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開始,北京市將放開特需醫療服務、新增醫療服務和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將執行醫院自主定價。在多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放開本市公立醫療機構特需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中,特意規定了“嚴格控制規模和數量,不得因此影響基本醫療服務的供給規模和服務質量”,公立醫院開展特需醫療服務時,應該設立獨立的區域,并用明顯標識加以區別。在特需醫療服務區域外提供的政府定價范圍內的醫療服務項目嚴格遵守政府定價管理需求。同時,最好的醫生也不會僅集中在特需醫療區域。新政策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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