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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國華的法治中國夢*

2018-03-27 03:56馮玉軍
朝陽法律評論 2018年1期
關鍵詞:法理學國華法學

◎馮玉軍

學人小傳:

孫國華(1925—2017),河北省陽原縣人,著名法學家、杰出法學教育家,中國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新中國法理學主要奠基人、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科的開創者。孫國華1941年就讀于北平匯文中學,1946年中學畢業后考入朝陽大學司法組學習。在朝陽大學讀書期間,他積極參加進步學生運動,并很快成為當時的學運領袖,在黨的地下組織的領導下率領同學們與國民黨反動派進行斗爭。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由組織分配到謝覺哉任校長的中國政法大學教育科工作,1950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成為新中國建立后的第一期法科研究生。1952年研究生畢業留校任教?!拔幕蟾锩逼陂g下放江西勞動,1975—1977年,任教于北京大學法律系(現北京大學法學院),1978年中國人民大學復校后回人大任教,歷任副教授、教授和碩士研究生導師、博士研究生導師,是中國人民大學法理學科的創始人和博士點創建人。1986年,孫國華到中南海給中共中央書記處講授法制課,題目是“對于法的性能和作用的幾點認識”。中央領導集體學習從此制度化,他被稱為“走進中南海講課第一人”。孫國華是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的創始人之一,2012 年被中國法學會授予“全國杰出資深法學家”稱號。先后擔任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總干事、顧問,中國法學會名譽理事、學術委員會名譽委員,朝陽大學校友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朝陽法學研究中心主任,國際法哲學社會哲學協會(IVR)中國執委會執委等職務。

投身革命,愛國尊法

孫國華1925年4月出生于河北省陽原縣,其時軍閥混戰正酣,人民流離艱辛。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日寇入侵,祖國山河淪陷,滿目瘡痍,民族的危難給少年孫國華留下了深刻印象。1937年,他的故鄉也被日寇侵占,眼見日寇在我們的國土上耀武揚威、燒殺戮掠,他充滿了對侵略者的仇恨和對祖國強盛的向往。

1941年,孫國華告別了家鄉和親人,就讀于北平匯文中學,接受了系統的中學教育,打下很好的科學知識基礎,并逐漸樹立了“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的遠大抱負,這個理想成為他以后人生道路上的閃亮標尺。勤奮學習的同時,孫國華還在愛國老師的影響下,反對日寇對我國的侵略和文化殖民。有一次上課時,國文老師出了個作文題目:“霧”,他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憤懣,當即寫下了一首詩:“可怕的大霧,擋住我久未奔放的視線,使我望不見天壇綺麗的身影和北海矗立的塔尖;但總有一天,會云消霧散,到那時青天白日(當時的中國國旗)再現……”詩寫完后,孫國華本以為老師會因此責怪自己年輕魯莽,卻不料老師給了他全班最高分。這首少年時代所作的愛國詩篇及因此而贏得的“最高分”,便永遠成為孫國華愛國情懷的寶貴記憶。

1946年,孫國華中學畢業后考入朝陽大學司法組學習。朝陽大學創辦于1912年(中華民國元年),是我國最早的法科高等學校之一,在近代法學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陽,南東吳”、“無朝不成(法)院”的贊譽。朝陽大學法科崇尚大陸法系,學生培養注重理實并重,強調法典的學習與研究,培養了大量法學理論和實務人才。孫國華在朝大讀書期間,除了系統學習各門法學功課之外,積極參加進步學生運動,并很快成為當時的學運領袖,在黨的地下組織領導下率領同學們與國民黨反動派進行斗爭。1947年,“五二○”運動時他上了國民黨的黑名單,1948年8月19日國民黨大肆搜捕北平進步學生,孫國華因未及撤離而被捕,直到北平和平解放才獲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孫國華由組織分配到中國政法大學教育科工作,主要負責組織學生開展各類文體活動,像參加開國典禮、火把游行等,效果非常好。很好地發揮了他音樂素養好、組織能力強的特點。

1950年10月,作為中國共產黨創辦的第一所“新型正規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組建。按照組織的要求,孫國華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成為新中國建立后的第一期法科研究生,研習法學理論。

孫國華有兩位導師,中方導師是被毛澤東譽為“中國第一流的法學家”的我國著名馬克思主義法學家、哲學家、教育家何思敬,主要講國際法;蘇方導師是人大法律系蘇聯專家組組長E.M.謝米里亨,他是一位參加過蘇聯衛國戰爭的老戰士,主要講國家與法的理論。這兩位都具有堅實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功底。

