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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亞國家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評述

2023-08-05 01:17編譯吳淼
中亞信息 2023年4期
關鍵詞: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

□編譯/吳淼

中亞國家能源構成概況

中亞擁有豐富多樣的可再生能源,但存在分布不均的特點。該地區不同的國家擁有不同的可再生能源構成,除了土庫曼斯坦外,其他國家都有本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項目。

2021年,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份額在中亞各國中處于領先,即使是在獨聯體范圍內也位居前列。吉爾吉斯斯坦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水電)在全部發電構成中的比重為87%,塔吉克斯坦高達92%;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在該指標方面明顯落后,前者為11%,后者僅占8%。

碳氫化合物是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能源平衡的基礎,但這些國家也有意發展可再生能源。烏茲別克斯坦幾乎消耗了該國所有的碳氫化合物產品,考慮到電力消費的潛在增長趨勢,石油、天然氣和煤炭的數量可能難以提供長期穩定的支撐(見表1)。

表1 2020年烏茲別克斯坦碳氫化合物能源的生產、消費、進出口情況

哈薩克斯坦是石油和煤炭的主要出口國,尚未經歷過能源短缺的局面。但哈薩克斯坦總統已宣布到2060年將實現碳中和,并要求能源部門根據該目標制定行動計劃。

根據2016 年的數據,哈薩克斯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與GDP之比是世界上最高的;2017 年75%的溫室氣體排放來自以煤炭發電為基礎的電力部門。

哈薩克斯坦要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意味著屆時可再生能源在該國發電裝機容量中的份額要提高到83%。

吉爾吉斯斯坦主要依靠水電,但電力消費仍然存在短缺(見表2)。與此同時,吉爾吉斯斯坦的水能資源潛力使其具備向鄰國出口電力的能力。

表2 吉爾吉斯斯坦電力進出口概況,億千瓦時

塔吉克斯坦的電力結構比較接近吉爾吉斯斯坦,但前者沒有進口電力,均為出口(見表3)。塔吉克斯坦政府鼓勵向鄰國出口電力,首選方式是通過跨國項目“中亞南亞—1000”(CASA-1000)實施。

表3 塔吉克斯坦電力出口統計表,億千瓦時

即使是首次審視中亞國家目前的能源狀況和發展戰略,也會發現可再生能源對該地區的重要性。然而,在涉及每個國家的具體建設項目時,必須考慮到該區域各國的地理特點。

中亞國家的能源平衡結構總體上反映了該地區自然資源的分布——碳氫化合物含量較豐富的國家(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的能源平衡以熱能發電為基礎,而山地國家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水能資源幾乎完全依賴水電站。然而,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能源發展戰略和與之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進行差異化評估。

哈薩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

哈薩克斯坦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的首要任務是發展太陽能和風能。到2030 年,哈可再生能源發電(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在裝機容量構成中的份額應達到27%、發電量應達20%(見圖1)。

圖1 哈薩克斯坦計劃到2030年的發電廠裝機容量構成(a)和發電構成(b)

根據2022年末的數據,哈薩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在發電裝機容量構成中僅占19%,在發電構成中僅占11%。因此,到2030 年,哈薩克斯坦應將水電、風能和太陽能的發電量再增加一倍。

在上述背景下,哈薩克斯坦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況取決于該國首座核電站項目實現的時間。該核電站計劃在2030 年前于該國東南部投產,該項目將由國際投資者實施。截至2022年末,該項目的供應商尚未宣布。目前已有來自韓國的水電與核電集團、中國的中核集團、法國的法馬通公司和俄羅斯國家原子能集團提交了報價。

哈薩克斯坦尚無大型水電站建設計劃,其水電發展很可能將以該國東部山區的小型水電站為基礎。

哈薩克斯坦太陽能發展的主要潛力集中在其南部,靠近該國最大的城市和經濟中心阿拉木圖以及奇姆肯特和克孜勒奧爾達等地區行政中心,目前全國26 個太陽能發電站項目中有19 個都位于該區域。

在風能開發領域,據2022 年末的資料,哈薩克斯坦計劃在該國東南部實施兩個1千兆瓦級的大型風力電站項目。兩個項目均被列入哈薩克斯坦政府批準的薩姆魯克·卡澤納國家基金的優先項目名單。該項目將在道達爾埃倫(法國)和ACWA電力(沙特阿拉伯)的參與下實施。

