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產者責任延伸制下考慮平臺綠色監管的回收決策研究

2024-04-23 12:24趙秀堃李冬冬楊芳芳鄧芊洲
供應鏈管理 2024年3期

趙秀堃 李冬冬 楊芳芳 鄧芊洲

關鍵詞: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平臺綠色監管;權力結構;回收決策;收益共享

中圖分類號:F2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6-7934(2024)03-0040-18

一、引言

隨著2021年碳達峰與碳中和的“雙碳”目標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廢舊電子產品的回收再利用問題再次成為社會公眾的關注焦點。面對如何及時有效回收處理廢舊電子產品問題,世界各國政府、研究機構和企業都在積極采取相關措施來開展廢舊電子產品的回收再利用活動,以避免其中所含的大量有害金屬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其中生產者責任延伸制(extendedproducerresponsibility,以下簡稱“EPR”)就是政府針對廢舊產品回收問題,以環境資源保護為目的的有效環境規制。EPR要求制造企業在其產品的全生命周期承擔相應的環境保護責任[1]。然而實施EPR意味著生產商要付出更高的生產成本,在缺乏相關部門的監管下,企業會降低履行EPR的積極性[2]。如何加強對制造商履行EPR行為的監管,加大廢舊電子產品的回收力度,提高環境績效和社會福利,是政府和生產企業亟需解決的問題[3-4]。

實踐中,零售平臺憑借其平臺技術和資源優勢,在產品銷售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推動和監管作用,其中就包括對企業實施EPR的綠色監管。如京東推廣的“綠色再生塑料認證—產銷監管鏈”認證;亞馬遜強制要求銷售到美國的電器電子產品注冊EPR認證碼。以上的零售平臺綠色監管實踐中,零售平臺往往作為領導者。除此之外,如海爾聯合蘇寧提出“零碳轉換戰略”,海爾企業負責低碳產品生產,蘇寧進行產品綠色低碳宣傳和銷售。與京東和亞馬遜綠色監管不同,海爾和蘇寧合作中,制造商往往作為領導者。不同的權力結構關系直接決定了供應鏈成員在閉環供應鏈回收決策中的順序,進而影響供應鏈成員的利益[5]。因此,探究平臺綠色監管和權力結構下的閉環供應鏈回收決策與協調機制,對政府EPR的有效推行和制造企業的綠色低碳轉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本研究的相關文獻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政府和平臺的綠色監管研究,另一方面是渠道權力結構研究。在政府和平臺的綠色監管相關研究中,李勇建等[6]指出政府規制和社會監督等供應鏈外部環境壓力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和閉環供應鏈整體績效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劉長玉等[7]基于低碳視角,探討了政府制定的監管政策對制造商生產策略的選擇影響;張會臣等[8]基于消費者環保意識和政府碳稅政策,對外包授權再制造系統運作管理問題進行研究;李春發等[9]探究政府監管對處理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以下簡稱“CSR”)履行決策的影響;徐建中等[10]從市場機制和政府監管兩個方面分析了政產學研新能源汽車合作創新行為;但斌等[11]基于第三方平臺監管,討論了平臺不同監管懲罰策略下制造商和供應商的長期交易策略;惠(Hui)等[12]探討內部監管機制下制造商與回收商的合作競爭關系對利潤和社會福利的影響;周瑞輝等[13]分析了環境規制政策通過減污效應和創新效應對污染企業全要素生產率的影響;夏西強等[14]探究了政府補貼對不同再制造模式的影響,指出政府補貼會促進再制造產業發展,但是政府也應注重消費者偏好和廢舊產品回收成本對再制造活動的影響;吳(Wu)等[15]探討碳交易機制和補貼下政府與供應鏈企業的互動策略,發現當企業之間的成本分攤比例達到合理范圍時,政府監管才能發揮更好的效果。以上文獻重點研究政府等有關部門對制造商生產產品的質量、低碳減排標準的監管、獎懲與雙方行為的策略選擇,較少考慮平臺企業與制造商的監管合作流程。對比以往研究,本文將零售平臺對制造商的綠色監管融入到EPR的實踐中,探究EPR下零售平臺綠色監管對回收決策的影響機制。

