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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體系創新的政策探討

2017-10-21 17:26王澤鑫楊蕾馬子豪高旺
知音勵志·教育版 2017年1期
關鍵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三權分置創新

王澤鑫 楊蕾 馬子豪 高旺

完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是指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以專業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骨干,其他組織形式為補充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近年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迅速,金融需求旺盛,然而當前的農村金融供給不能很好地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需求。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支持,做大做強并帶動農業生產組織的變革,是實現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的基本路徑。文章在深入了解農村農業經營體系現狀的基礎上,針對性的提出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體系創新的政策建議: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構建農村產權融資體系、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完善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立農村多元化融資體系、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

【關鍵詞】三權分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體系;創新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的逐步深入以及鼓勵性政策的推行,專業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快速發展。國家對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高度重視。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支持,做大做強并帶動農業生產組織的變革,是實現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的基本路徑。近年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迅速,金融需求旺盛,然而當前的農村金融供給不能很好地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需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傳統農業經濟主體在各方面的諸多差距也使得其需要更多的適應性環境,來實現其自身的金融需求。為此,加快構建符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體系至關重要。

1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體系創新的邏輯框架

任何體系、制度的完善、構建都需要一定的目標與邏輯框架。只有根據一定的邏輯順序,逐步開展,才不會雜亂無章,毫無思緒。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出現與發展本身就是由傳統農業經營形式演變而來的,是從屬于農村經濟制度發展規律的。其次,創新是基于發展之上的創新,是基于制度基礎上的創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各方面的創新同樣具有制度屬性。從目前來看,我國農村金融服務主體不斷豐富,發展態勢漸好,服務方式不斷創新并收到良好反應。但不得不說,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新事物,還受到多方面的制約與阻礙。因此,針對新事物的發展就應當具有新眼光,對其判定也應當具有新的經濟制度,以此,來找到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的問題,發現本質,對癥治藥。

2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體系創新的政策建議

2.1 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2.1.1 加強政策激勵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支農再貸款是央行對各類農村金融機構發放的再貸款,起初是作為貨幣政策的工具,旨在支持農村信用社改進支農信貸服務,壯大支農資金實力,促進“三農”經濟持續快速發展。隨著社會進步,支農再貸款已逐步發展成為中國人民銀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重要工具。成本低、收入穩定的特征也使其成為可以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匹配的重要工具。從結果來看,二者的掛鉤是互惠互利的。用再貼現政策引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服務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這不僅為農業經濟金融機構提供了流動性支持,使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獲取更多資金支持,更優化了信貸結構,加快了票據融資業務發展,促進了國家產業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

2.1.2 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共同推進

國家銀行應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通過政策性措施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入。另外,商業銀行適當下移經營重心,并不斷增強經營觸角,實現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的優化升級,方便農村經營主體的資金流動。除此之外,加快研發新型農業金融產品,開創具有代表性、獨特性的農村金融管理結構。

2.1.3 創新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積極對待新型農村經營主體,鼓勵民間資本的流動,成立專門性的民營銀行管理相關事宜,或者組織建立農村資金互助社,實現資金、技術與信息的合作與交流。對待村鎮銀行股權可實行適當變動,優化結構,引入民營資本,給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更多的參股入股的機會與平臺。成立農村金融租賃公司,給剛剛起步的新型農營主體在基礎建設上的支持,改善融資結構。除此之外,還應積極設立其他金融機構,一定程度上降低新型農業經濟主體的投資風險,提高資金利用率。

2.2 構建農村產權融資體系

2.2.1 加快建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加快建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肅清企圖投機取巧、違法亂紀的行為,修訂《物權法》《擔保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保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權益,更保證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加強縣鄉政府對農村產權交易市場的監管,予以足夠的空間又不能放任自流,加強監管是保持農村金融市場健康良好發展的關鍵,必不可少。另外,無論是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配套設施,還是基礎化建設包括社會保障體系及戶籍管理制度等等都要健全,推動農村經營產業的優化轉型,加快城鎮化進程,密切農村與城市經營企業的聯系與交流,暢通就業渠道,提供融資信息,增強社會保障。

2.2.2 為保持公平、公正,維護群眾利益,建立農村產權抵押登記公示制度。

產權明晰是土地流轉的基礎和前提。土地產權是土地制度與政策的一個核心問題,土地歸屬了決定土地制度的基本社會性質。隨著經濟發展,農村產權清晰也是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犯、拓展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的工具。

2.2.3 擴大農村產權抵押融資范圍

阻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順利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就是融資問題。因此,應當加快建立農村產權交易機構,拓寬農村產權抵押融資范圍,為農村金融改革不斷注入新活力。無論是土地經營管理權,還是集體林權、水域灘涂養殖權、農業知識產權、大型農機具等等都可以作為抵押納入貸款范圍,切實擴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范圍。

2.3 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創新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要想獲取長遠發展,在傳統金融模式以及挺多的經濟模式的壓力下脫穎而出就要適應時代發展,順應現代農業發展的融資需求,創新發展理念,拓展發展路徑,完善金融體系。

2.3.1 創新特色金融產品

經營主體不同,需求不同,面對多樣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多元化需求,就要采取針對性的服務模式,提供給經營主體差異化、專屬性的產品。舉例來說,針對從事糧食種植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就要進行農機具、農產品抵押或者補給等業務,使經營主體在各階段都能及時獲取到資金來源。對于畜禽養殖類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來說,同樣需要資金的及時補充,可從廠房、畜禽產品的抵押方面出發。而對于金融體系相對完善而復雜的經營主體來說,產業化鏈長、管理難度大、中間環節多,需要大力推廣以龍頭企業帶動下游產業,突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供應鏈模式,從而實現企業上下合力,共同發展。