烏茲別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

按照《2020~2030 年烏茲別克斯坦電力保障構想》,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水電站+風電+太陽能)在發電裝機容量中的份額將增加到40%,在發電量結構中的份額將增加到26%(見圖2)。

圖2 烏茲別克斯坦到2030年發電裝機容量構成(a)和發電構成(b)

截至2022年末,烏茲別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僅占發電裝機容量構成的13%,占發電量構成的8%?!?020~2030年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電力保障構想》計劃基于可再生能源發展電力生產。根據該構想,到2030年風力發電和太陽能發電的總裝機容量應分別達到4吉瓦。

烏茲別克斯坦太陽能開發計劃采用光伏技術,發電量將在100~500兆瓦之間。吉扎克州、撒馬爾罕州、布哈拉州、卡什卡達里亞州和蘇爾漢河州將是太陽能的優先發展地區。這些項目計劃通過吸引國外直接投資來實施,并采用完全依靠外國公司資金的“建設—擁有—運營”模式。在其他地區則計劃建設功率較小的太陽能發電站(50~200兆瓦)。太陽能電站將被用于穩定和調節峰值負荷,低功率太陽能發電站(20兆瓦以下)則用于獨立發電。

烏茲別克斯坦水電發展計劃包括建設總裝機容量為1537 兆瓦的35座水電站,并將現有水電站的容量增加186兆瓦。小型水電站將是優先發展方向,計劃只建設6座大型水電站。

風力發電發展的優先地區是卡拉卡爾帕克斯坦(3 座總裝機容量為1.8吉瓦的風電廠)、布哈拉(1個項目,裝機容量為1吉瓦)和納沃依(1座500兆瓦的電站)。2021年11月,烏茲別克斯坦與阿聯酋Masdar公司簽署協議,在納沃伊州塔木德斯克區建設500兆瓦的風力發電站。該項目投資額為6 億美元,預計年發電量可達18億千瓦時。此外,還與沙特阿拉伯ACWA Power公司簽署了在布哈拉州建設兩座總裝機容量為1000 兆瓦的風力發電站協議,項目金額為13億美元。

吉爾吉斯斯坦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

與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不同,吉爾吉斯斯坦的電力發展是以水電為主。吉爾吉斯斯坦對任何類型的電力開發項目都持開放態度,但發展計劃的重點是小型水電站。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2022年發布了吉爾吉斯斯坦可再生能源前景的報告,這將有助于吸引外國投資者進入該行業。

吉爾吉斯斯坦在建和計劃建設的水電站數量眾多,其中較大項目如下:

2022年6月,裝機容量為1860兆瓦的卡姆巴爾—阿塔1號水電站開始建設,設計年發電量為56億千瓦時。該項目的預計投資為50億~60億美元,資金來自吉爾吉斯斯坦。電站的建設周期為8~10年,首臺發電機組計劃于2026年投產。

目前卡姆巴爾—阿塔2號項目也正在實施中,計劃于2024年投入運行。項目總投資為1.38 億美元,其中1.1 億美元來自歐亞穩定與發展基金的貸款。預計在卡姆巴爾—阿塔2 號投入運營后,卡姆巴爾—阿塔梯級電站的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900兆瓦。

此外,吉爾吉斯斯坦還計劃恢復納倫河上游梯級水電站的建設。2013 年以來該項目由俄羅斯水電集團實施,但尚未完成,目前正在為該項目尋找投資者。

2021 年,吉爾吉斯斯坦國家能源控股公司宣布,計劃對建設蘇薩梅爾—科克梅連梯級水電站(3 座電站,總裝機容量1305 兆瓦,年發電量約為33 億千瓦時,建設成本超過33 億美元)和卡扎爾曼梯級水電站(4座電站,總裝機容量1160兆瓦,年發電量約為47億千瓦時)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2022年,東方貿易投資公司(哈薩克斯坦)與“電站”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了建設卡扎爾曼梯級水電站的備忘錄,建設費用預計為10億美元。

