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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ESG表現與研發粉飾行為

2023-05-30 05:20耀友福黃嫣
財會月刊·上半月 2023年2期
關鍵詞:產業政策

耀友福 黃嫣

【摘要】在綠色、 共享及可持續新發展理念引領下, ESG(環境、 社會及治理)已成為助力企業研發創新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以2010 ~ 2021年我國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 實證考察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的監管有效性, 結果發現, 高質量的企業ESG表現能夠顯著抑制研發粉飾行為。機制分析表明, ESG表現賦能的研發粉飾治理作用主要通過代理問題緩釋和市場監督壓力來實現。進一步從研發粉飾的避稅動機出發, ESG表現所發揮的研發粉飾治理功能在避稅動機較強的企業中更明顯;從ESG表現的支撐條件來看, 良好的數字技術應用場景和低碳監管政策有助于ESG表現對研發粉飾治理作用的發揮。

【關鍵詞】ESG表現;研發粉飾行為;避稅動機;數字技術應用;產業政策

【中圖分類號】 F275? ? ?【文獻標識碼】A? ? ? 【文章編號】1004-0994(2023)03-0049-8

一、 引言

ESG是從環境(Environment)、 社會責任(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個維度來綜合評價企業的一種新型價值管理模式, 是實現“雙碳”目標及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之一。尤其是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 使得ESG新發展理念在企業可持續性創新及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并備受國際社會、 企業組織及投資者等利益相關者的高度關注(張為國等,2022)?,F有文獻主要圍繞ESG優勢在企業價值創造、 銀行決策、 股票市場表現等經濟后果方面, 鮮有關注到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契約執行情景中研發粉飾行為的ESG治理效應。

本文將從高新技術產業政策的契約治理層面, 探究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的監管有效性。一方面, 研發效率的提升是企業可持續創新的重要前提, 也是實現創新型國家和經濟增長的基礎支撐。為彌補企業研發活動的外部性和不確定性所帶來的執行成本, 提升企業研發創新的積極性, 我國科技部、 財政部等在2016年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這一產業政策中, 規定只有當企業研發強度超過一定門檻時才能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 進而享受法定所得稅稅率15%的稅收優惠。然而, 由于產業政策的不完全契約性可能會引發信息不對稱和企業尋租問題, 部分企業為享受這一稅收優惠和相關政府補助, 通過研發投入操縱來獲取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大大助長了研發粉飾行為(楊國超和芮萌,2020), 而研發粉飾不利于企業創新質量的提升, 抑制了公司高質量發展(王蘭芳等,2019;楊宗翰等,2020), 但少有文獻對研發粉飾行為的監管機制進行研究。另一方面,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 “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 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在這樣綠色、 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推動下, ESG已成為助力公司綜合治理及創新發展的重要力量。2018年9月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修訂版)引入了ESG新發展理念, 確立了ESG的基本框架。2022年4月, 證監會在《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指引》中納入了“公司的環境、 社會和治理信息”, 以加強ESG管理在投資者保護方面的重要功能?;贓SG表現的三維分析框架, 良好的ESG表現增進了企業在環境保護、 社會責任履行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賦能效用, 發揮企業ESG的合力治理作用和風險管控, 使得ESG治理機制在企業合約履行中發揮重要的監督作用, 有效緩解了管理層代理沖突問題。同時, 作為非財務信息披露的ESG表現, 高質量ESG表現會向市場傳遞有用的特質信息, 改善市場信息環境, 增進市場利益相關者的有效關注, 帶來較大的市場監督壓力(袁蓉麗等,2022)。那么, 在ESG賦能治理情景下, 高質量的企業ESG表現能否在研發粉飾行為方面發揮治理作用呢?對于此問題的回答, 對從企業ESG管理新局來構建企業研發操縱的緩釋機制和增進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契約執行與綠色轉型的相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本文以2010 ~ 2021年我國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 探究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的影響及作用機制??赡艿难芯控暙I在于: 第一, 從研發粉飾行為治理視角豐富了ESG表現經濟后果的相關研究?,F有關于ESG表現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企業投資決策、 價值創造效果和股票市場表現等基本層面。本文則從企業獲取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監管場景出發, 探究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的監管有效性, 拓展了ESG信息披露的資本市場效應研究, 對從ESG管理新局來構建企業研發粉飾行為的監管機制以及完善企業研發生態效率具有重要價值。第二, 從企業ESG新發展理念視角對研發粉飾行為的有效治理提供了新證據, 為研發投入會計政策選擇監管提供了ESG管理新機遇?,F有文獻主要圍繞企業研發粉飾行為的存在性進行研究, 較少關注研發粉飾行為治理機制。本文則考察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中研發粉飾行為的ESG治理效果, 并從代理問題緩釋和市場監督壓力來考察ESG表現的影響機制, 對強化ESG制度實施與市場監管機制的合力威懾效用及協同治理具有重要意義。第三, 融合高新技術產業政策的研發激勵場景, 將ESG治理研究拓展至宏觀產業政策的契約執行監督層面, 拓展了我國產業政策的監管有效性研究?,F有產業政策的有效性研究并未達成一致定論, 尤其是我國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實施過程中具有激勵效應和迎合效應的兩面證據。本文則將ESG治理新局納入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契約履行的研發粉飾治理情景中, 對構建ESG管理下的產業政策激勵制度和優化我國產業政策實施具有重要價值, 以更好地結合ESG新發展理念來助力企業研發效率的提升和推進企業科技創新生態的可持續性建設。第四, 結合數字經濟的治理新局, 將企業數字技術進步的紅利效應融入ESG表現賦能的研發粉飾治理的有效性情景, 從數字經濟層面來拓展微觀企業ESG表現的經濟效益研究。本文將數字技術與ESG治理模式有效融合, 有助于從數字技術層面增進ESG披露效力的發揮, 對結合數字技術應用來助力企業高質量研發活動和 “雙碳”目標的有序實現具有重要價值。

