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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滿洲國時期農產品價格變化及其影響

2015-10-15 21:32權哲男
東疆學刊 2015年2期
關鍵詞:偽滿洲國

權哲男

[摘要]偽滿洲國時期,由于受“九一八”事變引起的社會經濟動亂和中蘇的經濟制裁及日本發動侵華戰爭的影響,大豆三品出口市場惡化,出口量減少。偽滿洲國也推行由小麥、棉花等日本特需農作物代替大豆生產的政策。隨后,大豆價格回升緩慢,大豆與糧食作物之間的價格差距拉大,阻礙了以大豆生產為主的北滿地區農業生產的恢復。從1939年開始,偽滿洲國實施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制之后,由于公定收購價格的掠奪性,特別是大豆公定收購價格遠低于大豆生產費,導致了北滿地區農業生產的不振和衰退,偽滿洲國農業生產始終未能恢復到1931年的農業生產力水平。

[關鍵詞]偽滿洲國;大豆出口市場;公定收購價格;生產費

[中圖分類號]F304.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007(2015)02-0034-08

偽滿洲國經濟以1937年日本發動侵華戰爭為契機,從1939年末開始從市場經濟轉型到統制經濟,隨之農產品價格也從市場價格轉變成公定價格。眾所周知,農產品價格在市場經濟中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而在統制經濟中由政府政策決定。農產品價格變化反過來直接影響農業生產的發展趨勢。當時偽滿洲國政府相關部門及滿鐵等機構實施了各種農業調查,并留下了較為豐富的調查統計資料,但是學界很少有人對其進行系統整理和分析。因此,目前對偽滿洲國農業經濟的分析仍相當薄弱。本文在整理和估算原始調查統計資料的基礎上,主要分析偽滿洲國時期農產品價格變化及其原因和對偽滿洲國農業生產的影響。

一、偽滿洲國前主要農產品價格變化趨勢

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20年代,隨著清朝政府放棄封禁政策,使得關內移民急劇增加,鐵路和港口等社會基礎設施建設得以展開,大豆三品成為世界性貿易商品,東北地區農業得到了迅速發展。在此過程中,東北地區形成了兩種不同類型的農業生產模式:南滿地區形成了主要依靠家庭勞動力,以高梁、谷子、玉米等自給農作物生產為中心、小農經營為主的農業生產模式;北滿地區形成了主要依靠雇傭勞動力,以大豆和小麥等商品農作物生產為中心的農業生產模式。其中,北滿地區農業生產模式具有一些明顯的現代農業特征。同時,也確立了大豆的支配地位,大豆價格的動向左右了其他農產品價格的變動。大豆價格是先由倫敦市場的油料作物供求關系決定后,通過金和銀匯率變成銀本位制價格,并決定大連市場的大豆價格,而東北地區各地方的大豆價格則聯動于大連市場的大豆價格。

圖1反映了1907-1933年大豆、高梁、谷子、小麥的大連批發價格指數變化。具體來看,1907-1929年,大豆價格受世界經濟周期變化影響而有所起伏,但是整體上仍然維持上升趨勢,即除了1914-1916年大豆價格指數受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影響而暴跌外,從1908年的57上升到1919年的144。1921-1923年受世界經濟危機影響下降到91,而1924年重新回升到132,1925年達到了頂峰150。1926年開始,因德國化學工業的發展,出現了由油脂、化肥等合成原料代替大豆的現象,國際市場上大豆需求減弱。隨之,1926年的大豆價格指數大幅下降至121,一直到1929年為止在108至117之間的低位波動。另外,大豆價格的變化趨勢決定了其他農產品價格的變化,大豆三品的出口增加和價格上升,成為了推動東北地區農業開發的原動力之—。

但是,由于受到1929年爆發的世界經濟危機的影響,大豆價格從1930年開始急劇下降,1931年只有50,低于1908年價格指數。從1932年開始大豆價格重新回升,1933年上升到88,仍然很低。再加上“九一八”事變引起的社會經濟動亂及連年發生的自然災害,偽滿洲國初期農業生產陷入了嚴重危機。

