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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法

  • 監察法》與《刑法》的銜接疑難問題研究
    0000一、《監察法》與《刑法》的銜接現狀《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于2018 年3 月20 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正式頒布并實施,《監察法》主要對公職人員的廉政和職務違法犯罪行為進行約束。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的廉政和職務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對于特定的職務犯罪也可以直接處置。要想正確貫徹落實《監察法》發揮其核心作用,就必須正確處理好其與關聯性法律之間的銜接與協調問題。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下,各個法依據自身的原理形

    法制博覽 2023年32期2023-12-19

  • 論《監察法》中的涉案人員及其權利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頒布實施以來,不同于改革之初對于改革方案與路徑的宏觀推演,隨著首部監察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監察法實施條例》)的出臺,現階段有關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研究不僅開始由建構論向解釋論轉向,而且愈加呈現出“精耕細作”的態勢。在《監察法》為代表的監察法規范中,“涉案人員”這一概念的出現尤為引人注目。實際上,單就法律文本中的涉案人員來說,其并非與監察體制改革相生相伴,也非《監察法》所首創。早在監察

    吉首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3年4期2023-08-18

  • 監察法》與《刑法》銜接存在問題及對策研究 ——以職務犯罪領域為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自2018 年頒布實施以來,從國家層面進行了監察管理制度改革,使監察范圍和對象得到擴大,通過國家監察對所有公職人員進行全面監督?!?span class="hl">監察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之間存在著緊密聯系,沒有《刑法》作為支持,《監察法》則無法有效實施?!?span class="hl">監察法》的實施,與原有的《刑法》之間存在著諸多銜接方面的問題,本文以職務犯罪領域中《監察法》和《刑法》銜接存在問題進行研究,找出存在的銜接問題并制定出改進措施,希望

    法制博覽 2023年20期2023-08-06

  • 新時代紀檢監察干部教育培訓的機遇、挑戰及完善路徑
    鐵軍。關鍵詞:監察法;紀檢監察;干部教育培訓;監察官法;鑒定式案例教學中圖分類號:D262.6? ? ? ? ? ? ? ? ?文獻標識碼:A? ? ? ? ? ? ? ? 文章編號:1674-9170(2023)03-0051-09紀檢監察干部擔負著黨和國家的重托,他們的素質高低、專業化程度如何,會對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斗爭等各項工作的成效與水平產生直接影響。習近平總書記十分重視紀檢監察干部人才培養工作,強調紀檢監察隊伍必須以更高的標準、

    廉政文化研究 2023年3期2023-07-27

  • 論監察委員會關聯案件的管轄模式 ——以《監察法》第34條為視角
    競合與沖突?!?span class="hl">監察法》第34條確立了對職務犯罪關聯案件以監察機關為主導的處理模式,這為解決職務犯罪關聯案件管轄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此后陸續出臺的監察法規范又對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在關聯案件管轄上作出規定。其背后,不僅是具體程序制度的變革,也存在著理論基礎和內在邏輯的重大變化。一、關聯案件立案管轄的傳統模式:分屬管轄與合并管轄刑事立案管轄是對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國家專門機關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職能權限的界分。當刑事案件呈現為單人犯單罪時,司法機關可依據其法定職權確

    江漢學術 2022年6期2023-01-25

  • 監察程序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條件論 ——以《監察法》第三十一條為中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了監察機關有權“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從而在監察調查程序中確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監察法》公布施行后不久,“為保障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需要完善監察與刑事訴訟的銜接機制”[2],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又于2018 年10月26 日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2018年最新修正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刑事訴訟法》)在第十五條確立了刑事案

    河南社會科學 2022年5期2023-01-04

  • 監察法》視閾下高校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建設
    初憲法修改和《監察法》的頒布,我國監察體制改革邁入全新階段,具有中國特色的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制已雛形豐滿。國家監察法的最大亮點之一就是建構了“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全方面監督。無疑,這對高校監察對象范圍的擴展產生了深遠影響,預示了高校監察對象不僅包括被行政機關任命的公辦高校校級領導干部,而且將高校從事管理的人員也納入其中。然而,當前我國高校管理運行機制復雜多元,科層制繁雜,從校級領導層到各職能部門管理層,從教學院系管理層到科研院所管理層,

    青海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2年1期2022-12-29

  • 論《監察法》中的涉案人員:規范意涵、角色定位及其制度建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以實現監察全覆蓋為鵠的,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開展監察工作,使全體公職人員服膺于憲法和法律的規訓,自覺在法定職權范圍內開展活動,從而確保反腐肅貪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近年來,隨著《監察法》的制定與施行,監察對象的問題成為理論界關注的焦點。專家學者多以《監察法》第15條為起點,從監察對象的識別標準、范圍界定、權利保障等視角出發展開論述,相關研究已漸趨成熟?!?〕然則,隨著監察法治視野的逐步拓寬,學人的視