在名師大家的指導下,孫國華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努力學習俄語,系統學習了馬克思列寧主義基礎、政治經濟學、馬列主義關于國家與法的理論、國家與法的歷史、政治思想史、蘇維埃國家法、蘇維埃民法、蘇維埃法院組織法、國際法等,各門功課均十分出色,打下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深厚功底。在研究生時期,他就被我國最早、也是最權威的法學研究雜志《政法研究》(《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的前身)聘為編委之一。不僅如此,經過組織的考察,群眾關系好、關心公益的孫國華還擔任了大班長、黨分支書記以及團總支副書記、書記等職。

1952年,孫國華研究生畢業留校任教,由此開啟了他長達65年的法學教育和研究生涯。從此,他教學和學術生涯的每一步,不管是逆境還是順境,不管是潮漲還是潮落,都與馬克思主義法學在中國的發展之路息息相關,與馬克思主義法學在當代的歷史命運息息相關。

從50年代到60年代“文化大革命”前,人民大學法律系是新中國法律院系的樣板,在法學教育和研究方面長期起到了工作“母機”的作用。人大法學理論學科的初創者們按照“把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實現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把蘇聯經驗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借鑒蘇聯經驗建設新中國”的戰略任務,邊翻譯邊消化、邊借鑒邊創新,不斷充實和發展中國社會主義法學理論的既有內涵,為新中國法學事業的振興和繁榮做出了貢獻。

作為法律系國家與法權理論教研室的工作骨干,孫國華刻苦鉆研教學業務,力求精益求精,先后開設過國家與法的理論、政治思想史、馬列主義經典著作選讀、法學基礎理論、法理學、蘇聯法的一般理論等10多門課程。他能使用多種外文閱讀、翻譯,多年來翻譯的不少蘇聯法學理論書籍和論文,均以“內部交流稿”“參考資料”等形式在業內廣泛傳播,對這一時期法理學研究和教學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間,孫國華和人民大學許多教師一樣,被下放到江西勞動多年,但他在這樣的特殊歷史時期,仍然滿懷著對生活的熱愛,在認真“改造鍛煉”外,還自己打家具、做躺椅。當時的“五七戰士”們編了很多打油詩順口溜調侃干校生活,他笑說這是革命現實主義與革命浪漫主義相結合。

1975—1978年,他任教于北京大學法律系。北京大學法律系77級同學接受法學教育的啟蒙第一課就是他講的《法學基礎理論》。當時北大教室漏雨,地上積水,他穿著布鞋,站在水中,腳底透濕,堅持授課。這一級同學中包括現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77級學生、原華東政法大學校長何勤華教授的回憶中,孫國華講課時聲音洪亮,中氣特別足,激情澎湃,才華四溢。講起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法學觀和基礎理論來,如數家珍,幾乎不用看講稿。同學們當時私下里都認為,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法學專家,孫國華是當仁不讓的第一人。

1978年夏天,中國人民大學復校,孫國華回到法律系任教,歷任副教授、教授和碩士研究生導師、博士研究生導師,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理論學科的創始人和博士點創建人。在繁重的教學之余,孫國華如饑似渴地學習、領悟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學習古今中外一切有益的法律理論和知識,筆耕不輟,著作等身。創作了大量研究社會主義法學和法治理論的學術論文和專著,先后出版著作50余種、發表文章近200篇。他還是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的創始人之一,先后擔任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總干事、顧問,親歷了新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和法學發展起伏折轉的全過程。從20世紀50—70年代的“國家與法權理論”,到80年代的法學基礎理論,再到90年代末期以來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他都作了一系列開創性工作。他的許多觀點成為法學理論領域的通說,引領了一大批后輩學者的研究道路。他為了把法學這門關于正義的藝術,變成社會和諧、繁榮、進步的動力,在理論思維這條崎嶇泥濘的山路上不懈攀登,永不言倦。

“照著講”和“接著講”

關于學術的繼受與創新,著名哲學家馮友蘭有個“照著講”和“接著講”的經典說法。意思就是說,要想做好學問,先得搜集和考證已有資料,對古今中外本領域的知識逐一了解、逐一掌握,照著前人的研究講。在此基礎上,在新的時代條件下,有所突破、揚棄、創造,回應新的要求、做出新的探索、構建新的理論,做到接著講。孫國華60多年對蘇聯法理學和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的堅持與創新,恰好印證了這個說法。

