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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傳染病防治領域公民權利保護的立法進展研究

2020-07-10 12:22鄭緒誠
讀書文摘(下半月) 2020年1期
關鍵詞:權利保護公民權利法制建設

鄭緒誠

摘? 要:在傳染病領域,我國對于公民保護的法制自2003年開始已經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同時還不斷對生命和健康權進行完善和修改使其不斷保護我國公民的權利,促使我國民眾的人身自由權得到了空前的解放,相關的法律法規也結合之前實際的情況進行修改,使法律更加人性化貼近我國人民的生活。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在傳染病防治領域有關公民權利保護的法制,需要保證相關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并吸取國外相關法律結合我國本土情況進行借鑒。本文主要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論述公民在傳染病防治條例中被賦予的權利;第二部分論述有關傳染病防治對公民權利保護的立法歷程;第三部分論述針對后續的完善提出相關性思考。

關鍵詞:傳染病防治;公民權利;權利保護;法制建設

在世界范圍內傳染病的新發和再發的數量和規模都在不斷增發,同時受到經濟全球化、命運共同體的影響,一國發生傳染病將會有很大可能影響其他國家,因此我國高度重視對傳染病的防止,減少傳染病給我國人民帶來的身體和精神的傷害。近年來隨著我國對于傳染病防治的重視程度不斷加深,還出臺了一系列與傳染病防治有關的法律法規,尤其是在2003年“防范非典”時期,國務院出臺了有利于非典防控的法規《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又于第二年修訂《傳染病防治法》,后續又先后頒布《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艾滋病防治條例》等,這些法規都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增大了對我國公民保護力度。

一、公民在傳染病防治條例中被賦予的權利

根據憲法,公民的基本權利可以分為直接權利和間接權利。直接權利包括平等權、政治權、人身自由權、宗教信仰自由權、行政監督和國家賠償、勞動權、教育文化權等,間接權則在憲法中沒有直接體現包括知情權、健康權和財產權。

在傳染病防治條例中,公民至少包含了七種相關權利具體包括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財產權、知情權、受救助權、不受歧視權、隱私權。其中不受歧視權和隱私權不僅僅是對公民本人的保護,還可以對病人家屬進行保護,以防止社會的不包容。本文主要講述在多個法律中提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人身自由權以及知情權。

二、有關傳染病防治對公民權利保護的立法歷程

(一)生命權、健康權

在所有的傳染病防治法律條例中都強調了公民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在1989年《傳染病防治法》中就對公民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做出了一定的闡述,原文為: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國家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這項條例的出現也從正面闡述了我國對于維護公民的生命和健康權的決心。后續在《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均采取各種方式保障我國公民的生命和健康權,并給予一定的津貼和補助對受傳染病侵害的公民進行物質上的支持,維護他們的身體健康。此外,在后續《艾滋病防治條例》和《血吸蟲病防治條例》中還將補助擴大范圍,不僅是在生前進行補助,對受此類傳染病侵害的公民進行死后補償。同時在預防方面,這些條例均提出對于相關醫務人員、防疫人員的關懷,使其能夠盡力搶救病人。

(二)人身自由權

1989年《傳染病防治法》就提出要對傳染病感染人群實行隔離治療,重視對非傳染者的生命的保障。此后在現行的《傳染病防治法》中對隔離范圍也做出了一定的調整,包括對疑似感染人員在指定場所進行隔離,密切接觸者實行醫學觀察以及其他相關的措施。經過對艾滋病的研究,發現艾滋病的傳播途徑主要是性傳播和血液傳播,病毒在空氣中不會流通,因此取消了艾滋病的隔離措施。對于被隔離的公民,現行法例對其實行基本生活保障,用于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在法律上明確規定相關單位不得對其報酬停止支付。

(三)知情權

1989年《傳染病防治法》就已經對公民的知情權做了以下的措施:要求在傳染病發生時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公布,并授權各省市及時準確公布本區域內的感染情況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在現行的法律中要求國家建立相關的疫情信息公布系統,并將主體、渠道和相關細節做了具體的劃分。在《艾滋病防治條例》中,醫院需要將個人的感染情況告知本人,若本人有認知障礙或無行為能力,需要告知患者監護人。

三、針對后續的傳染病防治條例制定和完善的相關性思考

(一)重視法律制定的可操作性

在進行法規的建設和完善時,需要考慮法規制定后執行的可操作性,傳染病防治環節目前在我國的實際運行中還不夠流暢,主要解決途徑是加強各部門之間的交流,并提升衛生部門對其他部分的管理水平。2007年指定的《關于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規定各單位不能解雇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的就業者,醫院需要告知本人其檢測結果以保護患者的隱私權,保護攜帶乙肝表面抗原者的社會地位,使其免受就業歧視。

(二)吸取國外相關法律并本土化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傳染病所帶來的影響也成為全球性問題。因此我國傳染病領域公民權利保護的相關法律也應該學習借鑒西方有用有效的法律,并結合中國實際狀況進行修改以適應中國本土國情。

綜上,就是我國對于傳染病領域公民權利保護的措施以及立法歷程,并針對當前我國此項法律措施的實施提出此方面的思考。傳染病的侵害是當前威脅人類發展的主要途徑,因此必須要嚴格把控并制定相應措施保護公民的權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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