    學術界 2022年4期2022-12-29

  • 論監察證據與刑事證據的銜接 ——深入解析《監察法》第33條
    出:“制定國家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為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于2018年3月正式頒布。伴隨著《監察法》的正式通過,我國刑事案件的處理流程呈現為二元化模式,即在一般刑事案件中采取的是“偵查—公訴—審判”模式,而在監察機關管轄的職務犯罪案件中則采取

    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22年1期2022-11-25

  • 我國《監察法》實施中的“法法銜接”問題及其應對
    以期推進我國《監察法》的實施。一、法理共融:《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相互銜接的根本基礎《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在體系定位、立法模式、所屬部門法等方面存在差異,但都是對涉嫌職務違法犯罪進行調查的主要法律根據,存在法理融通性和適用目的一致性,這是兩者能夠銜接適用的法理根基。第一,監察機關雖然具有部分刑事案件的調查權,但性質上不同于司法機關;承擔著類似政府部門的部分職責,卻不等同于行政機關,而是基于其職責范圍被定位為政治機關。根據《監察法》的有關規定,監察適

    中州學刊 2022年3期2022-11-04

  • 監察法》與《刑法》的銜接機制研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 “監察法” ),《監察法》對公職人員的約束主要包含廉政監督以及職務違法犯罪調查。 當然,針對具體的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監察機關有權進行處置。 監察法的合理貫徹 “需要正視關聯性法律的銜接協調問題”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根據民法、刑法、行政法、監察法等法律規范的不同,依照各自不同的原理而形成獨立的法領域,相互之間不應當存在沖突之處。 換言之,如果某種行為為《監察法》所明確允許,不成立不法行為,從而不屬于監察監督、調

    西南政法大學學報 2022年4期2022-11-03

  • 論《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難點
    學院 趙金龍《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具有差異性的立法定位、立法職能與立法目標,客觀上決定了以上兩項重要部門法存在實踐領域的銜接難題。目前刑事立法的體系框架正在趨向于規范化,但從總體角度來講,《刑事訴訟法》與《監察法》的銜接困境仍然未能得到根本上的化解。兩項立法的銜接缺陷重點表現為:刑事立案的規范流程缺失、案件證據很難得到順利的排除轉化、強制措施以及從寬處理的現有規定缺失等。為了促進實現必要的優化調整,現階段的立法完善要點就是緊密結合刑事司法需求,切實維護

    辦公室業務 2022年19期2022-11-01

  • 紀檢監察工作信息公開制度的法理基礎及建設路徑探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相關條款深入探討紀檢監察信息公開的基本制度、預審制度、國際合作等建設路徑,以期能夠為紀檢監察人員行使權力提供參照,從而提高紀檢監察機關工作效率,最終實現紀檢監察工作的治理能力現代化。[關鍵詞]紀檢監察;信息公開;監察法[中圖分類號]D26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426(2022)05-0060-09[收稿日期]2022-03-15[基金項目]遼寧省“興遼英才計劃”項目“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論

    黨政干部學刊 2022年5期2022-08-23

  • 國家監察權規范運行的學理闡釋與建構方向
    國家監督體系;監察法;監察權中圖分類號: D926.3文獻標志碼: A 文章編號:1672-0539(2022)02-0028-11監察是中國政制的專門概念,在不同的監察體制下,監察權具有不同意涵表達[1]。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新型監察權作為監察制度的基礎性權能,在屬性上表現政治權威性和法律權威性的有機統一;在功能上表現為監督、調查、處置、授權四種職責形態;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表現為黨紀與政紀監督、職務違法調查、職務犯罪調查一體多維面相;在體系上表現為多功能、

    成都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2年2期2022-07-18

  • 監察法》應引入追訴時效制度
    摘 要:自《監察法》實施以來,我國反腐敗斗爭和“紀法融合”工作取得了矚目的成就,職務犯罪與違法行為得到了有力懲治。但關于職務犯罪與職務違法案件追訴時效制度的建設卻仍有闕如。具體表現在《監察法》尚未規定時效,造成“調查—移送起訴—審判”環節銜接不暢。故唯有在監察機關調查處理職務犯罪與違法案件時引入刑事法的“追訴時效”制度,承認追訴時效對職務犯罪與違法案件的“雙重適用性”,破解《監察法》適用時效制度在學理與實踐中的障礙,方能促進《監察法》的程序更加細化,推動“

    學理論·下 2022年9期2022-05-30

  • 進步與局限:《監察法》實施后職務犯罪律師辯護問題研究 ——以省部級高官為例
    18年3月,《監察法》的通過正式宣告了中國特色監察體制的建立。當前,《監察法》實施已逾三年,大批腐敗分子相繼落馬。但理論界與實務界研究的焦點主要聚集在《監察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監察程序的具體實施等問題,對于作為監察對象和刑事訴訟主體的被調查人(被告人)的權利保障尤其是辯護權保障關注不足。這既與我國刑事訴訟“職務犯罪辯護難”有關,也與律師地位低、難以與國家監察機關、公訴機1關展開平等抗辯有關。但是,律師辯護在職務犯罪案件辦理中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

