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
在中國廣大農村,上級政策千頭萬緒,最后都要靠鄉村干部這根“針”去落實。在某種程度上,鄉村干部群體決定了中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的成效。如何增強鄉村干部的公共服務動機,提升鄉村公共領導力水平,改進鄉村治理的績效?
作為提供一線公共服務的公共部門雇員,鄉村干部這一特殊群體在中國基層治理中發揮著關鍵作用,當前我國鄉村治理中普遍出現公共事務衰敗與集體行動困境,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基層治理中公共領導力的缺失。而公共服務動機作為公共領導力的基礎,從公共服務動機視角出發,探索如何激發中國鄉村干部投身鄉村公共服務事業與實現公眾利益的決心、毅力和熱情,如何增強鄉村干部的公共服務動機,提升鄉村公共領導力水平,改進鄉村治理的績效,已成為中國公共管理學界需要直面的重大問題。
從包產到戶到廢除農業稅,再到全面放開二孩,我國基層鄉村干部與群眾的經濟社會聯系在逐步減弱,干群交集日趨減少。相較于以往,交集的減少使得鄉村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對群眾利益訴求、村莊公共利益的切身感知越來越弱,也缺乏足夠的動力和意識去為村莊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通過制定相關政策,以村莊文體活動、環境整治、民主政治參與等公共事務為平臺密切干群聯系可以增強鄉村干部的公共服務動機,這也是中國共產黨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一“群眾路線”的重要體現。
為鄉村干部提供一份具有鄉村社會內部競爭力的薪酬,從而增強鄉村干部的公共服務動機。我們研究發現,影響鄉村干部公共服務動機的不是絕對收入水平,而是建立在相對收入水平上的收入認知。為鄉村干部提供一份具有鄉村社會內部競爭力的薪酬,例如略高于當地平均收入水平,就可能較為顯著地增強鄉村干部的內部公平感,進而產生更高的公共服務動機,也提升其公共領導力。這也可能是緩解鄉村干部因感覺回報不公而利用所掌握的權力資源進行“尋租”的有效舉措。
同時,政府部門極其有必要調配財政資源,改善鄉村干部工作條件;加強物質關懷和精神關心,提升鄉村干部工作滿意度,從而提升公共服務動機和公共領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