二、偽滿洲國時期農產品價格變化趨勢

(一)偽滿洲國農業政策

偽滿洲國產業開發政策的出發點就是為了滿足日本經濟和軍事發展的需求。對此,1932年1月成立的滿鐵經濟調查會稱:“日本的‘對滿經濟政策基調是從日本經濟立場出發,應該期待些什么,換句話說,滿洲在哪些方面對日本具有重要價值。這就是對滿經濟政策的出發點,也是歸結點”;“滿洲的資源是對我國經濟國策上不可缺少的,我們的‘滿洲經濟政策基調是其資源的確保和利用,這就是除了放棄滿洲論者以外的一致觀點”。這表明,當時在日本存在嚴重的國內資源不足和農村過剩勞動力等問題的情況下,日本對偽滿洲國產業開發政策的立足點就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推動日本農業移民。而日本關東軍在1931年12月制定的《滿蒙開發方案》和1932年12月制定的《滿洲經濟建設第一期綜合計劃案》中也充分地體現了這一點?!稘M蒙開發方案》主張,無論是戰時還是和平時期,都應該通過保證“軍需資源”和滿蒙開發,為日本經濟發展作出貢獻。在《滿洲經濟建設第一期綜合計劃案》中,則確立了滿蒙工業建設的方針就是要補充日滿對國外的依存部分。

上述政策在偽滿洲國的農業政策中也被如實地體現了出來。在偽滿洲國初期,其為了要縮小因出口減少而價格暴跌的大豆生產,增加日本從國外大量進口的小麥及棉花和麻類等原料作物生產,增加對日本的農產品供應,以便確保工業原料和軍需農產品,從而積極倡導擴大小麥及棉花等原料作物生產來代替大豆生產。為此,其接連制定“日滿經濟統制方策綱要”和“滿洲棉花改良增殖計劃案”、“滿洲小麥改良增殖計劃案”、“關于滿洲大豆生產的將來對策”等政策,具體提出了在南滿地區以棉花為主,在北滿地區以小麥為主,并以煙草、麻類、甜菜等原料作物來代替大豆生產的改種特需農產品政策。1937年1月,在由關東軍司令部制定的計劃總投資額為25.8億元的《滿洲產業開發五年計劃綱要》中,被確定為重點增產的農產品仍然是小麥以及棉花、燕麥、麻等軍需農產品。但是東北地區氣候條件不適合棉花和小麥的栽培,這兩種農產品是高風險農作物,因此其政策難以付諸實施。而且沒有采取推動農業生產發展的根本性措施,農業生產仍然是以傳統農業技術為主,受制于大豆三品出口市場的變化。

