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慧波 馬春艷 楊英杰
(1.榆林市子洲縣中醫院,陜西 榆林 718499;2.隴縣中醫醫院內四科,陜西 寶雞 721200)
腦梗死又稱缺血性腦卒中,是一種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患者顱內及頸部大動脈粥樣硬化的腦部血液循環障礙,缺血、缺氧造成局限性腦組織缺血性壞死[1-3]。針刀是一種特殊針灸治療,是新型醫療方式,對患者進行微小創口診治,又不傷患者健康組織,目前已有臨床診治將其運用于腦梗死患者診治當中,且取得較好效果[4]。醒腦開竅針刺法聯合針刀具有調理機體運血、疏經活絡等功效,但臨床上針對醒腦開竅針刺法聯合針刀診治研究較少,因此本研究選取我院120例腦梗死恢復期診治患者展開研究。報告如下。
1.1 一般資料臨床研究對象選取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在本院進行腦梗死恢復期診治的患者120例,采取隨機數字排列表法將其分為對照組和觀察組,每組各60例。納入、排除標準與研究[5]中的一致。兩組一般資料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1。
表1 病人一般資料或n(%),N=60]
1.2 方法對照組患者采取醒腦開竅針刺法進行診治,具體操作如下:讓患者保持仰臥姿勢,選取內關、三陰交、合谷、足三里、風池等穴位,并做上標記,在皮膚處進行消毒,使用一次性無菌針,45°角斜刺5~10 mm,采取雀啄手法進行刺針,直至患者眼球濕潤為止;再進行捻轉提插方式對患者內關、三陰交、合谷、足三里、風池等穴位進行5~10 mm針刺,留針30分鐘,每日1次,每周6次,共進行4周診治。觀察組患者在對照組基礎上進行針刀療法,具體操作如下:選取臨床經驗豐富主治醫生,讓患者保持坐位或俯臥姿勢,選定患者需要進行針刀診治部位進行消毒殺菌,直直刺入,刀口線與患者縱軸平行,垂直于患者皮膚,刺入患者皮膚,進行切割并橫向疏通。出針在創口進行3~5分鐘壓迫。每次診治20分鐘,每周1次,共進行4周診治。觀察指標與研究[5-8]中的一致。
2.1 FMA評分對比診治前兩組患者FMA上肢及下肢功能評分基本相同(P>0.05),診治后觀察組患者評分相對于對照組更高(P<0.05)。見表2。
表2 FMA評分對比分,N=60]
2.2 VAS評分對比觀察組患者無痛與輕度疼痛率相對于對照組更高,且中度疼痛、重度疼痛低于對照組(P<0.05)。見表3。
表3 VAS評分對比[n(%),分,N=60]
2.3 不良反應對比觀察組患者不良反應總發生率(5.00%)相對于對照組(18.33%)更低(P<0.05)。見表4。
表4 不良反應對比[n(%),N=60]
2.4 診治效果對比觀察組患者診治總有效率(96.67%)相對于對照組(81.67%)更高(P<0.05)。見表5。
表5 診治效果對比[n(%),N=60]
腦梗死是一種臨床常見腦血管疾病,又稱為缺血性腦卒中,是腦部血液循環障礙疾病。研究數據表明[9],腦梗死約占急性腦血管疾病70%,是導致人類死亡三大系統疾病之一,我國每年約有250萬新發病例,且每年仍呈上升趨勢,具有病發率高、死亡率高等特點。其臨床病癥主要表現為意識不清、四肢癱瘓等,而感覺障礙為其主要癥狀體現,患者對外界刺激感知能力下降,甚至無感知,對患者日常生活及身體健康安全造成嚴重影響[10]。
本研究表明,診治前兩組患者FMA上肢及下肢功能評分基本相同(P>0.05),診治后觀察組患者評分相對于對照組更高(P<0.05);觀察組患者無痛與輕度疼痛率相對于對照組更高,且中度疼痛、重度疼痛低于對照組(P<0.05)。由此可知,觀察組相對于對照組而言上下肢感覺功能恢復更快,且軀體疼痛感越低。觀察組患者采取腦開竅針刺法結合針刀方法進行診治,醒腦開竅針刺選取患者內關、人中、三陰交穴位有醒腦開竅和滋陰補腎功效,尺澤、委中、風池等穴位,有效疏通患者經絡,改善患者感覺功能。由本次研究可知,觀察組患者不良反應總發生率(5.00%)相對于對照組(18.33%)更低(P<0.05)。觀察組患者在對照組基礎上聯合使用針刀療法進行診治,采取微小型創口閉合性手術,減低患者診治出血等不良反應。觀察組患者診治總有效率(96.67%)相對于對照組(81.67%)更高(P<0.05)。究其原因:腦開竅針刺法對患者有疏經活絡及改善患者感覺障礙功效,而針刀療法用微創方式對患者局部粘連、堵塞及攣縮等情況,進行切開,在保證不損傷患者正常健康組織情況下,將病灶切除,有效提高患者整體診治效率。
綜上所述,使用醒腦開竅針刺法結合針刀方法對腦梗死恢復期感覺障礙患者進行診治,有利于提高患者上下肢體感覺、降低患者軀體疼痛、降低不良反應及提高總體診治有效率。因此,醒腦開竅針刺法結合針刀具有臨床診治價值,提倡推廣使用。
利益沖突說明/Conflict of Intetests
所有作者聲明不存在利益沖突。
倫理批準及知情同意/Ethics Approval and Patient Consent
本研究通過榆林市子洲縣中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批準,患者及家屬均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