二、 理論推演與研究假設

高效的研發活動是企業創新及經濟增長的重要基礎。但由于信息不對稱和管理層自利的存在, 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引發了迎合效應, 助長了企業研發粉飾的尋租行為, 不利于企業研發績效提升和創新可持續發展。作為非財務信息披露機制的ESG管理, 企業良好的ESG表現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研發粉飾行為。本文理論分析如下:

第一, 企業ESG表現能夠發揮代理問題緩釋效應, 以此來減少研發粉飾行為?;贓SG三維理論框架, 高質量的ESG表現意味著企業在環境、 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方面有積極作為。從環境表現來看, 企業積極履行環境責任是響應政府環境規制的重要表現, 管理者在環境治理方面的積極性有助于降低代理成本(張愛美等,2021)。從社會責任契約履行來看, 良好的企業社會責任履行表明該企業具有較強的道德觀和社會責任價值觀, 強化管理層責任意識和行為一致性, 并有利于加強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聯合監督和有效治理, 從而抑制管理層短視行為(劉姝雯等,2019;李新麗等,2022)。從公司治理來看, 高質量的公司治理機制能夠強化企業內部監督, 有效緩解企業代理問題(馮志華,2017); 同時ESG評價體系中的公司治理維度內涵企業違法違規情形, 違規行為的存在則會降低ESG表現質量。這使得上市公司及管理層為避免違規事件而帶來低質量的ESG評價效應及負面市場反應, 可能會有所收斂研發活動中的尋租行為。因此, 從ESG整體管理層面來看, 高質量的ESG表現意味著企業在努力加強環境風險管理和綠色轉型發展, 有效促進公司內部治理機制及治理環境的持續完善。這可能會給企業自身帶來較高的聲譽效應及合力治理作用, 以此威懾管理層交易行為規范的治理, 從而使得企業ESG表現通過緩解企業代理問題, 規范管理層研發投資活動的自利行為, 進而抑制研發粉飾行為。

