政治因素有夸張成分,但長崎華商“寄人籬下”之窘境可見一斑。這種經濟地位的優勢與政治地位的被動造就了長崎華僑的社會精神矛盾,華僑們之所以不惜重金,熱衷建廟迎神、舉行宗教活動的原因之一,或包含有利用宗教信仰的形式彰顯出文化優越感的行為邏輯,可以說是一種對現實政治與經濟地位不平衡不滿的精神抗爭??滴跞四辏ㄔ撌?,1699)十四日長崎奉行重秀忠和至唐館巡視,所有唐船主均到場迎接,并一同前往土神堂禮拜[38]。元祿十四年(1701)十四日,唐通事林道榮與各譯官、從吏悉數到唐館內,唐船主們集合至土神堂前,洽談此次商貿交易及相關事宜[39]。類似事例在《唐通事會所日錄》中并不少見,在土神堂前接待日本官員、協商貿易事務等行為,似乎可以看作是長崎華僑商人有意利用土地公的“公正”與“權威”,以彰顯社會文化地位、爭取對等交流待遇的權宜之舉。

(四)社交娛樂

日本人將唐館內的中國地方戲稱為“唐人踴”,其實多是神明誕辰的酬神戲曲,一般在土神堂前架設戲臺上演?!堕L崎名勝圖繪》如是記述:“唐人踴,系土神祠之酬神祭典,于春季二月初舉行。二月初二為祭祀之日,此前后二三日間上演。據傳往昔秋祭時亦有演戲酬神。土神祠前設高臺裝塑華麗,或有精通演戲之在館唐人,穿戴各式衣冠裝束,配飾錦繡妝容,上臺表演戲曲歌舞?!盵40]明清以來,福建地區每逢神明誕辰,民間演戲酬神之風頗盛,地方戲劇的發展與宗教祭祀的興盛密不可分。如《廈門志》載:“(二月)初二日,街市鄉村斂錢演戲,為各土地神祝壽?!盵41]《海澄縣志》載:“中秋祀土神,蓋古人祭祀禮,春祈而秋報也。曲巷通衢,梨園相望?!盵42]可見在春秋祭祀土地公之際,長崎華僑社區與福建地區都有演戲酬神的習俗,二者應該有一定程度的傳承關系。其實演戲“酬神”帶來的客觀效果更多是“娛人”,隆重的節日慶典與歡騰的娛樂表演緩解了中國商人、水手們的羈旅之苦與思鄉之情,是長崎華僑文化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外,長崎地方官員、文人也會受邀至唐館觀戲,著名狂歌師大田南畝便記錄下了他的親身體驗:“聞乙丑二月二日唐館做戲,余前往觀之。見二之門中、即福德正神廟前庭,設戲臺一座。戲臺中掛古匾三枚,左右各書“金聲”“玉振”二字,中間匾額不甚記得。戲臺前方立有雕像,其形如狛犬。今日所演為福州之地方戲曲,故南京人亦不能知曉其義。船主陳國振出身福州,余示之以先前所抄寫之戲文。(國振)明白之后,手指扮戲者道:‘此為馬明元帥,彼為宋林兄弟’等等,譯司柳屋新兵衛如是翻譯?!盵43]可以說帶有濃厚鄉族色彩的酬神戲曲既是長崎華僑抒發鄉愁、宣泄情感的重要娛樂消遣,同時也在中日文化之間架起情感溝通的橋梁,一定程度上彌合了因族群、階層、文化差異造成的交流沖突與隔閡,是長崎華僑與日本地方精英進行社會交往的獨特精神紐帶。

三、結語

綜上所述,經歷海上絲綢之路流播至日本長崎的土地公信仰,與中國福建地區有著一脈相承的源流關系,長崎土神堂是華僑土地公信仰的中心,在明清時期華僑社會中占有舉足輕重的象征地位,也是華僑與當地社會交流溝通的文化橋梁。與此同時,土地公信仰突破了國家與族群的邊界,對當地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信仰中的部分習俗甚至為日本人所繼承而流傳至今,這也是長崎華僑民間信仰區別于世界其他地方的一大顯著特征。文化意義是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在價值,如今充滿“異國情調”的土神堂被視為長崎地方獨特的旅游文化資源,在長崎市政府的組織規劃下,土神堂與天后堂、觀音堂、福建會館被整合成一條名為“巡拜四堂”的旅游路線,作為長崎春節燈會會場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招徠了大量日本游客前來參拜許愿,產生了十分可觀的經濟效益,成為推動長崎區域文化建構、旅游開發利用的有力驅動因素,也使得土地公信仰可以在日本長崎持續保持文化活力,與時俱進地積極融入現代社會。歷史上中日兩國長久以來文化交流的深厚積淀,為明清時期中國民間文化在長崎的傳播與融合提供了天然的社會文化土壤,而華僑對鄉土傳統的自信與堅守則是促成其落地生根的內在動因,歷史的經驗在佐證:文化傳承是首先鄉土的、民族的,然后才是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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