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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朝國號研究綜述

2023-05-30 02:18晁玉志
關鍵詞:研究綜述

遼史研究專題

主持人語:遼起松漠,契丹族的傳統經濟形式是“順寒暑,逐水草畜牧”。至遼太宗據有燕云十六州,兼有游牧、農耕人群,遂采“因俗而治”之法,“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在此“二元”政治體制下,遼朝的國號頗具特色,不僅經歷“契丹”(“大契丹”)與“遼”(“大遼”)的數次改易,且長時段采用雙國號制。遼朝的契丹女性與同時期的中原漢族女性相比也有其特殊性,尤其契丹后妃,在遼朝政治生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深刻影響著遼朝的歷史進程。本欄目的兩篇文章,便是對學界前賢有關遼朝國號、契丹女性研究成果的總結評述。通過這些研究,在把握遼朝“契丹特色”的同時,您也能進一步領悟其對“中國”的仰慕與主動融入。

吉林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蔣金玲

摘 要:對遼朝國號的系統研究始自20世紀30年代。近一個世紀以來,眾多學者圍繞遼朝國號改易和涵義等重要問題進行探索,并在國號改易次數、改易時間,以及雙國號關系等問題上取得豐碩成果,大大推動了遼朝國號研究的進步。但在國號涵義等問題上,學者觀點多且分散,難以達成共識。

關鍵詞:遼朝;國號改易;國號涵義;研究綜述

中圖分類號:K24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596(2023)01-0008-11

國號是國家政權建設的重要環節,中國歷史上的各個政權,“莫不以定立名號,作為天命所鐘、人杰地靈,萬民擁戴的象征為首務”[1]。遼朝國號的重要性亦不言而喻。自1933年,馮家昇發表《契丹名號考釋》以來,學界在國號改易,國號涵義和雙國號關系等方面的研究取得豐碩成果,也產生了諸多爭鳴。本文擬對此進行梳理,不當之處敬請方家教正。

一、國號改易研究

(一)建國時是否設立國號

公元916年,遼政權建立,但《遼史》在記載建國一事時并未言及國號,反而于大同元年(947)記載“建國號大遼”[2]。再檢索其他史料,又會發現《契丹國志》卷首《契丹國九主年譜》和《太祖大圣皇帝紀》均明確記載遼于916年建國之時定立國號。遼朝在建國之時是否設立國號引起了學者們的討論。

對此,有學者認為遼朝建國以族名為國號。佟家江認為,契丹族建立政權后,用本族的名字作為國號,稱“大契丹”,并以“匈奴”“蒙古”等以民族名稱為國號的事例支撐其論證[3]。劉鳳翥稱,遼王朝建立之初以“契丹”為國號是史書明載,沒有疑義,并同樣以“匈奴”“突厥”等例為旁證[4]。景愛也認為,遼朝最初是以族名“契丹”作為國名,并列舉了渤海族建國稱渤海國,蒙古族建國稱蒙古國之例[5]。王禹浪、孫慧、戴淮明根據《契丹國志》記載也認為,916年以民族自稱為國號[6]。雖認同契丹族建立政權后沿用部族名稱為號,但周紹良認為,“從歷史看,似乎耶律阿保機原來并沒建立國號,一直是沿用部族名稱”,并且“在使用大遼為國號之前,契丹是以晉為國號的”[7]。上述學者基于史料記載,注意到遼政權國號與其他政權國號之間可能存在的共性,但都未深入論證,若僅根據不多的史料記載和其他政權以族號名國的例證尚難以使學者們就這一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劉浦江對遼朝建國時是否設立國號進行了較為細致地考證。他認為,周紹良的觀點很難讓人信服,因石晉為遼的附庸國,遼不可能反過來用后晉的國號。為探究遼朝建國時是否設立國號,他從遼代石刻材料和五代十國文獻中找到6條證據,經分析論證認為遼太祖建國時確實創立了國號。同時,通過這幾條史料,他還指出,遼太祖創立的國號是“大契丹”而不是“契丹”[8]。劉浦江的論證確實可以證明遼政權建立后仍沿用“契丹”之名,但似乎還并不能完全否定周紹良的觀點。在劉浦江之后,姜維公認為契丹“蓋自唐以來,習慣以契丹為族號,草創之初,諸事簡易,因而建國后未考慮國號問題”,“遼太祖即位之初,亦無建國號之舉”[9]。

(二)國號改易次數

陳學霖曾言:“從中華民族的整體歷史來看,國號應該是超逾朝代的稱謂……一成不可更易?!盵10]然而早在清代,趙翼、錢大昕等學者便注意到遼朝國號曾經過多次改易。這種極為特殊的情況引起了不少學者的關注。

關于遼朝國號的幾次改易,馮家昇指出,太宗建號曰“遼”,圣宗改號“契丹”,道宗復號為“遼”,各史言之確鑿。他結合了諸多文本史料和碑石資料,論證了太宗和道宗時期兩次使用“大遼”國號的史實[11]。佟家江認為,契丹族建立政權后,用本民族名字作國號,稱“大契丹”。938年,改國號為“大遼”。983年,又改國號為“大契丹”。1066年,又改稱“大遼”,直到1125年遼國滅亡[12]。周紹良認為,太祖耶律阿保機稱帝后,“契丹”遂成為國號。及太宗耶律德光滅晉,改“契丹”稱“大遼”。后來圣宗耶律隆緒立,又放棄“大遼”之稱重用“大契丹”國號。等到道宗耶律洪基繼位,又恢復了“大遼”國號[13]。陳述亦認為,阿保機于公元916年稱皇帝,年號神冊,國號“契丹”,民間或稱“大蕃”;太宗大同元年(947)改國號為“大遼”;圣宗統和元年(983)又改稱“大契丹”;道宗咸雍二年(1066)復號“大遼”[14]。以上學者均認為,遼朝曾兩次使用“大遼”國號,兩次使用“大契丹”國號??梢哉f,這一觀點得到了多數學者的認同。當然,也有學者觀點與上述觀點分歧較大。景愛通過研究遼代碑志認為,從遼太祖建國(916)到遼道宗咸雍二年(1066)的150年中,一共改復國號18次。并認為頻繁的國號改易與遼朝對外征伐的軍事行動或新君即位有關[15]。雖存有不同看法,但遼朝兩次以“契丹”(“大契丹”)為國號,兩次以“遼”(“大遼”)為國號的觀點,已基本成為學界共識。

