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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法治思維的共性和個性

2024-05-10 11:15郝鐵川
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 2024年1期
關鍵詞:中國式法治法律

郝鐵川

法治思維是一種以法治價值和法治精神為導向,運用法律原則、法律規則、法律方法思考和處理問題的思維模式。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已經成為法學界的一個熱門話題,但在我看來,學界忽略了與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同樣重要的一個問題:中國式法治思維?!胺ㄖ嗡季S”的概念早已有之,〔1〕孫笑俠教授等人所著的《法治思維》(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 年版),是近年來學界關于法治思維的代表性研究論著。但“中國式法治思維”則是筆者率先提出的一個術語?!?〕郝鐵川:《中國式法治思維五大表現》,《北京日報》2023 年7 月3 日。中國式法治思維強調我們的法治思維既有國際社會一般法治思維的共性,更有自己的個性。堅持中國式法治思維的共性和個性的統一,才能走出一條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道路。

法治思維不同于法律思維,法治包含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四個環節,法治思維自然包括立法思維、執法思維、司法思維和守法思維四個方面,而法律思維通常被人們理解為立法思維,僅僅是法治思維中的一個環節。習近平同志在黨的歷史上率先提出領導干部要“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這一要求和理論命題?!?〕《習近平著作選讀》(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23 年版,第300 頁。習近平同志所講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當然是以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為靈魂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也就是中國式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

中國式法治思維與法治思維雖有聯系,但不可等同。法治思維體現的是國際社會普遍的法治思維方式,中國式法治思維則體現的是中國特色的法治思維,后者既含有國際社會法治思維的普遍內容,還具有中國獨有的法治思維內容。因此,中國式法治思維是法治思維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統一。

查閱有關學術網站可知,闡釋“法治思維和法律方式”的論文有2797 條,闡釋“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論文有218 條,但研究中國式法治思維的論文卻沒有一篇。本文不揣淺陋,對中國式法治思維略作闡釋,示諸同好,以期得到批評指正。

一、中國式法治思維的共性

習近平同志指出,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對于各國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具有普遍意義,我們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同前注[3],第302 頁。因此,中國式法治思維絕不是要抹殺人類社會應該普遍具有的共同性法治思維方式。且不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格言已表明我們無法否認人類法治思維方式的共性,如今我們肩負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時代責任,更要求我們在關注中國式法治思維個性的同時,不能忘卻人類社會法治的共性,否則我們如何和國際社會交往?

從哪些方面探討人類社會共同具有的法治思維方式呢?一是法理思維,即關于法的特征、法律關系、法律規范、法的效力、法諺等法治的一般理論思維;二是國際法治思維,即國際社會關于國家與國家如何相處的法治思維;三是人權法治思維,即國際社會關于保障人權的法治思維。這三項內容是人人應該遵守的規則。否則,人類社會就只有任憑弱肉強食、優勝劣汰的叢林法則大行其道了。

法理思維、國際法治思維和人權法治思維三者之間是一種遞進思維關系。法理思維是法治的基礎思維,是關于法治的基礎性概念、基礎性知識、基礎性話語,是統帥整個法律學科、法治活動的底線思維;國際法治思維是作為國際社會一個成員的國家的權利義務思維,是國家與國家如何相處的一種思維,是法理思維基礎之上的一種法治思維,因為法律畢竟源于國家的認可和制定,同時法治的關鍵是約束國家公權力;人權法治思維是最高層次的法治思維,因為法治的終極關懷是保障人權,使人擁有崇高的人格權。馬克思說專制制度就是使人不成為其人,而法治最終就是使人成為自由而全面發展的人。從法理思維到國際法治思維、再到人權法治思維,貫穿其中的一個主線就是尊重人權、約束公權、實現每一個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

(一)法理思維

1.關于法治的一般理論思維〔5〕參見陳金釗:《法學意義上的法治思維》,《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17 年第1 期。。法理學的主要內容就是介紹國際社會通行的法治思維。大體包括如下幾個方面:〔6〕孫笑俠等人所著的《法治思維》(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 年出版)認為法治思維包括規則至上思維、權利本位思維、權力控制思維、程序優先思維、技術理性思維等。

法律是國家意志的表現形式,普遍性、權威性和強制性是法律與其他社會規范的三個不同點。它作為一種法治思維方式,有助于人們理解法的國家意志的本質,有助于人們明了法治在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至上地位,有助于我們處理法律與其他社會規范的關系。

法律的細胞是法律規則(亦稱法律規范)。它作為一種法治思維方式,其意義是明確告訴人們行為的模式與標準,對人們的行為起指引、評價、教育、預測和強制的作用,“法治使人免于恐怖”“法治使人預知行為后果”等就是通過法律規則的這些作用而實現的。

法律淵源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在表現形式。它作為一種法治思維方式,其意義是:有助于人們明了并非所有的社會規范都是法,只有那些由一定國家機關通過一定程序制定或認可、成為法的一種淵源的社會規范,才屬于法;有助于解決什么樣的國家機關有權產生什么形式的法,立法者不能制定或認可不屬于自己權限范圍的法的淵源;有助于立法者采取適當法的形式調整一定社會關系,運用特定立法技術制定或認可特定形式的法?!?〕參見陳金釗:《法源話語及對法治的意義》,《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23 年第1 期。

