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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公文紙本《魏書》紙背元代倒換昏鈔文書初釋

2015-08-15 00:47李哲坤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15年2期
關鍵詞:中統魏書賬簿

李哲坤

(河北師范大學 歷史文化學院,河北 石家莊050024)

近代以來,公文紙本文獻作為一種特殊的典籍形態引起了學界關注,竺沙雅章、周廣學、瞿冕良、孫繼民等中外學者都對此進行了介紹與探討,充分肯定了其學術價值和意義。孫繼民先生曾提請學界同行注意:我們還有一筆非常豐厚卻基本不為人知而處于待開發狀態的文化遺產和文獻資源,這就是蘊藏于我國傳世典籍文獻中的公文紙本文獻。傳世文獻被孫先生譽為“最后一座待開發的富礦”[1]。

現存于世的古代公文紙本的總數超過100種應無疑義,估計至少應有一百幾十種左右[2]。其中包括國家圖書館館藏的元代公文紙本文獻《魏書》。近期筆者參加了對宋刻宋元遞修公文紙印本《魏書》的查勘和初步整理工作,對該書紙背元代文獻的總體概況有了具體的了解:在數量方面,《魏書》共114卷,40冊,并非《魏書》每頁紙背都有元代文獻記載,114卷中總計31卷紙背載有元代文獻。因此,此次共釋錄31卷1700余件文書,大約占魏書總篇幅的三分之一。在內容方面,該批文獻主體為公牘,大部分文書所屬機構為江浙行省所轄路府州縣,其所涉及內容多樣,包括官吏選任、俸祿發放、孤老救濟、人口點視、賦稅征收、案牘照刷、倒換昏鈔等諸多方面。筆者在整理過程中,發現元代倒換昏鈔的文書意義重大。在該批文獻中,倒換昏鈔文書共計60件,其中卷二十一紙背2件、卷三十六紙背7件、卷六十七紙背11件、卷六十八紙背4件、卷六十九紙背36件。這60件文書內容空缺不一,但其行文格式以及所載內容基本一致,今選取卷六十八紙背2件倒換昏鈔文書進行初步研究。這2件文書相對完整,有利于探討倒換昏鈔的相關問題以及復原其他倒換昏鈔文書。關于元代的倒換昏鈔問題,學術界已經進行了非常深入的探討,涉及到元代昏鈔的兌換與銷毀、昏鈔的標準等諸多內容,筆者希望通過本文的探討還可以將元代倒換昏鈔的研究繼續向前推進,不當之處敬請方家指正。

一、文書的綴合與復原

國家圖書館館藏公文紙本《魏書》紙背元代文獻,始載于該書的第十六卷,本文研究的這兩件文書是載于第六十八卷的第39件和第40件文書。為研究便利和編號統一,現將這兩件文書編號為GT[W:68·39]、GT[W:68·40]。其中“GT”,代表“國圖藏”,“W”代表“《魏書》”,“68”代表文書所在原書正面的卷號,“39”則是文書的具體編號?,F將這兩件文書釋錄并說明如下:

其一,GT[W:68·39]:

(前缺)

1.初二日倒下昏鈔至元壹拾伍.

2.支發鈔本至元.

3.預除工墨至元.

4.初三日倒下昏鈔至元壹拾伍.

5.支發鈔本.

6.預除工墨至元.

8.支發鈔至.

9.預除工墨至.

10.初六日請開郎□

11.初七日倒下昏鈔至元伍.

12.支發鈔.

13.預除工墨.

14.初七日初八日迎接

(后缺)

此件居于該紙的底部,上部完整,由于為印制《魏書》的材料,因此其前后以及下部被裁切?,F存文字14行,字體較小,為行草書體,墨色較淡。各行之間行距相當,行文格式大體有規律可循:日期+倒下昏鈔(支發鈔、預除工墨)。

其二,GT[W:68·40]:

(前缺)

1.定弍拾兩,準中統柒拾柒定.

2.鈔壹拾肆定肆拾陸兩玖錢,準中統柒拾肆定叁拾肆兩伍錢.

3.鈔弍拾叁兩壹錢,準中統弍定壹拾五兩伍錢.