第二, 企業ESG表現能夠發揮信息促進效應, 通過有效市場監督壓力來緩解研發粉飾行為。企業研發活動中存在較高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以此助長了研發粉飾的尋租行為?;谛盘杺鬟f理論, 要減少研發粉飾行為則可以從信息不對稱機制設計層面考慮, 而ESG作為一種重要的非財務信息披露機制, 對企業研發活動的信息環境可能具有重要影響。從企業所處的市場監督環境來看, 基于ESG信息披露所發揮的信號傳遞效應, 積極的ESG表現能向市場傳遞更多決策有用的企業特質信息, 較好地反映了企業對環境保護、 社會責任履行及公司治理方面的重視程度, 有利于獲得利益相關者的有效支持。同時, 高質量的ESG信息披露能降低資本市場信息的搜尋成本, 吸引市場信息中介機制對企業交易行為的持續跟進, 比如新聞媒體、 證券分析師等重要市場參與者對公司ESG信息披露的有效關注, 以此提升資本市場信息環境的透明度和信息傳遞效率。而市場信息環境的持續改善能大大提升企業管理層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緩解研發活動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增加企業研發粉飾的違規成本及行政監管介入風險, 使得企業面臨較強的外部市場監督力量, 進而在市場關注壓力下緩解研發粉飾行為。

第三, 良好的ESG表現能夠促進研發產業政策激勵的契約機制有效執行, 弱化企業研發粉飾的尋租動機。理論上, 產業政策實質上是政府與企業簽訂的不完全契約, 其不完全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企業和政府可能較難預測未來的不確定性; 二是不可締約性, 可能缺乏一個第三方權威機構以確保產業政策的有效執行(楊瑞龍和侯方宇,2019)。具體到高新技術產業政策的實施場景, 不完全契約的存在引發了信息不對稱和尋租問題, 導致企業通過操縱研發以獲取減稅優惠, 影響了產業政策的執行效率(楊國超和張李娜,2021)。而ESG管理通過發揮代理問題緩釋效應和市場信息促進效應, 威懾研發活動中的管理層尋租行為, 增進高新技術產業政策的綠色融合發展和提高研發效率, 降低契約不完全性對產業政策有效性的不利影響, 從而可能緩解研發粉飾動機。與此同時, 具有高質量ESG表現的企業會積極披露環境、 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非財務信息, 這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企業交易活動中的融資環境, 拓寬融資渠道和降低資金成本(邱牧遠和殷紅,2019;謝紅軍和呂雪,2022), 增加企業市場資源的獲利渠道, 以此緩解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執行過程中企業研發操縱的避稅收益動機, 進而在ESG管理與產業政策激勵的融合發展情景中緩解研發粉飾行為。

綜上理論分析, 高質量的ESG表現能夠發揮積極的代理問題緩釋和信息促進效應, 通過減少研發活動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增加企業研發操縱的監管風險和有效市場監督壓力, 來威懾企業管理層的尋租行為, 進而使得ESG機制成為抑制研發粉飾行為的重要管理工具。由此, 本文提出如下假設: 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 良好的企業ESG表現能夠抑制研發粉飾行為。

三、 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擇與數據來源

基于數據可得性, WIND數據庫所提供的華證ESG評級數據從2009年第一季度開始(宋科等,2022), 并且企業ESG表現需采用滯后一期, 因此本文以2010 ~ 2021年我國A股上市公司為初始研究樣本。華證ESG評級數據來自于WIND數據庫, 其他財務數據來源于CSMAR數據庫。

本文對初始研究樣本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①剔除金融業樣本; ②剔除財務數據缺失樣本; ③借鑒楊國超等(2017)的研究, 由于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樣本觀測數較少, 剔除此類樣本數據。經過上述步驟處理后, 最終獲得23517個有效觀測值。本文對所有連續變量進行了上下1%的縮尾處理, 并在所有模型回歸中對標準誤進行穩?。╮obust)估計。

(二)主要變量定義

1. 研發粉飾行為的度量。根據《管理辦法》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認定門檻, 同時參考楊國超等(2017)、 楊國超和張李娜(2021)的研究, 本文將具有研發粉飾行為動機的企業定義為研發投入強度剛好高于法定門檻的情形。具體地, 分別以0.5%和1%作為臨界點進行度量。