(三)國號改易時間

雖然學界對遼朝國號的改易過程已幾成共識,但對其改易的時間仍存有較大分歧,其中,對遼朝首用“大遼”作為國號時間的討論最為激烈。在這一問題上,學者們根據不同的史料記載主要持“947年說”與“938年說”兩種觀點。

首先,一部分學者持“947年說”。馮家昇在綜合考察諸多史料之后認為,會同十年(947)改號的記載大抵一致,故而較為可靠[16]。在其之后的一大批學者也都贊同“947年說”。舒焚在《遼史稿》中認為,大同元年(947),遼朝改國號為“遼”[17]。楊樹森在《遼史簡編》中認為:“會同十年(947)……二月,遼太宗改國號為‘大遼,改年號曰‘大同?!盵18]齊曉光在《“鑌鐵”——契丹與遼王朝》中認為,公元947年,第二代皇帝太宗耶律德光改國號為“大遼”[19]。姜維公在《“遼”國號新解》中認為,947年正月,正是耶律德光破晉完勝之時,遂有改國號“大遼”,改年號“大同”之舉[20]。蔡美彪認為,會同十年(947)“二月,建國號大遼,改年號為大同”[21]。翦伯贊認為:“契丹皇帝耶律德光于947年在開封又舉行了一次即位儀式,改契丹國號為遼?!盵22]此外,白壽彝、朱紹侯、劉澤華、寧欣、景愛、胡阿祥、康丹等學者也都認同遼朝947年首次使用“大遼”國號這一觀點。在上述持“947年說”的學者當中,除馮家昇外,幾乎都未進行深入論證。

對于遼朝首次使用“大遼”國號時間問題,另有一部分學者持“938年說”。20世紀80年代,佟家江和劉鳳翥兩位學者提出遼朝于938年首次使用“大遼”國號的觀點。佟家江在《契丹首次改遼年代考》中認為,學者之所以對契丹首次改遼時間存在不同觀點,蓋因所依據史料不同,所以他在對現有的史料進行分析和批判之后認為,契丹改國號為“大遼”的時間是公元938年[23]。劉鳳翥在《契丹王朝何時何故改稱大遼》中認為,契丹皇帝把國號由“契丹”改稱“大遼”的時間是公元938年。947年的錯誤說法是由于忽略了《契丹國志》和《新五代史》的記載,而僅采用在此問題上記載既不詳盡又不確切的《遼史》記載所致[24]。劉浦江也持會同元年(938)改國號為“大遼”的觀點,并認為這意味著“番漢一家”,在改元會同的同時,建立“大遼”國號應是順理成章的事情。而947年則是將晉國也改稱“大遼”,不是說始建國號“大遼”[25]。另外,陳曉偉在《遼朝國號再考釋》中[26],徐俊在《中國古代王朝和政權名號探源》中[27]均持938年改國號為“大遼”的觀點,但未多作論證。

除上述兩種觀點外,還有學者持其他觀點。如周紹良在《從石刻探討契丹之改易國號》中,根據《全遼文》和房山石經題記等石刻資料中有關遼朝國號的記載認為,遼朝建國至應歷四年(954)國號為“契丹”,應歷五年(955)至保寧元年(969)國號為“大遼”,保寧二年(970)至咸雍元年(1065)國號為“契丹”,咸雍二年(1066)至遼末國號為“大遼”[28]。這種觀點與文獻記載有較大出入。

相比對首次使用“大遼”國號時間的熱烈討論,關于后來幾次改易國號時間的討論相對較少,但有些觀點也值得注意。

對于圣宗改號“大契丹”,一般學者都認為是圣宗統和元年(983)之事,但劉浦江通過仔細查考宋代史料,發現這種說法與宋人的記載是有出入的。他認為:“改號‘大契丹不大可能是在圣宗即位后就匆匆忙忙宣布的,很可能是在乾亨五年(983)六月上尊號、改元統和時正式宣布的消息。宋人的記載在這一點上未必很準確,所以仍以維持目前通行的統和元年改號說為宜?!标P于道宗復號“大遼”,劉浦江注意到,在多種宋代文獻的記載當中,“關于改號的時間還存在著一點歧異”,但“孰是孰非很難判斷,姑從治平三年(雍熙二年)說”[29]。另外,喬宇在《遼代韓佚墓志中所見“大契丹國”考釋》中,根據墓志銘內容認為,如果從“契丹”與“遼”國號不能并存的角度分析,“遼圣宗時期改‘遼為‘大契丹的時間可能在乾亨四年(982)”[30]。

(四)改易國號原因

前已述及國號對國家政權的重要性以及一旦設立便不再輕易改動的特征,但遼朝國號經過多次改易,其背后必然有著深刻的歷史原因。不少學者對遼朝改易國號的原因進行了討論。

對于遼太宗后期為何使用“大遼”為國號,多數學者認為這是為更好地統治新并入地區而施行的政治舉措。佟家江認為,在獲得幽云十六州之后,契丹統治者必須在政策和制度方面作一系列新的調整和改革,“繼續用契丹族的名字做國號統治包括漢族在內的各族人民已經不合時宜了,必須做政策上的改變。于是天顯十三年十一月丙寅,契丹改國號為遼”[31]。劉鳳翥認為,契丹兩次改國號為“大遼”都是出于籠絡漢人以便于統治的目的,完全是改給漢人聽的,也僅在漢文中使用[32]。姜維公在《“遼”國號新解》中認為,遼太宗以“遼”為國號是承接箕子正統理念,“改國號為‘大遼……是針對漢人區域的一種舉措,實際上是以漢人正統自居”[33]。澳大利亞學者康丹認為,在947年,契丹滅亡后晉之后,統治者將“大遼”國號推廣至新的統治區,“這與是年遼朝吸納漢人謀士參與行政管理及禮儀建設存在著一定的聯系”[34]。陳曉偉在《遼朝國號再考釋》中認為,會同元年(938)改號“大遼”,顯然和燕云十六州的入遼事件密切相關,以此種手段可從民族心理和統治政策層面來籠絡治下的漢人[35]。

