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唑來膦酸聯合骨化三醇對原發性骨質疏松患者骨密度、骨代謝和IGF-1水平的影響

2024-04-25 07:30毛行子
吉林醫學 2024年3期
關鍵詞:三醇骨化骨細胞

毛行子,劉 奇

(1.福州市第二醫院風濕免疫科,福建 福州 350007;2.福州市第四醫院精神內科)

骨質疏松是一種以骨量降低、骨組織微結構損傷、骨脆性提升且易發骨折為臨床特征的全身性骨骼疾病[1],該病包括原發性骨質疏松、繼發性骨質疏松兩種類型,前者又涵蓋絕經后骨質疏松、老年骨質疏松、特發性骨質疏松三種類型。統計顯示原發性骨質疏松已經成為我國城鄉范圍內65歲以上老年人的常見慢性疾病,且城市范圍內發病人數明顯高于鄉鎮范圍[2]。藥物治療是當前臨床針對原發性骨質疏松的主流方案,一般根據藥物對骨細胞的作用機制將治療藥物分為骨吸收抑制劑、骨形成促進劑、骨代謝調節劑等不同類型。雙磷酸鹽是當前臨床廣泛使用的骨吸收抑制劑類型,具有提高骨密度、降低骨折風險等顯著功能,亦被權威指南推薦作為部分骨折患者的初始治療藥物[3-4]。本研究對原發性骨質疏松患者使用唑來膦酸聯合骨化三醇治療,分析其對治骨密度、骨代謝以及胰島素樣生長因子(IGF)-1水平的影響。

1 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選取2019年1月~2021年4月福州市第二醫院收治的100例原發性骨質疏松患者作為研究對象,采用隨機數字表法分為試驗組50例和對照組50例。試驗組男15例,女35例,年齡55~75歲,平均(65.29±4.96)歲,病程1~4年,平均(2.05±0.36)年,體重指數(BMI)20~26 kg/m2,平均(23.38±1.14)kg/m2;對照組男12例,女38例,年齡55~75歲,平均(64.81±5.12)歲,病程1~4年,平均(2.08±0.35)年,BMI 20~26 kg/m2,平均(24.25±1.12)kg/m2。兩組患者臨床資料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本次研究經福州市第二醫院倫理委員會批準,獲得患者及家屬同意證明。納入標準:①患者均符合《原發性骨質疏松癥診療指南(2017)》中診斷標準[5];②本次研究前3個月患者無疾病相關藥物治療史,無長期激素服用史;③患者臨床檢查無嚴重感染性疾病、血液系統疾病、免疫系統疾病等。排除標準:①伴有甲狀腺疾病、骨瘤骨轉移等可能影響骨密度檢測結果的患者;②伴有嚴重影響不良、心腦血管疾病患者;③原發性骨質疏松病情發展至晚期并導致畸形患者;④對本次研究中所用藥物存在過敏性反應患者。

1.2治療方法:對照組患者采用骨化三醇(骨化三醇膠丸,上海羅氏制藥有限公司生產,BH20020224,0.25 μg/片)+碳酸鈣(碳酸鈣D3片,北京康遠制藥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H20093675,500 mg×36片)聯合治療。均口服用藥,骨化三醇劑量為0.25 μg/次,1次/d;碳酸鈣劑量為500 mg/次,1次/d。

試驗組同時采用唑來膦酸(唑來膦酸注射液,揚子江藥業集團四川海蓉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H20123153,5 ml:4 mg)治療,方法為100 ml靜脈滴注,要求滴注時間>15 min,1次/年。兩組患者均持續治療1年。

1.3觀察指標:①治療效果:于治療結束后評估兩組治療效果:顯效:患者全身性骨痛癥狀基本消失,骨密度檢查結果提示患者骨密度顯著增加;有效:患者全身性骨痛癥狀顯著改善,骨密度檢查結果提示患者骨密度明顯增加;無效:患者全身性骨痛癥狀無明顯改善甚至加重,骨密度檢查結果提示患者骨密度無明顯變化[6]。治療有效率=(顯效例數+有效例數)/總例數×100%。②骨密度指標:于患者治療前、后使用Prodigy型骨密度測定儀檢測兩組骨密度,包括髖部、腰椎正位L2~L4,上述部位骨密度均測量2次后取平均值。③骨代謝指標:于患者治療前、后使用羅氏e601全自動免疫分析儀檢測兩組骨代謝水平,包括血清骨鈣素(BGP)、骨堿性磷酸酶(BAP)、Ⅰ型膠原交聯C-末端肽(CTX)三項指標。④IGF-1水平:于患者治療前、后使用羅氏AU5800全自動生化分析儀檢測兩組IGF-1水平。⑤不良反應發生率:統計兩組治療期間不良反應發生率,包括腸胃系統不適、頭暈、乏力等。