(1)以0.5%作為臨界點度量。當企業銷售收入小于2億元時, 研發投入與銷售收入之比位于[4.0%,4.5%), 或當銷售收入大于等于2億元時, 研發投入與銷售收入之比位于[3.0%,3.5%), 則界定企業存在研發粉飾行為(MBB1), 此時MBB1為1; 否則為0。

(2)以1%作為臨界點度量。當企業銷售收入小于2億元時, 研發投入與銷售收入之比在[4.0%,5.0%), 或當銷售收入大于等于2億元時, 研發投入與銷售收入之比在[3.0%,4.0%), 則界定企業存在研發粉飾行為(MBB2), 此時MBB2為1; 否則為0。

2. 企業ESG表現的度量。參考宋科等(2022)、 謝紅軍和呂雪(2022)的研究, 本文采用華證ESG評級來度量企業ESG表現。該評級數據采用季度定期和動態跟蹤的方式進行有效評價, 由低至高共分為“C、 CC、 CCC、 B、 BB、 BBB、 A、 AA、 AAA”九個等級, 本文將評級由低至高(C ~ AAA)賦值為1 ~ 9分, 并通過取每年四個季度ESG評分的均值再加1的自然對數來刻畫企業ESG表現程度(LnESG)。

(三)模型設定

為檢驗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的影響, 借鑒楊國超和張李娜(2021)的研究, 本文構建如下基本模型:

MBB1i,t/MBB2i,t=β0+β1LnESGi,t-1+

∑βmControlsi,t-1+Industry+Year+εi,t (1)

模型(1)中, MBB1t/MBB2t為第t年兩個研發粉飾行為, LnESGt-1為第t-1年企業ESG表現。Controlst-1為第t-1年的一組控制變量, 參考王蘭芳等(2019)、 楊國超和張李娜(2021)的研究, 具體控制變量包括: 公司規模(LnSalest-1)、 負債水平(Levt-1)、 成長性(Growtht-1)、 高管持股比例(Msharet-1)、 股權集中度(Top1t-1)、 兩職合一(Dualt-1)、 獨立董事比例(DirRatiot-1)、 董事會規模(Bodesizet-1)、 產權性質(SOEt-1)、 虧損情況(Losst-1)、 前兩年是否取得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ITcomt-1)、 審計師類型(Big4t-1); 最后還控制了行業和年份效應。具體變量定義見表1。

四、 實證結果與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

表2報告了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其中, 兩個研發粉飾行為變量(MBB1t、 MBB2t)的均值分別為9.9%、 18.8%, 這與楊國超等(2017)的研究基本一致。企業ESG表現(LnESGt-1)的均值為1.993, 最大值為2.303, 最小值為1.504, 說明企業ESG表現差異不大。

(二)回歸分析

表3列示了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的回歸結果。在列(1)(2)僅控制年度和行業效應的回歸中, LnESGt-1的回歸系數均在1%的水平上顯著為負; 在列(3)(4)加入其他控制變量后, LnESGt-1的回歸系數也在1%的水平上顯著為負。說明良好的企業ESG表現能夠抑制研發粉飾行為, 本文假設得到驗證。

五、 進一步研究和穩健性檢驗

(一)作用機制: 代理問題緩釋、 市場監督壓力

基于前文理論分析, 本文認為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的治理作用來源于代理問題緩釋和市場監督壓力兩個渠道。一是高質量的ESG表現在環境、 社會責任履行和公司治理方面的綜合效應能夠強化企業內部治理能力和風險管控, 進而發揮企業代理問題的緩釋效應, 以此來抑制研發粉飾行為。二是基于信號傳遞理論, ESG表現能夠向市場傳遞決策有用的企業特質信息, 吸引新聞媒體、 證券分析師等市場利益相關者的有效關注(王琳璘等,2022), 降低政府監管和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減少企業研發活動的尋租行為, 從而在有效市場關注壓力下弱化研發粉飾行為。

