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辰
前不久,江蘇海安市監委查辦了一起基層融資平臺職務違法案。該案中,分管融資的干部長期采用虛構貼現業務、虛增貼現費用等方式套現,甚至打一個電話就能從融資平臺挪用800萬元公款。
當資產管理制度遇到“領導說了”,該填的表格不用填了,資料沒交齊也能直接蓋章,違規操作也能“特事特辦”。這種“聽領導話”卻不照章辦事的行為背后,藏著官僚主義的根。
當前,在一些地方,有少數單位有章不循,使各項規章制度形同虛設,為領導干部隨意用權大開方便之門;還有一些單位把“領導發話”當護身符,認為只要有領導“一句話”,即使違法違紀也能免責。殊不知,一旦出了問題,無論是濫用權力的領導干部,還是瀆職的辦事人員,該問責的都得問責。
領導的“意思”比規章制度管用,背后還有官本位思想作祟。在前述案件中,如果是一位普通職工給融資平臺打電話,絕不可能挪出巨款。但一聽是分管自己的上級領導,一整套系統的辦事流程就壓縮、變形成了一句話——“好,按您說的辦!”
認權不認制度,這種思想和行為與法治理念背道而馳。無規矩不成方圓,照章辦事,才能找到社會、公眾和個人利益的最大公約數。如果制度缺乏剛性約束力,執行可以隨意“打折”,問責時也可能“官官相護”,最終受傷害的可能就是廣大群眾的利益。
換個角度看,頭頂“官帽”就四處伸手的干部,腦子里的特權思想也還沒拔根。當了干部,不做人民的公仆卻總想做百姓的“老爺”,手中的權力不為民謀利,卻為自己變現、置換資源或滿足私欲,這樣的干部出問題是遲早的事。從這個角度上說,任何規章制度、程序規范本身也是“權力的籠子”,嚴格遵照執行就能約束掌權者肆意橫行。
其實,領導干部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也是屬于職位的。拔掉官僚主義、官本位、特權思想的根,才能更好地讓制度發揮作用。要實現這一點,關鍵是領導干部要發揮帶頭作用,帶頭站在群眾立場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帶頭真抓實干解民憂、紓民怨、暖民心,使我們的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摘自《新華每日電訊》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