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到了2016年,這注定是一個特殊的年份。
2016年,作為“十三五”的開局之年,是繼續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又可能是宏觀經濟很困難的一年?;厥?015,GDP增速六年來首次跌破7%,經濟形勢不容樂觀。2016年,乃至接下來的幾年,經濟不可能通過短期刺激實現V型反彈,可能會經歷一個L型增長階段。
“L型”增長的判斷,既需要勇氣,更需要尊重客觀現實。最高層也已經全面部署,將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做好接下來這幾年的經濟工作。
如果說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出之初,大家還比較困惑,那么,2016年第一個工作日,《人民日報》對于權威人士的專訪,就已經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詮釋得十分清晰。
從“三期疊加”到“新常態”,再到“新供給”,是一個不斷探索,深化認知的過程。2013年,中央認為我國經濟進入“三期疊加”階段,明確了我們對經濟形勢應該“怎么看”,2014年,中央提出經濟發展“新常態”,既進一步深化了“怎么看”,又為“怎么干”指明了方向。2015年,中央財經領導小組首次提出要推進“供給側”改革,明確了“怎么干”的問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正確認識經濟形勢后選擇的經濟治理藥方。
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樣一個組合來理解,我們面臨的改革任務十分繁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宏觀政策要穩、產業政策要準、微觀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實、社會政策要托底。亟待解決的“五大重點任務”也十分明確,即: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
正是基于這種判斷,對于財政來說,新使命也必然到來。過去政府在需求側的強刺激,造成了財政的“大開大合”,也就帶來了很多后遺癥,比如土地財政就是典型代表。在加大供給側的背景下,其精髓在于中央與地方關系再重構、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再重構。
因此,財稅改革要以更大助力規范財政行為,厘清政府、企業的界限,促使政府定位由直接投資者轉向市場監管者,放開市場壟斷、營造公平市場環境,通過多元化的投資主體、投資模式實現政府端的供給側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