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興宏
摘
要:多余指定原則是人民法院審理專利侵權案件可以適用的、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一項原則。其基本含義是:人民法院在解釋專利獨立權利要求和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將記載在專利獨立權利要求中的、明顯是非必要的技術特征排除掉,僅以必要技術特征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從而有效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司法實踐中運用此項原則比較慎重,有嚴格的條件。對如何理解和認識多余指定和多余指定原則的內涵、多余指定原則的適用條件等內容進行了理論的探討,并結合實例,提出了運用多余指定原則應注意的問題。
關鍵詞:多余指定;專利權;技術特征
中圖分類號:D 923.42
文獻標識碼: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