為檢驗上述影響機制, 借鑒溫忠麟和葉寶娟(2014)關于中介效應模型的研究, 將代理成本和市場監督壓力作為中介變量進行逐步回歸。一是代理成本(ACt), 借鑒Samet和Jarboui(2017)的研究, 采用企業自由現金流來衡量, 具體為股權自由現金流/主營業務收入。二是市場監督壓力, 參考Yao等(2020)的研究, 從兩個維度來考慮: ①媒體報道(Mediat), 具體為網絡媒體報道數量加1的自然對數; ②分析師關注度(Analystt), 具體為分析師跟蹤人數加1的自然對數。

表4報告了ESG表現治理的中介效應檢驗結果。列(1) ~ (3)是代理問題緩釋機制的檢驗結果。其中, 列(1)是ESG表現對代理成本(ACt)的回歸結果, LnESGt-1的回歸系數在1%的水平上顯著為負, 表明良好的企業ESG表現能夠緩解代理問題。列(2)(3)是加入代理成本中介變量后ESG表現對研發粉飾的回歸結果, ACt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 LnESGt-1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 表明良好的企業ESG表現能夠通過緩解代理問題來抑制研發粉飾行為。

列(4) ~ (9)是市場監督壓力機制的檢驗結果。其中, 列(4)(7)分別是ESG表現對媒體報道(Mediat)、 分析師關注度(Analystt)的回歸結果, LnESGt-1的回歸系數均在1%的水平上顯著為正, 表明良好的企業ESG表現能夠吸引新聞媒體、 分析師這些市場中介監督機構的有效關注, 改善市場信息環境。列(5)(6)和列(8)(9)分別是加入中介變量后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的回歸結果, 其中Mediat、 Analystt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 LnESGt-1的回歸系數也均顯著為負, 說明良好的企業ESG表現能夠通過發揮有效市場監督壓力來抑制研發粉飾行為。

綜上中介機制檢驗, 代理問題緩釋和市場監督壓力在企業ESG表現抑制研發粉飾行為的過程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 支持了本文關于ESG治理的理論邏輯。

(二)考慮避稅動機的影響

從研發粉飾動機出發, 企業持有研發粉飾行為的一個重要動機在于攫取避稅收益。楊國超等(2017)發現, 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對研發投入強度“一刀切”的認定標準給企業留下了操縱空間, 使得避稅動機較強的企業更傾向于操縱研發投入。而ESG信息披露能夠發揮代理問題緩釋和市場信息促進效應, 可能在避稅動機較強的企業中起到良好的監督治理效果, 從而緩解研發粉飾的避稅動機。因此, 若企業ESG表現能夠對研發粉飾行為發揮治理作用, 則該效用可能在避稅動機較強的企業中更顯著。

參考張敏等(2018)的研究, 采用兩種方法來測度企業避稅程度: 一是ETR1t=所得稅費用/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 二是ETR2t=(所得稅費用/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名義稅率。ETR1t、 ETR2t取值越小, 代表企業的避稅程度越高。具體檢驗中, 分別以ETR1t、 ETR2t的中位數來劃分低避稅組(大于等于其中位數值)和高避稅組(小于其中位數值)。

表5報告了不同避稅動機情景下企業ESG表現治理的回歸結果?;贓TR1變量檢驗下, 列(1)(3)是避稅動機較強組的結果, LnESGt-1的回歸系數在1%的水平上顯著為負, LnESGt-1的回歸系數在避稅動機較弱的列(2)(4)中均不顯著。同理, 基于ETR2變量的回歸結果在列(5) ~ (8)中, 其結果也類似。說明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的治理作用主要集中在避稅動機較強的企業。這在避稅動機治理層面支持了ESG表現的監管機制。

