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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國際教育教材中的輕聲詞注音問題

2018-03-16 20:42曾廣煜
教育教學論壇 2018年8期
關鍵詞:注音漢語國際教育

曾廣煜

摘要:漢語國際教育教材對輕聲詞的拼音標注、排版等因素是造成留學生習得輕聲詞效果不佳的原因之一。缺乏統一規范標準不利于教學是造成目前教材輕聲詞注音亂象的主要原因,因此應從放寬輕聲詞標準、堅持拼音的工具性等方面改革目前漢語國際教育教材輕聲詞注音的問題。

關鍵詞:漢語國際教育;輕聲詞;注音

中圖分類號:H00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8)08-0041-02

《漢語拼音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自實施以來,在推廣普通話和漢語國際教育領域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斗桨浮吩谕七M語文現代化和國際化方面都是必不可少的語音工具。1958年后,初級階段的漢語國際教育教材普遍使用漢語拼音來給生詞注音,包括課文、漢字、練習題也都使用漢語拼音注音,短期自學類的漢語教材更是依靠漢語拼音這一工具,這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外國人學習漢語的效率。然而,目前不少留學生在學習漢語輕聲時效果不佳,除了輕聲本身的性質較難掌握以外,教材中對輕聲詞的注音排版因素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一、輕聲詞注音現狀

現代漢語輕聲詞的認定本身有一定的分歧,《現代漢語詞典》(第三版)單獨立詞目的輕聲詞有3275條,而第五版只有2592條,第五版并不是簡單地刪減,還有一些新增詞條?!镀胀ㄔ捿p聲詞匯編》(徐世榮,1963)收錄輕聲詞1028條,而《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共收錄輕聲詞1205條。適用于漢語國際教育領域的《新HSK詞匯大綱》中僅收錄必讀輕聲詞285條。漢語國際教育教材在選取、標注輕聲詞時并沒有規范的統一標準,導致了教材輕聲詞標注不一致。

生詞表中輕聲詞只涉及輕聲詞標準問題,課文中涉及的輕聲詞則涉及正詞法和拼音標注的規范問題。不少學者建議漢語拼音標注采用分詞連寫的方式,[1]我們收集的十本教材也普遍采用了這種方式。

漢語國際教育教材的編寫者是以漢字為基礎進行編輯的,拼音僅作為注音工具,因此在校對過程中,拼音規范很容易被忽視。而教材的使用者之一,對外漢語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也并不是直接依據教材中的拼音進行教學的。作為教材的主要使用者,尤其是初級階段的學生會直接根據教材上的拼音進行學習。這樣,教師和學生在面對同一本教材時,教師難以發現學生在習得時出現的困惑與矛盾。如果教材編寫者和使用者都忽視了輕聲詞注音方面的問題,學生習得輕聲詞出現問題也就在所難免了。

拼音不僅僅是留學生認識漢字的工具,更是初級階段學習漢語一切要素的主要工具。初級階段的漢語國際教育教材都以拼音為工具,留學生也是通過拼音這一工具來認讀、聽說漢語的。根據我們收集的十本通行度較高的漢語教材來看,涉及輕聲詞的問題不僅有上述兩種亂象,更為關鍵的是所有教材對輕聲詞的注音方式都不利于留學生學習輕聲詞。

留學生對輕聲詞的習得效果不好,并不是因為他們無法正確讀出該詞。我們在實際教學中發現,教師領讀輕聲詞時,留學生跟讀模仿完全沒有問題。但是,留學生自己讀時卻時對時錯。我們認為,漢語國際教育教材中輕聲詞拼音的排版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他們對輕聲詞習得的效果?;谝陨霞僭O,我們在教學中對教材中輕聲詞注音的排版進行了簡單的改革實驗,按照輕聲詞在句子中實際讀音時所結合的情況進行編輯改寫,改寫的前后情況如表1所示。

根據改寫后的排版形式教授留學生認讀以上漢語句子時,我們發現大多數留學生能將輕聲詞主動附著在其前面的音節上,讀出正確的輕聲。

二、輕聲詞注音亂象的原因

漢語的輕聲詞目前缺乏統一規范作為依據,各類詞典、各類大綱收錄數量、詞語項不完全一致。漢語國際教育教材編寫要依據漢語國際教育大綱,但同時我們所教授的漢語為普通話,也要以普通話為依據。既然《現代漢語詞典》、《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和《新HSK詞匯大綱》在輕聲詞的選取和收取上不一致,那么教材編寫者就無法確定選擇以哪一個標準作為依據,也等于無矩可循。