孫國華法學研究生活的起點,可以追溯到1952年初撰寫的《法的物質意義上的淵源與法的形式意義上的淵源之關系》。這篇論文提出,法存在著內容與形式兩個方面的問題,必須相互結合來闡述和研究,而不能只看到其中一個方面。只看到法的內容或只看到法的形式,是造成法的理論錯覺和盲目實踐的基本原因。這一認識,不僅為孫國華提出“法是理與力的結合”這一著名觀點奠定了基礎,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視為孫國華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的核心。

1955年,年方30歲的孫國華發表了《我國人民民主法制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的作用》(《政法研究》1955年第1期,后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文章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結合當時“一化三改”的歷史任務,分四個方面對作為社會主義建設之有機組成部分的人民民主法制的作用進行了系統、全面、有說服力的論述。同年,他還出版了個人專著《談談守法》(通俗讀物出版社1955年版),對公民自覺遵守反映最廣大人民利益的社會主義法律的重要意義、途徑等予以論證。這些著作的發表,初步奠定了他作為年輕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家的地位。

經過反右和“文化大革命”長時間的學術沉寂,十一屆三中全會帶來了思想解放的曙光,帶來了法學的春天,孫國華也煥發了自己的學術青春,步入學術創作的高峰期。

1978年11月24日,他在《人民日報》上發表文章《一定要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在十一屆三中全會還未結束,黨中央還未正式做出偉大的戰略轉折的時候,提出并論證了社會主義國家加強法制建設的主張,批判了一個時期以來甚囂塵上的“法律虛無主義”。這篇文章,像法學領域的一只報春燕,預告了中國法制建設新時期的到來,為恢復和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提供了理論支撐。

此后,孫國華接連發表了《黨的政策與法律的關系》(《法學研究》1978年試刊號,后轉載于《光明日報》1979年2月24日),《法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法學研究》1980第1期),《社會主義民主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前提和基礎》《社會主義法制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體現和保障》(初為廣播稿,后收入《民主和法制講座》,天津人民廣播電臺1979年10月出版),《法的基本理論講授提綱》(群眾出版社1979年版)等文章,并多次在全國各地舉辦的法制宣教班、政法干部培訓班講授加強民主和法制問題。對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起到了引領作用。

如果說孫國華早期關于馬克思主義法學和蘇聯法哲學的教研工作還屬于“照著講”的話,那么他在改革開放之后發表的一系列著作論文,則都是根據時代需求,適應中國國情,大膽創新“接著講”的結果。這方面成果的代表作就是由孫國華主編的全國統編教材《法學基礎理論》,該書自1982年出版以來印行200多萬冊,是最具權威性的專著性教材之一。

這本書貫徹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精神,在多方面實現了撥亂反正。適應新時期的需要,進行的大膽的理論創新,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第一次提出除了講授法的歷史類型之外,還要講授法系的概念和分類,豐富了法律文化的內容;(2)明確承認法有繼承性,但又不把它與其他屬性對立起來;(3)明確肯定法既執行階級統治職能,又執行社會公共職能,但要注意二者的內在聯系;(4)吸收國內外、特別是蘇聯法學的前沿性研究和教材成果,在堅持馬克思法學基本理論的基礎上,完善了法的定義,即指出法是通過確定權利與義務的方式來確認、保障和發展對統治階級有利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5)首次提出并論證了社會主義法的階級性、人民性、社會性、規范性、科學性、公正性、國家強制性與居民可自愿遵守等屬性的辯證統一,既反對把法的本質屬性單純歸結為階級性,也反對用法的其他屬性來否定法的階級性,從而既拋棄了以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公式又堅持了正確的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分析;(6)強調了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性,并把法制的重點放在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即干部的守法問題上;(7)吸收了蘇聯法學理論許多有益經驗,并結合中國法制建設的實際,比較科學地界定了法學理論中的一系列基本范疇,諸如法、法律規范、法律關系、法律意識、法的創制、法的實現、法律解釋、法律制裁、法律責任、法的體系等??梢哉f,這本教材奠定了新中國法學理論學科體系,對改革開放以來法理學教學教材體系的建立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這之后,孫國華又主編或獨著了多部《法學基礎理論》和《法理學》教材,其中1999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理學》獲得了2002年國家級圖書一等獎。這些書,再加上歷年來為全國電大、法院業余大學、函授大學、師資培訓等領域編寫的教材,構成了一道獨特而亮麗的教學研究風景線。它們彼此之間既有邏輯聯系,相互銜接;又在內容上結合不斷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各有側重,多有創新,與時俱進,不斷深化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認識,從而使得馬克思主義法學永葆理論活力,在新的時代繼續發揮其巨大作用。

