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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課程教學方式改革與反思

2017-12-07 01:03馬建榮
法制與社會 2017年33期
關鍵詞:民事訴訟法反思教學方式

摘 要 我院民事訴訟法課程在整個課程體系中屬于基礎課,在各專業各層次教學計劃中均開設,可以說屬于法律課程當中的一門通識課程。正是基于該課程開設的普遍覆蓋性及其課程定位,決定了民事訴訟法課程教學方式的多樣化,以適應不同層次學生的理解力及需求。本文就多年來從事該課程的教學方式改革進行梳理并反思,以便進一步深化課程教學改革,適應人才培養需求。

關鍵詞 民事訴訟法 課程 教學方式 改革 反思

基金項目:本文系2015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高職教育教學改革工程項目《高職院校民事訴訟法課程教學設計改革》論文成果。

作者簡介:馬建榮,寧夏警官職業學院警察管理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訴訟實務。

中圖分類號:G42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1.333

一、民事訴訟法課程的定位決定了其教學方式的多樣化

(一) 課程開設階段決定教學方式的靈活性

針對我院高職學生,民事訴訟法課程為必修課,在大二第一學期開設,此時,學生已開設法理、憲法、民法、刑法等理論及實體法基礎課程,通過大一的法律熏陶,學生已經從對法律的懵懂狀態,逐漸過渡到理解并認識法律體系、法律思維及法律規范及其運行方式,初步形成了專業認知。大二開設課程包括民訴法、刑訴法等程序法以及專業方向相關課程,這一階段是學生法律知識體系全面建立的階段,也是學生專業體系、專業技能、專業素質、綜合能力形成的關鍵階段,因此對學生的教學和訓練就需要考慮其整體狀態及需求,實訓項目中既要求學生較強的書面、口頭表達能力,又要求對專業課程相互間的融匯銜接能力,還需要學生的自我表現能力和團結協作能力等等各個方面。因此需要設計多種靈活多樣的教學方式,激發學生學習熱情,提升學習創造力。

(二)課程內容決定教學方式的實踐性

民事訴訟法在法律體系中屬于部門法、程序法,是將實體法所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落實到程序法當中,與實體法緊密聯系、相輔相承。而程序法的落實均離不開實踐操作,是要將每一位當事人、每一個程序環節、每一份法律文書、每一段流程實實在在表現并反應出來,并且要做到規范準確符合法律規定,而這些程序流程以及細節規范,均需要學生經過反復多次的實踐操作才能夠真實體會。諸如法律文書的格式、語言、措辭、事實陳述、法律引用;當事人的確定、身份要素表述;各程序環節的任務及其相互之間的過渡銜接;具體的程序規范細節等等,均需要精心準備、仔細打磨。因此民事訴訟法的課程教學必須突出實踐性,將教學內容貫穿于實踐,才能理解并掌握課程內容。必須學生親自動手,并且是在對該項實訓任務及其目的深入領會的前提下,才能真正體會各種滋味,才能切實有所收獲。

(三) 課程性質決定教學方式的綜合性

我院民事訴訟法課程在整個課程體系當中屬于基礎課,在各專業各層次教學計劃中均開設,可以說屬于法律課程當中的一門通識課程。課程的教學目標是訓練學生掌握民事訴訟程序規范、運用程序規范解決民事糾紛、培養學生的專業素質。由于程序法是建立在實體法基礎之上的,而運用程序規范解決民事糾紛這一教學目標就需要學生綜合運用民事實體法與程序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知識,甚至社會經驗等等綜合能力方可實現。例如民事訴訟法中當事人的確定、證據的準備,看似是個程序問題,但要準確確定案件當事人、收集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材料,卻需要學生扎實的實體法律關系知識為基礎。因此上述教學目標的達成不僅落實在程序流程的掌握,最根本的還在于學生綜合職業素質的訓練養成,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方式。