4.定肆拾陸兩,準中統柒拾玖定叁拾兩.

5.壹拾伍定貳拾弍兩壹錢弍分,準中統柒拾柒定壹拾兩陸錢.

6.弍拾叁兩捌錢捌分,準中統弍定壹拾玖兩肆錢.

7.定壹拾壹兩,準中統弍拾壹定伍兩.

8.元,準中統.

9.元,準中統.

10.定玖兩□錢陸分,準中統弍拾伍定肆拾玖兩□錢.

11.本至元捌兩柒分,準中統□拾兩弍錢.

12..

(后缺)

此件文書載于上件文書之后,文字筆跡、墨色、行距等與上件相同。就行文格式而言,此件文書與上件相關聯,其基本格式為至元鈔的數額+中統鈔的數額。上件文書因殘缺之故,“倒下昏鈔、支發鈔本、預除工墨”多者敘述至“至元多少”。少者僅僅是對三者進行的列舉。而此件也因殘缺,自“至元”或具體的數額敘述起,然后再敘述至元鈔兌換為中統鈔的數額??梢?,兩件文書行文格式可以對接。又,相對完整的《魏書》紙背元代倒換昏鈔文書為這兩件倒換昏鈔文書的綴合提供了依據,如:

GT[W:69·9]

(前缺)

1.預除工墨至元壹拾弍兩.

2.初四日倒下昏鈔至元柒定弍兩五錢準中統叁.

3.支發鈔本元伍定□拾叁錢弍.

4.預除柒分伍.

8.日倒下昏鈔至元伍定壹拾叁厘壹錢準.

9.支發鈔本至元伍定伍兩□錢.

10.預除工□至元柒兩玖錢□厘.

13.初九日倒下昏鈔至元叁定壹.

14.支發鈔本至元叁定壹拾叁兩.

(后缺)

此件文書不同于以上兩件文書,此件文書的基本格式為:日期+倒下昏鈔(支發鈔、預除工墨)+至元鈔數額+準中統鈔數額,正好是以上兩件文書基本格式的結合。因此,就行文格式而言以上兩件文書可以綴合。從內容方面講,這兩件文書亦有綴合的根據?!洞笤ㄖ茥l格》載:“至元二十四年,中書省奏奉圣旨定到至元通行寶鈔條畫內一款:民間將昏鈔赴平準庫倒換至元寶鈔,以壹折五,其工墨鈔止依舊制每貫叁分??吐觅I賣欲圖輕便,用中統鈔倒換至元寶鈔者,以壹折五,依數收換,各道宣慰司,提刑按察司總管府常切體究禁治,毋致勢要之家并庫官人等自行結攬,多除工墨,沮壞鈔法,違法痛斷。庫官違犯,斷罪除名?!盵3]173由此可知,中統鈔與至元鈔的兌換比例為5∶1,且預除工墨每貫叁分。又,1貫=1兩(交鈔)、50貫=1定,因此推斷出50兩(交鈔)=1定。如兩件文書可以綴合,那么文書中記載的數額會遵循此規律。如,“初二日倒下昏鈔至元壹拾伍定弍拾兩,準中統柒拾柒定。支發鈔本至元鈔壹拾肆定肆拾陸兩玖錢,準中統柒拾肆定叁拾肆兩伍錢。預除工墨至元鈔貳拾叁兩壹錢,準中統弍定壹拾五兩伍錢?!?,其中倒下昏鈔項中(壹拾伍定×50+弍拾兩)×5=柒拾柒定×50;支發鈔本項中(壹拾肆定×50+肆拾陸兩玖錢)×5=柒拾肆定×50+叁拾肆兩伍錢;預除工墨項貳拾叁兩壹錢×5=弍定×50+壹拾五兩伍錢。前后均吻合,符合上述中統鈔與至元鈔兌換比例為5∶1的規律。且預除工墨至元鈔貳拾叁兩壹錢÷倒下昏鈔至元壹拾伍定弍拾兩=0.03,同樣符合預除工墨每貫叁分的規律。初三日記載亦符合中統鈔與至元鈔5∶1的兌換比例規律以及預除工墨每貫叁分的規律。初五日、初七日記載由于空缺較多無法進行換算,但筆者猜測也應符合上述規律。據此,上述兩件文書綴合復原為一件倒換昏鈔文書應無疑義。故將兩件文書綴合、復原如下:

(前缺)

1.初二日倒下昏鈔至元壹拾伍定弍拾兩,準中統柒拾柒定.