法律的效力層次規則是一國之內的法律形式中,由于制定主體、程序、實踐、適用范圍等不同,從而使各種法律具有不同效力。它作為一種法治思維方式,其意義在于提醒人們法律體系是一個內部和諧、互不抵觸的體系,適用法律不能隨心所欲,不能有利自己的就適用,不利自己的就棄置。

法律的效力范圍規則是指法對何人,在何種空間范圍、時間范圍內產生效力。它作為一種法治思維方式,其意義在于表明法律的約束力一般來說是有一定范圍的,不是漫無邊際的,它是自由與不自由的邊界。

權利和義務是法律規則的實質內容。它作為一種法治思維方式,其意義有二,一是使人們明了立法是分配權利和義務,執法是落實權利和義務,司法是救濟權利、以強制力保證義務的履行;二是使人們明了權利與義務具有結構上的相關關系、數量上的等值關系、功能上的互補關系。

法律責任是因損害法律上的義務關系所產生的對于相關主體所應承擔的法定強制的不利后果,是法律義務履行的保障機制和法律義務違反的矯正機制。它作為一種法治思維方式,其意義在于使人們明了權利雖可放棄,但義務必須履行。

法律關系是法律在調整人們行為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它作為一種法治思維方式,意義主要有二,一是在紛繁復雜的法律糾紛中,它能幫助我們區分糾紛屬于什么性質的法律關系糾紛,是民事法律關系糾紛,亦或是刑事法律關系糾紛,弄清楚了糾紛的性質,才會知道采用相應的權利救濟方式;二是它構成我們劃分部門法的方法之一。

以上八項內容是最起碼的法治思維,或者說是法治思維的基礎,不具備這些思維,就不是法律人,就無法與其談論法律問題。

2.法律諺語是法治思維的濃縮表述〔8〕參見楊銅銅:《論法諺的司法運用》,《法學》2021 年第7 期。。法諺往往隱含著一種原理、一種觀念、一種標準、一種方法等。古老的法諺可以令人很快了解法治思維,是人們掌握法治思維的一個重要途徑。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把握法諺所表現的法治思維?!?〕以下法律諺語均引自孫笑俠編譯《西方法諺精選——法、權利和司法》一書(法律出版社2005 年版),筆者從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的四個環節作了分類整理。

關于立法。一是法律要具有確定性,但也不能過于確定:“法律一旦模糊,人們就會陷入可怕的奴役”“過于確定就會破壞確定性”“任何規則都有例外”。二是法律應該簡潔:“簡潔乃法律之友”。三是法律必須公開:“法律不經公布就無效力”。四是法律的適用具有普遍性:“法律不是針對個別人而是針對一般人而設計的”“立法者不關心稀罕之事”。五是法律關心弱者:“法律幫助未成年人”“法律幫助受騙的人而不幫助行騙的人”。六是法不溯及既往:“法律為未來做規定,法官為過去做判決”。

關于執法。一是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實施乃法律的目的和果實”。二是亂世無法治:“戰爭一開始,法律就沉默”。三是危急狀態下難以顧及法律:“緊急需要高于法律”。

關于司法。一是及時審判是法官的職責:“法律痛恨遲延”。二是法官要回避和自己有利害關系的案件:“法官不得在自己的案件中充當證人”。三是類案類判:“在相似的案件中,救濟手段也應相似”。四是法律文字優于法律解釋。例如:“文字意義完全簡明清楚就無需解釋”。五是不能強迫自證其罪:“任何人不得被迫自證其罪”。

關于守法。一是意思自治:“任何人均是自己事務的管理人及判斷人”。二是公法上的權利優于私權利:“公法上的權利,不得以私人協議予以變更”。三是任何人不得從違法中獲益:“任何人都不得從自己的錯誤行為中獲益”。四是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受益者應承受相應的義務”。

法諺雖然是掌握法治思維的重要途徑,但對其解釋和使用則需要十分審慎。因為它高度濃縮,省略了某些部分條件詞語,會派生出不同的理解。有些法諺艱深晦澀,需要我們補充適當的詞語,否則無法索解。

(二)國際法治思維

國際法治思維是國家與國家之間如何相處的法治思維。與人們通常所說的“涉外法治思維”雖有內容交叉,但不完全相同,因為它是國際公約規定的國家的權利與義務,國家作為一個特殊政治單位,也有權利與義務。一個國家的權利,就是別國的義務;公民的公權利,同時就是國家的義務。

