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深化“河長制”制度的思考

2020-10-27 05:44柳越李冬
科學與財富 2020年23期
關鍵詞:實施措施河長制

柳越 李冬

摘? 要:“河長制”是我國政府不斷發展下而創新出的一種新制度,此制度主要是針對權力制度進行有效的消減,進而增強法律制度的作用,通過加強建設道德制度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分析“河長制”的制度內容與權利、道德、法律三種制度具有相似之處,是提高政府職能及促進政府良好發展的重要措施。

關鍵詞:河長制制度;實施措施

“河長制”制度的創建是基于全球環境受到嚴重污染的背景下而誕生的,在生態環境污染中以水資源的污染較為嚴重,主要是在經濟水平不斷提高下促進了人類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在生活水平提高后產生較多的污水排入河道中而產生污染。另外,在經濟發展中的生產過程中也產生大量污水,同樣排入河道中,要比生活污水的污染程度高。因此,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水資源污染率,我國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河長制”制度。此制度主要是通過創建負責小組,針對負責的范圍內河湖實施有效的治理工作,在降低水污染的同時改善水環境,促進人類可持續發展。

1 河長制創建的意義分析

“河長制”制度創建后,明確出負責河湖治理的機構構成人員及應承擔的職責,主要是由各級黨政機關相關負責人作為“河長制”制度的河長一職,根據“河長制”制度的要求開展相應工作,進而促進負責區域含有的河湖污染程度不斷降低,進而達到保護當地生態水文環境的目的。分析“河長制”創建的意義可以表現出如下五個方面:

一是可以合理化協調各部門治水工作。針對水環境的治理工作,國家創建出多個部門并通過多個部門協同合作,實現水環境優質的處理過程,這些部門涉及農業部門、水利部門、氣象部門等。在傳統水環境治理工作中并未建立總負責人,在缺乏總負責人的水環境處理中存在著協調效果不佳的問題,經常表現出各部門各司其職,開展的工作存在重疊的問題??墒?,“河長制”解決了這一難題,使得各部門間的工作得以相互協調。

二是有效落實政府職責。在我國法律法規中存在針對環境而創建的環境法,需要地方政府根據國家創建的環境法實施環境治理工作,但是在環境法中卻未對政府職責進行詳細的劃分,例如獎懲制度和考核評估制度,而“河長制”對地方負責人的責任制度進行了細致的劃分,建立了環境負責的監督制度,同時也為地方負責人監督治理行為提供制度依據。

三是環境治理監督機制有效完善。通過“河長制”制度的建立可以實現政府與社會共同治理水環境的目的,還達到了完善監督機制的效果。在治理水環境時采用的管理模式是集中統一決策模式,達到效率高的治理效果,但是因為監督體系缺乏,會因缺乏監督而導致治理中存在的錯誤決策未有效發掘,進而影響了水環境的治理效果。通過“河長制”制度的運用加強了監督過程,能夠通過社會參與的過程實現互相監督,可有效防止錯誤決策的產生。

四是“黨政雙責”把黨的領導優勢發揮到了河湖治理之中。在地方針對重大事項實施決策與安排工作時,主要是通過黨委集中的方式進行決定,如果在決策時只要求地方負責人對決策的結果承擔責任,會產生權責不公的問題,通過“河長制”制度中創建的“黨政雙責”模式,能夠將黨領導的優勢充分發揮出來,且黨委對治理決策負主要責任。

五是實現了對水環境的綜合治理?!昂娱L制”下的河長對流域內的水文治理、水文保護、水污染處理工作、針對水岸線實施的管理工作達到統一管理的效果。

2 在應用“河長制”制度時需要針對一些問題進行解決

“河長制”制度與其他新生事物一樣,雖然針對某些方面采取了針對性的措施,可以說是有效解決問題的重要措施,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與問題影響著制度實施的效果。因此,需要在應用“河長制”制度時挖掘出存在的不足進行改善,進而提高制度的效果推動水資源的治理達到更高的效果。經過分析各地實施后的效果后挖掘出存在的不足,在實施“河長制”制度時要處理好如下四個方面的關系:

