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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統群分——淺析荀子的群體價值觀

2015-04-08 22:06張永路
社科縱橫 2015年9期
關鍵詞:荀子群體人類

張永路

(天津社會科學院哲學所 天津 300191)

在自然界中,很多生物都具有群居性特征,但這只是最低限度的種群合作。與此相比,人類的群體則呈現出極為復雜的組織形態。不過,也正因為這種群體的復雜性,人類社會自始至終都充滿著種種不穩定,沖突與戰爭成為歷史的常態。因此,人類各種文明在發展的同時,都面臨著如何化解自身群體沖突與矛盾的問題。在中華文明中,這種群體問題很早就受到了關注,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荀子的群體觀。面對復雜的人類社會,荀子為我們提供了一種重視群體和分序并以禮義相統合的價值觀,這成為傳統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成為中華文明的重要特征。

一、人之所以為人在于人能群

生命出現在地球上之后,經過億萬年的時間,才從最初簡單的單細胞進化到復雜多樣的哺乳動物。而在動物的演化史上,人又最終站在了進化樹的頂端。在人類萌發了自我意識之后,人就不斷地反思自我與其他動物的區別,并以此強化人類自我意識。對于這種區別,人們在很早的時候就已經做出了歸結,這就是人的群體性。

在中國的先秦時期,當時正經歷著人類歷史上的一次關鍵的文明爆發。在大約三百年的時間里,誕生了無數的哲人,也產生了眾多的經典,奠定了中華文化的發展基調。就在這一時期,人之為人的特性毫無爭議地成為時人討論的重點。對此,荀子展現出其卓絕的識見,指出人之區別于動物在于人的群體性。他說:“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盵1](P164)(《荀子·王制》)單就個體來說,人的確不如牛的力量大,也不如馬跑得快,但卻能將牛馬收服為己所用,為何如此呢?荀子認為原因就在于人能群,而牛馬等動物不能群。

何為“群”呢?《說文解字》:“羣,輩也?!倍斡癫迷谧⒔庵姓f:“朋也,類也,此輩之通訓也。引伸為凡類聚之稱。俗作群?!盵2](P146)群也就是類聚之義,指人或物聚集在一起?!吨芤住は缔o上》說:“方以類聚,物以群分?!盵3](P77)在此,上下兩句對仗,類與群同義,都含有群體、群落的意思。其實,對于群居類聚而言,這不只是人類的特權,其他動物也有這一現象??梢哉f,群居類聚是很多動物為了在自然界生存下來而進化出的普遍性技能。面對這個嚴酷的世界,個體動物單憑一己之力是很難生存下來的。因此,為了個體生命,也為了種群繁衍,很多動物都有著群居的習性。甚至有些動物群落還十分的發達,例如蜂群和蟻群。一個蜂群由蜂王、工蜂和雄蜂組成,它們各有職能,共同維持著一個群落的生存,蟻群也同樣如此。盡管很多動物都有這種群落,但是這種“群”與人之“群”仍然存在著本質的不同。對于動物來說,群居生活屬于其進化出的本能,僅僅是為生存和繁衍而做出的無自主意識行為。在蜂群或蟻群中,雖然群居生活非常發達,但是它們的行為完全是由其自身基因決定的。在這種生理本能的支配下,蜂王和工蜂從事著各自的工作,扮演著在群體中的角色。而對于人類來說,群體生活是高度自由組合的結果。特別是對于自身在群體中的角色和職能,人是有自主選擇權的。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人之群與動物之群是有著本質差別的。