1.4統計學方法:采用SPSS22.0統計學軟件進行t檢驗及χ2檢驗。

2 結果

2.1兩組治療效果比較:試驗組治療有效率高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1。

表1 兩組治療效果比較[n(%),n=50]

2.2兩組治療前后骨密度指標比較:治療前試驗組與對照組髖部、腰椎正位L2~L4處骨密度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后,試驗組髖部、腰椎正位L2~L4處骨密度高于對照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2。

表2 兩組治療前后不同部位骨密度比較

2.3兩組治療前后骨代謝指標及IGF-1水平比較:治療前試驗組與對照組BGP、BAP、CTX及IGF-1水平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治療后試驗組BGP、BAP、CTX水平低于對照組,IGF-1水平高于對照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3。

表3 兩組治療前后骨代謝指標及IGF-1水平比較

2.4兩組不良反應發生率比較:試驗組與對照組治療期間不良反應發生率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4。

表4 兩組不良反應發生率比較[n(%),n=50]

3 討論

調查結果提示,近10年來我國中老年人群中骨質疏松患者總體患病率在23%左右[7],尤其是近年來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重,原發性骨質疏松患者發病率亦不斷上升。且基于患者慢性疼痛、易發骨折等癥狀特點,患者生存質量受到嚴重影響的同時也為家庭、社會造成了巨大的經濟負擔[8]。原發性骨質疏松已經成為一項具有嚴重病理生理、經濟后果、社會心理的健康問題,亦是我國當前面臨的一項突出性公共衛生問題[9]。骨營養補充、抑制骨吸收、促進骨形成是當前臨床針對骨質疏松的藥物治療原則[10]。

唑來膦酸屬于抑制骨吸收藥物類型,能降低破骨細胞分泌水平、抑制破骨細胞活性功能,達到抑制原發性骨質疏松患者骨吸收的治療目的,避免患者骨量快速、大量丟失而引發骨折的嚴重后果?,F代藥理學研究證實:唑來膦酸屬于含氮類雙磷酸鹽藥物,能夠破壞破骨細胞功能中蛋白質的脂化作用,干擾骨微絨毛襯界面上GTPase信號蛋白,抑制甲羥戊酸-膽固醇合成途徑中的法尼基二磷酸合成酶活性,在常見的幾種雙磷酸鹽藥物中效價排序最高[11];骨化三醇與碳酸鈣均屬于骨營養補充藥物類型,能有效提高人體骨密度,預防原發性骨質疏松患者骨折風險。研究證實:骨化三醇能有效調節人體內鈣離子平衡程度,提升成骨細胞活性水平并以此達到增加骨質量、骨密度的效果[12]。本研究說明聯合治療能有效提升原發性骨質疏松患者的治療效果,聯合治療能有效提升原發性骨質疏松患者骨密度。相關研究亦證實:唑來膦酸、骨營養補充劑、鈣劑聯合治療能有效提高骨質疏松患者骨密度,緩解患者疼痛癥狀的同時對患者生活質量亦有積極的改善作用[13]。

本次研究結果提示,BGP、BAP、CTX均屬于當前臨床較為常用的骨代謝指標,其中BGP不受骨吸收因素影響,能反映成骨細胞的活性狀態,在絕經后骨質疏松、骨損傷后骨質合成早期均有明顯升高現象;BAP是反映人體成骨細胞成熟程度的一項重要標志物;CTX是骨中有機物質的主要組成內容,在破骨細胞活性水平升高時亦隨之升高,能充分反映破骨細胞的吸收能力。本研究結果說明聯合治療能更加顯著的抑制原發性骨質疏松患者破骨細胞活性,與其他研究結果一致[14]。IGF-1不僅與人體血糖管理存在密切關系,同時也是人體骨骼合成中一項具有重要作用的生長因子。研究證實IGF-1與人體成骨細胞分化功能有密切關系,與人體骨骼修復效果存在正相關性[15]。本次研究結果即說明聯合治療能有效提高原發性骨質疏松患者的骨修復效果,對抑制患者疾病后骨損傷進展亦有積極作用。但當前臨床有關IGF-1與原發性骨質疏松相關的研究成果較少,其影響機制仍需進一步探索。此外,本研究顯示,唑來膦酸聯合骨化三醇治療原發性骨質疏松亦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綜上,唑來膦酸聯合骨化三醇對原發性骨質疏松有良好療效,患者不同部位骨密度增長明顯且骨代謝水平明顯改善,聯合治療對提升患者骨修復效果亦有積極作用,整體安全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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