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
- 河 北 廣平“:效能告誡”實行累進逐級追究
分情節,影響工作效能和執行力的14種行為予以“效能告誡”并實行累進逐級追究制度。該縣規定,同一年度內機關工作人員受“效能告誡”每兩人次的,給予科室負責人“效能告誡”1次;每3人次的,給予機關分管領導“效能告誡”1次;每3人次以上的,給予機關主要負責人“效能告誡”1次。并且,“效能告誡”結果與評優評先、提拔重用相掛鉤,機關主要負責人一年內被“效能告誡”兩次的,該機關當年度不能評為各類先進單位,不得申報各級文明單位;被告誡3次的,給予其黨紀政紀處分并取消榮譽稱
共產黨員(遼寧) 2011年15期2011-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