對于人之群來說,依照群體的界限可分為兩種,一是家,一是國。從人類社會發展史來看,二者可以說是人類最重要的兩個群體。從本質上看,家是基于血緣的組織,而國則是一種政治組織。因此,家的出現時間遠遠早于國。當人類走出蒙昧時代,就已經有了家庭的觀念,這在不斷出土的古代聚落遺址中就可以觀察到這一點。而國的出現則要等到人類聚落規模更大時,也就是城市時代。在這一時期,人們的組織能力更加強大,已經可以聚集大量人工修建城墻和一些高大紀念物。國——這一大規模組織的出現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不過,對于家這一概念來說,其含義還有古今差異?,F代意義上的家以小家庭為主,大致包括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這種意義上的家庭是現代社會的最小單元。而在古代,家的含義卻有所不同,甚至說有著很大差異。在古代,家的規模遠比現代巨大??鬃釉f:“千室之邑,百乘之家?!盵3](P2473)(《論語·公冶長》)家竟然可以具備百乘的規模,這遠非現代家庭可比。嚴格來講,在春秋時期,所謂“家”是卿大夫的領地,而不是后世的核心家庭。[4](P73)所以,晉大夫師服說:“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3](P1744)(《左傳·桓公二年》),這即是表明卿大夫之“家”是由諸侯所立,是基于諸侯給予的領地建立起來的。

在古代中國,家國之間雖然存在著規模和組織上的差異,但是二者之間也有共同之處,即家國同構,這使其成為傳統中國的一項重要特質。關于家國同構的表述中,《大學》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3](P1674)被認為是最能體現其意蘊者。而《孝經·廣揚名章》中的“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順可移于長。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3](P2558)也可作為最佳釋例,也就是對父母之“孝”可以移作對君主之“忠”,而對兄之“悌”可移作對上司之“順”,由此齊其家便可治其國。在這種結構下,國被視為家,君被視為父,其間的感情、心理因素被認為是相通的?!墩撜Z·學而》中有子也說:“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3](P2457),恐怕也可以從這個角度予以理解。而將君比之于父母,在先秦時期非常普遍,如《國語·越語上》:“越四封之內,親吾君也,猶父母也。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讎,其有敢不盡力者乎?”[5](P571)《左傳》中的相關例證也比比皆是?!靶ⅰ笨梢茷閷爸摇?,“悌”可移為對長之“順”,不過這種“移情”也并非單向的,與宗族倫理的雙向對等原則相同,為君為長者也應具備為父為兄之道?!蹲髠鳌は骞哪辍酚校骸傲季龑①p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盵3](P1958)這一雙向原則在這一段引文中非常明確,民愛君如父母,而君也需養民如子女。對此,《大學》相關的討論更為清晰:“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犊嫡a》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患胰?,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盵3](P1674)對父母之孝可用以事君,對兄之悌可用以事長,但同時君長使民也需具有為父母之慈。

建立在血緣情感基礎上的家庭較之國家更為穩固,因此古代中國這種家國同構利用了血緣情感來達成組織國家的目的,使得國家更加安定。由此,古代中國在先秦時期就組織起了最大規模的群體,這遠遠超過了其他古代文明。古代中國所具有的這種組織群體的能力也使其具備了更加強大的能力,創造了燦爛輝煌的古代文明。

二、群體所以存在在于人有分

在人類社會中,人的群體性展露無遺,同時這也成為人有別于動物的重要特征。但是,人聚集在一起并不就意味著成為群體,換而言之,群體并非人的簡單匯聚。群體的形成是由于其內部井然有序、層次分明的構成,也就是組成人員分工明確的協調組織是人類群體能夠形成和存在的重要保障。因此,在人的群體性顯現時,群體構成就成為其中的關鍵。