對于圣宗為何復號“大契丹”,姜維公認為,遼圣宗即位時仍是幼童,母后柄政,而即位之初即改國號“大契丹”,顯出蕭燕燕之意[36]。魏特夫與馮家昇認為,圣宗改號“契丹”,是復又回歸到帝國早期的價值取向[37]。

對于道宗復號為“大遼”,學者多將其歸因于道宗皇帝的“漢化”傾向。姜維公認為:“至遼道宗時,其為遼諸帝中文化水平最高之一人,不唯熟悉儒家,兼工漢文詩詞……故其復改號為‘大遼,實因文化上獲得自信的結果?!盵38]劉浦江認為,關于此次更改國號的緣由,雖遼宋文獻全未涉及,但估計這與道宗皇帝的漢化傾向有關。在遼朝的所有皇帝中,道宗要算是漢化傾向最明顯的一位。改“大契丹”為“大遼”,應該就歸結于這種傾向[39]??档ふJ為,這是道宗皇帝“仰慕中國”的結果[40]。

總體來看,學界對遼朝改易國號的原因研究較少,且多集中在對太宗改國號為“大遼”原因的研究上,缺乏系統研究,解讀角度較為單一。

二、國號“契丹”與國號“遼”之關系研究

遼朝國號的多次改易,還吸引著學者探究兩國號之間的關系。通過一代又一代學者的不懈努力和契丹文字解讀水平的提高,學者們發現了遼朝的雙國號制度。這一發現是遼朝國號研究當中的重要成果,使得我們對遼朝兩國號之間的關系有了更為清晰的認識。

早在20世紀30年代,馮家昇就敏銳地認識到了遼朝兩國號之間的關系。他認為,“遼”與“契丹”之分,猶“元”與“蒙?!敝畡e?!霸敝该晒胖蜗轮袊静?,“蒙?!眲t兼含東亞一大帝國。太宗滅晉建號“遼”,蓋指治下之晉土也,后棄晉北去,中道而殂,嗣主遂以“遼”施于南京路。而“契丹”為漠北諸族所稱,自若也[41]。在馮家昇之后,姚從吾也曾提出過類似的觀點,他認為,遼朝“是契丹族在漢地建立的新國家”,是太宗滅晉后“正式宣布的”,“因此‘大遼應當是漢地新朝的通稱,而不通行于契丹本部。至于‘契丹,則是在漢地有時可與‘大遼并用的”[42]。對于此問題,日本學者島田正郎也提出過十分值得注意的觀點。他認為,遼朝在使用“大遼”這樣一個“漢化”的國號時,同時仍在正式使用意為“大契丹”的契丹語國號[43]。以上三位學者的觀點具有一定相似性,但是都未展開論證。

21世紀初,劉浦江在前代學者的基礎上,正式提出了遼朝雙重國號制。他根據碑刻資料,從時間和碑石出土地點進行分析,認為在“大遼”國號創立之后,“大契丹”的國號并沒有廢除。938年,石晉將燕云十六州正式割讓給遼朝,于是遼太宗便在燕云漢地創立一個新的國號——“大遼”。947年,遼滅石晉,太宗在汴京宣布將晉國改稱“大遼”,亦即把“大遼”這個漢地的國號擴展到中原,但太宗北歸后,中原旋即易主,此后“大遼”國號仍只用于燕云漢地。與此同時,在長城以北的契丹本土仍繼續采用“大契丹”為國號[44]。

在劉浦江之后,劉鳳翥通過對契丹文字的解讀,也論證了遼朝雙國號制度的存在。他指出,不論是在稱“契丹”的時期(983—1065),還是在稱“遼”的時期(1066—1125),在契丹文資料中一般采用“遼”和“契丹”雙國號[45]。此外,劉鳳翥還發現了雙國號的使用規律,即在漢字文獻中稱國號為“契丹”時,在契丹文字中稱國號為“契丹·遼”,在漢字文獻中稱國號為“遼”時,在契丹文字中稱國號為“遼·契丹”[46]。至于遼朝實行雙國號制度的原因,劉鳳翥認為,這“足可窺見契丹人對于‘契丹國號的依依不舍的留戀之情”,也是為照顧漢人的民族情緒,雙國號制度是契丹王朝統治者“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的重要組成部分[47]。劉鳳翥在契丹文字領域的研究無疑進一步增強了遼朝雙國號制存在的說服力,也進一步深化了我們對遼朝雙國號制的認識。

在馮家昇、姚從吾兩位學者觀點的基礎上,林鵠也對雙國號問題進行了討論。他從“升鎮州為中京”和“權知南朝軍國事”兩細微處著手,得出了與馮家昇、姚從吾基本一致的觀點,提出“大遼本非契丹國號,而是太宗滅晉后建立的漢地新朝”。他認為,中原丟失后,“大遼”作為國號并沒有被廢止,這可能是因為契丹君主并不愿承認現實,主動放棄“大遼皇帝”的稱號,故在面對燕云漢人時,仍自稱“大遼皇帝”。久而久之,“大遼”遂演變為契丹專用于漢地的國號[48]。

