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獲悉,浙江省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制定出臺了《杭州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閉合管理意見》。按照“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監管重點、強化結果利用”和“雙隨機”要求,增強監督抽檢的針對性、實效性,更好地發揮技術機構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支撐作用,促進精準監管,不斷完善監督抽檢和不合格樣品處置工作機制。
一是明確了市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職責分工。市局統一組織、規劃和指導全市生產、流通、餐飲服務、保健食品等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各區、縣(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督抽檢工作。
二是明確計劃制定及下達要求。定期監督抽檢應制定年度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不定期監督抽檢可根據監管工作需要,隨時組織實施。
三是明確組織實施要求。實施市局監督抽檢計劃和抽樣的單位由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和保健食品監管等處室決定。
四是明確處置核查要求。加強對屬地局后期處理工作的監督抽查,建立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例會制度,不斷完善監督抽檢和不合格樣品處置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