首先,將治源與治河之間的關系處理好,要明確污染在河中,根源在岸上的原則,如果不弄清污染源,污染源頭治理不全面、治理措施不到位,治理好一條河的生態環境也將成為空話。

其次,黨政主體與具體的責任關系要有效處理,在治理水環境時主要是由黨政領導對治理效果進行全權負責,如果黨政領導的素質較低,不具備責任意識,會因缺乏責任感而對治理效果產生直接性的影響。

再次,針對綜合治理與傳統治理之間的關系進行良好處理,在傳統治理方式中主要采用的是就治而治模式,對流域干支流、河湖統籌、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的思想沒有綜合地進行考慮。缺乏河流治理的全面性、系統性和統籌性,就會導致治理后問題反彈,治理效率低。

第四,對于區域與河道的關系進行良好把握,在治理時不只需要對河的“線”上污染實施處理工作,最關鍵的處理環境應是對區域中存在的各“點”生態環境進行有效的治理,這些“點”包括此區域整體環境的治理工作、經濟發展進行準確定位、環境資源實施有效開發等,只有將這些存在的關系進行合理化處理,才能實現水環境優質的處理過程。

而在實際中卻存在著政府忽視這些關系的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存在“河長”位置定位不正確的現象。通過分析“河長”工作具體情況,通常都是布置得較多,巡視得較少。一些“河長”甚至不夠了解所管轄河流基本情況;“河長”缺乏大局觀念,無法實現有效的宏觀把控,不能充分發揮出“河長”的作用。二是統籌治理能力不高。在治理流域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主要突出在地方為戰的特點,不能對流域內的治理工作達到統籌治理的要求。地方政府“河長”領導下的治理思想存在單一性,只是單一的治理,很少通過現象去看問題,缺少區域水環境的具體規劃和總體規劃,對治理的重點把控不到位,混淆了主次。一些地方盡管將流域防與治結合的制度構建起來,然而因為落實不當,難以切實地發揮作用,從而導致河流治理效果不理想。三是未投入充足的資金。在治理河流過程中需要治理的項目較多,比如城鄉污水治理工作等,而在治理這些項目時存在任務重且工作量大的特點,而要達到有效治理需要投入充足的資金,而在現實中卻存在著資金投入不足的問題,進而影響治理工作的效果。

3 深化河長制制度

3.1 完善體系建設,全面構建管理網絡

在實施“河長制”制度時需要針對體系建設進行完善,通過構建出全面化的管理網絡,實現“河長制”制度全面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具體的體系完善措施如下:

(1)出臺實施方案?!昂娱L制”的實施需要有具體的規章制度為依據,地方政府要根據地方的流域水環境特點和人事制度制定出關于“河長制”管理的實施方案。在管理實施方案中,針對“河長”的權利與責任要達到清晰明確的要求,并建立任免考核制度督促“河長”良好開展工作。

(2)健全組織網絡。地方政府要建立各級河長制,即在市、縣、鄉、鎮各任命一個“河長”,明確各級“河長”的任務,各級“河長”相互監督、相互協調開展工作。

(3)制度中應包含工作制度?!昂娱L”一職決定著民生的生存與發展,在應用“河長制”制度時應建立出相應的工作制度,并且要達到完善的要求,進而能夠指導“河長”開展工作。

3.2 加強河湖基本情況調查,制定“一河一檔”

河湖的污染程度需要通過調查的方式獲取,應加強河湖的調查工作,將對污染程度進行評定,將調查的結果歸入檔案內,實施“一河一檔”的方式實現掌握所有河湖污染程度的目的。在開展調查工作時應針對以下內容開展:

(1)加強基礎調查工作。在制定治理方案時需要詳細掌握河湖詳細情況,在實施“一河一檔”措施時應開展基礎調查工作,主要針對市、縣、鄉中存在的河湖實施調查。在進行河道資料采集時要對河道的河長、河寬、河道的徑深、河道的水流量、水流速等進行記錄;在對湖泊資料進行采集時要包括湖泊的面積、蓄水量、流入量、出水量和水質情況等。同時,還要詳細了解區域中含有的河湖主要作用,還要針對此區域中含有的工業、水產業、農業實施調查,根據所有的調查結果制定出完善的管理條例,進而為水環境治理工作提供準確的數據。