2.支發鈔本至元鈔壹拾肆定肆拾陸兩玖錢,準中統柒拾肆定叁拾肆兩伍錢.

3.預除工墨至元鈔弍拾叁兩壹錢,準中統弍定壹拾伍兩伍錢.

4.初三日倒下昏鈔至元壹拾伍定肆拾陸兩,準中統柒拾玖定叁拾兩.

5.支發鈔本壹拾伍定弍拾弍兩壹錢弍分,準中統柒拾柒定壹拾兩陸錢.

6.預除工墨至元弍拾叁兩捌錢捌分,準中統弍定壹拾玖兩肆錢.

8.支發鈔本至元,準中統.

9.預除工墨至元,準中統.

10.初六日請開郎□

11.初七日倒下昏鈔至元伍定玖兩□錢陸分,準中統弍拾伍定肆拾玖兩□錢.

12.支發鈔本至元捌兩柒分,準中統□拾兩弍錢.

13.預除工墨.

14.初七日初八日迎接

(后缺)

上述綴合、復原之后的文書,比較完整,其前后以及下部略缺,文書的內容基本保存完整。至于該件文書之性質以及價值的探討,筆者將詳述于后。

二、文書之性質及價值

(一)該件文書之性質

首先,該件文書的主體內容為倒換昏鈔、支發鈔本、預除工墨?!盎桠n”即破舊的紙幣,因用久鈔面字跡模糊?!对湔隆份d:“其倒下昏鈔必須燒毀者,蓋為昏鈔不堪行使,故使訖退印,每季入爐燒毀?!盵4]727其中倒下昏鈔中的“倒下”很明顯為“倒換”“置換”的意思。倒下昏鈔主要是維護紙幣的正常流通、避免和減少支付爭議。關于“支發鈔本”,“元鈔的抄本,廣義上包括金銀之本和用作經營本金的紙幣兩種,狹義上指用作發行本金的金銀。金銀之本,指隨紙幣撥給的銀和用紙幣倒到的存庫的金銀;經營本金,主要是用來平抑物價、兌換昏鈔的金銀和紙幣?!盵5]很顯然,文書中所涉及的“鈔本”應為兌換昏鈔的紙幣,即昏鈔收回后所發行的新鈔?!邦A除工墨”,其中“工墨”指印制工本費,《元典章》載:“行用庫倒換昏鈔,每貫倒除工墨三分”[4]727,很明顯記載中的“工墨”指昏鈔換新鈔所需要的工本費。因此,“預除工墨”即昏鈔換新鈔需要減去工本費用。且文書中“倒下昏鈔、支發鈔本、預除工墨”三者之前均有日期,之后有至元鈔的數額,最后提及至元鈔兌換成中統鈔數額,據此筆者猜測此件文書應為元代倒換昏鈔賬簿。

其次,上文提到此件文書在“倒下昏鈔、支發鈔本、預除工墨”三者之后均記載了至元鈔兌換成中統鈔的數額,如“支發鈔本至元壹拾肆定肆拾陸兩玖錢,準中統柒拾肆定叁拾肆兩伍錢”,即至元鈔壹拾肆定肆拾陸兩玖錢兌換成中統鈔的數額為柒拾肆定叁拾肆兩伍錢,很詳細的記載了“支發鈔本”的數額即收回昏鈔后所發行的新鈔即至元鈔的數額,以及至元鈔兌換為中統鈔的數額,可以看出這部分內容應該是每行文字說明的重點。又,說明此件文書形成的時間當在頒行至元鈔之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行至元鈔,以僧格(桑哥)為尚書省平章政事,“三月甲午,更造至元寶鈔頒行天下,中統鈔通行如故。以至元寶鈔一貫文當中統交鈔五貫文,子母相權,要在新者無冗,舊者無廢?!睋?,我們可知此文書形成時間當在至元二十四年(1287)或之后[6]297。