    太原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2年2期2022-05-27

  • 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刑事政策芻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的公布,預示著我國在法治反腐敗斗爭中又邁出了重要的步伐,但傳統的反腐敗治理邏輯過度依賴刑事手段的懲治效果,忽視了反腐敗預防側的綜合治理效用。亟須依托“寬嚴相濟”“全面從嚴”刑事政策的開放性機能,探索對外反腐敗合作的法治化進路與國內反腐敗工作的協同型治理。關鍵詞:反腐敗;監察法;追逃追贓;刑事政策;認罪認罰從寬中圖分類號:D262.6;D997.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 - 5381(2022)02 - 0113

    貴州省黨校學報 2022年2期2022-04-19

  • 論《監察法》的監察對象與《刑法》職務犯罪主體的銜接問題
    2018年,《監察法》順利頒布,此法將我國之前分散的反腐敗力量集中到一起,并進行了優化與發展,是我國法治建設積極順應時代發展、努力回應社會需求的表現?!?span class="hl">監察法》不僅僅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更是體現了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堅持,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有機統一。然而,立法者不是萬能的,法律的制定總是落后于社會的發展,制定出的新法也必然會與已有法律存在不相適應之處。由于《監察法》涉及諸多程序問題,因而許多學者著眼于研究探討《監

    唐山學院學報 2022年1期2022-03-18

  •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實施銜接路徑探究
    化。關鍵詞:《監察法》;《刑事訴訟法》;銜接路徑《監察法》不僅是一部國家反腐敗法,更是一部監察體制基本法律。監察法的頒布體現了我國監察體制改革的進展和成果,也正在逐步被納入我國的法律制度中。以法律的形式將原本屬于檢察院的職務犯罪偵查職能與機構轉移交至監察委員會,通過與司法機關協調和配合有關的職能程序,已經制定了非常具體的規定。1.提前介入”工作機制的銜接與協調《監察法》第 33 條規定,“在收集、監視、評估和使用證據時,監察員必須遵守刑事訴訟中的證據要求和

    商業2.0-市場與監管 2022年1期2022-01-08

  • 監察法》留置措施存在的問題初探
    展。關鍵詞:《監察法》;留置措施;權力屬性;功能定位;法法銜接中圖分類號:D922.1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6916(2021)21-0074-04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將留置規定為監察委特有的一項調查措施。在《監察法》出臺之前,黨內反貪污腐敗的主要手段是“雙規”,即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代問題,在“雙規”的作用下有效處理了大量的案件。但是“雙規”未經法律授權,

    西部學刊 2021年21期2021-12-09

  •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問題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下文簡稱監察法)。監察法的出臺旨在強化國家的監察管理能力,實現國家的自我監督,并于同年10月份對刑事訴訟法進行了第三次修改,以便于解決與監察法之間的銜接問題。但在目前的實踐過程中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依舊存在著一些問題,下文中筆者就兩法之間出現的銜接問題進行簡要的分析與探討。關鍵詞: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程序銜接監察法的出臺,國家設立了一個全新的部門機構,即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監察委)。監察委并非是司法部門,而是一個監察部門,旨在對

    快樂學習報·教師周刊 2021年24期2021-12-08

  • 監察法》第33 條之法教義學解釋 ——以法法銜接為中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下文簡稱《監察法》)。這標志著黨中央關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部署取得了重大戰略成果,這也意味著歷經多年探索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已然從經驗層面上升到法律層面并轉化為具體而生動的法治實踐。作為一部嶄新的國家基本法律,《監察法》的出臺不僅使監察委員會依法行使監察權獲得了基本法律依據,更是前所未有的實現了國家監督力量的集中整合。從《監察法》管轄案件的范圍來看,其不僅囊括了以往檢察機關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以及行政機關監察案件的管轄范圍,更是

    法學 2021年1期2021-12-06

  • 監察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的明確及展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為《監察法》,其他法律文本亦循此例)是構建全新監察體制的核心法律文件。在宣揚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語境中,尤其強調立法的類型化、邏輯化和體系化[1],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與其他已有制度的互通共融是設置監察規范的重中之重,“監察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作為我國當前重要的改革舉措,不僅應當注重其自身的制度建設,更應當重視相互間的促進作用、保障作用與協調發展”[2]。制度初創,難免存在一些立法疏漏和理論分歧,其中《監