日本發動侵華戰爭后,為了增加偽滿洲國對日本的物資供應,滿足其侵略戰爭需要,提出以大豆及糧食作物為中心的增產方針的同時,開始加強了對農產品流通領域的統制。具體而言,隨著侵華戰爭持續和在日本、偽滿洲國實施物質動員計劃及生產力擴充計劃,通過出口大豆獲取外匯的重要性增加。同時,日本及其殖民地的糧食供給趨于緊張,日本國內的糧食、飼料、肥料不足問題越來越嚴重。還有,日本占領的中國河北地區,其糧食自給原本就困難,且比東北地區更適于棉花和小麥等農作物栽培。隨之,為解決日本及其殖民地和占領區的糧食不足問題,在偽滿洲國,增產原料作物的重要性下降,而作為糧食供給基地進行開發的重要性增加。因此,在1938年5月發表的《修正五年計劃》中,偽滿洲國改變了以前的以特需農產品為中心的增產政策,提出了以大豆和糧食作物為中心的增產方針。即:為了增加出口,獲取外匯,積極增產大豆;為了滿足軍用飼料和日本國內養雞飼料需求,增產谷子、高梁、玉米等糧食作物;為了減少進口,增產蕎麥、榨蠶、芝麻、落花生等農作物。并于1937年開始設立農事合作社,1940年開始把金融合作社和農事合作社合并為興農合作社。但是,其業務重點始終放在經營農產品交易市場和收回農業貸款上,因游離了農業生產過程,對提高農業生產力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為了加強農產品流通領域的統制,1937年8月,偽滿洲國公布了以大米、小麥、燕麥、高粱、谷子等農產品為對象的《暴利取締令》。同年12月,為了增加對日本的玉米供給,制定《貿易統制法》,對第三國的玉米出口實施了出口許可制,1938年實施出口許可制的農產品擴大到高粱和小麥及小麥粉,1939年又擴大到大豆、落花生、蘇子和芝麻等。1938年11月,為了保證大米的國內自給和軍用需要,公布《米谷管理法》,對大米的整個生產流程進行統制,又實施了近似于專賣的制度。1939年8月,公布了《特產專管制實施綱要》,同年9月制定了大豆公定收購價格,即大連基準價100斤大豆(包括麻袋)為7元,并于10月1日開始實施。同年11月,公布了《主要糧谷統制法》和《主要糧谷統制法實施規則》,對高梁、玉米、谷子等農產品也開始實施公定收購價格,統治其收購和配給過程。1940年12月,公布了《小麥及制粉業統治法》,開始實施小麥粉專賣制度。農產品批發價格也從1940年開始置于政府的統制之下。

日本偷襲珍珠港引發世界大戰全面爆發后,偽滿洲國受日本政府的“盡量確保各種重要物資并運送到日本”的指示,制定了《戰時緊急經濟對策綱要》,提出了“強化戰時經濟體制”、“積極利用自給資源”、“及時充分滿足日本的戰時緊急需求”等方針。隨之,1942年1月,制定了《1942年度興農部施政大綱》,提出了積極實施農產品增產及上市、強化國內配給制度以及擴大對日農產品出口等戰時經濟對策。其重點就是徹底實施強制性農產品上市。強制性農產品上市始于1941年,該年《農產品增產集荷方策要領》中確定的主要方針是以村為單位分配上市任務,并實施定金制度。由于農產品上市不振,在1943年度農產品上市方針中提出了廢除定金制度,實施特別配給生活必需品和支付農產品上市獎勵金,嚴格遵守被分配的農產品上市量,獎勵集體農產品上市等措施。并在實際的農產品上市過程中動用了警力,使用國家權力進行強制性的農產品掠奪。

總之,偽滿洲國農業政策被局限于流通領域,脫離了農業生產過程,其本質就是掠奪日本所需的農業資源。其政策直接影響了農產品的價格。

(二)農產品價格變動及其原因

偽滿洲國農業政策與大豆三品出口市場的變化,都直接影響了以大豆為主的農產品價格的變化。下面的表1反映了1931-1944年大豆、高粱、谷子、玉米、小麥、水稻、大麻子、蘇子、棉花等9種主要農產品的價格變動趨勢。具體來看,農產品價格在1932年出現了回升的跡象,而1933年又重新下降,從1934年開始持續上升。1931-1932年的價格變動與上述的大連農產品批發價格指數的變動相一致,而1933年的價格跌落是由滿洲中央銀行的滯漲政策所導致的。1935年的大幅上漲是因1934年在北滿地區發生的嚴重自然災害而導致的農產品供給量不足和1935年大豆出口增加所引起的??紤]到農產品價格在1931年處于最低谷的情況,從整體上來看,偽滿洲國初期農產品價格的回升很緩慢。

在農產品價格中,大豆價格回升最為緩慢,不僅低于高粱、小麥等糧食作物價格的上漲率,也低于農產品價格的平均上漲率。這主要是由國際市場上大豆需求量的下降和大豆價格的低迷所導致的。小麻子和蘇子等油料農作物價格在1934-1936年持續下降,隨之,公園藝農作物價格的上漲率低于農產品價格的平均上漲率。只是公園藝農產品產值在農業總產值中所占比重很小,因此對農產品價格變動幾乎不產生影響。