對此而言,荀子同樣意識到了這一點。在他提出了人區別于動物的重要之處,即“人能群”之后,荀子繼續說到:“人何以能群?曰:分?!盵1](P164)(《荀子·王制》)“分”者為何?《說文解字》:“分,別也?!狈?,也就是有所分別義?!秶Z·周語上》中有:“獸三為群,人三為眾?!盵5](P10)當事物數量達到三個以上時,便可稱為群。但是這種群只是單純的數量累積,即使在數量上達到很高的等級,最多也是同質性事物的堆砌。對于這種群體來說,這種簡單的數量增加并沒有特別的意義,不僅不會增強群體的實力,甚至有時還會導致群體的無序和混亂。所以,荀子說:“故人生不能無群,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離,離則弱,弱則不能勝物?!盵1](P164)(《荀子·王制》)又說:“人之生不能無群,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窮矣。故無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盵1](P179)(《荀子·富國》)在荀子看來,“爭”、“亂”、“離”、“窮”、“弱”等充滿貶義的詞匯無疑就是“群而無分”的不堪后果。其實,無論中西,抑或古今,一個沒有任何規則和秩序的群體必然會落得崩潰的結局。因此,群體中的規則和秩序非常重要,而這就是荀子所說的“離居不相待則窮,群居而無分則爭。窮者患也,爭者禍也,救患除禍,則莫若明分使群矣?!盵1](P176)(《荀子·富國》)如果一個群體沒有秩序,其結果就是無休止的爭斗。若要避免這種禍亂,那只有“明分使群”。

在一個正常的群體中,所謂“分”無處不在,體現在群體的方方面面。對此而言,荀子做了非常全面的梳理,闡明了蘊含在群體中各種各樣的“分”。他指出:“強脅弱也,知懼愚也,民下違上,少陵長,不以德為政,如是,則老弱有失養之憂,而壯者有分爭之禍矣。事業所惡也,功利所好也,職業無分,如是,則人有樹事之患,而有爭功之禍矣。男女之合,夫婦之分,婚姻娉內,送逆無禮,如是,則人有失合之憂,而有爭色之禍矣。故知者為之分也?!盵1](P176)(《荀子·富國》)依照荀子的區分,人群之中存著強弱、智愚、上下等判別,也有事業、職業等分別,還有男女、夫婦等分際,這些差別是人類天然存著的,因此必須認識到并遵從這些區分,否則便會引發群體分爭、爭功、爭色等各種禍亂,最終導致人類群體的崩潰。

依照荀子的論述,“分”應該包含三個方面,即等級、職業和人倫。

首先,對于等級方面來說,強弱、智愚、上下等諸種分判都可由等級上下所規范。荀子說:“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處國有制。夫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執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則必爭,爭則必亂,亂則窮矣。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使有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者,是養天下之本也?!盵1](P152)(《荀子·王制》)天地、上下都是天然存在的,并不能否認這種差別。而如果泯滅這種等級區分,那所謂“兩貴”、“兩賤”之間必定會發生爭執,最終會導致混亂和貧窮。因此,在荀子看來,差等的出現是必然的,也是保證天下治平的重要手段。但需要注意的是,荀子的差等并非以力、以權為標準,而是主張以德、以能。他說:“論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所宜,上賢使之為三公,次賢使之為諸侯,下賢使之為士大夫,是所以顯設之也?!盵1](P238)(《荀子·君道》)在等級的劃分和官職的授予上,荀子的標準是德與能,這保證了等級之分一定程度上的公正性。

其次,對于職業來說,群體中必須有職業上的劃分,否則這個群體就無法存在和發展。只有各個職業之間合理分工、同心合作,才能維持整個群體的運作并推動群體的興盛。荀子說:“農農、士士、工工、商商一也?!盵1](P164)(《荀子·王制》)無論是農民、士人,還是工人、商賈,都是職業的區分。這些職業是根據群體發展的需要進行分工的,例如農民完成糧食的生產,士人進行行政的管理,工人則負責工程、工具的制造,商賈通過交易帶動商品的流通。所有分工對群體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沒有職業分工的話,整個群體的運作將陷入停滯。所以,《管子·小匡》稱:“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盵6](P400)士農工商這四種職業對于國家來說非常重要,猶如國之柱石,所以稱其為“國之石民”,可見其重要性?!痘茨献印R俗訓》中也對農士工商的分工進行了論述:“農與農言力,士與士言行,工與工言巧,商與商言數。是以士無遺行,農無廢功,工無苦事,商無折貨,各安其性,不得相干?!盵7](P368)農士工商的分工是必要且不得混淆的,只有各安其職,才能避免群體的無序。