1946 年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起草了關于國家權利與義務的宣言草案,并由聯合國大會通過,雖然上述宣言草案后來沒有正式生效,但在《聯合國憲章》中以“國際法原則”的方式明示規定。根據聯合國《國家權利與義務宣言草案》〔10〕周洪鈞等:《國際公約與慣例:國際公法卷》,法律出版社1998 年版,第48 頁。,國家享有的權利如下:一是獨立權。這是主權的首要內容,包括政體的選擇,不接受他國的命令,對內獨立處理本國事務的權利,對外平等交往,“主權國家之間沒有在上者”。二是領土管轄權。每個國家對其領土以及域內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轄權,除國際法公認豁免。三是平等權。各國之間在法律上地位平等,這是獨立權對外時的具體表現。主權國家之上無命令者。四是自衛權。在遭受武力攻擊時,各國可單獨或集體自衛。五是國家的經濟權利。聯合國大會于1963 年、1974 年先后通過了《關于對自然資源的永久主權決議》《各國經濟權利與義務憲章》這兩項國際法文件,強調各國有權選擇本國的經濟制度,對本國領域內的自然資源具有永久主權。這是原先的國家主權所包含的內容,只是進一步被突出,以反映發展中國家的要求?!?1〕張乃根:《國際法原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 年版,第51-52 頁。關于國家的義務,《國家權利與義務宣言草案》指出,一是不得干涉他國內政。只有履行這一義務,才能實現國家獨立。二是不鼓動他國內亂。三是不威脅國際和平,不以戰爭為手段,侵害他國領土完整與政治獨立。

《聯合國憲章》的基本原則也體現了國家的權利與義務精神,主要有:國家主權平等、以和平方法解決國際爭端、不得以威脅或武力侵犯他國領土完整和主權獨立、不得干涉別國內政、和平共處等。這些原則既是所有國家的權利,也是相互之間的義務。

1995 年成立的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法律原則同樣涉及了國家(或世貿組織成員單位)在經濟活動中的權利與義務:非歧視、互惠、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關稅減讓、市場準入、一般取消數量限制、公平貿易、透明度等。與《聯合國憲章》基本原則的作用相同,世貿組織的這些法律原則既是所有國家(或世貿組織成員方)的權利,也是相互之間的義務?!?2〕曹建明、賀小勇:《世貿組織基本法律制度講話》,中國青年出版社2000 年版,第10-13 頁。

以上內容是以國家權利與義務為核心內容的國際法治,是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法治思維。

(三)人權法治思維〔13〕參見侯?。骸秶抑卫淼娜藱嗨季S和方式》,《法學》2017 年第6 期。

人權是國際社會認為每一個人應該擁有的權利,同時是各個國家對本國公民和他國公民所負有的一種義務。因此,人權法治思維是人的權利與國家的義務相結合的思維。公民是因是否具有國籍而產生的概念,所謂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就是具有同一國籍的人們的權利與義務。近代兩次世界大戰的爆發,踐踏了整個人類的權利,這就提出了如何保護整個人類的權利問題,國際人權法治體系就問世了,主要成果被稱為《國際人權憲章》。

《國際人權憲章》包括《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兩項任擇議定書——《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旨在廢除死刑的第二任擇議定書》?!秶H人權憲章》是聯合國人權保護體系中最基本的人權文件,也是現代國際人權法的核心。這些文件體現了全面的人權標準,是聯合國促進、監督和保護人權活動的主要依據。它們為后來聯合國制定的一系列國際人權公約、宣言和決議等人權文書提供了理論基礎和法律依據。

《世界人權宣言》中的人權法治思維主要包括三類:一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第3 條至第21 條);二是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第22 條至第28 條);三是人們在享有各種權利的同時,還需要履行必要的義務。

《世界人權宣言》不具有國際條約的形式,缺乏國際法約束力。因此,經過聯合國的組織協調,1966 年12 月16 日第21 屆聯大以105 票對0 票通過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976 年1 月3 日生效)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任意協定書。這兩項公約互相聯系,共同特點是:第一,將“民族自決權”列為第一項人權,從而將集體意義上的人民權利概念引進了國際人權法。這種權利包含了“發展權”?!督洕鐣c文化權利公約》還將“發展中國家的天然資源權”作為集體人權予以特別保護,將國家的經濟主權納入了人權范疇,反映了發展中國家的人權觀念。第二,兩個公約除了進一步將《世界人權宣言》規定的人權具體化,還增加了一些新的人權項目,如糧食權、健康權、婦女兒童權、少數團體的權利等,使人權的國際保護范圍根基完整?!?4〕同前注[11],第93-94 頁。

對《世界人權宣言》的態度,我國政府指出,“《世界人權宣言》作為第一個人權問題的國際文件,為國際人權領域的實踐奠定了基礎,產生了深遠的影響”?!?5〕中國人權研究會:《<世界人權宣言>是一個什么樣的文件》,《人民日報》2005 年3 月2 日。我國于1997 年10月27 日簽署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2001 年3 月27 日交存批準書,對公約第8 條第1 款第1 項持有保留;于1998 年10 月5 日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公約尚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過程中。

由于我國還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因而必須以生存權、發展權為核心人權,但我們同時要注意《國際人權憲章》的存在,表明國際社會對人權體系是有基本共識的。我們要從生存權、發展權出發,不斷推進其它人權高水平地在我國落地生根,并不斷創造一系列新的人權形式,成為世界一流的、人權保障現代化的文明強國。

二、中國式法治思維的個性

中國式現代化是史無前例的人口規模巨大的現代化,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唯一僅存者、未曾斷線者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因此,僅僅運用人類社會一般的法治思維是難以解決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獨有的難題,必須樹立法治思維的“中國式”。