從1938年開始,農產品價格隨著日本發動侵華戰爭所引發的日本國內物價乃至偽滿洲國物價上漲而迅速上升,但是大豆價格的上漲率仍遠遠低于高粱、谷子等糧食作物價格的上漲率,大豆價格處于很不利的地位。這主要是偽滿洲國人口增加引起的糧食需求量增加與農業生產低迷造成的糧食供給量不足以及各個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之間的不均衡所導致的。特別是1939年受自然災害影響農業大幅度減產,加上低廉的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的實施,使得農業生產遭受雙重打擊,北滿地區農業生產開始趨于衰退。同時,與偽滿洲國人口增加引起的國內糧食需求和日本及其占領區的糧食需求相比,偽滿洲國糧食供給嚴重不足,又造成了農產品價格上漲。其中,1939-1941年的大豆價格上漲率很低,這主要是大豆公定收購價格的低位性所造成的。

總之,偽滿洲國時期農產品價格變動的最大特征是大豆價格上漲率遠遠低于高粱、谷子、玉米、小麥等糧食作物價格上漲率。偽滿洲國之前,大豆價格的動向左右其他農產品價格變動的情景蕩然無存。這與大豆、豆餅出口市場的變化和前述的偽滿洲國農業政策密切相關。具體來說,大豆和豆餅出口量從1931年的473萬噸持續下降到1935年279萬噸,1936-1939年維持在278-303萬噸之間。這主要是由于中國政府和蘇聯政府制裁偽滿洲國,從而失去中國關內市場和蘇聯市場而導致的結果。從1940年開始,由于受1939年爆發世界大戰而失去歐洲出口市場的影響,大豆出口量從1938年的217萬噸下降到1939年171萬噸和1940-1944年68-83萬噸,豆粕出口量也從1939年的122萬噸下降到1940-1944年的50萬噸左右。

農產品價格上漲,特別是糧食作物價格上漲并不意味著農民實際收入的增加。以1936年為100的農產品價格指數為基數來衡量,1938年為110,1939年154,1941年190,1943年235。而如果以1936年的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為100,那么1938年達到147,1939年171,1941年247,1943年達到291,農民銷售的農產品價格上漲率明顯低于農民購買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率。另外,考慮到在統制經濟之下的大豆公定收購價格的低位性,大豆主產地北滿地區大中農戶的農業生產經營環境越來越惡化了。

三、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的低位性和掠奪功能

如前所述,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是從1939年末開始實施的。除了在偽滿洲國全域實行統一的水稻和小麥收購價格(小麥是從1942年9月開始)之外,其余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都是以大連基準價格減去到大連的鐵路運費而計算的各地區火車站或碼頭交貨價格。其意圖很明顯,就是從對日本及其殖民地的農產品出口角度出發制定公定收購價格,而完全不考慮偽滿洲國國內糧食消費情況及農業生產的發展。其結果是北滿地區的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比南滿地區便宜,致使北滿地區農業生產始終處于不利地位。

偽滿洲國雖然指出,作為制定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的生產費標準,其涉及土地費、農舍費、農具費、勞動費、畜力費、肥料費、種苗費、各種材料費、租稅公課、資本成本等10種生產費項目。但是,實際制定的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中沒有具體明示各生產費,其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制定過程不明。因此,在本文利用興農部農政司調查課進行的《主要農產物生產費》調查結果分析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的合理性?!吨饕r產物生產費》調查是1937年至1943年期間進行的,其農產品生產費調查項目也與上述偽滿洲國政府指出的生產費項目一致。其生產費計算方法如下:首先,調查各個農產品的生產費項目費用;其次,各生產費項目費用合計減去副產品價格,再除以農產品收獲量計算出單位庭院生產費;再次,單位庭院生產費加上農產品銷售費用計算市場生產費。