最后,對于人倫來說,人的血緣關系是天然的,父子兄弟之分擁有著最堅實的基礎。所以,荀子說:“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盵1](P164)(《荀子·王制》)從人出生的那一刻起,就首先是一個家庭的成員,這是血緣關系決定的。依據血緣關系,人在家庭中占據著不同的位置,而其他家庭成員也自然擁有自己的稱謂,這種位置和稱謂就是父子兄弟的分際。這種分際是有秩序在其中的,依照荀子所說就是“故尚賢使能,等貴賤,分親疏,序長幼,此先王之道也?!H疏有分,則施行而不悖,長幼有序,則事業捷成而有所休?!盵1](P453)(《荀子·君子》)親疏、長幼必須有所區分,親者別于疏,而長者高于幼,這種秩序是群體運行的保證。在傳統宗族社會中,親疏長幼的區分非常重要,其中附著復雜的宗族禮法。在他們眼中,如果疏者貴于親,幼者凌于長,那整個社會將陷入混亂。

人能群是荀子定義的區別于動物的重要標準,但是人何以能群?荀子對這一問題的解答就是“分”。通過等級、職業、人倫等方面的分序,古代社會群體實現了有機組合,這使得群體秩序得到維護、社會規則得到貫徹,有效地保證了群體的穩定和發展。

三、分序所以能行在于人有義

人類社會是有史以來最為復雜的群體,絕非一般的動物群體所能比。在這種高度復雜群體中,成員的多且雜是其本身存在的致命問題。因此,為推動群體的良性發展,群體分序就成為必然。只有良好的分序,才能保證群體內部秩序。而對于群體分序來說,如何實現又是一個關鍵問題。對此,荀子在漸次提出人的“群”與“分”之后,進一步指出“義”對于保障分序有效性的重要作用。

對于“群”、“分”、“義”的完整關系,《荀子·王制》篇進行了全面論述。他說:

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故宮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時,裁萬物,兼利天下,無它故焉,得之分義也。[1](P164)(《荀子·王制》)

人通過“群”實現了對牛馬等動物的超越,又進一步通過“分”保證了“群”的有序,而“分”也需要一個重要因素,即“義”。經過“義”、“分”、“群”的逐步打通,古代中國組織起了人類古代史上最為龐大帝國。在荀子的理論體系中,“義”處于一個非常關鍵的位置,它是整個推演的最初發動者。因此,荀子十分推重“義”,甚至將其置于影響天下興亂的高度。他說:“有夫分義則容天下而治,無分義則一妻一妾而亂?!盵1](P518)(《荀子·大略》)“義”的有無直接影響了天下之治,無義的話,即使一妻一妾都無法保證安定。同時,荀子還指出:“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盵1](P164)(《荀子·王制》)在荀子看來,世界萬物可劃分為四類事物,即水火、草木、禽獸和人。水火為非生物的代表,草木是指植物,禽獸則是指稱動物,最后即是人。荀子在對比了四者之后,認為他們是逐層遞進的關系,區別就在于氣、生、知。而人為最高等級,所以是“天下貴”,其原因就在于人有“義”?!傲x”不僅成為天下興衰之源,還成為人之為人之本。