把馬克思主義當成信仰,不唯上、只唯實

孫國華矢志堅持馬克思主義、真誠信仰馬克思主義,把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當作畢生奮斗的事業。在馬克思主義法哲學、社會主義法理論、法社會學、比較法學、蘇聯法的一般理論、現實法理論等各個研究領域不斷求索,勇攀高峰,形成了自己一整套的法學理論和學術思想體系,是公認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權威。

孫國華一生追求真理,即使在“文化大革命”的“牛棚”中也沒有動搖過。他相信馬克思主義,不是因為迷信,也不是因為實用主義,更不是因為對馬克思主義抱有投機或押寶的心理,而是因為他很早就認定了馬克思主義是科學。孫國華堅持實事求是,能夠很快切入問題要害,以其極深厚的馬克思主義法哲學功底和淵博的知識,對相關問題進行邏輯嚴密、有理有據的分析。他研究問題都從實際出發,研究真問題,不在語言文字上繞圈子。孫國華研究的任何理論主題都來源于現實需要,充滿對國家復興、人民幸福和法治國家建設的深切關注。2016年11月23日,孫老師還以92歲高齡,在《人民日報》發表了文章《法學研究就要實事求是》,這篇文章是他作為一名馬克思主義法學家的最好體現。

對于如何評價學習蘇聯法學的問題,孫國華提出應該歷史地、辯證地看待:一方面,過去學習蘇聯法學的成就是基本的,在當時的國際環境和特定歷史條件下,學習蘇聯法學是必要的,這不僅在于蘇聯法學基本上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而且它也吸收和借鑒了歷史上許多有益的法律文化?;厥仔轮袊闪⒁院髱资甑姆▽W研究,正是在學習蘇聯法學、引入了馬克思主義的研究方法、吸收了人類法律文化積累的優秀成果并同中國民主法制的實踐相結合的過程中,奠定了中國馬克思主義法學最基本的東西;另一方面,我們在學習蘇聯法學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蘇聯法學本身也有其歷史局限和不足之處,而我們在開始學習時也確有“生吞活剝”的傾向,同時我們片面地只學習蘇聯,而對整個人類的政治文明、法律文化的傳承性認識不足。再加上20多年“左”的思想錯誤和法律虛無主義盛行,使得包括法學研究和法律教育在內的整個法制建設,一度處于癱瘓狀態??偠灾?,過去幾十年我們在法制建設方面出現的嚴重失誤,不是因為堅持馬克思主義法學,而恰恰是沒能很好地堅持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緣故。

對于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中國化的經驗教訓問題,孫國華認為,研究馬克思主義法學、法理學既要看到馬克思主義法學、法理學與一切非馬克思主義法學、法理學的原則區別,也要重視它們之間作為法學存在的共同性、普遍性。過分看重區別,就必然會導致法學研究中的片面性、表面性和主觀性,導致忽視人類政治文明、法律文化的有用成果,而使馬克思主義法學、法理學的發展受到很大限制,甚至會導致完全否定法學,否定人類積累的規范國家權力、調整社會關系、處理社會矛盾的大量的經驗和智慧,切斷人類文明的發展史。這是錯誤的,不現實的,最終也是行不通的。正是由于在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們在這一問題認識上的模糊,在隨后的發展中一度導致指導思想和實踐上的重大失誤,直至“文化大革命”發生,我國的社會主義事業遭受了巨大的挫折。馬克思主義法學、法理學的發展只能走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道路。

作為一個正直的學者,孫國華絕不跟風。他說,過去有過只講蘇聯的傾向,改革開放后也出現過只講西方的情況,這都不是正確認識和研究問題的態度,他說“要實事求是,只要是好的就要學”。前些年,學術界有人以改革開放后30年的成就徹底否定改革開放前30年我國法學(法治)的歷史。孫國華認為,這種說法不科學,與事實不符。他曾幽默地說:反右派、“文化大革命”的時候說我右,現在(改革開放后)又有人說我左,依我看,既不能左,也不能右。有人就此評論他做到了知行合一、言行一致。