在這里,具體分析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的合理性時,采用了兩個指標:一是上述的市場生產費;一是從市場生產費中扣除土地費的自營農實際支付生產費,即“自營農生產費”。自營農是利用私有地進行農業生產,因此實際上不支付農產品生產費項目中的土地費。

(一)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的低位性

奉天(沈陽)、新京(長春)和哈爾濱是南滿、中滿、北滿地區的中心城市,這三個城市的農產品價格能反映各自所屬地區的農產品價格水平及其變化動向。

第一,大豆。1939年11月,大豆的平均公定收購價格與平均市場生產費的比率只有52%,1940年2月至1941年10月為66%-67%,1942年10月為77%。偽滿洲國每年都調高大豆公定收購價格,上述比率也有所上升,但生產費始終遠遠得不到補償。且上述大豆公定收購價格是一等品大豆的價格,高出大豆實際平均收購價格20-30元。從1944年9月開始,偽滿洲國實施了全國統一的大豆公定收購價格每噸200元,這與1942年10月制定的奉天大豆公定收購價格相同,而比哈爾濱大豆公定收購價格每噸只上升了10元。上述情況說明,偽滿洲國制定的大豆公定收購價格一直遠遠低于大豆市場生產費。

第二,小麥和水稻。北滿地區是小麥的主產地。哈爾濱的小麥公定收購價格與其市場生產費的比率,1939年9月93%,1939年10月98%,1940年2月117%,因短時期內連續調高價格,價格高出生產費。而1940年9月其比率降到68%,1942年9月為77%,與大豆處于相同的水平。水稻公定收購價格是全國統一價格。水稻的平均公定收購價格與平均市場生產費的比率,1939年10月103%,1940年9月85%,1941年9月95%,價格接近生產費。1942年9月制定的水稻公定收購價格沒有變化,而市場生產費上升,其比率降到72%,公定收購價格與市場生產費之間的差距拉大了。

第三,從高梁、玉米、谷子的平均公定收購價格與平均市場生產費的比率來看,高粱1939年11月為72%,1940年10月76%,1941年10月81%。1942年10月67%,價格比生產費低20%至30%。谷子從1940年2月91%下降到1942年10月63%,玉米也從1940年2月89%下降到1942年10月66%。也就是說,實施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制以來,高梁、谷子和玉米的公定收購價格不僅低于其市場生產費,而且其差距也逐步擴大。

總之,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制實施初期的1939年末和1940年,小麥和水稻的公定收購價格非常接近于其市場生產費,而高粱、谷子、玉米的公定收購價格比其市場生產費低大約lO%至20%,大豆公定收購價格比其市場生產費低32%至48%,遠遠低于市場生產成本。農產品各品種之間的公定收購價格非常不均衡,且大豆價格最為不利。而到了1942年9月,農產品品種之間的公定收購價格與市場生產成本之間的差距基本上處于相同水平,且都低于市場生產成本。

(二)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的掠奪功能

如果農產品生產費始終沒有得到補償,大中農戶的農業生產經營就會遭到破產。但是,大中農戶仍然基本上維持農業生產經營。其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主要農產物生產費》調查中的農產品生產費計算方法問題;一是農產品黑市的存在。

在《主要農產物生產費》調查中,從農業再生產角度出發,根據當地的實際地租額計算土地費,并加算到生產費中。其土地費在庭院生產費中所占的比重,1939年為30%、1940年為29%、1942年為20%,雖然其隨著勞動費比重的增加而下降,但是依然占有很大的比重。從生產要素投入必須得到補償的角度來看,作為土地資本的補償把土地費計算在生產費中是正確的。但是,對于利用私有地進行農業生產的自營農來說,這部分土地費實際上是不需要支付的虛擬費用,即使土地費沒有得到補償,自營農也能照舊維持農業再生產。因此,從《主要農產物生產費》調查的市場生產費中扣除土地費,就可以得到自營農實際支付的生產費,即“自營農生產費”。換句話來說,《主要農產物生產費》調查的市場生產費等于租地農戶實際支付的生產費,而“自營農生產費”就等于自營農實際支付的生產費。