    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1年4期2021-12-05

  • 監察調查中的認罪認罰從寬審查制度反思 ——從《監察法》第31條切入*
    月頒布實施的《監察法》第31條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符合法定情形的(1)被調查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的條件是“主動”+四個情形之一,四個情形分別為:(1)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2)積極配合調查工作,如實供述監察機關還未掌握的違法犯罪行為的;(3)積極退贓,減少損失的;(4)具有重大立功表現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并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準后,監察機關可以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由此,國家從立法層面肯定了認罪認罰從寬

    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1年3期2021-12-03

  • 賦予監察證據以刑事證據資格研究 ——以《監察法》第33條第1款為中心
    0350)在《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過程中,證據銜接是非常重要的一環。為解決監察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使用問題,《監察法》第33條第1款賦予監察證據以刑事證據資格,規定“監察機關依照本法規定收集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調查人供述和辯解、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边@一規定解決了監察證據與刑事證據的銜接轉化問題,但也面臨一定的理論困境。[1]121本文擬探討監察證據獲得刑事證據資格的原因和正當性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對《監

    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21年1期2021-12-02

  • 審查起訴階段《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問題研究
    審查起訴階段《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存在的問題(一)監察案件缺乏必要刑事立案程序刑事立案程序是我國刑事訴訟程序啟動運行的重要標志。沒有經過立案程序,刑事訴訟活動就無法開展。然而,《監察法》和《刑事訴訟法》對監察機關向檢察機關移送案件時是否需要進行刑事立案這一問題并沒有進行詳細的規定。針對這一問題,國家監察委員會在解釋立法原意的匯編中明確指出:對于監察機關移送檢察機關的案件,檢察機關應當作為國家公訴機關進行審查進而提起公訴,檢察機關不需要進行立案[1]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1年5期2021-12-01

  • 監察法》與刑事法律銜接相關問題的思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布實施,肩負著重要的反腐敗任務,各級監察委員會作為反腐敗工作的專責機關,在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實踐中,如何將《監察法》與其他有關法律更有效的銜接,更高效的指導實際工作成為一項值得思考的課題。關鍵詞:監察法 刑事法律 銜接2018 年3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正式公布施行是國家反腐敗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國家監察工作進一步進入法治軌道,為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提供法治保障?!吨腥A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條

    科學與生活 2021年18期2021-11-24

  • 中國古代監察體系對現代監察的啟示
    察官、監察權、監察法一、監察機構與監察法的產生(一)春秋戰國春秋戰國時期,鐵質生產工具的應用極大提高了生產力,促進了生產關系的變化,推動了政治上層建筑的重大變革。一,周天子共主的地位發生動搖,禮樂之治讓位給講求富國強兵之學的以法為治。二,官僚制度取代了貴族世卿世祿制,俸祿取代了采邑制度。三,在國家機構中,設置了專門從事察官的機構——御史, 以糾彈官邪、督勵官吏,成為戰國時期官制變動的新趨向。隨著戰國時期地方郡縣制的劃分,在郡設監御史為地方監察官。(二)秦朝

    科學與生活 2021年11期2021-11-10

  • 監察法》實施后職務犯罪異地管轄實證研究 ——以省部級高官為例
    》等規定中?!?span class="hl">監察法》實施后,職務犯罪案件訴訟程序發生了若干新變化和新發展,第17 條對指定管轄作出了原則性規定②該條規定:“上級監察機關可以將其所管轄的監察事項指定下級監察機關管轄,也可以將下級監察機關有管轄權的監察事項指定給其他監察機關管轄?!???傮w來看,關于職務犯罪異地管轄的規定依然過于抽象和原則,缺乏具體的操作標準,不具備程序上的規范性和制度性。因此,迫切需要加強頂層制度設計,理順職務犯罪異地調查、異地審查起訴、異地審判整個異地管轄流程,將這一司法

    西南石油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1年5期2021-10-08

  • 論我國監察法律制度的立法完善
    。針對我國現行監察法律制度的不足之處,借鑒古代監察制度的優秀成果,在監察官員的選任標準、特殊人身保護措施,以及加重其職務犯罪的法律責任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完善建議。同時,主張構筑以《監察法》為主軸,以單行的監察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等低位階的法律為補充的且具有中國特色的監察法體系,是推進我國監察法治建設的基礎工程。[關鍵詞]監察法;權力制約;監察人員遴選;監察人員特殊保護;監察人員的法律責任;監察法體系[中圖分類號]D262.6? ?[文獻標識號]A?