(一)政黨領導型法治

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16〕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習近平關于中國式現代化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23 年版,第55 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區別于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7〕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 年版,第28 頁。因此,中國式現代化和作為其一部分的中國式法治現代化,不同于域外第一波現代化國家社會主導型的現代化道路,而是政黨領導型的法治現代化道路?!?8〕郝鐵川:《論以全面從嚴治黨帶動全面依法治國的中國式法治現代化道路》,《政治與法律》2022 年第12 期。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是政黨推動型,西方是社會主導型。從歷史來看,中國先由政黨領導人民奪取政權,然后進行法治現代化,而西方是先由資產階級建立政權,然后是政黨在議會選舉中產生。中國與西方國家的近代歷史進程是不同的,中國近代是先有政黨、后有國家。1921 年7 月誕生了中國共產黨,在1949 年10 月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中國共產黨成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有2100 多萬革命者英勇捐軀,有檔案可查的、有姓名的革命烈士多達370 多萬人,平均每天犧牲360 多名烈士。環顧西方,它們的近代化與中國不同,它們是先有近代國家,然后才有政黨。例如,英國政黨晚于英國資產階級革命190 多年,晚于政權建立180 多年。美國政黨晚于革命爆發53 年,晚于政權建立52 年。法國政黨晚于政權建立長達100 多年。德國、日本等是通過自上而下的改革進行近代化的,它們的政黨都是在改革之后建立的,沒有參與過改革。因此,可以說,西方國家的政黨都不像中國共產黨那樣具有開國之功?!?9〕郝鐵川:《秩序與漸進——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依法治國研究報告》,法律出版社2004 年版,第59-60 頁。西方的法治體系孕育于封建社會,伴隨著資產階級掌握政權,實現了法治現代化。

20 世紀50 年代的法國政治學家莫里斯·迪維爾熱歸納了現代政黨的兩種產生方式:內生黨和外生黨。前者是從體制內產生的黨,是議會內部的議員在政治活動中逐漸聯合起來而形成的政黨;后者是從體制外產生的黨,是在代議機關之外的政治力量,對統治集團發起挑戰并要求在代議機關中取得自己席位的黨。西方的政黨大都屬于內生黨,中國共產黨雖然產生于體制之外,大體上屬于外生黨,但并非通過議會道路掌握政權的,是依靠人民開展武裝斗爭而奪取政權的。中國式現代化和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歷史重任,落在了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身上。

2.中國共產黨是領導黨,既領導國家,又領導社會;西方執政黨只領導國家,不領導社會?!?0〕郝鐵川:《從統治到治理:論強政黨、小政府與大社會》,《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3 年第6 期。西方政黨政治以多黨競爭為主要特點。政黨之間圍繞權力進行博弈是西方政黨政治的常態,他們與社會的關系,服從于撈取選票、提供選舉經費的需要,因此,多黨競爭必然要爭奪選民,爭奪選民首先要“切割”選民,將選民的利益分歧公開化、對立化,從而形成競爭黨派各自的政治基礎,其結果必然是人為地擴大和深化社會分歧。此外,西方的政黨不注重服務基層,即便是在社會基層建立組織,也是為了抓取選票。選舉一結束,一般就停止了活動。

與此相反,中國共產黨十分重視基層社會的黨組織建設。為了加強基層社會黨組織的建設,2014 年5 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強調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是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的基礎工程,對于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兩相對比,不難發現,西方政黨在社會基層建立組織,唯一任務就是抓取選票,而中國共產黨在社會基層建立組織,要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取得群眾歡迎、群眾受益、群眾認可的實際成效?!?1〕同前注[20]。

3.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政權中是全面執政,西方執政黨在國家政權中是局部執政。在西方,總統制國家一般是以總統所在的黨為執政黨,議會內閣制國家一般是以在議會中獲得多數席位的黨為執政黨。但西方的執政黨不執掌軍隊、不執掌文官、不執掌司法,等等,是一種局部執政黨。而中國共產黨是全面執政,全面執政的主要辦法就是在國家機關中設立黨組,由黨組按照一定的程序把黨的決定變成各個國家機關的國家意志表現形式,予以貫徹落實?!吨袊伯a黨黨組工作條例》第2 條規定,黨組是黨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設立的領導機構,在本單位發揮領導作用,是黨對非黨組織實施領導的重要組織形式。堅持正確領導方式、實現黨組發揮領導作用與本單位領導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責相統一是黨組工作的原則之一(第4 條第5 款)?!吨袊伯a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第3 條第1 款規定,本條例適用于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相關活動。第2 款規定,本條例所稱重大事項,是指超出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自身職權范圍,或者雖在自身職權范圍內但關乎全局、影響廣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包括黨組織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決定、領導經濟社會發展事務、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領導干部行使權力、擔負責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第3 款規定,本條例所稱請示,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就重大事項請求指示或者批準;所稱報告,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呈報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傊?,通過建立黨組制度和黨組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各個機關實現了“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也實現了全面執政的目的?!?2〕郝鐵川:《辦大事能力和防錯糾錯能力都要強——三論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5年第6 期。