1939-1942年,從奉天和哈爾濱主要農產品的平均公定收購價格與自營農生產費的比率來看,大豆1939年11月為82%,1940年10月為97%,1941年10月90%,1942年10月88%。除了1940年之外,公定收購價格都低于自營農生產費10%至18%,公定收購價格始終不能補償自營農生產費。小麥1939年10月是138%,1940年9月91%,1942年9月為95%,公定收購價格接近于自營農生產費。水稻1939年10月為153%,1940年2月為124%.1941年9月107%.1942年9月96%,雖然其比率逐年下降,但公定收購價格幾乎都高于自營農生產費。高粱、谷子和玉米1939年11月、1940年10月和1941年10月制定的公定收購價格基本上都高于自營農生產費10%至20%,而1942年10月制定的公定收購價格則低于自營農生產費25%左右。

在偽滿洲國,大米主要供應給日本人,而小麥粉主要供應給中國官僚和特殊會社管理人員等上層階層,因此保證大米和小麥粉供應對維持殖民統治來說很重要。而偽滿洲國大米和小麥粉生產一直不能滿足國內需求,也難以從國外繼續進口,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擴大其生產。高粱、谷子和玉米是一般民眾的主食,也用來滿足日本及其殖民地和占領區的糧食及軍用飼料需求,因此也需要繼續增產。大豆是代表性的出口農產品,但是由于1939年歐洲大戰爆發,失去了其出口市場,大豆出口急劇減少。加上偽滿洲國要以日本及其殖民地和占領區急需的糧食作物來代替大豆生產,因此大豆公定收購價格定得很低。

綜合考慮農產品結構以及各農產品的公定收購價格與自營農生產費的比率,1939-1941年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基本上只能補償自營農生產費。換句話來說,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是基于自營農勉強維持簡單再生產的價格水平而制定的。而1942年10月制定的各農產品的公定收購價格都低于自營農生產費。這種從根本上破壞農業再生產基礎的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制,就是利用國家權力最大限度地掠奪農民剩余的價格制度,是由偽滿洲國農業開發目的與本質所決定的。

在偽滿洲國實施掠奪性農產品公定收購價格的情況下,大中農戶能夠維持農業生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統制經濟的副產物——農產品黑市的形成與發展。

雖然無法準確把握在黑市上流通的農產品數量,但是粗略估算的話,至少在70萬噸以上。具體來說,1940年,城市一般民眾的糧食配給量大概是人均每月9千克左右,比當時營養學專家建議的最低人均每月糧食消費量15千克少6千克。此外,據1940-1944年《滿洲農產統計》,當時偽滿洲國非農業人口大概是1245萬人至1274萬人。保守地估算,如果這些非農業人口的半數從農產品黑市中購買每月不足的6千克糧食的話,在農產品黑市中流通的糧食將達到約45-46萬噸,換算成沒有加工的粗谷將達到約70萬噸。由此可以推斷出,在農產品黑市上流通的糧食至少70萬噸以上,流通數量不小。

還有,根據滿洲中央銀行調查部對農產品黑市價格進行調查的結果來看,農產品黑市價格不僅高于公定價格,而且其價格上漲率遠遠超出了公定價格的上漲率,隨之農產品黑市價格與公定價格之間的差距急劇擴大。比如奉天,高粱、谷子和玉米粉的黑市價格,1941年12月是各自公定價格的2.2倍、1.3倍和1.8倍,而1942年12月是各自公定價格的7.5倍、6.7倍和5.5倍,1943年12月更上升到各自公定價格的20.5倍、19.6倍和17.3倍。1944年5月仍然是各自公定價格的12.0倍、14.2倍和13.8倍。哈爾濱農產品黑市價格也呈現出與奉天農產品黑市價格相似的變動趨勢,只是奉天農產品黑市價格普遍高于哈爾濱農產品黑市價格,且其黑市價格上漲率也比哈爾濱農產品黑市價格上漲率高。