    中共石家莊市黨委黨校學報 2021年9期2021-09-18

  • 監察法》研究的現狀與展望 ——基于CNKI期刊的文獻計量分析
    刊檢索中,以“監察法”為篇關摘,設置類別為“核心期刊”和“CSSCI”,時間跨度為2018年至2021年,共檢索到298篇相關文獻(檢索時間為2021年7月18日),在刪除會議通知、征稿、報紙報道和重復文獻之后,剩余有效文獻288篇。借助Co-Occurrence9.9(COOC9.9)[[]]軟件進行同義詞合并、頻次統計、共現矩陣等,利用Ucinet和Citespace軟件繪制詞云圖、知識網絡圖譜,全面準確探析《監察法》的研究現狀、熱點及發展趨勢等。二、

    區域治理 2021年35期2021-09-16

  • 刑事訴訟法與監察法的銜接現狀與問題梳理
    新刑事訴訟法與監察法銜接模式的改進和修改是提高國家治理體系整體可信度和科學有效性的最重要手段,這也是加快代理角色轉變和便利注冊的重要手段,它還是改進刑事案件調查和收集證據的重要資源。因此,有必要加強對刑事訴訟法和監察法銜接問題的研究,使銜接方法現代化,為在商業管轄或商業登記案例等多個層面實現銜接效應奠定基礎。關鍵詞:刑事訴訟法;監察法;銜接現狀;問題梳理2018年3月和5月,修正案的通過和起訴成為中國法律界關注的焦點,到現在還有很多相關的文章、報告和評論,

    商業2.0-市場與監管 2021年9期2021-09-13

  •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中的監察管轄問題探討
    孟松〔摘要〕 監察法打破了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案件管轄分工,重新界定了監察機關與檢察、公安機關之間的權力配置和關系,產生了法法銜接問題。監察管轄與檢察管轄存在職權競合、與公安管轄存在交叉,需要準確厘定,正確解讀。法法銜接實踐中,監察管轄制度存在確定監察管轄罪名的相關文件法律權威性不足,“監察為主調查”有異化為“主要由監察調查”之隱憂,與檢察、公安機關之間易發生管轄權爭議,互涉案件中被調查人權利保障不到位等問題。完善監察管轄制度要回歸監察法“反腐敗國家立法”

    理論探索 2021年3期2021-08-30

  • 監察證據適用非法證據排除:前提條件、現實困境及對策建議
    :2018年《監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了監察證據與刑事證據的轉化機制,賦予監察證據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為保障監察證據的合法性,在刑事訴訟程序中適用非法證據排除有著重要的功能和價值意義。然而,因立法規定不明確和實踐運用不協調,導致監察證據在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時存在困境。如兩法規定的監察證據與刑事證據種類不一致,兩法在具體的取證程序方面存在區別,監察程序中缺乏證明非法取證的手段以及在實踐中可能存在監察證據排除難的問題。對此,為構建和完善監察證據在刑事

    貴州省黨校學報 2021年3期2021-08-02

  • 刑訴法與監察法銜接的反腐邏輯與反腐理念
    ,強化刑訴法與監察法銜接效能十分重要。從反腐邏輯及理念層面分析,只有強化法制邏輯、政治理念才能完成反腐任務。通過對刑訴法與監察法銜接的反腐邏輯與反腐理念進行分析,結合反腐現狀,提出主要邏輯思路。并將二者結合的重要意義進行闡明,為下一步工作開展提供依據參考。關鍵詞:刑訴法;監察法;反腐邏輯;反腐理念前言:反腐作為當下我國當下主要核心工作,對黨的凈化、國家發展至關重要。然而現階段有關刑訴法、監察法銜接后的主要意義及邏輯理念等研究相對不多,基于該問題現狀,要求行

    錦繡·上旬刊 2021年3期2021-06-11

  • 基于《監察法》淺析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崗位設置
    職責,作者以《監察法》第十三條的法律規定為切入口研究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崗位設置,進而提出相關意見建議。關鍵詞:監察法;紀檢監察派駐機構 ;崗位設置根據《監察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派駐或者派出的監察機構、監察專員根據授權,按照管理權限依法對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依法對公職人員進行調查、處置。目的在于明確派駐(派出)機構的法定職責,使其在法律的框架內履行義務、行使權利,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堅持用法治思維武裝頭腦,為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

    錦繡·上旬刊 2021年5期2021-05-14

  • 監察法》等法律法規對國企公司治理影響
    全國人大通過《監察法》,把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納入依法接受監察的公職人員范圍。2019年11月,中央出臺的《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明確了黨的領導和公司治理的關系。黨組織和公職人員參與公司治理的法定地位進一步明確,對國有企業公司治理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一、黨組織及公職人員融入公司治理的難點1.黨組織參與公司治理的路徑和模式問題。一是黨委(黨組)研究討論經營管理事項問題?!稐l例》規定,國有企業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必須經黨委

    現代企業 2021年3期2021-04-28

  • 賦予監察證據以刑事證據資格研究 ——以《監察法》第33條第1款為中心*
    0350)在《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過程中,證據銜接是非常重要的一環。為解決監察證據在刑事訴訟中的使用問題,《監察法》第33條第1款賦予監察證據以刑事證據資格,規定“監察機關依照本法規定收集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調查人供述和辯解、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边@一規定解決了監察證據與刑事證據的銜接轉化問題,但也面臨一定的理論困境。[1]121本文擬探討監察證據獲得刑事證據資格的原因和正當性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對《監