再次,上文已提及此件文書應為一份元代倒換昏鈔賬簿,那么必然會涉及此件倒換昏鈔賬簿的所屬機構。換言之,會涉及元代倒換昏鈔的機構。世祖至元六年(1269)設置昏鈔庫(回易庫),專門負責昏鈔的倒換工作,后改由平準行用庫負責此事[7]?!对贰份d:“昔我世祖皇帝既登大寶,始造中統交鈔,以便民用,歲久法隳,亦既更張,印造至元寶鈔。逮今又復二十三年,物重鈔輕,不能無弊,乃循舊典,改造至大銀鈔,頒行天下。至大銀鈔一兩,準至元鈔五貫、白銀一兩、赤金一錢。隨路立平準行用庫,買賣金銀,倒換昏鈔?!盵6]515又,《元典章》載:“諸行用庫,凡遇諸人以昏鈔易換料鈔,皆須庫官監視司庫對倒,鈔人眼同辨驗檢數。如不系接補挑剜偽鈔,當面用訖退印,昏鈔入庫,料鈔付主。當該上司委官時至檢校,違者究治?!盵4]724-725可見,元代所設平準行用庫以及行用庫都具有倒換昏鈔的功能。又據《元典章》吏部卷之三《典章九》載:“外路倒換金銀鈔,立著平準行用庫,倒換鈔,立著行用庫?!笨芍綔市杏脦旌托杏脦焖哂械墓δ懿煌耆嗤?,平準行用庫還具有金銀與鈔的兌換和買賣、平抑物價等功能。但是他們所具有的基本功能是相同的,即上文所提及的都具有倒換昏鈔的功能。且“平準行用庫一般設在路一級城市中,行用庫則設縣一級。但并不是每個路、縣都一定有平準行用庫和行用庫”[8]438。又,此批文獻所具有的60件倒換昏鈔文書中存在類似的語句。如,GT[W:67·15]中第17行為“吳山門平準行用庫倒下昏鈔元”,可知此件文書的所屬機構為“吳山門平準行用庫”;GT[W:69·1]中第8行為“嘉□□行庫倒下昏鈔至元”,可知此件文書的所屬機構為“嘉□□行庫”,因此可以判斷本文所探討的倒換昏鈔文書所屬機構也應為某路平準行用庫或者府州縣行用庫。最后,此批文書所涉及地域為江浙行省,所以此件文書所屬機構為江浙行省某路平準行用庫或者是府州縣行用庫。

在這里必須提到此件文書第10行和第14行,其內容分別為“初六日請開郎□”,“初七日初八日迎接”,筆者猜測“請開郎□”和“迎接”都是行用庫或者平準行用庫寶鈔支出的事由?!对湔隆份d:“近為各路平準行用庫元關鈔本買到金銀、倒下昏鈔、并工墨息錢,不見起納,誠恐埋沒。及知窺利之人,倚賴權勢,將買下金銀倒換出庫,中間作弊。為此,于至元十九年四月十六日奏準,都省、樞密院、御史臺差官前去打算。自初設平準行用庫至今各界元關寶鈔倒換金銀儲物、昏鈔、工墨息錢,捧照憑驗,登苔排年,至今節續收、支、起納、見在備細數目,從實一一計點打算完備,造賬冊保結呈省?!盵4]718-719可見,元代政府對紙鈔的管理很嚴格,無論收付都要登記到賬簿,而文書里不屬于倒換昏鈔的第10和第14項筆者猜測屬于行用庫支出的兩項活動,可能屬于招待費之類等;且每隔一段時間,廉訪司或者行省會對各個行用庫或平準行用庫進行檢查,為了清楚賬的來龍去脈,因此,這些不屬于倒換昏鈔的事項也要登記到賬。

