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享經濟的法律關系與規制路徑

2018-10-19 18:51何圣霞
智富時代 2018年9期
關鍵詞:法律關系共享經濟法律

何圣霞

【摘 要】近年來,一種新型的經濟形式出現在了人們的視野當中,它就是共享經濟,該種經濟一經出現就備受人們的關注和喜愛。因為從本質上講,共享經濟有利于充分利用各種閑置資源,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提升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但是該種經濟模式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法律體系。共享經濟具有一定特殊性,其中雙邊代理、交易主動和準公共屬性等特點的存在都使其與傳統的居間合同存在明顯差異,常規法律無法滿足共享經濟對信用機制維護、違約責任承擔和市場秩序維護的需求,所以必須建立健全一種專用的特殊法律制度。

【關鍵詞】共享經濟;法律關系;法律;規制路徑

伴隨著信息網絡技術以及電子設備行業的飛速發展,共享經濟的優勢點變得越來越明顯,并且在人們的生活中應用的越來越廣泛,該種態勢在交通、住宿以及醫療領域表現的最為明顯,例如十分火熱的摩拜單車、螞蟻短租以及Medicast等等,都足以展示該種經濟形式的優勢之處,并且該種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傳統經濟的運營模式,也打破了傳統市場競爭的格局。

一、探究共享經濟的法律關系與規制路徑的必要性

近年來,共享經濟取得良好的運營成效,這種成功并非只是偶然現象,而是因為其能夠通過一定的手段去消除信息不對稱,并且借助于信用機制以及道德素質約束來創新與陌生消費者之間的交易行為,這種經濟的模式的最大優點在于其實現了閑置資源的再度開發和利用。伴隨著共享經濟的不斷發展,現有的法律法規對該類經濟沒有與之相符的制約體系,相關法律在適用程度上還有明顯的不足,所以為了保障共享經濟能夠健康發展,加強共享經濟的法律關系以及規制路徑進行詳細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二、共享經濟的概述

所謂的共享經濟其實就是傳統的個體經營戶借助于信息網絡平臺進行的創新整改后的一種新型經營模式,個體經營戶依托互聯網平臺的基礎實現資源共享,從而有效的提升資源的有效利用,但是必須注意的是這里的共享不是指占有,這里的享受更多的是指產品的使用和體驗,這是該種經濟的主要特點及模型。該種經濟模式打破了傳統經濟模式的固有模式,其中消費者和生產者的身份變得模糊,因為每個人可以通過共享資源創造收入并且擁有資源的使用權。

三、共享經濟的法律關系分析

共享經濟作為一種新型的經濟運作模式,傳統的法律關系必然很難全面的將其覆蓋,而且在共享經濟模式中消費者和生產者角色劃分超出了傳統的市場關系范疇,所以共享經濟的法律關系必然會存在很多差異性和特殊性。

(一)傳統居間服務的本質特征

傳統的居間服務主要是指向委托人提供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并最終收取報酬行為的統稱,其主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首先,傳統居間服務具有單邊代理的特點,這就決定了居間人只能夠交易雙方中的其中一方提供服務,不允許出現雙邊代理的現象,當然居間人也不能成為委托人的對立方。其次,那就是交易被動的特點,因為交易的細則、價格以及交易前提等都是由雙方共同商定的,所以居間人必須被動的結構各種條款和交易結果,而其中居間人的報酬也包含其中,所以在交易規則以及報酬方面存在很大的被動型。最后,那就是封閉屬性的特點,傳統居間服務與如今共享經濟相比差異性很大,最主要的就是交易方范圍小,具有明顯的封閉特性,可以明確的是其屬于典型的私法調整范疇。

(二)共享經濟法律關系的特點

與傳統經濟的法律關系存在著明顯的差異性,共享經濟法律關系主要具有以下幾個特點:首先,其具有雙邊代理的特點,依托于共享平臺,雙方可以簽署電子合同,這種技術手段實現了一種閑置資源在不特定供需主體之間的匹配,并且酬勞的收取更加科學規范。其次,那就是交易更具主動性,共享平臺企業與閑置資源供需雙方在進行各自選擇的過程中,諸多的交易規則都被提前約定,而且可以說兩者都會根據自己的需求確立條款這樣更加有利于其占有主導地位。最后,那就是準公共屬性的特點,因為該種經濟是基于共享網絡平臺的基礎上建立的,所以這就使得該種經濟模式必然會趨于關系社會化,那么必然就會具有一定的準公共屬性。