4.中國共產黨是長期執政黨,西方執政黨有固定的執政期限。西方執政黨都有明確的執政期限。如美國1951 年通過憲法修正案,以后的美國總統一任4 年,只能連任一次。這就意味著美國的執政黨執政期限是4 年,最長不超過8 年。英國議會任期是5 年,英國首相原則上5 年換一次。中國共產黨是長期執政黨,黨在現階段的任務是建成、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鄧小平同志說,完成這一任務,需要我們幾代人、十幾代人,甚至幾十代人堅持不懈地努力奮斗?!?3〕《鄧小平文選》(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379-380 頁。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建立共產主義社會制度,完成這一任務所需的時間要比實現黨的最低綱領的時間更長。

5.中國共產黨是領導黨,民主黨派是合作黨;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民主黨派是參政黨。西方政黨有執政黨和在野黨之分。我國現行《憲法》序言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除了多黨競爭制、一黨制之外的一種新的類型的政黨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的政治制度。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發展過程中,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共同致力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形成了“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的基本特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創立了一種新型的政黨制度形式,在世界政黨制度中獨具特色。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既親密合作又互相監督,而不是互相反對。中國共產黨依法執政,各民主黨派依法參政,而不是輪流執政。

西方實行兩黨競爭制或多黨競爭制。兩黨競爭制起源于英國,是兩個主要政黨交替壟斷政權的制度。多黨制起源于法國,各政黨可以單獨或聯合參加議會選舉或總統選舉。由在議會中占多數席位的一個或幾個政黨聯合組織政府,參加政府的政黨即為執政黨或在朝黨;只有少數議席、不參加政府的政黨則為在野黨,起某種監督政府并牽制其活動的作用。

以上五個方面的內容表明,在黨政(黨與政權)關系、黨社(黨和社會)關系、黨際(黨與黨之間)關系等方面,中國共產黨都處于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上,因而構成了政黨領導型的中國式法治思維的首要內容。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多次強調要把堅持黨的領導載入法律法規之中。

中國“政黨領導型”法治思維形成的原因,一是歷史的選擇。中國近代以來全盤西化和全盤蘇化均遭失敗,最后人民選擇了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用槍桿子奪取了政權,擔負起了領導中國法治現代化的重任。二是現實的要求。中國的現代化屬于追趕型,需要中國共產黨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保證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辦難事、辦急事的優勢,主要通過從上到下的方式,用較快的速度趕上并超過發達國家,完成中國式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4〕同前注[22]。

(二)實行民主集中制

西方法治源于對人心和公權的不信任,資本主義是在封建社會母體內掙脫統治階級的權力束縛中自發產生的,因此,西方法學界和實務界認為“最好的政府,最少管理”,為了讓國家少做事,所以西方采用分權制衡的國家組織原則和活動原則。與此不同的是,中國實行民主集中制,它是黨和國家機關的根本組織原則和活動原則。其原理是通過黨和國家領導機關經由選舉產生,并實行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決策原則,來預防決策的錯誤和糾正決策的失誤;通過下級服從上級、地方服從中央的集中原則,來保證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5〕郝鐵川:《中國共產黨與西方執政黨比較研究》,《學習與探索》2003 年第1 期。

1.民主集中制是國家機關的根本組織原則和根本活動原則。第一,國家的根本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我國現行《憲法》第3 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首先是遵循中央的統一領導,其次是兼顧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原則。

第二,國家的根本活動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即:國家機關重大決策通過表決和集體討論而決定。例如,我國現行《憲法》第64 條關于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我國現行《國務院組織法》一方面規定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另一方面又規定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必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或者國務院全體會議討論決定。我國現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6 條第1 款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該條第3 款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首長負責制。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應當經集體討論決定。我國現行《人民法院組織法》第38 條規定,審判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我國現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32 條規定,檢察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因此,我國各個國家機關的活動原則都按照不同形式的民主集中制運行。

2.在民主、集中兩個層面中,中國更加強調集中。這一點主要表現在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組織機構中和管理活動中存在六個最高:一是中國共產黨是我國最高政治領導力量;二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最高權力機關;三是國務院是我國最高行政機關;四是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五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六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以上六個“最高”,表明了我國不僅是一個典型的單一制國家,而且還實行民主集中制,在民主的基礎上更加強調集中。

中國民主集中制具有西方所沒有的優勢。西方的分權制衡制度通過權力主體之間的摩擦,防止政府犯大錯,但不利于辦大事。中國民主集中制中的集中機制具有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民主機制具有防大錯、糾大錯的優勢,兩者的結合則成為一種合理的制度。鄧小平1992 年在審閱黨的十四大報告時說,民主集中制我們講得太少。這個制度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是我們的根本制度,要用憲法的語言表述好?!?6〕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鄧小平年譜:一九七五——一九九七(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 年版,第1351 頁。中國之所以強調民主集體制,一是因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注重民主集中制建設,二是民主集中制有利于發揮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

(三)注重對公權力實行縱向監督

法治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要約束公權、保障私權。在這一方面,西方國家的做法,一是建立橫向的分權制衡約束機制,二是建立新聞媒體的監督機制。而中國共產黨約束公權力的方法則主要是縱向監督。