對于雙國號問題,陳曉偉指出,前人研究存在不足之處,一方面是僅就“漢文文獻及出土漢文石刻中的遼朝國號問題而展開討論”,另一方面是認為漢地與草原行用不同國號,且僅存在于某一歷史時期,這種認識可能并不全面。陳曉偉認為,劉鳳翥的觀點獨具創見,極富啟發意義。他利用多種民族語文文獻,并通過對相關歷史背景進行深入分析,論證出“大遼”寓含“遠的”或“遼遠”之意,進一步佐證了劉鳳翥觀點,并發現藏文文獻中將“契丹”和“大遼”并稱為“契丹·大遼”的現象,為遼朝“雙國號說”提供了有力支撐。此外,陳曉偉列舉了阿骨打在國書中自稱“大女真·金國”以及畏兀兒體蒙古文獻所見“大元·大蒙古國”的實例,來佐證遼朝雙國號制的存在。最后,陳曉偉認為,“大契丹·大遼(大遼·大契丹)”雙重國號制度行用于遼朝全境,是二元政治的具體實踐[49]??傊?,《遼朝國號再考釋》一文從多方面論證了遼朝雙重國號制度的存在,有力地支撐了前人觀點,但該文似乎并未很好地彌補前人“認為漢地與草原行用不同的國號,且僅存在于某一歷史時期”的不足之處,在對“雙重國號制度行用于遼朝全境”的論證上也略顯薄弱。

除上述觀點外,喬宇在《遼代韓佚墓志中所見“大契丹國”考釋》中認為,韓佚和妻子王氏墓志首題國號的不同,可能也是遼朝推行“大遼·大契丹”雙國號體制的證明,這是遼朝實行雙軌政治的體現[50]。喬宇的論證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遼朝雙國號制存在的說服力。

遼朝雙國號制度的觀點經歷了一個較長的發展過程。早在20世紀,馮家昇等學者便敏銳地認識到這個問題,并提出初步假設。時至21世紀,劉浦江最先提出了遼朝存在雙重國號制度,此后,更多學者以其不懈努力進一步論證、豐富和發展了該觀點。遼朝雙重國號制度的發現,是遼朝國號研究當中的一項重要成果。

當然,“雙國號制度說”或仍有商榷的空間。愛新覺羅·烏拉熙春反對劉鳳翥的“雙國號說”。一方面,她不贊同劉鳳翥將“”“”解釋作“遼”的做法,從四方面提出了質疑;另一方面,她在歸納分析了大量契丹文墓志后,反對劉鳳翥提出的在應稱“契丹”時期,契丹文資料中把雙國號中“契丹”一詞置于“遼”之前,在應當稱“遼”時期,契丹文資料中把雙國號中“遼”一詞置于“契丹”之前的觀點[51]。趙永春認為,遼太宗改國號為“遼”是“只用于燕云漢地”的國號,在“長城以北的契丹本土繼續使用‘大契丹為國號”的觀點存在不足之處,“不僅遼太宗改國號為‘遼是襲用漢地(中國)國號,遼太祖定國號為‘契丹也有自稱‘中央(中國)之國的意思”[52]。此外,景愛對于遼朝兩國號關系的看法是:當契丹南下中原時,一般都改國號為“大遼”,當南下戰爭結束以后,又恢復了“大契丹”的國號[53]。

三、國號涵義研究

關于遼朝國號的改易情況,已比較清晰,雙國號制度的發現也有力地為我們解釋了兩國號間的關系,但國號涵義問題卻始終未能得到很好解決。長期以來,馮家昇提出的“契丹”為“鑌鐵”,“遼”以“遼水”名國的觀點具有較大影響力,但這一觀點并未得到學界的完全認可,對于遼朝國號涵義的討論仍未停止。由于遼朝國號涵義研究呈現出較為明顯的階段性特征,故下文試分兩部分對該研究進行梳理。

(一)20世紀30年代遼朝國號涵義研究

在20世紀30年代之前,學者多圍繞國號“遼”進行討論,他們根據史料記載,采用多朝國號對比的論證方法,形成了“遼”為“鑌鐵”的觀點。馮家昇對這種觀點的形成過程進行過梳理,認為其最早可以追溯至《金太祖實錄》,在“遼以鑌鐵為國號,鑌鐵雖堅,終有銷壞,唯金一色,最為珍貴,自今本國可號大金”這段史料中,金太祖將“大金”與“鑌鐵”相對,“金對鐵說”形成。此后,宋人彭大雅在《黑韃事略》中指出,女真名其國曰“大金”,故韃名其國曰“大銀”,將金與銀相對。至此形成“三朝國號對比說”,鐵、金、銀連為一貫,遼“鑌鐵說”完成了其第一階段的發展過程。至清人張穆《蒙古游牧記》以“鑌鐵”為“遼”之譯言,便完成了遼“鑌鐵說”的第二階段,遼為“鑌鐵說”至此坐實[54]。在這個過程當中,學者們幾乎未涉及國號“契丹”之涵義,且論證方法較為單一,缺乏系統論證,留給后人以很大研究空間。

20世紀30年代,方壯猷較早對“遼”為“鑌鐵”的觀點提出質疑。他認為:“金屬中雖有名為鐐者,但其所指為銀類而非鐵類?!倍诜綁验嘀?,屠寄也曾在《蒙兀兒史記》中稱:“寄按契丹為鑌鐵,新羅為金,蒙兀為銀,皆取堅固之意,三朝遞邅,故有國之號亦相仿也?!盵55]只不過馮家昇認為,屠寄這種觀點似以“契丹”為“鑌鐵”,實際仍以“遼”為“鑌鐵”。馮家昇對“遼”為“鑌鐵”的觀點進一步從方法和內容上進行了批判。一方面,他認為前人的三朝對比或仿效之說,全出揣測附會而無根據。另一方面,馮家昇根據史籍記載論證后認為,“遼”字無論意譯音譯都不能為“鑌鐵”,所謂譯言者,為含沙射影之說。在馮家昇之后,三朝國號對比說幾無蹤影。在對前人觀點進行批判之余,馮家昇提出了“遼以水得名”的觀點。其主要依據是《三朝北盟會編》對于遼以“遼水”名國的記載,再輔以五行德運說,最后又從四方面闡釋遼水對契丹民族的重要意義,遂得出此說[56]。

20世紀30年代之前,國內學者對國號“契丹”關注較少,或許原因如馮家昇所說:“蓋遼史失載,遂以國號,必專指遼言?!盵57]國外學者較早將關注點放在“契丹”上,提出了一些較有影響力的觀點。德國學者W·Schott將“比較語言”的方法應用到研究中,他注意到部分民族語言中稱“鐵”為“Khatin”與“契丹”一詞相似。受此影響,他在《契丹與哈喇契丹》中列舉出蒙古語謂切斷、殺害曰Kitu-khu,謂刈物曰Kadu-khu,謂小刀曰kitu-gu、kito-gha的實例,指出kitu、kita等詞即“契丹”二字之對音,故認為“契丹”原義為切斷、殺害之意[58]。