語言的發展又證明了輕聲詞是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現代漢語中輕聲詞本來就存在衰頹的趨勢。[3]普通話中的一些詞語出現在語流中,語音就會發生變化,像人稱代詞作動詞的賓語,常常念成輕聲。還有很多詞語,隨著時間的推移,聲調也發生了變化,像“太陽”中的“陽”,“可以”中的“以”,“忘記”中的“記”,口語中一般讀輕聲,而不讀本調。[4]

針對輕聲詞亂象的問題,教材編校人員能夠直接參考的拼音編校規范就是《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以下簡稱《正詞法》)。盡管《正詞法》已對漢語拼音的拼寫規則作了明確的規定,但是作為規則,又不可能過于煩瑣,這樣一來,有些具體詞語的拼寫方法就很難找到具體的規定。[5]《正詞法》主要規定了漢語拼音在標準時的書寫形式,以分詞連寫為總則。

《正詞法》從語言單位“詞”的角度出發規定書寫規范,但在輕聲詞是否連寫上不能給出具體的建議。以上來源于《正詞法》里的例子,本身就含有關于輕聲詞拼寫時不統一的問題。這種規定的確給漢語國際教育教材的注音提供了依據,然而從實際教學效果來看,《正詞法》并不完善。

三、輕聲詞注音改革方向

1.遵循“大華語”原則。早在2005年,陸儉明先生就提出“大華語”的概念,并建議對外漢語教學中應實行有一定彈性的漢語標準。[6]放寬輕聲詞標準也是漢語國際教育教材處理輕聲詞應遵循的原則之一。對于目前尚存爭議的輕聲詞,應該一律不再標注輕聲。教材只標注那些必讀輕聲的詞,這類詞不因語言環境的變化而改變,也不因地域差異而存在爭議。在數量上確定漢語國際教育教材選錄輕聲詞的規范,可以避免不同教材在標注輕聲詞上的隨意性。在語言形式上,這些必讀輕聲詞也可以歸為若干類,形成規律,有利于留學生的習得。

2.堅持拼音的工具性?!斗桨浮肥菍ν鉂h語教學拼音編寫的依據之一,但限于《方案》本身并未具體規范輕聲詞拼音編輯的原則和方法,各類教材只能根據編者自己的理解進行編輯。針對漢語國際教育教材拼音編輯的混亂情況,不少學者建議實行漢語拼音的分詞連寫?!墩~法》正是從分詞連寫的大原則出發對漢語拼音編輯提出了具體的要求。這兩個文件在漢語教學領域都十分重要。然而,由于某些具體項目,如輕聲詞,這種分詞連寫卻不利于留學生的習得。

《方案》是漢字的注音工具,是普通話的拼寫工具?!墩~法》第7條也專門制定了一些變通規則。從教學出發,應將漢語拼音作為工具,這與《方案》的制定目的保持一致。從工具性的角度看,漢語國際教育教材中輕聲詞的注音就是以幫助留學生更好地習得輕聲詞為目的。

根據上文對教材輕聲詞改寫的試驗,我們認為漢語國際教育教材對輕聲詞的注音可以從語流實際讀音的角度進行改寫,這樣更有利于留學生習得輕聲詞。

參考文獻:

[1]楊惠元.從對外漢語教學談漢語拼音的分詞連寫[J].語言教學與研究,1984,(1):113-118.

[2]陳亞川.漢語教材注音拼寫法問題[J].語言教學與研究,1991,(1):64-72.

[3]高景成.由許多詞匯里看輕聲衰頹的趨勢[J].語文建設,1959,(2):7.

[4]楊德峰.對外漢語教材中的注音和拼寫問題[J].世界漢語教學,1996,(1):96-102.

[5]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常用語言文字規范手冊[Z].北京:商務印書館,2016:113.

[6]陸儉明.關于建立“大華語”概念的建議[A].漢語教學學刊[C].北京:商務印書館,2016:2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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