1.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依據《憲法》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下簡稱《監督法》)對“一府一委兩院”實施縱向監督。我國現行《憲法》第3 條規定,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我國現行《監督法》規定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一府兩院”〔27〕《監督法》是2006 年8 月27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那時我國還未建立監察委員會。的監督內容和方法。

2.我國監察體制是一種縱向監督的垂直領導體制。我國現行《監察法》第10 條規定,國家監察委員會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上級監察委員會領導下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該法第12 條規定,各級監察委員會可以向本級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和單位以及所管轄的行政區域、國有企業等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監察機構、監察專員對派駐或者派出它的監察委員會負責。這表明派出機構、監察專員實施的也是縱向監督。

3.中國共產黨的巡視制度主要是一種縱向監督。2009 年7 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2015 年8 月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建立專職巡視機構,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監督,實現巡視全覆蓋;巡視工作堅持中央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向黨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負責并報告工作。這表明中國共產黨的巡視制度主要是一種縱向監督。

4.黨強調對各級“一把手”實行自上而下的監督最為有效。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在總結“文化大革命”的歷史教訓時深刻指出,必須使民主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8〕《鄧小平文選》(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第146 頁。1999 年7 月,筆者曾撰文指出,一部中國法制史告訴我們,法治的關鍵就是管住“一把手”,管住的就是法治,管不住的就是人治?!?9〕郝鐵川:《法治的關鍵:管住“一把手”》,《檢察日報》1999 年7 月20 日。2021 年3 月,中共中央發布《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30〕《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新華社,2021 年6 月1 日。,強調要把對“一把手”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指出對各級“一把手”實行自上而下的監督最有效。因此,一是要把“一把手”作為開展日常監督、專項督查等的重點;二是要加強黨組織對“一把手”實行自上而下的監督,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三是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出現搞一言堂甚至家長制問題;四是黨委(黨組)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對“一把手”制定更嚴格的管理制度;五是巡視巡察組應當把被巡視巡察黨組織“一把手”作為監督重點,巡視巡察談話應當將“一把手”工作、生活情況作為必談內容,巡視巡察報告應當將“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單獨列出,提出明確意見和整改要求;六是黨委(黨組)、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一把手”的日常監督,通過駐點調研、專項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七是要落實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人同下級“一把手”談話制度,發現一般性問題及時向本人提出,發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八是要開展下級“一把手”在上級黨委常委會(黨組)擴大會議上述責述廉、接受評議工作,述責述廉報告在一定范圍內公開。這一切表明中國共產黨對“一把手”的監督主要是自上而下的全面監督。

雖然上面說中國注重縱向監督,但并非我們沒有橫向和逆向(從下到上)監督制度,相反,這方面的制度也不少。2022 年2 月25 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信訪工作條例》,其中第6 條規定,各級機關、單位應當暢通信訪渠道,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信訪事項,傾聽人民群眾建議、意見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為人民群眾服務。巡視工作雖然是縱向監督為主,但也有橫向監督和逆向監督的成分,如《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第4 條規定,巡視工作堅持中央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堅持群眾路線、發揚民主。第17 條規定的巡視組工作方式包括:與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干部群眾進行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等。第21 條規定,巡視組開展巡視前,應當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政法機關和組織、審計、信訪等部門和單位了解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與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談話和第21 條貫穿的是橫向監督的精神,其他方法則是逆向監督的精神。

中國之所以注重對權力主體的自上而下的縱向監督,主要是因為這種監督威力大、效率高,且具有悠久的歷史傳統。學界和實務界公認,縱向權力監督模式的優點是具有較高的權威和效率,權力的行使暢通無阻,單向的“行政效率”是很高的。加之中國古代有代皇帝巡狩,考察各省及府、州、縣行政長官是否有貪贓枉法的巡按制度傳統,合乎國人的傳統文化心理。

(四)注重秩序優先

在秩序與自由兩個選項中,西方偏向個體自由。例如,自由、平等、博愛是法國的國家格言,1946 年和1958 年被寫進法國憲法中,法國三色旗體現了自由、平等和博愛的精神內涵。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也十分珍惜自由。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就是為了民族獨立和人民真的自由;實施改革開放國策,推行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把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等等,都是為了增加和保障人民的自由。

但是,我國目前還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完成現代化是我國的中心任務。美國政治學家亨廷頓在《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中研究了世界上發展中國家現代化的歷史經驗教訓,強調在政治現代化進程中的政治穩定與政治秩序。他認為,人類可以無自由而有秩序,但不能無秩序而有自由,權威的確立先于對權威的限制,現代化過程產生動蕩,而現代性(即完成現代化之后)產生穩定。發展中國家的政治穩定同政治民主有同等的價值地位。

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也從中國的國情出發,得出了和亨廷頓相似的一些看法。1982 年2 月,鄧小平在會見外賓時指出,中國的問題,壓倒一切的是需要穩定。沒有穩定的環境,什么都搞不成,而且已經取得的成果也會失掉?!?1〕同前注[23],第284 頁。凡是妨礙穩定的就要對付,不能讓步,不能遷就?!?2〕同前注[23],第286 頁。因此,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發生的巨大進步,和我們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理念分不開。