20世紀80年代末期以來,國際上蘇東劇變,冷戰結束;國內有一些人認為馬克思主義理論“過時了”“不能用了”,自覺不自覺地要用歐美流行的各種“主義”取代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指導思想地位。對此,孫國華始終頭腦清醒,堅信馬克思主義的真理性。仁人志士近百年來救國啟蒙的歷史,使他堅信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只有社會主義才能發展中國;半個多世紀的人生經歷也讓他堅信:馬克思主義是科學,法學的創新一定要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輕率地否定它的這個或那個基本原理,只能導致思想混亂,達不到真正的理論創新。面對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只有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為指導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才能把握正確的方向??茖W社會主義運動中的失誤,不是因為馬克思主義過時了、錯了,而是后人在聯系實際時的認識錯了、對活的馬克思主義研究少了。對于過去實踐中、理論中基本的、正確的東西要堅持,對于失誤和不足的地方則要加以糾正、豐富和發展,這才是中國當代法學理論研究的根本出路。

為了厘清人們的思想混亂,進一步深化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認識和研究,孫國華連續主持完成兩項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重點項目:《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研究——關于法的概論和本質的原理》《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研究——關于法的形成與運作的原理》,最終成果結集出版。2000年,他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博士點重點項目《社會主義法治論》,從歷史角度扼要分析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條件,回顧了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確立過程,說明了社會主義依法治國區別于資本主義依法治國的本質特征,并以法制建設的“十六字”方針為內容,論述了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描述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特征,深入分析了推進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途徑。上述三項課題以及隨后出版的三本著作,對于在新的歷史時期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成為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代表性著作,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和政治文明建設中的重要里程碑。

回首自己的風雨人生路,孫國華曾經說過:“我從事法學研究50多年,經歷了風風雨雨,曾經有人為我抱屈,但誰知又迎來了法學的春天。我之所以能做一些法學研究和教學工作,多虧黨和人民的教導和養育,多虧同志們、親友們的幫助、支持和厚愛。就我來說離黨的要求、人民的期望還差得很遠。但有幾點可以自慰:第一條是我沒敢偷懶,沒有敢放棄自己的崗位責任;第二條是沒說假話,我怎么認識的就怎么說了,也許我的認識是錯誤的,但我講了真話。所以在‘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中都批我右,后來自由化思潮流行時又有人說我‘左’。實際上我本人并沒有變,只是沒有隨波逐流、見風使舵而已;還有一條就是我堅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是正確的,堅信馬克思主義法學、法學理論在世界觀、方法論方面比西方的任何法學理論都高明,所以在這方面說我們‘幼稚’我不接受。但在專門法律問題、在法律文化方面,由于我們長期不重視甚至拋棄人類積累的法律文化而想另搞一套,這方面我們確實‘幼稚’,但是只要我們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認識到人類法律文化的傳承是繞不開的,我們就會很快地解決這些問題,是很有前途的。我相信,會有很多的新人超過前人,在法律文化、政治文明方面做出新的貢獻!”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孫國華從教60余年,致力于法學教學工作,誨人不倦、獎掖后學,教書育人,桃李滿天下,為包括中國人民大學在內的全國許多高校培養了一批又一批人才。他從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開始指導研究生,先后招收過十余屆碩士研究生;1986年成為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建立并主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法理學專業博士點,共指導博士研究生47名,指導博士后研究人員3名,碩士研究生17名,受業弟子中涌現出一大批卓有建樹的法學家、政法戰線的棟梁之材和行業翹楚。

他曾應邀赴俄羅斯立法與比較法研究院、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講學,擴大了中國法理學的國際影響。他被吉林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南京師范大學等高校聘為兼職教授或名譽教授,并長期擔任中央電大、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學院、高級法官和高級檢察官培訓中心的主講教師,曾向多達數以十萬計的本??茖W生、進修訪問學員和機關干部講授法學知識,引領他們步入法學理論的殿堂,為推動全國的普法教育和法律人才培養做出了重要貢獻。

1986年,孫國華到中南海給中共中央書記處講授法制課,題目是“對于法的性能和作用的幾點認識”。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和李鵬、喬石、姚依林、胡啟立、方毅、胡喬木、田紀云、溫家寶、王兆國、郝建秀等領導同志認真聽課。講課時,胡耀邦非要孫國華坐在會議桌的正中位置,并說“先生應當坐在主座上”。講課取得圓滿成功,胡耀邦建議把聽講的范圍再擴大一些。按照胡耀邦的指示,孫國華數十次給中央國家機關司局級以上干部和部分省市領導班子講授法制課,取得很好的法治宣傳效果。中央領導第一次集體學習法治理論,在國內外引起很大反響。中央領導集體學習從此制度化,孫國華也被稱為“走進中南海講課第一人”。