對于渠道權力結構的相關研究,現有文獻中何(He)等[16]探討了渠道競爭對占主導地位的零售商銷售差異化產品的影響;范建昌等[17]探討了渠道權力結構對制造商產品質量決策、供應鏈均衡結果及契約協調的影響;陳克兵等[18]研究了渠道權力結構對產品定價、訂貨量、綠色成本投入以及供應鏈成員利潤的影響;王竟竟等[19]探討了不同渠道權力結構和聯盟策略下風險規避型閉環供應鏈的決策問題;馮慶華等[20]研究了制造商為核心、零售商為核心以及制造商與零售商權力均等三種權力結構下最優服務渠道的選擇問題;李友東等[21]研究合作式和分散式決策的三種渠道權力結構下低碳供應鏈的減排策略及低碳供應鏈的協調機制;文悅等[22]考慮平臺自營后與制造商存在權力結構差異,分析不同權力結構下平臺自營策略及其影響;蔡(Cai)等[23]研究了價格折扣契約在不同博弈權力結構下對雙渠道供應鏈協調的作用機理;陳(Chen)等[24]分析了不同博弈權力結構對零售商雙渠道供應鏈的影響。以上文獻重點研究了在正向物流模式下不同渠道權力結構對產品定價、供應鏈最優決策的影響,較少考慮渠道權力結構在閉環供應鏈中的作用機理,同時也未基于EPR將綠色監管與渠道權力結構結合起來。對比以往研究,本文在EPR下綠色監管問題中引入渠道權力結構,分析在平臺綠色監管不同權力結構下企業的最優回收策略選擇。

綜上,本文基于EPR,考慮零售平臺對制造商的產品進行綠色監管,構建了零售平臺不實施監管的制造商渠道主導模式、零售平臺實施監管的制造商渠道主導模式、零售平臺實施監管的平臺主導模式以及零售平臺實施監管的雙方合作模式等四種閉環模式,研究零售平臺綠色監管與權力結構對雙方最優決策的影響,為制造商和零售平臺如何選擇最優供應鏈權力結構以實現經濟利益與環境效益最大化提供決策建議。具體講,本研究擬回答以下問題:

①零售平臺的綠色監管是否對雙方總是有益的?

②基于不同權力結構的閉環回收策略,零售平臺和制造商如何選擇最佳權力結構模式?

③消費者對產品的綠色偏好如何影響零售平臺和制造商的最優決策和最優利潤?

④如何提高非合作模式下的零售平臺和制造商的努力水平和供應鏈利潤以實現帕累托改進?

二、問題描述與假設

本文研究單個制造商和單個零售平臺組成的EPR下閉環供應鏈系統(如圖1所示),其中制造商生產電子產品,借助零售平臺銷售新產品,c1為制造商的單位生產成本,銷售價格為p。同時,制造商支付傭金給零售平臺,單位傭金為ρ,由此產生的成本為kρ2,k為平臺的成本系數,反映了平臺做廣告等宣傳工作的難度[25]??紤]到EPR對閉環供應鏈成員行為的影響,假設零售平臺負責廢棄電子產品的回收,設c2為單位回收成本,g為零售平臺將回收的廢棄電子產品出售給制造商的價格,設Δ為制造商回收的單位收入,為保證制造商和零售平臺有利可圖,令Δ>g>c2,在本模型中Δ、g、c2均作為外生變量。

圖1 生產者責任延伸制下閉環供應鏈系統

考慮制造商和零售平臺間不同的權力結構,本文構建了四種EPR下閉環供應鏈回收模式,具體如下。

(1)零售平臺不實施監管下制造商渠道主導模式(NM模式),此模式下零售平臺只負責發布產品的廣告信息并對廢舊產品進行回收,不會監管制造商的產品。為便于后文分析,在不影響結論的條件下令需求函數為DNM=1-pNM。