(三)數字技術賦能的影響

從企業ESG表現效用發揮的內部技術支撐條件來看, 大數據、 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已逐漸融入企業高質量發展情景, 數字化轉型對企業ESG表現具有重要影響。首先, 從綠色環境表現來看, 數字化技術能夠有效整合企業資源管理, 助力企業綠色轉型發展。其次, 在社會責任履行方面, 企業借助數字技術能夠及時捕捉和分析利益相關者的價值訴求, 有效嵌入社會責任活動的實踐環節, 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意愿和能力, 使得企業數字化轉型具有社會責任履行促進效應(肖紅軍等,2021)。最后, 數字技術的紅利效應能發揮積極的公司治理作用, 推動企業治理結構優化和治理模式創新(陳德球和胡晴,2022)。這使得在數字技術引領的ESG三維分析框架下, 企業數字技術應用有助于ESG高質量表現及其治理效應的持續發揮。因此, 若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具有抑制作用, 則這種積極效用可能在數字技術賦能較強的企業中更明顯。

關于企業數字技術賦能的測度, 借鑒吳非等(2021)的研究, 采用年報文本測度的企業數字化程度。具體企業數字化數據來自于CSMAR數據庫。本文以數字技術賦能變量的中位數來劃分低數字技術賦能組和高數字技術賦能組。

表6中列(1) ~ (4)報告了不同數字技術賦能下企業ESG表現治理的回歸結果。列(1)(3)是高數字技術賦能組的樣本結果, LnESGt-1的回歸系數均在5%的水平上顯著為負; 列(2)(4)是低數字技術賦能組的樣本結果, LnESGt-1的回歸系數均不顯著。以上結果表明, 高質量的企業數字技術應用場景有助于ESG表現對研發粉飾治理作用的有效發揮。這對數字技術賦能來助力企業ESG高質量治理機制設計具有重要價值。

(四)低碳監管政策的影響

從ESG表現效用發揮的外部治理層面, 政府監管政策在ESG高質量表現中發揮重要作用。當前“雙碳”目標背景下, 低碳監管政策(低碳城市試點政策)作為環境規制治理的一種重要方式, 其在促進企業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中具有重要影響。從2010年開始, 國家發展改革委對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已實施三批次?,F有文獻發現低碳試點監管政策在企業綠色創新(徐佳和崔靜波,2020)、 環境生態效率(宋弘等,2019)等方面具有積極效用, 進而可能使得低碳試點監管地區的企業ESG表現質量較好。因此, 若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有治理作用, 則這種積極影響可能在低碳試點監管政策實施地區的企業中更明顯。

關于低碳試點監管政策的測度, 本文借鑒宋弘等(2019)的研究, 當企業所在城市為低碳試點城市時取值為1, 否則為0。表6中列(5) ~ (8)報告了不同低碳試點監管政策下ESG表現治理的回歸結果。列(5)(7)是低碳試點組的結果, LnESGt-1的回歸系數在1%的水平上顯著為負。列(6)(8)是非低碳試點組的結果, LnESGt-1的回歸系數均不顯著。這一結果表明, 低碳監管政策有助于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治理效應的有效發揮, 這支持了ESG表現的治理邏輯。

(五)穩健性檢驗

1. 內生性控制。

(1)工具變量法。本文采用工具變量法來緩解模型關鍵變量可能存在的互為因果關系的內生性。本文借鑒宋科等(2022)的研究, 采用同地區、 行業的其他上市公司ESG評分的均值(IV_LnESGt-1)作為工具變量?;貧w結果見表7中列(1) ~ (3), 在弱工具變量識別檢驗中, AR和Wald均在1%的水平上顯著, 表明本文選擇的工具變量是合理有效的。同時, LnESGt-1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 支持了本文假設。

(2)Heckman兩階段法。本文采用Heckman兩階段法來緩解模型樣本選擇性偏誤所帶來的內生性問題。在第一階段中, 采用Probit模型對LnESGt-1進行回歸(以LnESGt-1的年度、 行業中位數來構建二值虛擬變量), 并計算逆米爾斯比率(Inverse Mill's Ratio,IMR)。在第二階段中, 將IMR變量代入模型(1)進行回歸, 結果見表7列(4)(5), LnESGt-1的回歸系數依然顯著為負, 本文結論亦穩健。