時至20世紀30年代,國內學者開始重視對國號“契丹”的討論,并受國外學者影響使用了比較語言的研究方法。方壯猷較早注意到W·Schott的觀點并表示贊同,他還征引史料并結合語言比較方法對“鐵”之讀音進行了考證,認為宋代“鐵”變為“曷術”等一類之音,而在此之前契丹民族于南北朝之際稱鐵為“契丹”,以此嘗試解決契丹語中稱鐵為“曷術”與W·Schott認為鐵稱“契丹”的矛盾。在支持W·Schott觀點的同時,方壯猷還持“鑌鐵說”,他指出,女真以“金”為國號,蒙古以“銀”為國號之事實為不誤,則契丹之以“鑌鐵”為國號,自非偶然之事[59]。

也許有人會提出疑問,為何方壯猷既認同“切斷說”又持“鑌鐵說”?或許在方壯猷的觀點中,“鑌鐵說”與“契丹說”本就存在密切聯系,不可完全分而論之,具體我們可以看其論證過程。方壯猷先以“曷術”與黠戛斯語中“迦沙”(鐵)讀音的相似性建立起兩者間的聯系,而后又“廣索其語源”,指出通古斯語族、蒙古語族中多種語言對“小刀”“刈物”等詞匯的發音與“曷術”或“迦沙”相近,而通古斯語之Urulginsk語又謂“刈物”曰“Kaiti”,與“契丹”二字更為相似,最后提出了契丹民族于南北朝時稱“鐵”曰“契丹”,至宋代稱“鐵”曰“曷術”的觀點。所以說,方壯猷的“鑌鐵說”與W·Schott的“切斷說”有著密切聯系。

另外,方壯猷還提出了“奇首之地說”。他指出,若“鑌鐵說”為不然,則“契丹”二字之“丹”,當如Turkestan(土耳其斯坦)、Afghanistan(阿富汗斯坦),凡語尾“斯坦(stan)”皆與英語“stand”同語源,表示“所在地”之意,“契丹”之“丹”,或亦類此。又“契丹”之“契”,與相傳之契丹始祖曰“奇首可汗”之“奇”字聲音相類,當亦有語脈相通之故也[60]。這種觀點完全根據比較語言的方法論證得出,雖論證過程比較簡短,但在當時十分具有創新性。在方壯猷之后,國內越來越多的學者嘗試從語言角度尋求遼朝國號的答案。

除方壯猷外,日本學者白鳥庫吉也受到W·schott的影響。他在前人基礎上又從通古斯語族、蒙古語族諸多語言當中征引了更多實例,指出在這諸多語言當中,所語“小刀”或者“刈物”之Koto、Kotto、Kaiti等字皆與“契丹”二字語脈相通。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刀劍說”[61]。馮家昇也贊同這種觀點,并指出匈奴所謂之“徑路”與突厥語族之Kyngrak,Qingrak(俱為“刀劍”之意)為對音,與Indo-Europe語族所謂之Khingar(小劍)等字俱有語脈之關系,以此為“刀劍說”增添了佐證。另外,馮家昇也主張“鑌鐵說”。他認為,金太祖所語“鑌鐵”無需質疑,然金太祖當時不通漢語,存在所言為“契丹”記載為“遼”的可能,后世之所以多以“遼”為“鑌鐵”,蓋因遼史失載,遂以國號必專指“遼”言,故而他認為,金太祖所語“鑌鐵”當指“契丹”,而“鑌鐵”應為“鋼鐵”之意。對于為何既認同“刀劍說”又持“鋼鐵說”,馮家昇解釋稱,蓋因二者俱為金屬,性質上有密切之關系?;蛞驎r地不同,意義變遷;或因韻母相似,一詞兼含二意之故[62]。

總體來看,20世紀30年代是遼朝國號涵義研究的重要發展階段。在這一階段,國內學者對前人的研究有所揚棄。在內容上,學者們打破了前人主要圍繞“遼”來對遼朝國號進行研究的局限,使得國號“契丹”的研究也取得了較大進展。在研究方法上,學者們在對史料進行更深入分析的同時也吸收了比較語言的新方法,嘗試從新的角度進行突破。因研究領域的拓展,新方法的應用,學者們提出了更具說服力,更有影響力的新觀點。國外學者對國號“契丹”涵義研究也著力頗多,他們率先將語言學相關知識應用到遼朝國號研究當中,提出了不少具有影響力的觀點??傊?,20世紀30年代的遼朝國號研究取得了較大進展,學者們的不懈努力使得遼朝國號研究呈現出新氣象。

(二)20世紀80年代之后的遼朝國號涵義研究

遼朝國號涵義研究在20世紀30年代經歷了其重要發展階段,而在此后的幾十年中,該項研究卻幾乎處于停滯狀態,這種局面直到20世紀80年代才得到改變。契丹文字解讀水平的提高以及新視角、新方法的應用開啟了遼朝國號涵義研究的又一個新階段。

進入20世紀80年代,隨著契丹文字研究水平的提高,學者們已經能夠通過釋讀契丹文字來嘗試解答國號“契丹”涵義的問題,對“契丹”涵義的研究又邁上了新臺階。

即實《契丹國號解》對前人的觀點進行了較為系統的評價,并提出了“大中說”。他在對《道宗哀冊篆蓋》上的契丹文字進行解讀之后認為,“契丹”二字乃是[k'ei duan]之音譯?!按笃醯ぁ眲t是半音譯半意譯,猶如“騰吉斯”之義為“湖”,卻譯成“騰吉斯湖”一樣。如果意譯,“契丹”就是“大中”,而契丹國則是“大中國”之義[63]。對于“大中”之稱的淵源,即實也進行了一番考證,認為契丹為鮮卑段部后人,從段部落的活動區域來看,正是《三國志》裴注所屬中部地區,由此可知“段”之語義為“中”,段部為“中部地區之部”之意。從讀音上考察,“段”字與契丹[k'ei duan]之[duan]完全吻合。而契丹后來實力漸強,在原部落名稱“段”之前冠以大字,而稱“契丹”為“大中”,也就不難理解了。