2.3.2 合理設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期限及規模

加快建立專項管理辦法,合理設定經營主體的融資期限及規模要點,針對經營主體不同情況的需求應更具有針對性,符合其需求額度大、期限長、頻率高的融資需求特點。具體來說,可以利用不同形式的貸款方式來減少還貸期限與生產經營周期難以對應而導致融資困難又違約的艱難局面的出現。

2.3.3 積極研發、創新結構性金融服務產品。

積極面對市場化趨勢,掌握市場動態,及時做出科學決策,加快構建金融企業的利率定價體系建設,進行梯次授信,下發層次化任務,差異化貸款利率,降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風險,保障其多方面需求。

2.4 完善農村金融基礎設施

2.4.1 加快農村現代支付方式的發展

目前很多農村還沒有自助銀行,更不用說網銀、手機銀行的推廣,這就在各方面限制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因此,為加快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資金周轉與流動,應當大力建設基礎服務體系,推廣新型支付業務,使農村也能具有更加便捷、立體的支付結算服務。

2.4.2 優化農村支付環

統籌管理,及時辦理新型農業主體的貸款事宜,推廣銀聯“福農通”業務,讓他們了解到國家對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通過這種非現今支付形式的利用,既有效改善收入假幣、殘幣的風險,又提高了資金的使用率。助農取款服務同樣是解決農村地區金融網點少、金融服務推廣難等一系列問題的有效辦法。尤其是那些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長期以來金融服務嚴重缺位,金融基礎設施薄弱,而通過農村超市等金融服務站,則可以極大提高農村支付服務規模。

2.4.3 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用體系,提升農村金融服務。

積極進行信用村建設,對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進行信用評級,發放信用證,不斷加大對經營主體的資金投入,促進農村經濟進一步發展,促進農戶增收。通過正向激勵或者逆向懲戒的方式來使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遵守信用制度,參與信用等級評定并記錄。

2.4.4 加強外界溝通,充分運用網絡的強大功能,建立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以其信息量大、信息傳播快、更新及時、存儲提取方便快捷的諸多優點被各行各業應用,因此,其強大的生命力為新型農村金融模式也帶來更多的機會,更加廣闊的平臺。具體說來,可以通過電子商務、眾籌等互聯網金融來籌集資金、技術、信息,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奠定基礎。

2.5 建立農村多元化融資體系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需要前面運用市場調節的作用。通過市場調節,能夠及時掌握產品的供求關系的變化,傳遞市場信息,實現資源配置。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如果不能準確把握市場動態,新型農業經營的產品將很難抵抗其他經營主體的市場競爭。

2.5.1 加快發展農村資本市場,拓展融資渠道,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成本。

在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上也重點提到要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拓展農村資本市場,就要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入市場,并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通過中小型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為他們緩解融資難題,獲取到最大效益。政府可給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適當的政策傾斜,使他們能夠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需要的相應條件。

2.5.2 拓展農村期貨市場

隨著經濟發展,我國期貨市場發展迅速,交易的商品期貨品種越來越多,其中農產品也占據了一大部分。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和融資投資及價格發現功能得到了很好發揮。進入農產品期貨市場對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來說是利大于弊的。其一,通過農產品期貨公司的設立,將諸多農產品信息匯聚,創新交易品種,實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間的信息流動與獲取,使得產品銷售渠道更加多樣。其二,通過期貨市場的知名度與宣傳力度,讓更多的農產品共同參與市場競爭,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參與度,在套期保值下,減少價格起伏,回避市場風險,從而根據市場需要制定生產銷售計劃,達到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的目標。

2.5.3 實現各類資本的聚合

這就要求新型農業主體積極進入市場,尋求最佳的社會資本供給。在遵守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基礎上制定相應對策,實現科學化的生產經營,運用資本匯集的效應帶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長遠發展。

2.6 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

2.6.1 系統化管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要想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減少不必要的風險,就要提高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管理水平,實現金融供給雙方的同步進行。企業要切實明確產權框架,規范企業管理,加強經營監管力度,對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企業相關的法律條文及有關規定要做到明確而嚴謹規范。

2.6.2 完善農業保險制度

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人們抵御風險的能力大大提高。通過保險,在投保的同時,就能獲得保障金,極大的降低了農業生產的風險。而保險制度的完善,也使更多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以獲得基本的經濟保障。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分散風險的方式來降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風險壓力。

2.6.3 建立財稅扶持政策體系

國家相關機構出臺針對性的風險補償政策,增加補貼額度,從各方面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從而更專心的投入到農村經營體系中。

2.6.4 完善農村擔保體系

由于農村經濟發展相對緩慢,基礎設施及服務體系都不夠健全,商業性擔保公司數量少,發展狀況并不樂觀。因此,可以鼓勵農村政策性擔保公司點的積極設立,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以有資金可貸,緩解燃眉之急。

2.6.5 建立融資綜合保障模式

就目前來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前景長遠,但同時也會由于融資困難而難以前行。因此,實現銀行、保險、財政、監管等等各種融資方式相結合,將大大緩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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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王澤鑫,現為河北金融學院國際教育學院2014級金融學本科生。

馬子豪,現為河北金融學院國際教育學院2015級會計學本科生。

高旺,現為河北金融學院經濟貿易系2013級經濟學本科生。

通訊作者簡介

楊蕾,博士學位?,F為河北金融學院副教授, 河北金融學院金融創新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工作人員。

作者單位

河北金融學院 河北省保定市 0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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