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 立/中共通遼市委黨校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意識形態狀況一直在好轉,但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國企黨建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缺乏對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基本認識,對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認同還不夠到位等,急需解決。
筆者通過對國內部分國有企業的調研,發現國企黨建工作中存在著以下問題值得注意:
在調研座談中,有企業存在對黨建工作的落實不到位的現象,認為黨建工作是額外的負擔,沒有認識到黨建對企業的促進作用,而且認為黨建是黨建,業務是業務,當界限分明,特別是在企業領導講黨課的過程中,更是不能絲毫涉及業務,甚至“一張幻燈片也不行”,“黨建部門管干不干,業務部門管怎么干”……
有企業負責人對于總公司或者市里安排的針對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集中進行黨性培訓的方式缺乏重視,認為這樣的培訓耽誤了業務發展,耽誤了崗位工作,對于企業黨員的黨性教育工作重視不夠。
有企業負責人對企業的黨建工作巡視重要程度認識不足,存在著應付檢查、走走過場的現象。黨建的各類資料文件整理的井井有條,擺在黨員活動室里,但落實的不到位,存在形式主義作風。
部分國有企業對新黨員的培養存在著入黨動機、黨性修養、黨建知識、業務與黨建結合、三觀教育等方面的問題。企業員工來源復雜,專業多樣,年輕黨員也是如此,所受教育程度不同,成長背景不同,對我們黨、對黨的歷史認識各有偏差,因此急需進行統一的培訓、正確的引導。
筆者通過對國內部分國有企業的調研,發現國企黨建工作中存在著以下問題值得注意:
對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新形勢下,國有企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總要求認識存在偏差,特別是針對企業黨建要“堅持服務生產經營不偏離,把提高企業效益、增強企業競爭實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作為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企業改革發展成果檢驗黨組織的工作和戰斗力”的認識不足。
沒有明確黨組織在決策、執行、監督等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對黨組織發揮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的作用認識不足。沒有明確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方式以及國有企業的責任和角色,對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標準”理解不到位。
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國企黨建是企業的“根”和“魂”、以黨建文化帶動企業文化建設的必要性認識不足。習近平總書記兩會期間在參加廣東代表團審議時指出,要用黨建文化帶動企業文化建設。而目前,在一些企業負責人中,對黨建文化和企業文化相互關系認識膚淺,對“根”和“魂”沒有深刻認識。
加強對對企業黨建工作持續跟蹤調研,深入了解問題存在的范圍、代表性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問題。在調研基礎上,根據解決問題需要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擴大會議和黨員會議。組織科研部門成立國企黨建專題調研組,在調研基礎上,市相關部門組織部分國企負責人、黨建負責人的集中培訓。
黨性修養是做好黨建工作的前提,要號召并規范、引導企業黨員通過自我學習、自我教育、自我鍛煉、自我改造爭做優秀員工、優秀黨員,通過加強政治理論修養、組織紀律修養、思想作風修來進一步做好黨建工作。對企業黨建,特別是針對四個意識、黨建內嵌、黨建之“根”和“魂”等制訂常態化培訓、工作方案。
創新是發展的動力源泉,在具體的國企黨建工作中要創造性地開展主題活動,聯系地區實際、民族實際,切實激發企業黨員的積極性,為企業發展注入生機和活力,進一步密切黨群聯系,并注重總結經驗,樹立榜樣。
國企黨建事關重要,要像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那樣,真正以黨建促進國有企業成為“黨和國家最可信賴的依靠力量;成為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為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為實施“走出去”戰略、“一帶一路”建設等重大戰略的重要力量;成為壯大綜合國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為我們黨贏得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勝利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