邱久榮結合史料記載進行考證后,對即實“契丹出于段部,契丹之名源于‘段字”的觀點提出質疑,并稱“以語言比較法來研究歷史,必須要與文獻資料相結合,如果忽視了這一點,就勢必會牽強附會,得出錯誤結論”[64]。劉鳳翥在契丹文字解讀上提出了不同于即實的觀點。他反對即實將解釋為“契丹國之”的做法,認為其所解釋的(契丹國)三字都經不住推敲,更無法解釋字,這就“動搖了他的所謂‘契丹國的解讀,更動搖了他在《國號解》中的全部觀點”[65]。對即實將解釋為“中央”的做法,劉鳳翥雖表示贊同,但他認為并不是“契丹”之意,應將釋為“契丹”,則為“大中央哈喇契丹”之意。對于劉鳳翥的質疑,即實也進行了回應,他仍然堅持自己的解釋,認為劉鳳翥的論證不足以推翻自己的觀點[66]。

王弘力對即實與劉鳳翥兩位學者關于的解釋均提出質疑。他認為這幾個字為三個修飾語與一個專有名詞構成的詞組,意為“偉大、中央、強盛之契丹(的)”。對于即實的“大中說”,他指出,“契丹”一詞,保留在遼政權成立前(732)立石的突厥文《闕特勤碑》中,譯音為Kytay,或轉寫為Qitai,Khitai,同時代的《暾欲谷碑》作Kytang,均無“大段、大中”的語音痕跡?!捌醯ぁ笔且粋€獨立詞,并非由“大、中”合成的詞。王弘力認為,契丹語xit本義為“力量”,與蒙古語[id]對應。契丹(xiten)則相當于蒙古語中的“壯士,英豪”(ideten)[67]。

除了“大中說”,即實還提出“都菴”說。即實曾將字解釋為“丹”,進而由其發音與“都菴”相合得出“丹”由“都菴”轉來。他認為,古代部名常以居地為稱,契丹因居都菴山而被稱為或自稱“都菴部”,“都菴”后來寫成“丹”,又冠以大而成“契丹”。故“都菴”當是“契丹”一名之本[68]。

上述學者嘗試以解讀契丹文字來解決國號“契丹”涵義問題。除此之外,一些學者從“契丹”之名與契丹族居地特點的聯系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鄭德英提出“奚東說”。他在《東胡系諸部族與蒙古族族源》中以契丹語稱鐵為“曷術”為由否定了契丹為“鑌鐵”的觀點,并提出“奚東說”。他認為,從讀音來看,“契”與“奚”二字基本相同,“東”即“丹”;從地理位置上來看,契丹在奚的東面;從族源上來說,契丹與奚“同種異類”;且奇首可汗之“奇首”又作“奚首”。所以,契丹在庫莫奚東,故名之曰“契丹”,即“奚東”之意。另外,“庫莫奚即現代蒙古語沙子,由此可知,契丹就是沙子以東的意思了”[69]。

舒焚提出“水草豐美之地說”。他在《遼史稿》中根據《遼史》中“遼國其先曰契丹,本鮮卑之地,居遼澤中……高原多榆柳,下隰饒蒲葦”的記載,并以庫莫奚之“庫莫”釋作“沙漠”為參考,認為居“遼澤中”當是指生活于遼河流域水草豐美之地。他由此推斷“契丹”一詞或許有“遼河地區水草豐美之地”的含義[70]。

陳述認為,“契丹”的含義可能與草原、沙漠或者森林相關。他在《契丹政治史稿》中認為,三朝對比方法下“遼以鑌鐵為號”的觀點為后人附會,“刀劍說”十分牽強,而方壯猷的觀點需要注意,不能輕易忽視“契”“奇”之間的聯系。在對前人觀點進行評價之余,陳述從契丹、奚及室韋的聯系著眼,注意到族名和居地特點的聯系,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蒙古語、達斡爾語謂“室韋”為“森林”,則“契丹”的意思可能是與森林相對應的草原、沙漠或與森林相關的意義。契丹可能以松漠(依之射獵為生的平地松林)而名族。另外,庫莫奚為“沙”之意,若“契丹”譯為“奚丹”,則也可以從此意義上得到新線索[71]。

張博泉提出“西拉木倫河說”。他在《“契丹”“遼”名稱之探源》中認為,“契丹”名源于水,與譯言為“鑌鐵”無關,契丹謂鐵為“曷術”,與鑌鐵不相涉?!段簳て醯鳌分械摹跋とf丹”即“契丹”,“悉萬”來源于河名。從“悉萬”和“悉萬丹”的稱呼分析,“悉萬”當源于鮮卑的弱落水,即西拉木倫河。契丹住地在今西拉木倫河南、朝陽北,因住地在弱落水,乃名其族為“悉萬丹”[72]。

霍曉東、傅惟光認為,“契丹”,蒙古語為“乞答”“吉答”,滿語為“必罕”,均有“草原”之意,嫩江流域北為室韋,意為“森林”,南為契丹,意為“草原”,同“森林”相對應[73]。