四、共享經濟的法律規制路徑探索

(一)明確參與者的法律定位

首先,必須要對共享平臺進行精準的法律定位,因為共享平臺并非只是傳統的網絡交易,在該中新型的交易模式中三方交易結構中居于絕對主導地位,但是又打破了傳統的供需方關系的限制,類似于一種盈利性質的公共平臺。而且共享平臺建立了一種新的供求關系,這種關系遠遠的超出了傳統中介的定義范疇,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雇主也不是雇員,而更像是一種新型的掛靠關系,基于以上的準公共性的特點基礎,與之相對應的法律體系建立必須引入公法的相關原則予以規范。其次,那就是必須要對閑置資源提供者進行精準的法律定位,準確的講在共享經濟新模式中,閑置資源提供者其實扮演著供應方的角色,在整個共享交易關系的確立過程中,其應當承擔交易過程中的各種問題的主要責任。為了科學精準的界定置資源提供者適用的市場準入和稅收等制度,具體的應該充分的考慮其服務的持續性以及頻率來對其身份角色進行確認,如果經營持續時間長或者服務頻率非常高,那么就應當對其參照個體工商戶進行法律規制。最后,那就是必須要對閑置資源需求者進行精準的法律定位,其實在整個的交易過程中,閑置資源需求者主要就是扮演著消費者的角色,所以完全可以參照消費者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約束。

(二)制定基本法律規制策略

進過了幾十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取得了輝煌的成績,實踐證明有計劃地對市場放松管制,其實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有效地推進經濟的發展,所有對于共享經濟這種新生的經濟形式在制定法律的時候務必要采取審慎穩妥的原則,避免過度的管制現象發生。共享經濟的出現,因為其具有諸多優勢所以一經被開發出來,就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這些無疑是對社會生產力向前推進的表現,由此來看該種經濟模式符合時代的發展需求,為了確保其能夠健康持續發展就必須制定法律規制策略對其進行約束和保護。

(三)建立重點法律規制制度

首先,應當建立完善的安全監管制度。因為由經濟模式的性質決定,許多產品都具有準基礎設施公共屬性,所以針對該特性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監管制度,對各種信息安全、重要事項以及市場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管。其次,建立并完善稅收征管制度。確切的講應當針對共享經濟模式下的閑置資源提供者制定專門的稅費征繳辦法,解決該方面稅收的疏漏之處。最后,那就是要完善保險保障制度。在新型的共享經濟模式下,交易的模式、規律等都發生了變化,而且這些變化都增加了交易的風險系數,并且這些風險往往是巨大的,為了有效的將此類風險進行經濟均攤,那么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完善保險制度,另外還應當對共享經濟參與者投保做出強制性規定,并且在運行的過程中不斷地去完善健全保險制度。

五、結束語

經過了幾年的短暫發展,共享經濟已經取得優異的成績,并且依然表現出良好的發展趨勢,但是該種新的經濟形式在法律法規方面依然不夠健全,為了確保其能夠健康持續的發展,本文針對該種經濟形式的主要特點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尤其是對其法律關系的特點進行了深入的剖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一系列法律規制建議,希望本文能對相關領域的研究者有所幫助。

【參考文獻】

[1]胡永芬.民法之誠信原則在共享經濟中的應用研究[J].法制與經濟,2018(05):127-128.

[2]袁文全,徐新鵬.共享經濟視閾下隱蔽雇傭關系的法律規制[J].政法論壇,2018,36(01):119-130.

[3]周夢.法律視角下共享單車存在的問題與規制探析[J].法制與經濟,2017(09):190-192.

[4]唐清利.“專車”類共享經濟的規制路徑[J].中國法學,2015(04):286-302.

猜你喜歡
法律關系共享經濟法律
法律解釋與自然法
行政訴訟法律關系若干問題之研究
淺析勞務派遣法律關系的認定
試析期貨法律關系
“共享經濟”在中國變味兒了嗎
“互助獻血”質疑聲背后的法律困惑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