二、民事訴訟法課程教學方式改革梳理

為適應課程需要,服務于教學目標,結合學院教學方式改革要求,立足于課程定位及學生實際,民事訴訟法課程進行了多種教學改革嘗試。

(一) 突出內容框架結構,實現“由多到少、再由少到多”的認識過程

課程內容的選取以高職教育思想為指針,以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為依據,以“必需、夠用”為原則,以核心能力培養為主線,對教材內容進行整合,一方面便于學生學習之初就首先掌握課程總體框架,為之后的課程內容搭建知識主干。另一方面傳授學生“目錄學習法”,即學習任何一門課程,不要被厚厚的一本教材嚇到,而是先看目錄,用課程框架將目錄內容重新架構,勾畫出內容主干結構圖。

第一步,由多到少。整合教學內容,將看似內容繁雜、章節龐大,法律規定、司法解釋繁多的課程內容勾畫出主要框架,抽象繪制出課程基本結構圖,民事訴訟法課程主要內容分為基本理論和程序論兩大部分,基本理論部分包含訴訟主體、管轄、證據三大要素,程序部分包含訴訟、非訴訟程序,而訴訟程序又包含審判(第一審、第二審、再審程序)、執行程序,非訴訟程序包含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等。而每一部分又對應著教材不同章節,對每編、每章課程內容進行框架結構梳理和架構,形成總體課程框架體系。利用目錄將教材內容串聯起來,使學生明確本門課程的理論體系、每一部分的前后聯系,避免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在對新的內容模塊開始授課之前,都把該模塊在這個學科中的地位和聯系,以及他們相互之間的關系進行闡述,使學生掌握這門課程的宏觀框架和結構,從一開始就建立起知識框架體系。在這門課程學習之前和之后都能形成完整的內容框架體系和章節結構圖,形成清晰的課程內容框架,也便于與不同課程進行區別及連接。

第二步,由少到多。在學生已建立起課程框架結構的基礎上,進行每一模塊的內容學習,在此學習過程中又是一個由少到多的過程,而這一步驟也是最為重要的過程,是將前述第一步的課程結構樹不斷豐富,添加樹干、樹枝、樹葉、果實,最終長成一顆枝繁葉茂的大樹。

(二) 針對不同內容模塊,采用不同教學方法

對于基本理論部分采用的教學方法有圖示法、對比分析法、案例設計、分析討論民事判決書等方式。民事訴訟法課程實踐性非常強,大量的訴訟理論需要與實際案例相結合,用上述方式展示、說明、闡釋法律原理,對高職學生而言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所授課班級雖然均為高職學生,但普遍理解力、接受力均不強,需要大量深入淺出的引導、解釋、說明。例如,講課中我將訴訟比作一場戰爭,戰爭講究天時地利(管轄)人和(當事人),講究戰略戰術(訴訟策略),戰爭勝敗取決于槍炮裝備(證據),換句話說在民事訴訟中就是主要考慮誰和誰打(訴訟主體)、在哪打(管轄)、用什么打(證據)、怎樣打(審判程序、一審還是二審),做到形象生動,使學生掌握訴訟三要素,激發學生興趣。endprint

分析討論判決書方式是要求學生在“中國裁判文書網”自行選擇下載典型民事案件判決書,結合基礎理論部分所學知識分析判決書所反映的課程內容。實踐證明此種方式可以幫助學生擴大視野、獲得關于民事訴訟的諸多課外內容,若主動善加利用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學習工具和方法。例如,通過檢索條件“所有類目”項,可以獲知民事案件案由、法院層級、法院地域分布(各地法院名稱)、裁判年份、審判程序、文書類型等。具體到選擇任意一份判決書,例如《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5)興民商初字第43號,通過判決書案號就可獲知該案系2015年案件,“興民商初字”可確定該案為民商事案件,審判法院為興慶區人民法院一審,案號43號。繼續分析該份判決書,該案件的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審判程序是普通程序還是簡易程序,案件的管轄法院為什么是興慶區人民法院、雙方提交的證據及種類,以及當事人確定的理由,法院對于雙方證據的采信規則及理由,從而將民事訴訟三大要素逐一分析。一方面鞏固所學知識,另一方面拓展學生視野,了解并借助網絡資源彌補案例資源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

對于程序論部分,主要采用視頻觀摩、程序模擬、程序設計等方法。由學生自行收集民事庭審案例,通過視頻觀摩,了解法庭設置以及庭審程序環節,直觀熟悉庭審過程。在此基礎上,安排庭審模擬,由學生選擇角色扮演,準備訴訟文書資料,利用學院教學法庭進行庭審模擬,裝訂案卷。實踐證明此種方式極大鍛煉了學生的動手能力、相互協作能力及促進團隊意識。