第一,黨政機關必須堅持“穩定是第一責任”。2016 年2 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33〕該文件載于《檢察日報》2016 年3 月24 日。。該規定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及其領導班子、領導干部。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其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領導人員參照執行該規定。第4 條規定,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本地區本系統治安秩序嚴重混亂的;連續發生重大刑事案件、群體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設)考核評價不合格、不達標的,等等,則對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責任督導和追究?!蛾P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第5 條對此亦有類似規定。

第二,構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2015 年12 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指出,要貫徹四個堅持: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堅持源頭治理、預防為主,將預防矛盾糾紛貫穿重大決策、行政執法、司法訴訟等全過程;堅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鼓勵通過先行調解等方式解決問題;堅持依法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第三,為了維護社會秩序,賦予公安機關在公共秩序管理和打擊犯罪方面擁有較大權力。例如,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了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五種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只有在采取逮捕措施時需要經過檢察機關批準,其他四種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則完全由公安機關自行決定并執行。再如,偵查主體實施偵查活動可以采取訊問、詢問、勘驗、檢查、查封、扣押、鑒定、技偵、通緝九種偵查措施,其中強制搜查、扣押、凍結、技偵、通緝等完全由偵查主體自行決定和執行?!?4〕郝鐵川:《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法治現代化的范式轉型》,《法學》2019 年第5 期。

我國為什么在秩序和自由中偏重秩序呢?一是因為按照國際社會的經驗,在建成極富極貧的很少、中間階層占據人口多數(50%—80%)的橄欖型社會之前,不容易形成真正穩定的社會。而我國中等收入群體只占我國總人口的30%,基尼系數未達到合理的0.26—0.3區間,超過了0.4 的國際警戒線。重要科技創新面臨許多卡點瓶頸,重點領域改革進入深水區。二是因為美國遏制中國崛起的鬧劇愈演愈烈等,“港獨”“臺獨”“疆獨”等背后都有美國的影子。因此,我們必須保證在穩定的環境中集中主要精力進行現代化建設?!?5〕郝鐵川:《秩序與漸進——中國依法治國的幾個問題》,《法學論壇》2008 年第1 期。

(五)注重實質正義

在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中,域外一些國家偏重于程序正義。這些國家認為,法律規范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法律事實的認定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法律的裁定和判決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只有程序才具有確定性。因此,他們認為程序正義優于、高于實質正義。

在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中,中國既重視前者,更重視后者。重視前者,表現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執法司法不規范、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現象較為突出”,習近平同志也多次強調要“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司法權力運行,健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6〕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中央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摘編》,黨建讀物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23 年版,第300、301 頁。我國的《刑事訴訟法》1979 年制定以來已經修正了三次;我國《民事訴訟法》1991 年制定以來,已經修改了五次;我國《行政訴訟法》1991 年制定以來,同樣修正了五次。這表明我國是重視程序正義的。但與域外相比,我國更加重視實質正義。習近平指出:“執法的最好效果就是讓人心服口服?!薄?7〕同前注[36],第299 頁。中國較為重視實質正義的主要表現是:

第一,辦案重視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法律效果是指處理法律糾紛要做到“程序公正”“實體公正”和“形象公正”;政治效果是指涉敏類案件做到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的要求;社會效果主要是指處理法律糾紛要堅持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打開當事人的“法結”,又打開其“心結”,注意被動受理、能動服務。

第二,解決糾紛重視“三端發力”。一是狠抓“源頭端”預防,使糾紛“止于未發”。規定領導干部定期到基層接待上訪群眾,把上訪變下訪,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二是“訴前端”促多元化解,使糾紛“止于未訟”。三是“訴訟端”尋求最優解,使審判“案結事了”。這個“最優解”應該是既修復了受損的社會關系,又促進了社會活力。

中國為什么相對注重實質正義?一是因為中國具有重實體的歷史傳統。其表現為幾千年來人們喜歡“刑期于無刑”“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禮之用,和為貴”等訴訟理念。二是中國人口眾多,司法資源有限,不能承受“訴訟爆炸”負擔。陳衛東教授指出,由于司法制度和法院辦案力量在一定期間內處于較為恒定的狀態,導致法院以其既有的辦案資源與訴訟規范難以對所有案件予以妥善、有效的解決與處理。此時,一旦司法無法滿足社會對訴訟這種“公共產品”的需求,政府對社會的治理即將產生失序的情況?!?8〕陳衛東:《“訴訟爆炸”與法院應對》,《暨南大學學報》2019 年第3 期。

三、堅持中國法治思維共性和個性的統一

馬克思主義歷來堅持世界事物之間共性和個性的統一。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是一部闡釋國家起源的著作。關于古代國家起源的共性,恩格斯指出,國家是在私有制和階級發生與發展的基礎上產生的,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這是古代各個國家產生的共性。但具體到每一個國家的產生,它們又都有個性。恩格斯以雅典、羅馬和德意志國家產生的歷史過程為事實依據,系統地闡述國家在氏族制度的廢墟上產生的三種主要形式:第一種是雅典式,國家直接從氏族社會內部發展起來的階級對立中產生;第二種是羅馬形式,羅馬國家是平民和貴族斗爭的結果;第三種是德意志人的國家產生途徑,即國家是直接從征服廣大外部領土中產生的?!?9〕《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161-162 頁。因此,我們要堅持注意人類社會法治思維的共性,也要注意中國式法治思維的個性,實現兩者的有機統一。