    湘潭大學自然科學學報 2021年1期2021-04-14

  • 監察法》法律責任條款的邏輯展開:基于文本的分析
    法律責任作為《監察法》的兜底條款,體現了“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的反腐敗價值追求?!?span class="hl">監察法》法律責任條款設置的科學性對《監察法》功能的有效發揮具有內在的結構性作用,決定了《監察法》的實施效能。從法教義學的視角,通過解讀《監察法》法律責任條文的字義、詞義及內容含義,歸納監察法律規范的結構體系,從價值維度、結構維度、功能維度和句式維度四個方面闡釋《監察法》法律責任條款蘊含的法治理念、框架體系、設定尺度和語義要素。關鍵詞:《監察法》;法律責任;法教義學中圖分類

    廉政文化研究 2021年1期2021-04-08

  • 關于國有企業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察法》開展監督工作的思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是反腐敗立法,是一部對國家監察工作起統領性和基礎性作用的法律,是借鑒古今中外先進經驗、經過實踐檢驗、與時俱進的重要制度創新。其中《監察法》第15條第(三)項明確將“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列為了監察對象范圍。把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納入監察對象范圍,實現國家監察全面覆蓋。向國有企業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對國企“關鍵少數、關鍵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將更精準有力有效。這既是對國有企業管理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業

    科學與生活 2021年29期2021-03-24

  • 刑訴法與監察法銜接的反腐邏輯與反腐理念
    ,強化刑訴法與監察法銜接效能十分重要。從反腐邏輯及理念層面分析,只有強化法制邏輯、政治理念才能完成反腐任務。通過對刑訴法與監察法銜接的反腐邏輯與反腐理念進行分析,結合反腐現狀,提出主要邏輯思路。并將二者結合的重要意義進行闡明,為下一步工作開展提供依據參考。關鍵詞:刑訴法;監察法;反腐邏輯;反腐理念前言:反腐作為當下我國當下主要核心工作,對黨的凈化、國家發展至關重要。然而現階段有關刑訴法、監察法銜接后的主要意義及邏輯理念等研究相對不多,基于該問題現狀,要求行

    錦繡·上旬刊 2021年7期2021-03-15

  • 進一步推進《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有效銜接
    剛〔摘要〕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在指導思想、立法理念、規則體系上高度契合,“兩法”的銜接是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的需要,是實現法治反腐的必然。實踐中,“兩法”在立案程序、案件管轄、證據適用、強制措施的采用等方面還存在銜接不暢的問題,因此,必須從級別管轄、關聯管轄、地域管轄三個方面進一步完善“兩法”銜接。應設置職務犯罪案件刑事立案程序,在證據適用上,主張職務犯罪案件的監察證據和刑事訴訟證據標準應有機統一;在監察調查權和刑事偵查權的銜接上,以《刑事訴訟法》相

    中共山西省委黨校學報 2021年4期2021-02-09

  • 淺議《監察法》關于監督職責規定的不足及完善建議
    馮敏【摘要】《監察法》實施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對行使公權力者的監督關口前置。但是在實踐中,這種監督的實效性有待提高,其中部分原因在于《監察法》中監督職責的規定存在不足。監督職責作為監察委員會的首要職責,可有效提高監督人員的素質,創新監督手段,完善監督依據和監督效果評價體系,通過對制度的完善,實現監督職責的有效行使,有力推進腐敗治理目標的實現?!娟P鍵詞】國家監察;監督職責;有效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自頒布實施以來,各項工作都有

    決策探索 2021年2期2021-02-04

  • 監察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究 ——以《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為視角
    12000)《監察法》和《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兩法”)均以提高辦案效率、落實寬嚴并濟的政策精神為目的規定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但《監察法》出臺不足四年,與《刑事訴訟法》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規定上存在銜接間隙,導致監察案件實踐應用中暴露出諸多問題,如留置對象缺乏相關知情權,留置對象利用這兩部法律銜接的漏洞規避適用從寬處理的嚴格條件,監察機關出具的量刑建議實際效力無明確規定,一定程度上受當地監察機關政治地位影響等。為此,應當細化相關規定、查補漏洞,使該制度在“

    韶關學院學報 2021年10期2021-01-31

  • 學習貫徹《監察法》為反腐良法善治貢獻智慧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的先后頒布和實施,既體現了我國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進程,又展現了黨的十九大以來我國在國家監督體制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國家監察立法體系的創新和不斷完善,體現了權力屬于人民、人民監督權力的憲法原則,突出了懲治腐敗、建設廉潔政治的價值取向。作為紀委和監察委系統的廣大黨員干部,應深入學習貫徹《監察法》和《實施條例》,準確把握《監察法》的立法屬性和立法精神,努力遵循《實施條例》的基本要求,以創造性的執法實踐和

