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工智能時代的政府治理創新

2020-12-15 06:50張金鳳
青年時代 2020年27期
關鍵詞:政府治理人工智能制度

張金鳳

摘 要:當下,人工智能時代的到來引起了許多領域的變革,人工智能也逐漸應用于政府治理,使政府治理有了新的發展方向。政府可通過人工智能提升政府決策質量和效率,解決傳統政府人力資源缺乏或人力資源冗余問題,為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務。但同時,應用人工智能進行政府治理也存在一些問題,政府可通過完善相應制度、建立人才培養體系、構建風險評估機制等制度保障人工智能更好地促進政府治理創新。

關鍵詞:人工智能;政府治理;制度

一、前言

當下,是網絡、大數據、人工智能時代的三位一體高度統一的新時代,社會發展飛速,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影響著社會的方方面面,人工智能的應用逐漸擴大到各個領域,進入人工智能時代是不可逆轉的過程。人工智能時代的到來不僅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共同發展的必然結果,更是人類社會實現飛躍性發展的重要前提,人工智能的應用為政府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凸顯了許多優勢,促進治理水平提升。但目前我國人工智能的應用主要是在工業制造和技術研發層面,在政府治理方面的應用并不廣泛和成熟,探討目前我國人工智能參與政府治理創新的現狀,總結人工智能如何促進政府治理創新,可促進人工智能在未來政府治理中“大顯身手”,以實現更好地政府治理。

二、人工智能簡介及其在政府治理中的應用

(一)人工智能概念及其發展歷程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簡稱AI),顧名思義就是“人造的智能”。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發布的《人工智能標準化白皮書(2018版)》給出定義:人工智能是利用數字計算機或者數字計算機控制的機器模擬、延伸和擴展人的智能,感知環境、獲取知識并使用知識獲得最佳結果的理論、方法、技術及應用系統。在學界,對人工智能的定義雖有不同,但大同小異,可從中了解到人工智能與計算機發展緊密相關,是人們將自己的智慧通過技術“轉移”到機器上,使人類智慧能更有效、更準確、更全面地應用到實際問題解決中去。

人們對于人工智能的設想自古有之,但真正開始實現是工業革命之后。當下學界研究人工智能的發展階段,一般分為弱人工智能階段,強人工智能階段,也有學者更進一步提及了超人工智能階段,總之,弱人工智能階段,也可成為狹義人工智能階段,即人工智能可在某些方面幫助人類推理和解決問題,比如身份信息識別、自動駕駛、家政機器人等,雖然高效率、高準確率,但是其不會產生自主意識,由人類控制;強人工智能階段,是通用型的人工智能,其能自主學習和修復等等,可以廣泛應用于生活生產的各個領域;超人工智能階段,則是人工智能具有超過人類的智慧,可以像人類一樣“新陳代謝”,不斷更新自己,與人類頻繁互動,甚至成為和人類一樣的主體。目前,學界普遍認為當下處于弱人工智能階段,正在向強人工智能階段過渡。

(二)人工智能在政府治理中的應用

當下的智慧城市、數字城市建設與人工智能息息相關。人工智能已經大范圍地應用在政府治理中,主要有:一是用于簡單的信息交互。例如政府建立服務網站,收集信息,以公民需求為導向,為公民提供信息檢索等服務,以及政府各個層級各個部門之間互通信息,避免本部門本層級的信息盲區和上下層級之間溝通,傳達命令,反饋結果等;二是實際應用之中,幫助人們做出決策的人工智能。例如杭州智慧城市的建設中,“智慧城管”中的地下管線綜合監管平臺,可實現對污水管道、雨水管道、自來水管道、天然氣管道等地下管線資料的數字化和信息化管理,結果可在GIS地圖直觀展現,進行可視化分析后根據結果處理突發事件等;三是整合分析,可以代替人們做出決策的人工智能。例如在司法裁判過程中,可以應用人工智能系統首先對問題本身進行理解,并將其轉換成法律問題,然后通過法律檢索,將與問題相關的材料從海量的法律法規及司法案例中找出,最終再對篩選出來的材料進行法律分析,結合算法中蘊含的法律專業知識及審判經驗進行法律推理得出最終的司法判決。

目前,人工智能參與政府治理主要還是集中上述的一、二方面,關于人工智能自主做出治理決策的研究仍在探索和考量之中。

三、人工智能如何促進政府治理創新

人工智能的到來為社會提供了無數可能性,對改進和完善政府治理提供了機遇,政府可重點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面利用人工智能進行治理創新。

第一,應用人工智能促進政府決策質量和效率的提升,提高治理效能,推進治理體系精細化。人工智能的應用可使得隱性政務知識化為顯性智慧,政府在做出決策時可應用人工智能綜合各種數據進行自動化、數字化、精細化、智能化的分析,這樣,政府決策不局限于自身決策系統內的信息,也不局限于有限決策人員的智慧,提高決策質量,促進治理效能。另一方面,在一些容易徇私舞弊、貪腐、尋租、受人情往來和非理智情感干擾的決策過程中,可應用人工智能,摒棄人的因素,實現高度的公平公正,有效規劃分配資源,實現高標準的治理效能,促進治理精細化。