2022 年1 月,吉爾吉斯斯坦政府宣布了建設薩雷扎茲、恰特卡爾、阿拉布克梯級水電站和庫拉納克與卡拉—布爾水電站的優先措施計劃。

此外,自2017 年以來托克托古爾水電站就在進行改造工作(包括更換所有4臺發電機組),項目建設期限至2024年。還有一些項目是在俄羅斯公司的參與下實施的,如俄羅斯國家原子能集團自2022年3月以來實施的列伊列克等小型水電站建設項目(裝機容量為5.9 兆瓦,年發電量約為2630 萬千瓦時)。俄羅斯—吉爾吉斯發展基金將為系列小型水電站項目提供資金支持。

吉爾吉斯斯坦的風力發電發展較緩慢。目前的主要項目是建設一座500兆瓦的風力發電站,由“吉爾吉斯斯坦風能系統”公司實施。

塔吉克斯坦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計劃

塔吉克斯坦的能源結構與吉爾吉斯斯坦相似,是以水電開發為基礎。然而,塔吉克斯坦與中亞地區其他國家的不同之處在于缺乏一項經立法批準的能源領域發展戰略。塔吉克斯坦已制定了一部由亞洲開發銀行委托的電力總體發展規劃,但是該規劃沒有明確國家電力領域發展的具體立法措施。

該規劃設想首先發展水電,并優先發展小水電。該國最大的水電開發項目是自1976年以來一直在建設的羅貢水電站,項目總投資約為80億美元。到2022年,電站的兩個總功率為1.2吉瓦的發電機組開始運行,但尚未滿負荷運轉。項目計劃投產四臺水力發電機組,使羅貢水電站的裝機容量達到3.6吉瓦。水電站的建設承包商是意大利的薩里尼—英波吉里奧公司、塔吉克斯坦水電安裝公司和俄羅斯齊爾克水電建設公司,預計將于2033年竣工。

此外,“努列克水電站改造”投資項目正處于實施階段,這將使該水電站的裝機容量從3000兆瓦增加到3316.5兆瓦。項目預計2028年完工,建設資金約為1.92億美元。.

薩班德水電站改造項目計劃將其裝機容量從240 兆瓦增加到270 兆瓦。建設承包商是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項目成本為1.36 億美元(資金來自亞洲開發銀行的捐助)。截至2022 年3 月電站第一臺水力機組的改造仍在進行,2 號水力機組的改造已完成。

凱拉庫姆水電站改造項目將提高該電站的效率,并將其裝機容量從126 兆瓦增加到174 兆瓦。截至2022 年9 月該項目已投資2億美元,計劃在2023年完成。該項目得到了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的支持,承包商為通用可再生能源公司和西班牙建設服務集團下屬科布拉公司實施。

從2020年起,開始籌備對建設850兆瓦的蘇拉布水電站進行可行性研究,項目建設資金預計為10億~15億美元。

在總發展規劃中,風能并未被列為塔吉克斯坦能源發展的優先方向。因為與水電相比,該國的風電發展潛力并不大。但規劃中仍計劃建設50兆瓦的風力發電站。

對塔吉克斯坦和吉爾吉斯斯坦電力發展戰略均具有重要影響的是CASA-1000國家間項目,該項目將連接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電力系統。

在CASA-1000 項目框架內,計劃建設達特卡(吉爾吉斯斯坦)—桑格圖達(塔吉克斯坦)高壓交流線路,在桑格圖達建設變電站,并建設桑格圖達—諾夫舍(巴基斯坦)的高壓直流線路。項目總投資約為12 億美元,美國合世界銀行也對該項目提供了支持,完成后將每年從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向南亞出口46 億千瓦時的電力。

截至2022 年10 月桑格圖達變電站的建設已完成90%,CASA-1000沿線兩個變電站段的現代化工程仍在繼續。但由于阿富汗局勢不穩定,該項目的實施日期不明朗。

CASA-1000 項目有望成為中亞國家電力行業發展的動力。這對能源消費水平較低的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尤為重要。CASA-1000 項目的實施被視為兩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前景的關鍵。

結論

(一)除土庫曼斯坦外,該地區所有國家都對發展可再生能源感興趣。

(二)根據發電資源類型,中亞地區各國分為兩類:第一類國家(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以利用碳氫化合物能源為主,第二類國家(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專注于水電發展。這種差異源于能源資源分布的空間差異。

(三)在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等經濟較發達的國家,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的發展項目規模較大,欠發達的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則正在發展更“傳統”的水電。

(四)該地區所有資金和科技密集型項目都有外國合作伙伴參加和資助。

(五)對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而言,實施CASA-1000跨國項目對打開南亞國家的電力市場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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