    區域治理 2021年38期2021-01-02

  • 由《監察法》立法目的看職務違法行為的含義及范圍
    00875)《監察法》第三條規定:“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依照本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北緱l不僅指明了監察機關的性質,明確了監察機關的各項職責,更為重要的是,首次以法律概念的形式將職務違法與職務犯罪相提并論,不僅為職務違法調查提供了法律依據,同時將職務違法提高到與行政違法、民事違法、刑事違法并立的高度,不僅突出體現了我國反腐敗專項立法的特色,而且解

    河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0年2期2020-12-20

  • 關于《監察法》中律師介入缺失問題的分析
    摘要:對于《監察法》而言,是我國作為反腐敗國家進行立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其中面對律師介入的問題,不僅僅會涉及到監察對象的辯護權,同時也能夠直接對監察工作當中,對于相關機構的權利運用進行有效的監管。為此,本文就《監察法》當中,律師介入缺失問題進行闡述。關鍵詞:《監察法》;律師介入;監察工作;監察機關前言:自從《監察法》頒布以來,對于監察對象的辯護權保障、律師介入缺位等諸多問題一直困擾著人們,為此需要基于監委會,進行因涉嫌職務犯罪,要進行相關調查,并將調查結

    錦繡·上旬刊 2020年9期2020-12-14

  • 從反腐敗視角,淺析監察法與公務員法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作為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而制定的法律,其所規定的所要監督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和“公務員”之間聯系如何值得探討?!吨腥A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頒布勢必會對2018年底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產生的影響,厘清兩部法律之間的關系,聯合該兩部法律對于反腐敗事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關鍵詞:監察法;公務員法;公職人員一、前言為了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實現國家監察全面覆蓋,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在2018年3月20日,于第

    山東青年 2020年11期2020-12-09

  • 職務犯罪調查中通訊監聽的法律規制問題研究
    日頒布實施的《監察法》,是監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法律依據?!?span class="hl">監察法》第28條明確規定了職務犯罪調查中的技術調查措施,其中也包括通訊監聽手段,但該條文過于原則化和簡單化的規定,導致通訊監聽在案件范圍、適用條件、批準主體、執行程序和權利救濟等實際操作層面存在諸多問題。因此,需要限定通訊監聽的案件范圍,明確通訊監聽的適用條件,變更通訊監聽的批準主體,規范通訊監聽的執行程序,健全通訊監聽的救濟途徑,從而更好地打擊職務犯罪,完成黨和國家反腐敗的任務。關鍵詞:職務

    湖北經濟學院學報·人文社科版 2020年6期2020-12-07

  • 監察對象的識別研究
    運行的基礎?!?span class="hl">監察法》第一條、第三條和第十五條明確規定了監察對象的范圍。但適用過程中仍然存在與“公權力”“公職人員”等語義歧義、識別標準模糊、特殊主體難以認定等規范不一致或理解適用上存在分歧等問題。鑒于此,有必要在厘清“公權力”“公職人員”等相關概念和識別要素的基礎上,研究監察對象識別標準。構建“公權力”標準、“復合型公職”標準、“行為”標準,并針對不同的監察對象類型,明確具體識別方法,分別適用于六類監察對象,并對特殊群體如國企職工、公立學校教師、公立醫院

    治理現代化研究 2020年6期2020-12-07

  • 論《監察法》與《刑法》的銜接適用
    《刑法》與《監察法》在職務犯罪的規制區間產生交集,基于法條的文義解讀,后者所指的“機關”“相關組織、機構”與前者所指的“國家機關”并不一致,后者囊括“黨的機關、各級委員會及派出機構”“政協、民主黨派”,而此類機構在《刑法》及其解釋中并未作出統一規定。因此實現上述機構的刑法定位就成為兩法銜接的首要問題。將兩者分別解釋為《刑法》層面“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的兜底規定與“在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的規定,可以順利解決因立法不一致所導致的理解分歧。關鍵詞

    克拉瑪依學刊 2020年4期2020-12-06

  • 新《監察法》下紀檢監察工作創新思考
    們有必要對新“監察法”下紀檢監察工作的創新進行討論探析。1 新《監察法》下紀檢監察工作的創新意義國有企業作為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其經營管理質量對我國的綜合國力、民生水平具有直接影響。據此,新《監察法》在傳統法律的基礎上,將企業自上而下的所有管理人員及重要崗位納入到了監察對象范疇當中,要求紀檢監督部門及人員對國有企業實施出更大范圍、更強力度的監督調查。同時,隨著信息技術的普及發展,我國的網民用戶越來越多,使得互聯網環境與現實社會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不斷