(2)零售平臺實施監管下制造商渠道主導模式(SM模式),此模式下制造商是渠道的主導者。平臺為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同時又促使制造商增強綠色生產的動機并提升新產品的綠色質量,所以會付出監管努力水平,制造商此時會付出額外的綠色投資努力。在已有市場需求[26]基礎上,引入制造商可回收性水平和監管努力水平,采用以下線性函數描述消費者需求:DSM=1-pSM+meSM+hiSM,其中,eSM為制造商的可回收性水平,主要是指在零售平臺監管下,制造商加大對綠色生產環節的投資,提高綠色生產的工藝所付出的努力,由此產生的努力投入成本eSM2,m表示消費者對可回收性水平的敏感度。為促進制造商更好的落實EPR政策,充分履行社會責任,平臺會加大對制造商的監管,iSM表示監管努力水平,h表示消費者對監管投入的敏感系數。由于新時代的消費者除了看重產品價格外,也格外重視產品的綠色改進程度,所以從需求函數不難看出,制造商的可回收性水平和平臺監管水平會提高產品的市場需求,增強制造商和平臺的市場地位。

(3)零售平臺實施監管下平臺主導模式(SP模式),此模式下零售平臺是渠道的主導者,制造商為跟隨者,需求函數與模式二相同。零售平臺首先為供應鏈的領導者確定向制造商索取的傭金ρSP和監管努力水平iSP,制造商根據平臺的決策確定其銷售價格pSP和可回收性水平eSP。

(4)零售平臺實施監管下雙方合作模式(SC模式),此模式下制造商和零售平臺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在綠色監管的條件下雙方以供應鏈利潤最大化為原則進行決策。

πji為利潤函數,其中i=M,P,T分別代表制造商、零售平臺和供應鏈,j=NM,SM,SP,SC,CO分別代表平臺不實施監管下制造商渠道主導模式、平臺實施監管下制造商渠道主導模式、平臺實施監管下平臺主導模式、平臺實施監管下雙方合作模式以及協調模式。其中4k-h2>0,Δ>g>c2,k足夠大。

本文所使用的符號定義如表1所示。

表1 相關符號及說明

注:i,j=NM,SM,SP,SC,CO,其中NM代表平臺不實施監管下制造商主導模式,SM、SP、SC分別代表平臺實施監管下制造商主導模式、平臺主導模式與雙方合作模式,CO代表協調模式。

三、利潤函數構建

(一)零售平臺不實施監管下制造商主導模式(NM模式)

NM模式下,制造商和零售平臺分別依據銷售價格、單位傭金、單位回收成本以及回收率確定利潤函數。制造商首先給出銷售價格PNM,然后平臺再確定傭金ρNM,決策模型如下。

由命題1可知,在NM模式下銷售價格與回收率負相關,這是因為在回收流程中為提高回收率,制造商會降低銷售價格來提高需求量進而增大回收量,促使制造商和零售平臺的利潤增加。傭金與回收率正相關,回收率的增大促進消費者需求的提高,為鼓勵平臺加強廣告宣傳工作的努力程度,平臺會提高單位傭金值。

(二)平臺實施監管下制造商渠道主導模式(SM模式)

SM模式下,制造商和零售平臺分別依據銷售價格、單位傭金、單位回收成本、回收率、可回收性水平以及監管努力水平確定利潤函數。制造商首先給出銷售價格pSM、可回收性水平eSM,然后平臺再確定傭金ρSM和監管水平iSM,決策模型如下。

命題2SM模型下的均衡解如表3所示:

表3 SM模式的均衡解

回收率τ對SM模式下的最優決策有如下影響。

命題2(1)表明,隨著回收率的增大,會激勵制造商提高可回收性水平,提高綠色產品生產工藝,促使其履行EPR責任,同時會激勵零售平臺提高對制造商的監管水平以獲得更大的回收量,使得制造商和平臺的利潤是遞增的。命題2(2)和(3)表明在SM模式下,消費者對綠色產品越偏好,越有利于供應鏈進行綠色生產與銷售,此時產品價格和綠色需求均會增加,制造商與零售平臺的利潤增大。

(三)平臺實施監管下平臺主導模式(SP模式)

此模式下,制造商和零售平臺分別依據銷售價格、單位傭金、單位回收成本、回收率、可回收性水平以及監管努力水平確定利潤函數。平臺首先給出傭金ρSP和監管水平iSP,然后制造商再確定銷售價格pSP、可回收性水平eSP,決策模式如下。

命題3SP模式下的均衡解如表4所示。

表4 SP模式的均衡解

回收率τ對SP模式下的最優決策有如下影響:

命題3(1)與命題2(1)不同的是,在SP模式下盡管平臺是領導者,最優傭金卻隨著回收率的增大而減小,表明平臺渠道權力的增強與所決策監管水平的大小并無必然聯系,平臺成為主導者后,出于企業社會責任考慮會將精力更多放在回收服務上故而降低傭金價格。事實上,平臺在此模式下的利潤最大(證明見附錄),可見此模式的傭金收入不是平臺利潤的主要來源。命題3(2)和(3)得到了與命題2(2)和相似的管理啟示。

(四)平臺實施監管下雙方合作模式(SC模式)

在SC模式下,制造商和零售平臺是一個利益共同體,以供應鏈整體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供應鏈整體依據銷售價格、單位回收成本、回收率、可回收性水平以及監管努力水平確定利潤函數。供應鏈整體聯合決策銷售價格pSC、可回收性水平eSC、傭金ρSC以及監管水平iSC,決策模式如下。

供應鏈的利潤函數:

命題4SC模式下的均衡解如表5所示:

表5 SC模式的均衡解

回收率τ對SC模式下的最優決策有如下影響:

由命題1至命題4可知,回收率的增大對提高雙方的努力水平和供應鏈利潤總是有益的,制造商和平臺可協同政府與社會等聯合行動,增強消費者的環保意識,提高電子廢棄產品的回收率。此外,制造商需要進一步提高綠色產品的可回收性水平,零售平臺提高平臺監管水平,雙方可以建立更密切的監督治理體系,加強溝通協作,增大消費者的敏感系數以實現經濟收益和環境保護雙贏。

四、回收模式決策

基于表1至表4的均衡結果,本節比較四種模式的最優決策值和最優利潤的大小,在滿足4k-h2>0且Δ>g>c2的假設條件下可得以下性質。

性質1產品的最優銷售價格有如下結論。

性質1(1)表明,在非合作模式下,當消費者的綠色敏感度較低時,NM模式大于SP模式的最優銷售價格;而當m,h高于閾值時,SP模式的價格較大。SM模式的銷售價格最大,此時制造商是渠道的主導者,具有市場優先權,且消費者的綠色敏感度促進價格的提升,所以此模式的價格較高以確保獲得更多利潤;而當平臺主導時,由于不具備先行優勢,制造商會適當降低定價來提高競爭力,但隨著消費者綠色敏感度的提高,SP模式的價格變大,大于NM模式的價格。由性質1(2)表明當m,h低于閾值時,非合作模式下的產品售價將高于合作模式;而當m,h高于閾值時,合作下的產品售價較高,可見合作下的產品售價并不總是小于非合作的情況。這說明當消費者的綠色敏感度較低時,制造商與平臺之間存在較大的競爭空間,競爭導致產品的售價偏高,而隨著消費者綠色敏感度提高,綠色產品的需求量增大,制造商和平臺的競爭減弱,產品的售價會下降。

性質2四種模式下最優傭金的大小關系為:

性質2表明,SM模式下的傭金始終最大,雙方合作模式下的傭金為零,這是因為平臺與制造商達成合作關系,平臺不再向制造商索取傭金,平臺利潤收入的形式發生改變。SP模式下,盡管平臺是主導者,卻不一定使決策者的傭金最大。當消費者綠色敏感度足夠大時,平臺才會索取較高的傭金,否則會小于無監管下的傭金。由此可知,平臺作為監管的一方,更加關注消費者的需求和偏好,關心消費者對綠色監管投入的滿意程度。

性質3零售平臺監管下不同模式的最優可回收性水平和平臺監管水平的大小關系為:

性質3表明,在合作模式下的零售平臺監管水平、可回收性水平最高,因為合作模式下雙方以集體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克服了“雙重邊際化”的弊端;可回收性水平和監管水平分別由制造商與平臺決策,在對方主導時的努力水平反而較高,這表明供應鏈成員是否在市場上占主導地位與其所決策的努力水平之間并無必然聯系。

性質4三種非合作模式下制造商、零售平臺和供應鏈利潤關系為:

