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村霸”關鍵是打掉“保護傘”
【輿情回放】 近年來,有關“村霸”橫行鄉里、欺壓百姓的新聞屢見報端。1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決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刑事犯罪,突出打擊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
【網絡輿情】
澎湃新聞:“村霸”橫行的背后,折射出基層黨組織建設缺失的深層問題。究其原因,除黑惡勢力猖獗外,部分基層組織不給力也是主要原因之一。一方面,有的基層選舉不嚴肅、不透明,導致不法分子通過賄賂威脅等手段把持村務,甚至有“兩委”班子成員淪為“村霸”。另一方面,具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分組織不主動履職擔責,對惡勢力不愿管、不敢管,甚至有的黨員干部本著“天高皇帝遠”的思想,收受不法分子賄賂,同流合污,結成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利益聯盟。這些都是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寬松軟的具體表現。
【決策點睛】整治基層惡勢力,除了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嚴查一起外,更需通過扎緊制度籠子,嚴查各類黑惡勢力的“保護傘”,以點帶面持續凈化政治生態,鏟除滋生“村霸”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