作為中國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大師,孫國華給國內外法學界最深刻的印象、形象,就是充滿堅守與揚棄的智慧,既堅持真理,又不斷創新。他愛真理、也愛正義。當年正是對良善社會的理想追求,激勵他投身于革命洪流之中,在締造新中國的英雄譜上刻上了自己不朽的名字;新中國建立后,基于推進社會主義建設的使命感,他自覺服從組織安排走上了從事法學研究的漫長職業道路;也正是基于對社會正義問題的持續關注,他直到晚年依然撰寫《公平正義是治國理政的牛鼻子》等重要文章,為法治中國建設鼓與呼,始終心系弱勢群體權益、關心青年學子發展,成為受到全社會敬重的法學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

孫國華黨性原則堅定,人格高尚光明,心胸豁達開朗。他熱愛黨和國家,時刻關注國家大事。他同國內外法理學者建立了廣泛的學術交流,支持與幫助兄弟院校的法理學科建設,廣受學界同仁們的敬重。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孫國華法學理論發展基金”志在扶持青年才俊、表彰理論創新之作。自2010年建立以來,該基金已頒獎六屆,獲獎者達120余人。

孫國華在教學授課中認真而充滿激情,日常生活中和藹而富于愛心,注重自身修養,身教與言教相結合,立德與立言并重,給學生樹立了良好的人生楷模。我的印象最深刻,就是在人大校園里,一位鶴發童顏、精神矍鑠的老人騎車忙碌而行的身影。他可能是到教學樓,聲若洪鐘地給博士、碩士研究生上法理學專題課;也可能是前往法學院教工合唱團,一絲不茍地指揮排練;興許又是去參加某個法學理論會議,認真研討事關中國法制建設和法學教育的大計。

生活中的孫國華,富有藝術天賦,精通音律,長于聲樂,是一個興趣廣泛、風趣幽默的人。他喜愛各種運動,游泳、滑冰、踢足球樣樣精通,周末或假期會去各處游玩,關愛家人,樂觀豁達。

孫國華七八十歲時,仍勤思不懈。他把“法”——這一令世界各國法學家們頭疼不已的法學基本概念——簡要、精當地概括為“理和力的結合”,并解釋:理是基本的,力是必要的。先生所說的“理”應當是指人類追求和平生活秩序之規律之理、理性之理、正義之理。這個非常樸素而又十分深刻的道理,是他從事一輩子法理學研究所悟出的。

在生命的最后幾年,孫國華的學術思考主要集中在公平正義問題、價值和價值觀問題、限制權力問題上。對于這些問題,老師總是能從接地氣的問題出發,上升到法哲學高度,最終給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決方案,這都體現了這位法學理論家特有的家國情懷。

孫國華在2004年3月騎自行車時遭遇了一場交通事故,被肇事汽車撞斷了七八根肋骨,身體非常疼痛。我和其他弟子日夜不離守護在他的身旁。但他的精神狀態總是十分飽滿,叫我們不必擔心,并勉勵我們認真研究學術問題。我深切感受到,學術就是老師的生命,國家和人民就是老師的情懷,學生就是老師的寄托,他把學生作為自己精神和理想的延續。

他60多年如一日,伴著新中國法制建設事業的曲折發展歷程,伴著法學研究和法學理論的潮漲潮落,愛黨愛國,無私奉獻,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鐘愛的事業——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和教育之中,道德文章皆高,身教言教并重,以傳道授業為樂,鞠躬盡瘁、死而后已。

作為孫國華教授授業近20年的弟子,孫老師對我恩同再造、情同父子。他的人品和學問讓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老師的去世讓我非常心痛,但我會永遠記住老師給我的座右銘“做人做事做學問”。理論創新上“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并在他老人家革命樂觀精神的鼓舞下繼續前進。

孫國華教授為中國法學、中國法治事業的發展,尤其是為中國法理學的發展做出了杰出貢獻,并以其為學為人之道踐行了偉大的法治精神。他的一生,是追求馬克思主義真理的一生,是獻身中國法治理論研究和法學教育的一生,是奉獻中國民主法治事業的一生。為祖國培養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更多的真知灼見,使人類積累的法律文化在社會主義的土壤中生根、開花、結果,加快建成法治中國,是孫國華的最大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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