(2)創建網絡信息庫實現整體治理。在市、縣、鄉基礎調查工作完成后,不能將這三級河湖的資料割裂開來,要將它們的基本資料聯系在一起,建成網絡信息庫,這樣便于讓一個省市內的資料形成資源網,資料查詢更加便捷。

3.3 轉變被動應急機制為常態實施制度

在開展“河長制”制度工作時應將以往應用的被動應急機制進行改變,采用常規實施制度的方式充分發揮“河長制”的作用。在“河長制”創建之初是以處理突發和緊急的事件為核心,屬于被動治理的過程。在“河長制”制度建立后,表明以往應用的制度已經無法滿足社會發展,不能對水環境實施良好的處理過程。因此,通過改變以往應用的機制模式,創建出適應當下治理的新模式后,能夠達到良好處理的效果,即建立“河長制”。原有的體制是由地方黨政代表兼任“河長”來處理水環境問題,處理問題時容易造成獨自決策和決策上的失誤,一個人如果同時處理多個不同的事件是很容易混亂的。因此應建立“河長制”,轉變被動應急機制為常態實施制度。另外,還應創建新實施制度達到有效治理的效果,在創建新制度時應先掌握此區域的水文特點與當地的發展理念,進而達到有的放矢的治理目的。

3.4 以完善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

要想充分發揮出“河長制”制度的效果,應對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有效完善。當下存在的環境法未對“河長制”制度的開展提出明確性的要求,而此制度涉及的部門與領域較多,通過完善法律法規能夠實現政府與社會共同努力的過程、兩者互相協調的過程。同時,在完善“河長制”法律法規時,要考慮到當地區域內的實際情況和水文狀態,涉及水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要盡可能詳細,涉及面更加廣泛。

3.5 抓工作保障,確保河長制落到實處

要保證“河長制”制度能夠落實到治理工作中,應做好工作保障工作,具體的措施應采取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障并強化河長履職。在任命“河長”時應先對“河長”實施培訓工作,目的是有效提升工作能力與工作效率。同時,“河長”在正式任職時要先對該區域內的河湖資料進行查閱和了解,還要對“河長”進行定期的培訓,儲備知識量,強化“河長”履職保障。最主要的是,“河長”還要對河湖進行定期巡查工作,時刻了解該區域內的水文狀況。

(2)加強管理工作的保障。在應用“河長制”制度時應重點建設管理環節,應配備管理能力強的管理隊伍,專門針對水環境治理工作實施有效的管理工作。通過強化管理工作的保障,能夠為管理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可以有效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3)強化工作考核保障。當今社會是一個競爭的社會,處處充滿競爭,優勝劣汰,這是自然的法則,也是對工作的負責。實施“河長制”還要制定完善的“河長”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對“河長”進行考核??己顺煽儍灝惖摹昂娱L”可以得到相應的鼓勵,在設計鼓勵措施時要達到適度的要求;考核成績較差的“河長”應給予批評的措施,如果“河長”在批評后仍未提升,采取行政處罰的方式保證治理工作中具備優秀的負責人。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河長制”制度的建立能夠針對日益污染的水環境實施有效的治理工作,但是新制度的誕生自然會存在著一定的不足與缺陷。在開展“河長制”制度工作中應采取邊運用邊挖掘不足的措施,并針對挖掘而出的不足制定出有效的解決方案,進而在完善制度的同時提高水環境治理效果,進而促進人類社會能夠可持續地發展。另外,在環境的不斷變化下,水環境污染的治理工作也應根據環境的變化而改善方法,進而保證水環境治理的效果。

參考文獻

[1]侯曉燕,付艷陽.河長制在海淀區中小河道管理中的實踐[J].中國水利,2016(21):8.

[2]潘田明.浙江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和“五水共治”[J].水利發展研究,2014(10):234-235.

[3]王燦發.地方人民政府對轄區內水環境質量負責的具體形式——“河長制”的法律解讀[J].環境保護,2009(09):96.

猜你喜歡
實施措施河長制
一張圖讀懂推行河長制的“ 山西步伐”
以“河長制”促“河長治”
柔性管理模式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
柔性管理模式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
內部控制在企業會計核算中心的實施措施研究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