(一)努力探索人類社會法治思維的共性

習近平同志非常重視尋找人類法治思維的共同點。2015 年9 月,習近平在第70 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時的講話中,提出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40〕中共中央宣傳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習近平外交思想學習問答》,學習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 年版,第81 頁。2017 年1 月習近平在日內瓦萬國宮的一次國際會議上提出了要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倡導世界各國共同建設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開放包容、清潔美麗的世界,還闡釋了主權平等、溝通協商、法治正義、開放包容、人道主義等國際關系基本原則,概括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基本遵循;〔41〕同前注[40],第77 頁。2021 年9 月,習近平在第76 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提出全人類共同發展觀:堅持發展優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普惠包容、堅持創新驅動、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行動導向;〔42〕同前注[40],第108 頁。2022 年習近平在博鰲亞洲論壇年會開幕式主旨演講中提出全人類共同安全觀:堅持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堅持尊重各國主權、領土完整,堅持遵守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堅持重視各國合理關切,堅持通過對話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國家間的分歧和爭端,堅持統籌傳統領域和非傳統領域安全;〔43〕同前注[40],第219 頁。2023年3 月,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與世界政黨高層對話會上提出了全人類共同文明觀:共同倡導尊重世界文明多樣性,堅持文明平等、互鑒、對話、包容,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閡、文明互鑒超越文明沖突、文明包容超越文明優越;共同倡導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是各國人民的共同追求,要以寬廣胸懷理解不同文明對價值內涵的認識,不搞意識形態對抗;共同倡導重視文明傳承和創新,充分挖掘各國歷史文化的時代價值,推動各國優秀傳統文化在現代化進程中實現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共同倡導加強國際人文交流合作,探討構建全球文明對話合作網絡,豐富交流內容,拓展合作渠道,促進各國人民相知相親,共同推動人類文明發展進步?!?4〕同前注[40],第224 頁。

國際社會重視尋找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間的法治思維共性。經學界考證,東西方各民族文化中都有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相同或相似的理念,由于符合人類的公理,它被譯成英文懸掛在國際紅十字會總部大樓里,寫進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1993 年世界宗教領袖的《世界倫理宣言》中。

尋找人類社會共同法治思維的途徑主要有二:一是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參加的國際條約,這些條約可以被視為人類共同意志的體現;二是通過比較法學研究,發現多數國家立法、執法、司法、守法中都有的思維內容,比如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無罪推定、一事不兩罰等。

(二)要按照“洋為中用”原則,對域外優秀法律文化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我認為,我們不僅要對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同時還要對域外的優秀傳統法律文化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例如,我國制訂的民法典在這方面作了很好的嘗試:域外的民法典早就有人格權的規定,但我國根據時代的發展和國情,把人格權獨立成編,實現了編纂體例上的創新;我國沒有沿用域外民法典設立債法總則的做法,而是讓民法典合同編來發揮債法總則的作用,這有利于法律適用的便利;侵權責任獨立成編,給審判實踐帶來很多便利,很好地適應了社會的發展趨勢,也構建了新型的現代侵權法體系。

一般認為“民主”是舶來品,而我國則把民主發展為“全過程民主”;發展出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制度這樣獨特的協商民主制度;還發展出了世界上獨特的軍隊中的軍人民主組織——軍人委員會,等等。

在刑法方面,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則是從國外引進的。西方國家的罪刑法定原始含義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中國刑法在引進吸收國外的罪刑法定原則時,作出了創造性的特殊規定。我國《刑法》第3 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笨梢?,西方國家的罪刑法定側重于反面角度來規定,而我國刑法則從正面和反面兩個方面全面地進行規定,體現了中國特色;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的“未經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的原則是吸收西方國家的無罪推定原則,主要是從法院有最終判決權角度規定了這項制度。它包含了無罪推定的部分精神,但也不完全等同于西方國家的無罪推定原則。

(三)要善于對中華法系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構筑中國獨特的法治思維

中華法系既是中國特色法治形成的主要來源,又是中國式法治思維形成的重要來源。例如,明清時期斬監候、絞監候這樣的限制死刑的思維,顯現了中國慎刑思維;羈縻這樣給予少數民族一定自治權的思維,對當代我國“一國兩制”的構建具有重大影響;德主刑輔思維對當代我國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方略的形成也具有重大影響等?!?5〕郝鐵川:《中華法系的創造性轉化》,《東方法學》2022 年第1 期。

綜上所述,建設中國式的法治現代化,首先要樹立中國式的法治思維。中國式的法治思維與國際社會通行的法治思維有相同之處,如共同的一些法理思維、國際法治和人權保障思維,也有根源于中國國情的獨特的法治思維,如政黨領導型法治、民主集中制、注重對權力的縱向監督、注重秩序優先和注重實質正義,中國式法治思維是共性和個性的有機統一。我們既要通過絕大多數國家都參加的國際公約尋找中國式法治思維的共性,也要善于根據國內外優秀法律文化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構筑中國式法治思維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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