以上學者著眼于“契丹”之名與契丹民族居地特點之聯系,發表了自己對于國號“契丹”涵義的看法。此外,還有一些重要觀點需要注意。日本學者愛宕松男提出了“類似奚人的人”或者“雜處于奚人中間的人”的觀點。對于W·schott及白鳥庫吉等學者的觀點,愛宕松男明確表示反對。他認為“契丹”“ktai”不是自稱而是他稱。如此,與契丹族相鄰的其他種族很可能以當時契丹族外親上的特色來決定契丹族名稱?;谶@一點,便聯系到奚族。一方面,居于奚族之間的契丹族,在鄰近先進諸族看來必定會反映出一種特異的形象貌,因此產生“類似奚人的人”“住在奚族中的人”等稱呼,以區別奚與契丹。另一方面,在研究契丹(chi-dan)、kitai這一稱呼形式時,明顯有蒙古語中極普遍的詞尾-tan、-tai,這些詞尾附在名詞之后構成形容詞,其含義或為“……所具有的”或為“……中具有的”。故而,已有名詞“奚”是最適合用來解釋作為名詞構成的形容詞“契丹”(chi-tan)、Ki-tai之詞根“chi”“ki”的。除這兩方面因素之外,愛宕松男又結合了碑文中“奚丹”的稱謂進行論證,認為在中國及蒙古利亞諸種族中,以kitai、kitan、kitad等形式流傳下來的ktai部族總稱,可能是起源于“契丹”riec-tan(類似奚的(人)和居于奚人中的(人))這一蒙古語形容詞[74]。

王民信在《契丹民族溯源》中提出了“集合名詞說”。他認為庫莫奚與契丹屬于同種?!稗傻ぁ被颉捌醯ぁ笔羌厦~,作為集合名詞的“契丹”不代表某一部,而是代表很多部,不代表某一國,而是代表很多國?!稗伞笔谴怼稗勺濉?,“丹”是代表復數形式[75]。此外,王民信認為“契丹”或“奚丹”可能是“鮮卑”的復數形式。首先,“鮮卑”的“鮮”可讀作“犀”,史書中曾稱鮮卑為“犀毗”。其次,從讀音上看,“鮮卑”的讀音可以讀作Hipe,Sipe(Hibe,Sibe),若p,b為輕唇音,即讀成Hip,Sip(Hib,Sib),若輕唇音不顯,即成Hi(p),Si(p)(Hi(b),Si(b)),如是即與“奚”音同。而根據“奚丹”的記載,此“奚”似可讀作Hi(p)tan,Si(p)tan,換言之,“奚”是“鮮卑”的原型,“契丹”或“奚丹”是鮮卑的復數形式[76]。

王禹浪、孫慧、戴淮明在其所著《契丹稱號的含義與民族精神》中,也認為“奚丹”或“契丹”或是集合名詞,“契”與“奚”的本義均為“東方”,“契丹”一詞的語義就是“東方太陽之神”[77]。

上述諸位學者從契丹文字解讀、“契丹”之名與契丹族居地特點的聯系等不同角度發表了關于國號“契丹”涵義的新論,而與此同時,傳統的“鑌鐵說”仍具有較強生命力和較大影響力。嵇訓杰認為,“契丹”寓“鐵”意,并推測“它可能由于產鐵和掌握技術,為‘畋漁畜牧的族內各部提供了披荊斬棘、發展游牧經濟的條件,才可能得到他們的尊敬而處于特殊的核心地位”。[78]齊曉光認為“契丹”取意“鑌鐵”,喻示堅固[79]。徐俊在《中國古代王朝和政權名號探源》中認為,以“鑌鐵”“刀劍”解“契丹”似較為合理,一是因為這是多數學者的認識,二是因為有史料作為支撐[80]。胡阿祥認為,核諸典籍,考以史實,“契丹”意為“賓鐵(鑌鐵)”之說,仍相對較為合理[81]。潘潤結合史料記載認為,契丹掌握了先進的冶鐵技術,并光榮地以此作為族號[82]。

在20世紀80年代之后,對國號“遼”的研究也取得了較大進展,一些新觀點在這一階段被提出。相較于“契丹”而言,對國號“遼”涵義的討論要少些,其觀點也相對集中。一部分學者根據史料記載持“鑌鐵說”,一部分學者從河流名稱角度對國號“遼”進行解讀,還有一部分學者從“遼遠”之字意對國號“遼”進行分析。

根據《金史·太祖紀》記載,收國元年正月壬寅朔,完顏阿骨打即皇帝位,“遼以賓鐵為號,取其堅也”。持“鑌鐵說”的學者多以此立論。前已述及,早在20世紀30年代,馮家昇就反對將“遼”釋為“鑌鐵”的做法。劉浦江也指出,《金太祖實錄》中關于遼朝國號的話純屬杜撰,所謂遼朝“鑌鐵”國號實際與“遼”或“契丹”都沒有任何關系[83]。

但也有一部分學者支持“遼”為“鑌鐵”的觀點。王禹浪認為,金太祖阿骨打所說的“遼以鑌鐵為號”的原文,應解釋為“遼”為鑌鐵之義[84]。馬頌仁(Pierre·Marsone)在《草原與帝國:4—10世紀契丹·遼王朝的形成》中稱:“‘遼這個名字以一種詞語的變形形式進入到蒙古語詞匯中,遂衍變為loqa,其義為‘鐵”[85]。

一部分學者認為,國號“遼”取意于河流名稱。在20世紀30年代,馮家昇曾提出了遼以“遼水”名國的觀點。時至20世紀80年代,這種觀點得到了即實的贊同,他認可《三朝北盟會編》的記載,并認為馮家昇提出的“遼人以遼水名國”的觀點是正確的。即實進一步指出,“說得準確一點,‘大遼之遼,就是遼水之遼。只要顧及讀音,便可了然,無須多做論證”[86]。佟家江根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和《三朝北盟會編》中的記載,認為國號“遼”是以契丹族發祥地的遼水命名[87]。張博泉進一步考證了史書記載的大遼水是否都為西拉木倫河以及“遼”之本意,認為《淮南子·地形訓》中“遼出砥石”與《水經注·大遼水篇》中“遼水亦言出砥石山,自塞外東流,直望平縣西”所言之遼水指今西拉木倫河。在經分析論證后,張博泉指出,“遼以遼水名”當屬實。劉浦江認為,在契丹族的歷史傳說中,湟河和土河具有特殊的意義,遼水就是湟河和土河合流后的名稱,用 “大遼”為國號,或也寓有“蕃漢一家”的意思[88]。徐俊認為,國號“遼”得號于遼水之“遼”,因“遼水”一帶是契丹人發祥地,用“遼”字代替“契丹”,表明他們“重本不忘故”[89]。

