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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視閾下分享經濟規制問題

2020-11-28 07:21陳顯龍
現代營銷·學苑版 2020年10期
關鍵詞:分享經濟完善路徑經濟法

摘? ? ?要:伴隨信息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催生了一系列新生事物。尤其是在“互聯網+”的發展背景下,科學信息技術在社會各領域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其在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給人們生活帶來諸多便利。與此同時,分享經濟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其能夠在實現社會資源共享的同時,充分發揮閑置資源的使用價值。但新生事物的產生發展歷程是螺旋式上升的,任何新生事物在發展的過程中都面臨一定挑戰。尤其是在新生事物運行發展的過程中,如何讓其在當前的社會發展規則中實現價值最大化成為當前社會各界思考的問題。其中在經濟法視閾下如何對分享經濟這一新生事物進行規制成為法律界面對的問題,本文針對上述問題進行深入探究,以從法律層面探索出對其進行規制的完善路徑。

關鍵詞:經濟法;分享經濟;規制問題;完善路徑

在經濟全球化、社會信息化發展背景下,分享經濟作為“互聯網+”背景下的新生事物,其由科技領域逐漸延伸到社會其他領域,并逐漸改變人們的生活消費方式。在這種時代環境下,“互聯網+”衍生出的新生事物種類逐漸增多。分享經濟作為其在經濟領域的主要體現,在社會生活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凸顯出來。隨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展理念的提出,如何在推動分享經濟穩定發展的同時賦予其新的社會價值成為需要探究的問題。除此之外,分享經濟作為新生事物,其對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帶來一定沖擊,勢必與現行的相關法律存在不相適應的部分,如何更好地在現行經濟法視域下完善分享經濟社會規制路徑需要進一步加強探究。

一、分享經濟內容概述

我國人口眾多、社會資源相對較少,這勢必會造成一定的社會資源矛盾。分享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其能在很大程度減少因社會資源短缺而造成的社會矛盾,并且能夠滿足人們對于分享、生活便利等需求。尤其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供給側改革深化發展的社會背景下,分享經濟的出現給我國深化經濟改革提出新的發展思路和實踐方式。與此同時,隨著當前社會人才競爭壓力以及社會就業壓力的增大,“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展理念的提出使得越來越多的人退出現有的競爭行列,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共享互聯網科學技術發展帶來的成果。分享經濟作為其中一種就業渠道和實踐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就業難帶來的社會問題。因此,從多種層面來看,分享經濟這一新經濟發展模式的出現無疑解決了我國社會發展中面臨的諸多問題,但同時其發展完善也面臨一定挑戰。

分享經濟又被稱為共享經濟,其是指通過利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手段實現海量的、分散的社會閑置資源整合,進而滿足公眾多樣化需求的經濟活動的綜合。在實際社會生活中,常見的小型規模的分享經濟主要是指人民通過網絡平臺將自己的閑置物品或個人技能與社會有需要的人進行有償分享,進而獲得一定經濟報酬的經濟活動。分享經濟的上述兩種定義的不同主要在于分享經濟主體等不同。分享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其勢必具有其他事務所不具有的特征??偟膩碚f,分享經濟主要以互聯網信息技術平臺為支撐,其出現的主要目的在于實現社會閑置資源的高效配置。除此之外,其作為一種分享性質的經濟,勢必會引起較多民眾的參與,并且在運行發展中實現商品的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分離。這種經濟發展模式,更加注重使用用戶的服務體驗,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滿足人們服務社會、實現自我價值的發展需要。

二、經濟法視閾下分享經濟規制的必要性

經濟法視閾下完善分享經濟規制問題符合推動分享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需要。任何新生事物的發展都是螺旋式上升的,其發展都面臨一定的曲折和挑戰。分享經濟作為新經濟發展模式,其在很大程度上給傳統經濟發展模式帶來沖擊,并且在經濟全球化、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適應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需要。在分享經濟發展理念下,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眾進入經濟社會的門檻和條件,大多只要掌握一定社會資源的或者具有閑置社會資源的民眾都可以進入到相應的行業進行發展,并且在行業發展中獲得相應經濟效益。與此同時,鑒于分享經濟借助互聯網信息技術平臺,其能夠滿足供給方與需求方的同時減少一定的運營成本?;ヂ摼W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尤其是其帶來的信息爆炸時代的到來,使得社會上的信息資源越來越多。分享經濟在這種背景下的快速擴張給原有的社會經濟格局帶來巨大沖擊。除此之外,分享經濟作為新生事物,其具有相對不完善的地方,這嚴重影響其今后的健康持續發展。

通過在經濟法視閾下加強對分享經濟的規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傳統規制方法存在不足,進而對現行分享經濟進行規范。分享經濟作為新生事物,其隨著互聯網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在短時間內迅速崛起,然而現有的法律規定很難在短時間得到充分補充,對分享經濟中可能出現的經濟問題進行很好地解決,尤其是分享經濟中共享平臺的法律地如何判斷很難有判斷,以及對于分享經濟中多個經濟主體參與的稅收較難問題也沒有進行很明確的界定。在當前這種經濟法律規定下,很難適應分享經濟快速發展的現狀,并且分享經濟活動中諸多法律問題不能借用現有經濟法律制度進行很好地解決,勢必會對分享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帶來阻礙。除此之外,在“互聯網+”的時代背景下,分享經濟現已擴展到社會的多個領域,在很短的時間內對涉及不同級別、不同地區、不同領域的經濟法規進行合理修改,顯然不符合我國法律修改相關程序規范。因而在經濟法視域下加強對分享經濟規制勢在必得。

