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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本質與知識創新目標

2017-06-19 21:04張楠
職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8期
關鍵詞:知識產權法知識創新制度創新

張楠

摘 要: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對于知識產權制度的要求也逐漸提高,知識產權法制度的創新已然成為了發展經濟的重要內容。因此,本文通過分析出知識產權法制度創新本質,并聯系實際,提出了知識創新目標。

關鍵詞:知識產權法;制度創新;知識創新;本質

知識產權法是保證知識產權所有人合法權益的基本法律保障,同時對于規范知識經濟市場,推動社會的發展,以及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識等方面都有著重要積極的作用。

一、知識產權法的制度創新本質

(一)知識產權秩序的憲法基礎

知識產權秩序的主要內容都是關于精神產品與知識發展方面的,法律承認了知識財產的私有性,只有在法律層面上對于知識產權的認識有了明確的定義,那么才能確定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知識產權秩序。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對于知識產權秩序的構建興起了無數的政治運動,如在上個世紀英國的自由大憲章中對于安娜法令,即著作權法的頒布起到的積極促進的作用,在同時期的美國,憲法中關于知識產權以及創作者權益的保護也有具體的說明,根據歷史經驗以及發展規律我們可以知道,只有將知識產權法得到憲法的支持,才能保障其制度的有效構建。另外,政權的變化直接影響著創新的發展方向,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知識產權法制度的創新是以憲法為基礎的創新。

(二)知識創新活動的科技基礎

科技與知識的創新實際上是相輔相成關系??萍紕撔聻橹R創新提供方向,而知識創新也為科技創新完善具體的內容,自工業革命以來,技術的創新帶動了經濟的發展,而經濟的發展又為科技的發展提供了動力?;仡櫸鞣浇洕陌l展史,我們可以知道,輪船、飛機的生產和使用,農業產量的提升,甚至手機、電腦的不斷更新其本質都是科學技術的不斷創新與發展,科學技術與社會生產之間的關系已經越來越清晰。而根據勞動價值論的相關內容,知識勞動同樣具有一定的價值,產品的生產過程不僅要包含實物,同樣也針對于無形的商品,如知識、技術等。這樣使得知識、技術在社會生產過程中的價值地位同樣也受到肯定,因此我們可以知道知識產權法制度的創新是以科技的創新為基礎的創新。

(三)知識商品化的市場基礎

在對于知識、技術等無形的商品價值肯定的基礎上,形成了知識經濟市場,用于對知識、技術等商品的流通與使用。制度與經濟的關系,實際上就是法律與市場的關系,知識、技術等無形商品要想實現流通的價值就必須通過市場的作用,實現無形商品利益最大化,而知識經濟市場要想有序的發展下去,就必須依靠一定的制度保障,法律不僅規范了知識經濟市場中的交易活動,同時也能有效的降低市場內的風險,使市場充滿活力且穩定發展。知識產權法就是基于知識經濟市場的需要,不僅能夠有效的刺激知識商品的生產,同時也能進一步規范知識經濟的創新與發展,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知識產權制度的創新其本質是以知識商品化市場為基礎的創新。

(四)知識生產主體訴求的產權基礎

知識產權法保證了知識產權私有化,這意味著由知識產權所帶來的財富收益也歸個人所有,這實際上為個人獲得財富提供了新的方式?;仡櫸覈髽I的發展史,現代企業的標志是知識產權制度與企業法人制度的建立,知識產權法規定了權利的主體可以為個人和創新投資的企業本身,這樣的制度有效的促進了個體創造向集體創造的發展進程,個人財富向社會財富轉變的進程,使得知識生產成為社會發展的內在動因,知識生產也能為權利所有人帶來可觀的經濟收益及社會地位,知識產權法為知識生產提供了動力,同時也為知識的傳播和收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因此我們可以認為知識產權法的創新實際上是以知識生產主體訴求的產權為基礎的創新。

二、知識創新目標

(一)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典

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典有助于解決目前在我國的知識經濟市場中存在法律關系復雜的問題,目前我國現行的知識產權法還是單行法的體系模式,但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提高,現有的法律模式已經不能滿足于社會的需求,如果不能盡快的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典,則必然會影響到社會的秩序以及經濟的發展,只有從立法角度確定了知識產權法的重要性,才能有助于知識創新,才能更好的規范知識經濟市場,才能將知識創新與國家建設緊密的聯系起來。

(二)加強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法的有效落實離不開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加強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也是知識創新目標的重要內容之一,著眼于我國目前的知識產權法律現狀,我們可以知道,盡管知識產權法本身逐漸得到完善,但是與之相配套的法律還不夠完善,使得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與監督工作難以展開,同樣也使得我國的知識產權法難以有效的落實。因此,加強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有助于提高知識生產的效率,同時也能更好的規范知識經濟市場,積極促進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的完善。

(三)提高公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公眾是知識生產的主要力量,同時也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只有讓社會群眾了解知識產權法,才能有效的進行知識產權法制度的創新,才能為知識創新提供新的發展目標,提高公眾的法制觀念,不僅可以有效的落實知識產權法的相關內容,同時也擴大了知識產權的監督力量,保障了知識經濟的快速發展。

三、結語

綜上所述,只有了解了知識產權法制度的創新本質,才能更好的發揮出知識產權法在知識經濟市場的作用,才能有效的制定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典,才能加強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才能提高公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參考文獻:

[1]趙海怡,錢錦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制度選擇——對知識產權保護模式的反思[J].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01(02):74-79.

[2]王政貴,徐珍,張可鵬.促進科技創新目標下的知識產權擔保融資及其法律問題[J].行政與法,2010,01(08):102-105.

[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戰略性新興產業政企關系研究”課題組,陳小洪,王懷宇.中國知識產權制度要突出支持再創新:需要政企合作[J].發展研究,2011,10(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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