奉天和哈爾濱的農產品黑市價格差距是由各地區民眾對黑市購買糧食的依存程度不同而決定的。即,在奉天和哈爾濱市民的糧食消費量中,從配給糧食和從黑市購買糧食的比重來看,特殊配給階層是:在奉天,配給糧食占87%,黑市購買糧食占13%;而在哈爾濱,配給糧食占75%,黑市購買糧食占25%。一般民眾是:在奉天,配給糧食占47%,黑市購買糧食占53%;而在哈爾濱,配給糧食占75%,黑市購買糧食占25%。這也就是說,奉天市的一般民眾所需糧食消費量的一半以上依靠從黑市購買,即對黑市購買糧食的依存度相當高。從中不難看出,由于農產品黑市價格遠遠高于公定價格,農民通過黑市出售糧食可以獲取利潤。農產品黑市成為緩解大中農戶困境的唯一的“救濟措施”。

四、農產品價格變化的影響

偽滿洲國時期的農業生產趨勢可劃分為以下三個階段:1932-1934年恐慌期,1935-1938年恢復增長期和1939-1944年戰時停滯期。在整個偽滿洲國時期,農業生產力始終未能恢復到1931年的生產力水平,農業生產倒退了。其主要原因是由市場環境的變化,農業技術和農業資本投入的停滯,農業勞動力不足等因素相互作用下造成的大豆和小麥商品農作物生產的衰退,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北滿地區農業生產的不振和衰退。

具體來說,由于受“九一八”事變引起的東北地區社會經濟動亂和中國及蘇聯對偽滿洲國進行的經濟制裁,以及1937年日本發動侵華戰爭的影響,偽滿洲國大豆三品出口市場惡化,其出口量減少。隨后,大豆價格上漲緩慢,大豆與糧食作物之間的價格差距拉大,大豆生產恢復滯后,使得北滿地區農業生產恢復緩慢。從1939年開始,歐洲大戰爆發導致了大豆出口急劇減少,加上低廉的大豆公定收購價格,造成大豆耕種面積急劇下降。特別是在1939年,農業生產遭受自然災害而大幅度減產的情況下,偽滿洲國不采取救濟措施,反而實施了最大限度地掠奪農民生產剩余的大豆公定收購價格,使得以大豆生產為中心的北滿地區大中農戶遭受雙重打擊。

東北地區的傳統農業技術是順應東北地區的自然條件而形成的,是有機結合人力、畜力和傳統農具進行的旱田高壟栽培和輪作生產方式,其以大豆為中心,組合高梁、谷子、小麥、玉米等農作物進行三年輪作。該技術存在作業效率低,需要大量的季節性勞動力投入,難以擴大特定農作物栽培等缺陷。要克服其缺陷,必須采取改良傳統農具和引進農業機械,建設水利設施,促進品種改良,增加肥料使用量等根本性措施,以改良傳統農業技術。

但是,在大豆出口市場惡化和大豆價格上漲緩慢而農業生產遇到結構性問題的情況下,偽滿洲國沒有采取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根本性措施。偽滿洲國農業政策是以滿足日本農產品需求為目的的農業資源掠奪政策。其重點放在農產品流通領域,游離于農業生產過程,農業生產始終是以傳統農業技術為主。因此,北滿地區大豆栽培面積的急劇下降,使得大中農戶難以維持3年輪作生產方式,只能相應地減少糧食作物的栽培面積,導致了北滿地區耕種面積也從1940年開始趨于下降。

與此同時,伴隨著《滿洲產業開發五年計劃》和《北邊新興三年計劃》等開發計劃的實施,以及對蘇邊境地區軍事設施建設等導致勞動力需求急劇增加.引起了農業勞動力,特別是季節性農業勞動力不足和農業工資上漲,使得利用大量雇傭勞動力進行農業生產的北滿地區大中農戶陷入了困境。從此,北滿地區農業生產一蹶不振,從1939年開始走向了衰退的道路,偽滿洲國農業也由此進入到戰時停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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