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打破雙軌制 公務員也要繳社保
近年來,廣受非議的養老雙軌制有望在深圳市率先改革。近日出臺的《深圳市2012年改革計劃》提出,將研究探索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公務員職業特點的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并統籌研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像企業職工一樣,需要繳納社會保險。
目前,我國養老制度實行“雙軌制”,行政序列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其養老金主要由國家財政統籌,而企業員工和社會個體勞動者的養老金主要靠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這造成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員與企業員工的養老金差距較大。2008年,國家公務員局將全國唯一的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任務交給深圳。而深圳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亦隨著公務員分類管理體制改革而深化。此次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改革明文寫進政府改革計劃書中,被認為是破冰之舉。
實際上,兩年前深圳已開始探索打破養老雙軌制,實行公務員聘任制和委任制,為聘任制公務員的社保單獨建制。目前,深圳聘任制公務員購買養老保險的標準為每月工資的18%,其中單位繳10%,個人繳8%。而委任制公務員沿襲之前的規定實行退休制。今年,改革將拓展到事業單位,對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進入事業單位的職員取消退休制度,基本養老和社會養老直接接軌。
(文/何東霞據《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