性質4(1)、(2)表明,制造商主導時其利潤不一定最大,當消費者的綠色敏感度較大時,SM模式下的利潤才大于SP模式,而平臺在SP模式的利潤始終是最大的,NM模式下制造商和平臺的利潤均最小,這表明平臺的監管對雙方總是有益的。渠道權力對雙方的利潤有著重要影響,當平臺主導且消費者的綠色敏感度較大時,雙方的利潤均最大,所以平臺成為領導者,制造商為跟隨者是最優權力模式。性質4(3)表明合作模式的供應鏈利潤總是高于非合作模式,當消費者的綠色敏感度較大時,SM模式下的總利潤大于SP模式,非合作模式下最小。在平臺實施監管的條件下,為使供應鏈整體利潤最大,制造商和平臺應簽訂協議并采取合作模式,此時平臺不再向制造商索取傭金;如未達成合作模式,雙方需要慎重協商渠道的權力結構,制造商應把領導者角色讓位于零售平臺。

性質5消費者的可回收性敏感度和消費者的平臺綠色監管敏感度對不同權力結構下的最優決策和最優利潤的影響程度不同:

由性質5可知,零售平臺進行綠色監管時,消費者的綠色敏感度對不同模式的最優努力水平和利潤的影響程度與渠道權力密切相關。具體來說,(1)至(6)表明m和h對合作模式下的價格和努力水平促進作用最強;不同的是,m對零售平臺主導下的價格和努力水平的影響大于制造商主導,h對制造商主導下的影響大于平臺主導,即可回收水平敏感度在零售平臺主導時影響更大,而零售平臺監管水平敏感度在制造商主導時影響更大。消費者的可回收性敏感度和消費者的平臺綠色監管敏感度對最優傭金的影響一致,即制造商主導下的增幅大于平臺主導。因此,零售平臺作為領導者并不利于提高傭金值。性質(1)至性質(5)表明m在平臺主導下對制造商、零售平臺和供應鏈利潤的影響較大,而h在制造商主導下的影響較大,兩個敏感度均對合作模式下的供應鏈利潤影響程度最大。

五、回收協調機制

依據姚鋒敏等學者相關研究中供應鏈協調方法[27-29],本節進一步分析基于收益共享契約的閉環供應鏈協調機制(下標CO表示此協調策略)。

(一)契約描述

合作模式的實現要求較低的銷售價格和傭金,制造商通過分享銷售收益,來激勵平臺降低傭金。假設制造商讓平臺分享自身收益的比例為μ0<μ<1,該契約描述為ρco,μ。此時制造商和平臺的利潤分別為:

(二)模型求解

性質6制造商和平臺商各自收益實現帕累托最優的必要條件是收益分配比例滿足:μ*∈μ*1,μ*2,其中,閾值μ*1和μ*2通過解上述不等式組可得。

由性質6可知,供應鏈成員都按照合作模式決策下的努力水平進行服務,制造商以合作決策時的價格進行銷售,供應鏈的總體利潤達到最大化。此外,由ρ*co=τc2-g可知,協調后平臺出現虧損,即平臺不能通過收取傭金獲利甚至需要額外支付一部分費用,可見協調契約的實施激勵了平臺降低傭金并轉變平臺的收入來源,傭金盈利方式轉變為分享制造商的部分收益。

六、數值分析

為了對上述理論結果進行驗證并作進一步分析,本文參考相關文獻[27-28],對參數進行賦值,令k=1.5,m=0.2,c1=0.1,c2=0.1,g=0.3,Δ=0.4,τ=0.5。

(一)消費者的平臺綠色監管水平敏感度h對努力水平及利潤的影響分析

以消費者對平臺綠色監管水平的敏感度h為自變量,圖2至圖5給出最優決策以及最優利潤值隨著h的變化關系。

圖2 h對e*的影響

圖3 h對π*M的影響

由圖2和圖3可知,消費者的平臺綠色監管水平敏感度增高對三種模式下的可回收性水平都具有促進作用,合作模式下的可回收性水平最大;此外,相對于制造商主導模式,平臺主導模式下的可回收性水平較大。較大的可回收性水平使得此模式下的制造商的利潤大于其自身主導時的利潤,但當綠色監管水平敏感度較大,并且制造商具有市場優先權時,制造商在自身主導下的利潤較大。

管理啟示:當平臺成為渠道主導者,可憑借其外部網絡效應的影響,促使制造商加大對產品綠色質量的投入。平臺還要提高綠色監管力度,做到公開透明化,多與消費者溝通交流以宣傳自身的綠色理念,增強消費者對平臺綠色監管水平敏感度,實現供應鏈成員利潤最大化。