2. ESG表現的替代變量。本文采用商道融綠ESG評級來檢驗。該評級目前包括2015年及以后的數據, 由高至低共分為A+、 A、 A-、 B+、 B、 B-、 C+、 C、 C-九個等級, 本文在剔除數量較少的A+、 C-評級樣本后, 將剩余7個等級(C ~ A)由低至高賦值為1 ~ 7分, 并將2015年之前的樣本設置為0, 通過該評分加1的自然對數來刻畫企業ESG表現程度(LnESG_SDt-1)?;貧w結果見表8列(1)(2), LnESG_SDt-1的回歸系數均顯著為負, 本文結論仍然成立。

3. 研發粉飾的替代變量。①真實研發粉飾活動。借鑒王蘭芳等(2019)的研究, 通過模型估算出研發費用/營業收入的正常值, 若該值沒有達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 但企業在未來一年內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OverRDt取值為1, 否則為0?;貧w結果見表8列(3), LnESGt-1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 支持了本文的結論。②研發費用歸類操縱。借鑒Yao等(2020)的研究, 本文通過構建模型來估計企業異常管理費用。當企業異常管理費用小于0時, 且研發投入剛好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門檻值區間內(超過認定標準的 0.5%或 1%), MBBC1t/MBBC2t取值為1, 否則為0?;貧w結果見表8列(4)(5), LnESGt-1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 本文結論亦成立。

六、 結論和啟示

(一)結論

基于可持續監管理念轉變的新機遇和新動能, 本文以2010 ~ 2021年我國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 實證檢驗了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的影響及作用機制。研究發現: ①高質量的企業ESG表現能夠抑制研發粉飾行為。②機制分析表明, 企業ESG表現可以通過代理問題緩釋和市場監督壓力機制來治理研發粉飾行為。③從研發粉飾的避稅動機來看, 企業ESG表現對研發粉飾治理作用在避稅動機較強的企業中更顯著。④從企業ESG表現的支撐條件來看, ESG表現對研發粉飾行為的抑制作用在良好的數字技術賦能情景和低碳監管政策實施地區的企業中更為顯著。本文在ESG風險管理層面為解決企業研發操縱的尋租問題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二)啟示

本文研究結論為我國ESG管理新局融入高新技術產業政策的有效性及研發粉飾行為監管提供了重要的管理啟示, 具體如下:

1. 企業應充分把握ESG發展新機, 努力提升ESG表現質量。借助新發展理念, 企業需要完善ESG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將ESG管理嵌入企業契約治理層面, 提高ESG管理的有效性。同時, 政府部門應完善ESG信息披露制度建設, 通過實施ESG評級的獎懲機制和分行業管理的ESG信息披露機制, 加強第三方機構對企業ESG表現評級, 并鼓勵企業將ESG理念貫穿于產品研發和技術創新等各個方面。

2. 構建資本市場的ESG監管新局, 防范企業研發粉飾行為。政府部門可結合ESG管理來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的研發操縱違規行為, 提高管理層研發操縱活動的透明度和違規成本, 以此通過ESG管理來有序實現企業綠色創新轉型。同時, 良好的ESG表現能夠吸引市場中介監督機制的有效關注, 增強ESG表現的合力治理效用, 因此需在ESG管理實踐過程中加強其他重要中介監督機構(如新聞媒體、 證券分析師等)的協同治理與履職能力, 從而更好地提升ESG機制的價值創造功能和企業研發粉飾行為的市場威懾治理能力。

3. 融合數字技術, 建立健全ESG高質量表現的數字化監管機制。高質量的企業數字技術應用場景有助于ESG表現對研發粉飾治理效應的有效發揮, 因此應加強ESG管理與數字技術應用的深度融合和有益創新, 以更好地借助微觀企業數字化的賦能機制來助力企業ESG高質量表現, 有序推進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和ESG信息披露的數字化管理。同時, 可將ESG管理納入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執行場景, 建立高新技術企業的ESG激勵機制, 并通過數字技術賦能ESG表現來完善高新技術產業政策的契約履行, 以更好地提升ESG表現的綜合治理效能和社會價值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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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項目編號:72162003);貴州財經大學2022年度在校學生科研項目(項目編號:2022ZXSY068)

【作者單位】貴州財經大學會計學院, 貴陽 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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