    新商務周刊 2020年2期2020-11-27

  • 監察法》監察強制措施體系的結構性缺失與重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創建了獨立監察程序,以指引與規范權力的運行?!?span class="hl">監察法》為確保監察權的有效運行,設定了獨立的監察程序規則,然而,基于立法在規則、概念體系建構以及程序銜接方面所存在的供給不足,衍生出監察強制措施體系缺失以及留置措施屬性定位偏差等問題??貦嗬碚撓卤O察調查程序設計與刑事訴訟原理的關系追問監察體制改革整合了國家反腐敗力量,將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及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

    社會觀察 2020年5期2020-11-15

  • 守住安全底線,落實監察法對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關鍵詞:安全;監察法;監督管理堅守辦案安全是紀檢監察工作的生命線,這意味著所有身處一線的紀檢監察干部必須認真貫徹監察法的相關要求,站在宏觀大局下認真做好案件調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整個案件的審查過程萬無一失,更站在國有企業的視角維系企業的合法權益、確保其免遭損失。一、嚴格執法、確保安全底線,保障留置調查“零事故”學習和落實監察法,是廣大紀檢監察干部必須努力實踐的方向,而保障留置調查“零事故”,更是嚴格執法、確保安全底線的第一要義。留置看護要

    時代人物 2020年19期2020-11-12

  • 論《監察法》與《刑法》的銜接適用
    人員”兩種;《監察法》條文中的“國有企業”則采取最廣義的界定,其管理人員亦如此,涵蓋上述企業中所有具有領導、組織、監督、管理職能的人員,這就對實現法法銜接提出了實踐要求。同時,審判中心主義的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所有案件的審理都必須圍繞庭審的標準展開,這也意味著實現監察合力的前置性問題便在于規范銜接監察對象與刑法職務違法犯罪對象。故而,理論、現實層面都對《監察法》與《刑法》實現銜接提出強烈的希冀。關鍵詞:國家監察法;刑法;國有企業;管理人員中圖分類號:D9

    中共樂山市委黨校學報 2020年5期2020-10-12

  •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管轄制度的銜接
    摘要:《監察法》出臺以來我國的刑事司法制度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原屬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偵查權轉移到監察機關。但我國成立監察委試點時間尚短,《監察法》尚存諸多問題未與《刑事訴訟法》厘清。本文將從管轄角度出發,對《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問題進行分析與討論。關鍵詞: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管轄制度1.引言監察制度在我國的歷史源遠流長,最早可以從戰國時期追溯至今,已有長達兩千多年的時間演變。2018年3月20日,《監察法》正式出臺,至此我國反貪污腐敗權力格局發

    商業2.0-市場與監管 2020年11期2020-09-10

  • 對刑事訴訟法修改后與監察法的銜接問題探討
    鍵詞 刑訴法 監察法 銜接問題作者簡介:田停停,河南省新密市紀委監委。中圖分類號:D9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獻標識碼:A ? ?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8.209為了提高刑事訴訟法與監察法的實施效果,2018年刑事訴訟法和監察法的修改草案得以通過。從刑事訴訟法與

    法制與社會 2020年24期2020-09-07

  • 監察機關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完善
    要:隨著我國《監察法》的確立,監察機關其職權得到明確,其中監察機關相對應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也有了相對獨立的規定。而實際應用中,監察機關對于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適用仍在阻礙,這不光會影響到后續證據銜接問題,也會影響到我國司法的公平正義,通過對監察背景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不足進行探討并做出完善。關鍵詞:監察法;非法證據排除;監察機關自2012年以來,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初步形成,在當今司法改革進入深水區階段,司法理念開始轉變為以審判為中心,監察體制改革也面臨著新

    各界·下半月 2020年7期2020-08-02

  • 監察法》與新時代中國監察制度建設
    并通過出臺《監察法》來對相關改革政策和措施予以落實?!?span class="hl">監察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并堅定“四個自信”,不折不扣地將《監察法》貫徹落實到紀檢監察工作實踐中是現階段中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干部工作的重要任務和必然要求。古代監察制度的曲折發展明示了新時代監察制度改革的必然性,但也不能排除新時代中國監察制度與中國古代監察制度在許多方面都有著相似性并對其有所借鑒。新時代監察制度的改革無不體現著制度形式的改革和國家權力的調整,在不

    大經貿 2020年5期2020-07-23

  • “嵌入式”教學法在《監察法》課程教學中的應用
    摘要:在《監察法》課程中引入“嵌入式”教學法有利于提升學生學習主動性、積極性,有利于授課教師提 升課堂教學效果,有利于監察實務部門認識、指導法學教育。然而,由于兼職教師身份的特殊性,導致其教學時 間不固定,教學經驗不足,缺少相應的教學評價標準。要完善“嵌入式”教學模式,就需要明確兼職教師的權利 義務,建立與兼職專家的教學交流機制和全新教學評價標準,多舉措強化對學生的教育管理。關鍵詞:“嵌入式”教學;監察法;實踐教學中圖分類號:G642????????? 文

    西部學刊 2020年9期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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