圖4 h對i*的影響

圖5 h對π*P的影響

由圖4和圖5可知,隨著監管水平敏感度的提高,三種模式下的平臺監管水平都是增大的,合作模式下的監管水平最大,制造商主導模式下的平臺監管水平大于其自身主導時的水平。同時,由于零售平臺為領導者,具備先行優勢,因此在平臺主導模式下其利潤最大。由圖3和圖5可知,無監管模式下的制造商和平臺利潤始終最小,表明平臺監管對雙方總是有益的。

管理啟示:憑借外部網絡效應的影響,制造商作為領導者會激發平臺提供更高的綠色監管水平。零售平臺要想與制造商合作,需要進一步鞏固和制造商的綠色監管合作流程。零售平臺應加強與制造商的合作,規范綠色監管流程,促使其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開展更多的綠色實踐,實現經濟效益與環境保護協同共進。

(二)收益共享契約對供應鏈利潤影響分析

由以上分析知,當消費者的綠色敏感度較大時,SP模式為最優權力策略,因此本節僅分析SP模式的協調機制。在上述參數取值基礎上進一步假設h=0.2,μ*∈0.3418,0.3993。

當μ在該區間變化時,協調契約下制造商和平臺的利潤明顯提升,均大于非合作模式下的利潤,雙方實現了帕累托改進,驗證了協調機制的有效性(如圖6所示)。

圖6 協調前后供應鏈成員利潤的比較

如圖7和圖8所示,通過收益共享契約協調后,供應鏈利潤明顯提升,大于非合作模式下的利潤,略小于合作模式的利潤。同時發現當回收率較小時,協調后的利潤更接近合作模式下的利潤,表明回收率較低時,各模式下的總利潤都減小,但協調效果更好。這可能是因為回收率低時,SP模式和合作模式下供應鏈的總利潤差值較小,協調起來更容易。此外,在此契約下,可回收性水平和EPR監管水平都達到了合作模式下的最高水平,制造商以合作模式下的價格進行銷售;另一方面,收益共享契約,提高了平臺參與綠色監管的積極性。

圖7 協調前后供應鏈利潤的比較(τ=0.2)

圖8 協調前后供應鏈利潤的比較(τ=0.5)

管理啟示:制造商應與平臺商開展回收合作,分享部分收益給平臺商。平臺應降低傭金,促進雙方的回收積極性。此外,零售平臺應利用資源優勢,鼓勵消費者參與回收活動,提高廢舊產品回收量。

七、結論

本文基于EPR相關立法實踐,考慮零售平臺對制造商的產品進行綠色監管,分別建立了平臺不實施監管、平臺實施監管的制造商渠道主導模式、平臺實施監管的平臺主導模式以及雙方合作模式,分析產品監管與渠道權力結構對供應鏈最優決策的影響。通過收益共享契約對成員之間的決策進行了協調,實現供應鏈成員利潤的帕累托改進。主要結論和管理啟示如下:①對制造商和平臺而言,無監管下的利潤始終最小,表明平臺綠色監管對供應鏈企業總是有益的。雙方決策的努力水平值均在對方主導時較大,表明供應鏈成員是否在市場上占主導地位與其所決策的努力水平之間并無必然聯系。當綠色敏感度較大時,制造商、供應鏈利潤在制造商主導時利潤較大,而平臺利潤在自身主導時總是最高的,合作模式下的努力水平和供應鏈利潤始終最大,而在監管條件下且消費者的綠色敏感度較大時,平臺為領導者是最優權力結構。②各模式下的最優價格均與回收率負相關,雙方最優努力水平,最優利潤均與回收率正相關。這要求制造商和平臺可協同政府、社會聯合行動,采取以舊換新、押金制度券等措施激勵消費者選擇回收,提高廢棄電子產品的回收率,進而推進利潤增長與環境保護協同共進。③隨著消費者的可回收性敏感度與綠色監管敏感度的增大,各模式的最優決策值與最優利潤均是增大的。消費者的可回收性敏感度對平臺主導下的最優價格,努力水平和利潤影響程度較大。消費者的綠色監管水平敏感度對制造商主導影響程度較大。消費者的可回收性敏感度和綠色監管敏感度均對合作模式下的供應鏈利潤影響程度最大。④運用收益共享契約協調后,供應鏈成員的利潤都有明顯提升,大于非合作模式下的利潤,實現了帕累托改進。同時可回收性水平和平臺監管水平都達到了合作模式下的最高水平,制造商以合作模式下的價格進行銷售,平臺的傭金利潤來源轉變為分享制造商的收益,所以此契約能夠實現系統的協調。⑤制造商與零售平臺應通過利潤共享機制,優化合作回收模式。零售平臺也要降低傭金,關注制造商的需求,實現合作共贏,提高閉環供應鏈系統的穩定性。