程序設計方式是對第一審、第二審以及再審程序的全面掌握,要在完全熟悉掌握了上述各程序以及相互之間的銜接后的“腦力激蕩”。對學生提出程序轉換的猜想以及實踐。例如由學生設計完成一件民事案件可能經過數次一審、二審的程序過程,從而將一審程序、二審程序、發回重審、再審程序之間的關系徹底梳理,此種方式對學生程序知識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檢測提升方式,貫徹“大膽猜想、小心求證”原則,教學互動效果非常好。

(三) 改革考核方式,加大過程考核比例

民事訴訟法課程一貫采用教考分離方式,由于教學內容中實踐教學內容占有相當比例,因此課程考核方式改變過去以期末卷面考試為主的方式,增加平時實踐教學環節的過程性考核,將小組學習、個人展示、團隊協作等納入統一考核范疇,增加實踐考核成績比例。例如將案件模擬審判進行分組,原告組確定案件管轄法院,負責撰寫民事起訴狀及代理詞,收集制作證據并提交證據目錄;被告組負責撰寫答辯狀或管轄異議書,代理詞,收集制作證據并提交證據目錄;審判組負責庭審過程、發問提綱,撰寫判決書;旁聽組負責觀摩點評、后勤保障等,通過每個分組的具體表現評判打分,將實踐性教學成果落到實處。

三、民事訴訟法教學方式改革的效果反思

上述教學方式是在教學過程中綜合運用的主要方式,結合現今微課、慕課、大學城云空間等網絡多元化教學手段,應當說能夠最大程度激發學生學習興趣。但是任何教學方式的改革和運用均取決于主體受眾即學生的有效配合,以及實訓項目的精心設計和有效落實。在上述教學方式的具體實踐中,也表現出以下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思考改進。

(一) 一定程度上忽略弱化了“形式為內容服務、方法為目標服務”的初衷

任何教學方式的改革,其初衷均歸結于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的需要,即“形式為內容服務、方法為目標服務”。有些內容適合采用討論辯論,有些內容卻更適合分析講授,尤其是在學生進行一番辯論討論或實踐動手后,教師必須結合課程內容給出準確的結論、規范性標準或法律依據,由此方能實現教學改革的初衷。也就是說,課堂學生的主動性表現始終由教師掌控,而調整其節奏的主線始終是圍繞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在改革創新教學方式的前提下,各種嘗試創新層出不窮,但需避免為改革而改革,脫離學生實際或偏離教學目標,學生在眼花繚亂的教學方式中疲于應付、一知半解。

(二) 學生普遍參與度與教學時間的沖突

要扎實做好每一個工作任務的實踐訓練,必須耗費大量的時間保證,而有效的教學時間有限,加之學生各門課程均加大了實踐訓練比例,因此師生均深感時間不夠用。同時,實踐性訓練的效果更多體現在學生普遍參與度,參與學生少,無法實現教學目標,而要求所有學生均普遍參與,則需分組以便做到人人過關、人人受訓,而這些都需要占用大量時間精力。因此,如何精煉工作任務及實訓項目,如何分解工作任務,細化實訓環節,是進一步提高實訓效果需要考慮的關鍵問題。

(三) 網絡多元化教學手段與基礎設施保障的沖突

現今的教學方式改革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網絡多元化教學手段的保障,例如網絡資源、微信推送、網上庭審直播等等,需要網絡資源的隨時隨地性,但是由于學生管理需要,以及學生電腦擁有率較低,學生無法保證隨時借助網絡資源完成實訓。但這一因素可以通過課下充分準備來克服。其實,只要學生能夠積極主動學習,教師能夠實時引導,教學改革的目標將會逐步實現。

參考文獻:

[1]孫曉樓.法律教育.商務印書館.2015.

[2]劉坤輪.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銜接問題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3]張艷瓊.民事訴訟法教學改革探析.科技信息.2010(6).

[4]崔玉華.淺析《民事訴訟法》課程的教學改革.文學教育.2012(2).

[5]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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