綜上,筆者認為此件文書之性質,當是江浙行省某平準行用庫或行用庫至元二十四年(1287)或之后的倒換昏鈔賬簿。又,此賬簿大體為逐日登記的,但筆者猜平準行用庫或行用庫不可能一天之內只有這一筆業務,而這筆業務涉及到的倒下昏鈔數額又比較大,所以這個賬簿可能是該機構的日記賬,也就是一天之內的所有倒下昏鈔工作結束之后的一個日總結賬,那么在它之前應該還有一份當天的流水賬或者草流賬,之后,每隔一段時間可能還會有個月結賬、年總賬之類的賬簿。

(二)該件文書之價值

首先,文書對于元代關于中統鈔與至元鈔兌換比例、倒換昏鈔需減工墨費以及工墨費的具體數額具有重要的證史作用。反之,可根據史籍記載對此件文書進行推補。

其一,文書的證史作用。上文已根據史籍記載的中統鈔與至元鈔的兌換比例為5∶1,且預除工墨每貫叁分的規律(其中,除工墨費至元二年為三十文,其后至元三年減為二十文,至元二十二年又恢復三十文。因此至元二十四(1287)年及其之后除工墨也為三十文。且三十文=三分)證明兩件文書可綴合復原為一件倒換昏鈔賬簿。因此史籍與文書可以起到互證的作用。其中,需強調倒換昏鈔時必須減去工墨費。如,“初二日倒下昏鈔至元壹拾伍定弍拾兩,準中統柒拾柒定。支發鈔本至元鈔壹拾肆定肆拾陸兩玖錢,準中統柒拾肆定叁拾肆兩伍錢。預除工墨至元鈔貳拾叁兩壹錢,準中統弍定壹拾五兩伍錢?!蓖ㄟ^計算可知倒下昏鈔至元壹拾伍定弍拾兩=支發鈔本至元鈔壹拾肆定肆拾陸兩玖錢+預除工墨至元鈔貳拾叁兩壹錢;中統柒拾柒定=中統柒拾肆定叁拾肆兩伍錢+中統弍定壹拾五兩伍錢。因此支發鈔本數額=倒下昏鈔數額-預除工墨數額,即赴平準行用庫或者是行用庫置換新鈔時,所得新鈔為扣除工墨費后的應得新鈔。這同樣印證了史籍中關于倒換昏鈔時需要減去工墨費的記載。

其二,可根據史籍記載規律對文書進行推補。如,已知第7行“倒下昏鈔至元肆定壹拾壹兩”,依據“工墨鈔止依舊制每貫叁分”的原則可知預除工墨至元鈔的數額,即肆定壹拾壹兩×0.03=陸兩叁錢叁分,再依據“用中統鈔倒換至元寶鈔者,以壹折五”的原則,我們可知至元陸兩叁錢叁分兌換為中統鈔的數額,即陸兩叁錢叁分×5=叁拾壹兩陸錢伍分。同理可得,支發鈔本至元肆定肆兩陸錢柒分,兌換成中統鈔為貳拾定貳拾叁兩叁錢伍分。第11、12、13行由于空缺較多,無法根據此原則進行推補。

其次,此件倒換昏鈔文書展示了元代倒換昏鈔賬簿的基本書式。上文提及此件文書是江浙行省某平準行用庫或行用庫至元二十四年(1287)或之后的倒換昏鈔的賬簿。其基本書式大體為:日期+倒下昏鈔(支發鈔本、預除工墨)+至元鈔數額+準中統鈔數額。即:某日倒下昏鈔至元(數額),準中統(數額)。支發鈔本至元(數額),準中統(數額)。預除工墨至元(數額),準中統(數額)。某日倒下昏鈔至元(數額),準中統(數額)。支發鈔本(數額),準中統(數額)。預除工墨(數額),準中統(數額)……

筆者查閱史籍,并沒有找到平準行用庫或者行用庫對倒換昏鈔賬進行登造的具體書式,因此此件文書推及此類文書所展現的倒換昏鈔賬簿書式讓我們對于元代倒換昏鈔登賬簿文書書式有了比較清晰的了解。透過此登造賬的登造格式,可以推進對元代平準行用庫以及行用庫的職責、功能等諸多方面的研究。又,在此賬簿登造格式中,首先記載倒下昏鈔,然后記載支發抄本,最后記載預除工墨,這種倒換昏鈔賬簿登造順序既印證了上文所提之“支發鈔本數額=倒下昏鈔數額—預除工墨數額”的規律。同時這又具有重要的證史作用,至元二年時對于昏鈔到鈔庫兌換的情況是“委官就交鈔庫,以新鈔倒換,除工墨三十文”。由此可以看出,倒換昏鈔的基本程序是先把昏鈔交到鈔庫,然后支出新鈔,在其中要減去工墨費三十文,符合史籍中對于倒換昏鈔程序規定的記載。