本文研究具有一定局限性,僅考慮供應鏈上單個制造商和單個零售平臺,未來可進一步擴展為多個制造商與零售平臺在競爭環境下的決策情形。再則,本文只考慮零售平臺對制造商的綠色監管,未來可以考慮政府綠色監管對零售平臺和制造商開展EPR相關實踐的影響。

附錄

參考文獻:

[1]李勇建,鄧芊洲,趙秀堃,等.生產者責任延伸制下的綠色供應鏈治理研究——基于環境規制交互分析視角[J].南開管理評論,2020,23(5):134-144.

[2]趙秀堃,馬亞璇,李勇建.基于供應鏈治理的國際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實施模式及政策啟示研究[J].供應鏈管理,2020,1(6):22-33.

[3]金岳軍,張華榮,段曉龍,等.綠色低碳、數智化背景下綠色包裝在電力物資中的應用[J].供應鏈管理,2023,4(10):51-61.

[4]馮穎,汪夢園,張炎治,等.制造商承擔社會責任的綠色供應鏈政府補貼機制[J].管理工程學報,2022,36(6):156-167.

[5]文悅,王勇,士明軍.網絡平臺銷售模式中的需求信息共享策略與博弈結構決策研究[J].系統工程理論與實踐,2019,39(6):1449-1468.

[6]李勇建,馮立攀,趙秀堃,等.新運營時代的逆向物流研究進展與展望[J].系統工程理論與實踐,2020,40(8):2008-2022.

[7]劉長玉,夏同水,于濤.基于低碳視角的政府監管與制造商生產的演化博弈研究[J].中國管理科學,2019,27(11):96-106.

[8]張會臣,韓小雅.碳稅政策下考慮消費者環保意識的再制造系統優化策略[J/OL].運籌與管理,(2022-07-29)[2023-11-27].http://kns.cnki.net/kcms/detail/34.1133.G3.20220729.1757.004.html.

[9]李春發,來茜茜.政府監管下WEEE處理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決策研究[J].軟科學,2020,34(8):57-64,108.

[10]徐建中,孫穎.市場機制和政府監管下新能源汽車產業合作創新演化博弈研究[J].運籌與管理,2020,29(5):143-151.

[11]但斌,胡禎潔,李文博,等.第三方平臺監管下的多價值鏈成員交易行為演化模型及仿真分析[J].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2021,27(11):3291-3304.

[12]HUIQG,XING,HARESHG.Peer-to-peersharingplatformswithqualitydifferentiation:manufacturersstrategicdecisionundersharingeconomy[J].Journalofoperationsmanagement,2022,32(2):485-500.

[13]周瑞輝,楊新梅,劉耀彬.中央環境規制、地方政企策略行為與污染企業全要素生產率[J].北京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3,25(4):65-82.

[14]夏西強,朱慶華,路夢圓.基于三種再制造模式政府補貼對再制造影響研究[J].運籌與管理,2022,11(26):1-10.

[15]WUQL,XUXX,YET.Researchonenterprisesemissionreductiontechnologyinnovationstrategieswithgovernmentsubsidyandcarbontradingmechanism[J].Journalofoperationsmanagement,2022,43(6):2083-2097.

[16]HEYH,SAIBALR,YINSY.Retailpowerindistributionchannels:adouble-edgedswordforupstreamsuppliers.journalofoperations[J].Management,2022,31(6):2681-2694.

[17]范建昌,付紅,李余輝.渠道權力結構與責任成本分擔下供應鏈質量及協調研究[J].系統工程理論與實踐,2020,40(7):1767-1779.

[18]陳克兵,孔穎琪,雷東.考慮消費者偏好及渠道權力的可替代產品供應鏈的定價和綠色投入決策[J].中國管理科學,2023,4:1-12.