有學者反對“遼水說”。景愛認為,一方面,在遼代,作為契丹人發祥地的西拉木倫河、老哈河都各有其名,不叫遼河,因契丹人有限的地理知識,他們也不知道潢河、土河是遼河上源,直到遼朝中期,契丹人才知道平地松林為遼河發源地。另一方面,遼初,遼水在東丹國境內,不在遼朝的腹心地區,因此,遼朝以遼水得名一說既不符合事實,又不合情理,是不能成立的[90]。

姜維公認為,無論是馮家昇為代表的“遼水說”還是景愛等的新說,皆不足以愜人意。遼太宗以“遼”為國號,顯然是以“遼水”為植根之地,而這種做法是出于“箕子正統”理念。實際上是為了取得“正統”地位,以殷商繼承人自居,使之成為自己作為一方霸主的冠冕,也有領土上的企圖[91]。這是一種極具創新性的觀點。

澳大利亞學者康丹提出了“烏力吉(Uldi üli)木倫河說”。他在《“大中央契丹國”考》中認為,遼朝的契丹文國號源自上京(以及木葉山)附近的UlJi河,在漢文中UlJi河的下游被稱作“遼”,故而漢文國號被命名為“遼”。契丹語的“遼”就是xu.ulJi,其中ulJi與蒙古語üljei(吉祥、有福)有關[92]。但是,對于這一觀點,康鵬提出質疑,他認為,“烏力吉”這一名稱是直至晚清時期才出現的,若以此與12世紀初的ūjam對音,似乎很難說明問題[93]。

除了以上學者觀點之外,一部分學者認為國號“遼”取“遼遠”之意。劉鳳翥認為,“遼”字在蒙古語中有“遠”的意思,在漢語中也有“遙遠”和“久遠”的意思[94]。契丹改稱“大遼”,無非是說由于十六州的并入,成了遼闊的帝國而已[95]。陳曉偉通過契丹字石刻發現,“大遼”國號蓋取資于“遼遠”之意,并且他還以域外波斯語文獻《史集》進一步證明了這一觀點[96]。另外,景愛也認為,“遼”寓以“擴張疆域”之意。遼太宗先后兩次改“契丹”為“大遼”,都是取“遼遠”之義,這與其擴大疆域的動機和政治形勢有關[97]。趙翼曾言,國號取文義自元朝始,若“遼”誠取“遼遠”之文義為國號,則國號取文義或當自遼朝始。

國號涵義是遼朝國號研究當中的一大難題,學界在這個問題上觀點較多且分散。就發展過程來看,遼朝國號涵義研究經歷了“波浪式”發展。20世紀30年代是其第一個高潮,比較語言的研究方法為國號涵義研究打開了新局面。當時的情況誠如方壯猷所說:“今國內考古之學,猶未十分發達,新材料之發現,未知何日始有實現之愿望,則欲據舊有之材料以推究此問題,舍比較語言學之方法外,其道末由矣?!盵98]比較語言的研究方法在20世紀30年代給遼朝國號涵義研究提供了極大助力。20世紀30年代之后,國號涵義研究經歷了幾十年的沉寂。直到20世紀80年代后,契丹文字解讀水平的提高使馮家昇“若能由所獲之契丹文字中,尋出其原來解釋,更為解決‘契丹字義之捷徑也”的構想逐漸變為現實。一批又一批學者的不懈努力以及新視角和新方法的應用,使遼朝國號涵義研究煥發出更大的生機與活力??傮w看來,雖然學界仍未對遼朝國號涵義問題達成一致,但該項研究已經取得了極大進展。期待有新材料的發現,以幫助學者們早日探尋出這一問題的答案。

結語

國號是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遼朝國號也透過其特殊性而反映出更為深刻的內涵,這增強了遼朝國號研究在遼史研究中的重要性。近一個世紀以來,中外學者圍繞遼朝國號相關問題展開研究,已極大推進了遼朝國號研究的發展,但該項研究仍呈現出觀點分散,分歧較大,缺乏系統性研究的態勢。

目前,學界對于遼朝國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國號的幾次改易和涵義等方面。其中,國號改易問題相對清晰,尤其是雙國號制度的發現,是遼朝國號研究當中的一個重要成果。但學界對于遼朝國號涵義問題始終難以達成一致意見,在“契丹”為“鑌鐵”,“遼”為“遼水”觀點具有極大影響力的背景下,學者們仍不斷對遼朝國號涵義問題進行討論。

遼朝國號研究之所以出現諸多難題,主要原因在于史料之匱乏與現存史料之抵牾。這造成了學者觀點分散,分歧較大,且難以進行系統性研究的困境。但縱觀遼朝國號研究的發展歷程,我們可以發現,學者們的主觀努力,新研究方法的應用以及契丹文字的釋讀都在不斷為遼朝國號研究注入新鮮血液,都階段性推動了遼朝國號研究的發展?,F今遼朝國號研究領域中諸多可喜的成果也極大地增強了我們開展該研究的信心。對于遼朝國號研究者來說,史源的拓寬固然是解決當前諸多問題的一劑良藥,但在現有條件下,不斷拓寬研究視域,嘗試用新的視角,以新的理路和范式來進行研究,或許對遼朝國號研究有著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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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of the Study on the Country Title of Liao Dynasty

CHAO Yu-zhi

(College of Humanities,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 China)

Abstract: The systematic study of the country title of Liao Dynasty began in the 1930s. Over the past century, many scholars have explored such important issues as the change and meaning of the country title of the Liao Dynasty, and made fruitful achievements on the number and time of the change, as well a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country titles", which has greatly promoted the progress of the study of the country title of the Liao Dynasty. However, scholars have many scattered views on the meaning of the country title, which makes it difficult to reach consensus.

Keywords: Liao Dynasty; Change of the Country Title; The Meaning of the Country Title; Research Overview

收稿日期:2022-08-22

作者簡介:晁玉志(1997-),男,漢族,山東泰安人,吉林大學文學院歷史系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遼金史。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研究專項(21VGB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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