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二次根式時,同學們由于對有關概念、性質理解不深,在做題的過程中常常會出現似“是”而“非”的錯誤.現就容易出現的一些錯誤進行辨析,從中探尋正確的解法,以避免錯誤的發生.
一、忽視二次根式為正數的前提條件,盲目開方
例1 化簡-a.
錯解:
原式=a-a·=(a-1).
錯因剖析:上述解法忽視了-a3>0這一隱含條件,即a<0,盲目進行開方,進而導致變形不等價,造成錯解.我們知道=|a|=a(a≥0時)-a(a<0時).事實上由于與均為算術平方根,應有>0且>0,而a與<0.
正解:原式=-a-a·=(1-a).
二、沒有正確區分()2與的意義
例2 計算+()2
錯解: +()2=-5+5=0
錯因剖析:本題出錯的原因是沒有準確理解的意義,()2與的運算順序不同,()2先開方后乘方,先乘方后開方,這里的表示的是(-5)2的算術平方根,即25的算術平方根,所以=5,()2表示的是的平方是5.
正解:+()2=5+5=10.
三、忽視同類二次根式的定義
例3 已知和是同類二次根式,求m的值.
錯解:∵和是同類二次根式,∴2m=4m+4,即m=-2.
錯因剖析:若m=-2,則2m=-4<0,與二次根式的定義相矛盾.兩個根式是同類二次根式,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①是最簡二次根式;②被開方數相同.因此,應將其化簡成2,然后再利用同類根式的值相等這一條件求解.
正解:=2,且2、與是同類根式,∴有=,兩邊平方得:2m=m+1,即m=1.
四、錯用根式的性質
例4 計算:(1);(2)
錯解:(1)原式==5+12=17;
(2)原式=-=10-6=8.
錯因剖析:錯解錯在套用積的算術平方根性質:=·,符號“”代表開平方,也起著括號作用,對于不能用二次根式性質計算的,應如同先要進行括號內的運算一樣,根號內的運算要首先進行.
注意:≠±
正解:(1)原式===13;
(2)原式===8.
五、忽視題設的隱含條件
例5 若m=,試求-的值.
錯解:-
=-
=-=m-1-
=2--1-(2+)=-1-2
錯因剖析:錯解是由于忽視了題設中 m==2-<1,即m-1<0這一隱含條件.
正解:-
=-
=-=m-1+
=2--1+2+=3.
六、根號外的數(式)與根號內的數(式)約分
例6 計算:.
錯解:原式=+
=+=2+3=5.
錯因剖析:錯在把根號外的“3”與根號內的“12”、“27”直接約分.按運算性質的要求,應將根號內能開得盡方的因數(式)開方后,再與根號外的因式相除.
正解:原式=+=
七、誤用分配律
例7 計算:÷+.
錯解:原式=÷+÷
=×+×
=3+2
錯因剖析:錯解的原因是把和對除數的分配,即(a+b)÷d=(a+b)·=+,誤解為除數對和的分配.
正解: 原式=÷=×==6-6.
八、違背運算順序
例8 計算
÷
錯解:原式=×÷×=×÷×=.
錯因剖析:上面的解法錯在把寫成×時,沒有添加括號,造成運算順序有誤.
正解:原式=×÷(×)
=×÷(×)=÷=.
九、忽視分類討論
例9 將下式分母有理化:.
錯解:原式=
=.
錯因剖析:出錯的原因在于忽視了對字母的討論,從而導致了變形的不等價.事實上,當a=0時,1-=0,進而導致分式的分母為0,并且結果中的分母亦為0,此時分式無意義.
正解:(1)當a=0時,原式=;
(2)當a≠0時,1-≠0,
此時原式=.
十、忽視將計算結果化為最簡二次根式
例10 計算:(5+)(5-2).
錯解:原式=25-10+5-2.
錯因剖析:錯解中的、不是最簡二次根式,應把它化為最簡二次根式后,再把同類二次根式進行合并計算.
正解:原式=25-10+5- 2=25-10+10-6=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