[19]王竟竟,許民利.不同權力結構和聯盟策略下風險規避型閉環供應鏈決策[J].中國管理科學,2021,29(9):111-122.

[20]馮慶華,劉通.考慮權力結構的產品服務供應鏈服務渠道選擇及協調研究[J].運籌與管理,2022,31(8):31-38.

[21]李友東,夏良杰,王鋒正,等.考慮渠道權力結構的低碳供應鏈減排策略比較研究[J].管理評論,2019,31(11):240-254.

[22]文悅,王勇,段玉蘭,等.基于渠道接受差異和權力結構差異的零售平臺自營影響研究[J].管理學報,2019,16(4):603-614.

[23]CAIG,ZHEGZ,ZHANGM.Gametheoreticalperspectivesondual-channelsupplychaincompetitionwithpricediscountsandpricingschemes[J].Internationaljournalofproductioneconomics,2009,117(1):80-96.

[24]CHENX,WANGX,JIANGX.TheimpactofpowerstructureontheretailservicesupplychainwithanO2Omixedchannel[J].Journaloftheoperationalresearchsociety,2016,67(2):294-301.

[25]王玉燕,蘇梅,申亮,等.電商閉環供應鏈中的“讓利”公平關切回收決策研究[J].中國管理科學,2020,28(12):87-97.

[26]秦星紅,蘇強,李貴萍.考慮雙邊服務水平的網購服務供應鏈協調契約[J].運籌與管理,2016,25(1):15-24.

[27]姚鋒敏,閆潁洛,滕春賢.考慮CSR行為意識的閉環供應鏈運作與協調[J].中國管理科學,2022,30(11):52-63.

[28]RETHERFL,GEORGIAP,CONGS,etal.Strategiccapacityplanningproblemsinrevenue-sharingjointventures[J].Journalofoperationsmanagement,2020,29(3):664-687.

[29]范建昌,陳威,付紅,等.產品責任視角下零售商主導供應鏈質量激勵策略研究[J].管理工程學報,2023,37(1):187-199.

RecyclingDecisioninthePresenceofPlatformGreen

RegulationunderExtendedProducerResponsibility

ZHAOXiu-kun1,LIDong-dong1,YANGFang-fang1,DENGQian-zhou2

(1.SchoolofManagementScienceandEngineering,Tianjin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Tianjin300222;

2.BusinessSchool,Tianjin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Tianjin300222)

Abstract:Consideringtheinfluenceofgreenregulationandpowerstructureofretailplatformsonmanufacturersbehaviorinfulfillingenvironmentalresponsibilityundertheextendedproducerresponsibility(EPR),fourdynamicgamemodelsundercompleteinformation,namely,manufacturer-ledmodelundernoregulationofretailplatforms,manufacturer-ledmodelunderregulationofretailplatforms,platform-ledmodelunderregulationofretailplatforms,andcooperationmodelbetweenretailplatformsandmanufacturersunderregulationofretailplatforms,arerespectivelyestablishedtoexploretheinfluencemechanismofgreenregulationandpowerstructureofretailplatformontherecyclingdecisionofclosed-loopsupplychain.Atthesametime,thepaperanalyzesthecoordinationofsupplychainmembersdecisionmakingthroughtherevenue-sharingcontract,andgivestheconditionstorealizetheParetoimprovementofsupplychainmembersprofits.Itisfoundthat:retailplatformregulationisalwaysbeneficialtobothmanufacturersandretailplatforms;theeffortlevelvaluesofdecision-makingarelargerwhentheotherpartydominatesthesituation;theeffortlevelandsupplychainprofitarelargerinthecooperativemodethaninthenon-cooperativemode;theretailplatform-dominatedmodeistheoptimalpowermodewhentheconsumersgreensensitivitylevelishigher;andastheconsumerssensitivitycoefficienttorecyclabilityandthesensitivitycoefficienttotheretailplatformsregulationlevelincrease,theoptimaldecisionvalueandoptimalprofitofeachmodelareincreasing.Inaddition,whentherecyclabilityislow,therevenuesharingcontractcanrealizetheParetoimprovementoftheclosed-loopsupplychain.

Keywords:extendedproducerresponsibility;platformgreenregulation;powerstructure;recyclingdecision;revenue-sharing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