“義”之所以如此重要,主要是因為其對整個社會的影響和作用?!傲x”,許慎在《說文》中認為是指“己之威義也”,段玉裁說:“言己者,以字之從我也?!耪咄x字作義。今仁義字用之。儀者,度也。今威儀字用之?!袃x而可象謂之義,詩言令義令色,無非無義是也?!睹姟罚和x棣棣,不可選也。傳曰:君子望之儼然可畏,禮容俯仰各有宜耳。義之本訓謂禮容各得其宜。禮容得宜則善矣?!盵2](P633)段氏對“義”字的注解非常詳細。段氏認為,先秦時期威儀之儀字寫作“義”,所謂“有儀而可象謂之義”,并舉《詩經》的例子說明“義”字本訓是“禮容各得其宜”,所以許慎才會說“己之威義也”。因此,“義”字原本就是指禮儀。又因為指“禮容各得其宜”,所以后世根據“各得其宜”的含義將義字解為道義,也就是道理上的得其宜。但是,在對“義”字的理解上,禮仍然是非常重要的元素。這一點在《荀子》中也得到了體現。

荀子在《非相》篇中再次提到了人之為人的要點,他說:

今夫猩猩形相亦二足而無毛也,然而君子啜其羹,食其臠。故人之所以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獸有父子,而無父子之親,有牝牡而無男女之別。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禮,禮莫大于圣王。[1](P78)《荀子·非相》

人是“二足而無毛”的動物,然而猩猩與人擁有相同的體貌,但是卻被人所馴服。因此,荀子認為人之所以為人并不僅僅在于“二足而無毛”,而是在于人有“辨”。楊倞注:“辨,別也?!盵1](P78)也就是說,人之為人的獨特之處就在于其“有辨”。這種“辨”并非簡單的區分,例如對于禽獸來說,也有父子、性別之分,但是禽獸卻沒有父子之親與男女之別。而所謂的“親”與“別”恰恰是禽獸并不具備的,這也正是人所獨具的禮義。所以,荀子才會在最后總結說“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禮”。兩相對照,我們會發現這句話與前面荀子所說的“分何以能行?曰:義”表意相同。具體而言,前者影響“分”的是“禮”,而后者則是“義”,因此,依照荀子的論述,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荀子所說的“義”也就是“禮”。

荀子在談及“分”時,曾從等級、職業、人倫等幾個方面都進行過討論。對于這些方面的“分”而言,禮無疑是其有效性和準確性的重要保證。關于禮的相關效用,荀子曾明確指出:“故先王案為之制禮義以分之,使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盵1](P70)(《荀子·王制》)禮義的作用就在于分判“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關于這一點,同樣見于《禮記》:“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盵3](P1231)(《禮記·曲禮》)韓非子也說:“禮者……君臣父子之交也,貴賤賢不肖之所以別也?!盵8](P132)(《韓非子·解老》)在古代中國,上下等級、父子夫婦等方面都存在著極大的差別,而這些差別正是通過禮義來進行確定和實行的?!墩撜Z》記載孔子曾經對季氏“八佾舞于庭”十分不滿,指責“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由此可見,禮在保證古代社會群體分序上的重要性。所以,在群體分序上,禮都有著嚴格的規定,不容混淆。同樣,在家庭關系上,禮也有著明確限定,特別是在喪葬禮上,每個人根據死者與己關系親疏執行不同的服飾、行為規定??偠灾?,在古代中國,禮義有著絕對的影響力。反過來說,也只有禮義的規范作用,古代中國才能維護這種超大規模群體,并推動中華文明的繁榮發展。

通過禮義對群體、分序的統合,古代中華文明實現了對群體的有效組織,這無疑是荀子群體觀的重要貢獻。與世界其他古代文明相比,對群體、分序特別是禮義的極度重視無疑是這種價值觀的重要特征。在荀子之后,古代中國便是遵循這一路徑繼續發展,達至農業文明時代的頂峰。

[1][清]王先謙.荀子集解[M].北京:中華書局,1988.

[2][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3][清]阮元???十三經注疏[M].北京:中華書局,1980.

[4]趙伯雄.周代國家形態研究[M].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

[5]徐元誥.國語集解(修訂本)[M].北京:中華書局,2002.

[6]黎翔鳳.管子校注[M]北京:中華書局,2004.

[7]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M].北京:中華書局,1989.

[8][清]王先慎.韓非子集解[M].北京:中華書局,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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