最后,透過此件倒換昏鈔賬簿可以重新探討中統鈔與至元鈔的地位問題。該件文書對于中統鈔與至元鈔兌換問題的記載,對于研究二者的歷史地位具有重要作用。劉昭棣在其文《至元鈔法及其歷史地位》中對于至元鈔的重要性進行了詳細的闡釋:“至元寶鈔是元代唯一有行鈔法規做保證的紙幣,這不僅使至元寶鈔能在較長時期內保證其在流通中的穩定性,而且為以后元代能繼續實行紙鈔制度奠定了基礎”,“至元二十四年三月,元朝政府發行至元通行寶鈔,同時頒行《寶鈔條劃》,規定至元寶鈔以充足的金銀為抄本,但是至元寶鈔不能兌換金銀。這樣,至元寶鈔就成為我國歷史上第一種法定的不兌換純紙幣。此后,元、明發行紙鈔都不再設鈔本。我國古代的紙幣制度從至元寶鈔開始進入了高級階段”[9]。劉文從古代貨幣發展史的角度來說明至元鈔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但是并沒有提及中統鈔的歷史地位。透過此件倒換昏鈔賬簿,我們可以對至元鈔和中統鈔的歷史地位進行探討。

《元史》載:“三月甲午,更造至元寶鈔頒行天下,中統鈔通行如故。以至元寶鈔一貫文當中統交鈔五貫文,子母相權,要在新者無冗,舊者無廢?!盵6]297據此可知,至元鈔開始發行。發行至元鈔主要是因為中統鈔發行量過大,鈔值大貶,出現物重鈔輕的局面。雖然發行至元鈔的時候,當局想把中統鈔收回,正如桑哥所說:“初改至元鈔,欲盡收中統鈔,故另天下鹽課以中統、至元寶鈔相半輸官?!盵6]326但是實際上并沒有做到,而且各種歲賜、餉軍等都以中統鈔為標準,各種物價也用中統鈔來表示?!罢幎ǎ号e凡酒醋稅鹽鐵等課程,以及各種差發均得以紙鈔繳納,原來稅賦交納白銀和實物的,改革委全都交納紙幣。文宗天歷元年(1328)的江南夏稅計中統鈔一十四萬九千二百七十三貫,完全用紙幣了。開支也是這樣,官吏、軍人的俸餉,宗王的賞賜,驛站的經費,常平倉的本金,和買,營造以及朝廷一切經費出納,都以中統鈔為準。中統鈔被定為正式的法償幣,廣泛流通,沒有時間和地域的限制?!盵10]因此,中統鈔并沒有隨著至元鈔的發行而消失,而是中統鈔和至元鈔同時行用,且中統鈔通行的時間最久,直到發行至正交鈔時,才以新鈔計算。又,此件賬簿所記載倒換昏鈔為將昏鈔赴庫換至元鈔,從此角度來看,此時至元鈔占主導地位,其歷史地位高于中統鈔。但是在至元鈔數額之后又加之“準中統鈔數額”,即至元鈔按照至元鈔與中統鈔1∶5的規律兌換成中統鈔的數額。這種書寫格式與《西夏漢文“南邊榷場使文書”再研究》一文所復原的榷場使文書書式的第四類項有相通之處,其第四類項為“準河北絹+數量”。其文推測書式中的“準河北絹”可能有表示與前面收稅川絹換算關系的內涵,可能也有另外用途的內涵[11]。據此可看出準河北絹還是有很重要的作用。同理,中統鈔也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傊?,筆者認為中統鈔的歷史地位并沒有隨著至元鈔的通行而受到太大的影響,其在元代金融系統中依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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