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富
為加強鄉鎮人大監督實效,衢州市衢江區人大在全區范圍內推廣實施了鄉鎮人大重點督查機制。
2015年以來,衢江區各鄉鎮都成立了以人大主席為組長的重點工作督查小組,由轄區內區、鄉人大代表分批圍繞“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上級黨委、人大和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群眾關注的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開展督查。
代表作為督查主體,不能再像以往那樣不調研、不發言了,而是要求做到事前搞調研,督查動真格,事后抓整改。每次督查,參與代表都要登記督查臺賬,明確督查時間、地點、人員、內容、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整改意見等。督查通報需由參加督查的全體代表簽字確認,方可提交鄉鎮政府整改落實。鄉鎮黨委、政府將根據督查情況對各行政村進行排名,并與年終考核掛鉤。同時,上一次督查整改情況,仍將作為下一次督查的重要內容之一,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