三、當前分享經濟規制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在分享經濟規制中存在規制過當、限制大于規制的問題,嚴重影響分享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在當前的社會經濟環境下,分享經濟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給傳統經濟發展模式帶來較大沖擊,其在運行發展的過程中對傳統市場主體的利益帶來沖擊。隨著我國分享經濟發展的逐漸成熟,國家政府相繼出臺相關的法律制度進一步規范分享經濟的發展,并且試圖從分享經濟運行的多個環節對其進行規范,但在規范的過程中受多種因素的影響,使得相關的法律規制對分享經濟發展的限制大于鼓勵,這顯然不能給分享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提供良好社會環境。

在對分享經濟規制的過程中存在規制觀念錯誤等問題,不利于分享經濟相關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分享經濟作為一種新經濟發展模式,雖然在我國發展的時間不短,并且在短期內獲得較大成效,但長期受傳統經濟發展理念的影響,對分享經濟缺乏正確認識,并且習慣于用傳統的發展思維方式來思考這一新生事物,這勢必會導致在對分享經濟進行法律規制的過程中對其定位偏差,不能正確認識這一新技術和新模式。除此之外,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分享經濟所涉及的法律制度與依法行政存在潛在沖突,并且很大程度上會出現新經濟分配機制與傳統利益格局相沖突的情況,這些都會對經濟法視閾下分享經濟規制帶來影響。

社會信任保障機制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會對分享經濟規制帶來不利影響。分享經濟與傳統經濟模式相比,其使用客戶更加注重服務體驗。分享經濟下的用戶會根據在互聯網信息共享平臺甚至分享經濟的線下服務體驗感受對相應的經營主體進行評價,這種評價本質上依靠信譽機制進行,這也使得分享經濟的發展要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用戶體驗評價。在現實生活中,分享經濟經營平臺的相關優惠政策會對用戶的體驗評價帶來較大影響。然而,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以及信息資本的不對稱,使得公眾輿論以及用戶體驗評價受到分享經濟平臺的操控,進而引導用戶進行一定程度的消費,但實際上這種引導消費不是基于真實的用戶評價和體驗,進而導致一些不良社會現象的出現。

四、經濟法視閾下分享經濟規制完善路徑探究

創新分享經濟規制理念,在規制過程中順應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充分提高現有經濟法市場適應能力。分享經濟的出現以及迅猛發展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優勢,作為一種新業態在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也給公眾帶來新的服務體驗。面對這一新生事物,不能用傳統的規制理念進行規制,需要根據時代的發展進行一定程度的思維方式的創新,在實地市場調研的前提下努力構建符合市場發展規律以及分享經濟實際發展現狀的監管模式。對于分享經濟的規制,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事事監管、完全忽略分享經濟的自主性,更不能對新生事物直接套用傳統規制方式。除此之外,相關政府部門要積極考察市場環境,及時發現問題,以更好地提高政府監管部門的問題應對能力。

經濟法視閾下完善分享經濟規制需要借助一定的市場準入制度,通過分享經濟平臺最低限度標準的設立在給予分享經濟自主性的基礎上加強日常運行規范。分享經濟之所以能夠在短時間得到迅速發展,主要得益于其市場準入門檻低這一優勢。在這種優勢運行下,只要掌握一定社會資源便可以進入相應行業獲得一定經濟效益。分享經濟發展主體借助花聯網信息平臺在降低運行成本的同時能夠迅速擴大市場,進而對原有經濟利益格局帶來沖擊。通過設置合理的市場準入制度對分享經濟主體進入市場的條件進行一定程度的限制,能夠進一步促進分享經濟的繁榮發展。與此同時,在此基礎上,對分享經濟平臺的最低限度標準進行限制,如對分享經濟主體的資源質量、分享時間等進行具體限制。針對分享經濟平臺日常運行規則,可以設立特定的行為要求,按照現有經濟法規對分享平臺進行定期審查復核,進而保障分享經濟平臺的運行穩定性。

加強分享經濟平臺特定經營信息紕漏制度建設與完善,對分享經濟平臺的經營行為進行法律規范。在賦予分享經濟一定自主性的同時,要監督相關平臺遵守相應的法律規章制度。分享經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互聯網信息技術發展的產物,社會資源信息在分享經濟發展中占據著重要地位。然而,在互聯網信息技術快速發展的影響下,社會信息的爆炸式發展導致參與分享經濟的“豬蹄子”數量增多,且存在參差不齊的現象,這在某種程度上增加分享經濟發展活力的同時使得分享經濟平臺信息很難被外界獲取,進而給分享經濟主體的稅收工作帶來一定難度。對此,可以通過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讓相關部門對分享經濟平臺的參與主體信息進行一定了解,并且根據分享平臺對參與者的信用評價,讓公眾對該平臺有所了解。除此之外,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機制的過程中,為保障平臺信息的安全,相關政府部門可以對外開放相關的信息查詢渠道以促進分享經濟信息公開透明,以更好推動分享經濟發展。

結束語

綜上所述,分享經濟作為科學信息技術發展的產物,其符合當前我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要求。面對這樣一個新生事物,在了解其發展優勢的同時必須明確發展運行中存在問題,以便協同多方力量加強對分享經濟的規制,以促進其朝良好態勢發展,充分發揮互聯網科學技術的市場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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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陳顯龍(1980.9-? ),男,漢族,吉林農安,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市場規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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