第二,應用人工智能解決傳統政府人力資源缺乏或人力資源冗余問題。在政府行政中,有一些專業性強、危險而勞累的事務,有地方偏遠條件艱苦的地區等難以招到合適人才,還有某些地區、部門由于人力資源缺乏存在嚴重運行機制缺陷、上下連接不暢的問題等,這些都可用人工智能來代替,人工智能可實現專業化,機械化,維持政策運行。日益復雜的公共治理要求、公共服務要求和政府資源有限,不能無限擴張的矛盾也需要人工智能來參與。人工智能也可解決人力資源冗余的問題,頂替人來完成單調重復冗雜的事務,解決冗官冗員問題,節約資源,保證政策運行系統的高效和有序,促進治理的高效運轉。

第三,應用人工智能為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務。人工智能可用于政府更好地了解公民需求。傳統政府缺乏足夠的人力和相對應的渠道實現公民與政府的融洽交互,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達,政務新媒體的廣泛應用等,政府更容易與公民互動,因此,可利用人工智能來收集分析政府與公民互動中公民的需求體現,也可進一步應用人工智能做公民的政務服務助手,使公民自主表達需求。這樣,公民和政府可進行融洽高效的交互,政府可通過交互渠道更好地接收和了解公民需求,為公民提供優質服務。

在其他方面,人工智能可發掘公民的隱藏需求,可通過人工智能提高公共服務精準化水平,提升公民生活品質并提供個性化的公共服務。比如在教育、醫療、養老、環境保護、城市運行、司法服務等領域人工智能技術可為政府改善公共服務提供技術支撐,也可使政府精準了解民眾生活偏好,提升社會公共服務水平。人工智能的應用可實現對每一位公民“量體裁衣”的個性化服務,對公民進行優質省心的服務,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和水平。

四、人工智能促進政府治理創新的制度保障

人工智能在未來政府治理中會發揮巨大的潛能,但也同樣隱藏著巨大的風險,政府治理在享受人工智能帶來的便利時,也面臨著極多的挑戰。比如數據安全問題,數據以及相關技術一旦泄露,有可能對政治生態產生影響,可能對國際安全和全球治理造成威脅,可能會被恐怖主義利用;智能化潮流可能導致持續性失業和赤貧群體的擴大,引發社會震蕩以及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的發展可能導致貧富差距的加劇;可能面臨法律方面的困境,如果人工智能犯法,責任該如何認定,是人工智能機器負責還是制造機器的人負責?可能將面臨個人隱私的終結,人工智能不斷收集個人信息來進行精準服務的同時,個人隱私會變得透明無保留;可能會與現有的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倫理出現矛盾,人工智能代替人類做的決策是否合法性,是否凌駕于人類之上裁決人類行為?

諸如此類的疑問還有很多,這一系列的倫理問題、隱私問題、政治安全問題、軍事安全問題、經濟問題、社會問題等,都需要政府認真應對,在發展和應用人工智能時謹慎行事。因此,在應用人工智能促進政府治理創新的同時,也要注意人工智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及早規制。如何進一步發揮人工智能在政府治理中的作用,而又避免人工智能帶來過大危害,需要從以下幾方面建立制度保障。

第一,不斷完善數據安全體系。在人工智能時代,數據是迷人的,可以為政府治理帶來巨大優勢,但數據也是危險的,公民的隱私,國家的保密問題等,都在數據流中經歷著考驗,稍有不慎,可能會對公民、團體甚至國家造成巨大威脅。因此,必須優化設計整個政府體系的數據安全架構,完善逐級分布的安全體系,做好應急和數據備份體系。

第二,建構人工智能融入政府治理的配套管理機制。規則和機制是人工智能發展的基礎,配套的管理機制要在廣泛使用人工智能的同時控制人工智能,例如建立專業性的領導機制,確保政府在人工智能發展時保持主導。相應的倫理矯正機制,面對有超越人類權力可能的人工智能,必須嚴格把控,建立倫理矯正機制,使其不偏離人類社會,在人類社會的規則下運行。

第三,建立人工智能人才培養體系。要想將人工智能完美應用到政府治理中,必須要有專業人員“操刀”,必須要有可應用的技術,并且要保證在人工智能時代不落于人后,必須加大研發力度,掌握話語權主動權。因此需要建立人才培養體系,培養專業人才研究人工智能應用。

第四,建構政府人工智能應用狀況的科學評估機制。隨著人工智能的壯大及其在政府治理層面的應用范圍擴大,開展對政府人工智能應用狀況的評估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當前處在弱人工智能階段,人工智能的危險可控制時,及時建立起評估機制,也能夠在將來感知和預測人工智能動向,避免人工智能脫離人類控制。

五、結語

人工智能時代是不可逆的,人工智能全面融入政府治理是必然的趨勢,人工智能帶來無限可能和潛力,對政府自身結構和公民生活以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各個方面的治理都會帶來極大促進,帶來發展紅利。同時人工智能帶來風險和挑戰,其對傳統政府的沖擊,對人類思維的沖擊,對當下法律規則和倫理的沖擊,以及在數據安全、隱私保護方面的威脅都需要我們謹慎行走人工智能發展之路。

如何在未來更好地使人工智能融入政府治理?政府需要對更好地使人工智能融入政府治理的方法不斷進行長期探索,也要針對存在的威脅和挑戰做出不斷挑戰的應對措施。政府需要隨著時代的變化而合理規制人工智能在政府治理中的分量和角色,為將來步入強人工智能時代甚至超人工智能時代做好準備,才能在未來社會治理中保持穩定和連續,保持治理的優勢和先進。

參考文獻:

[1]何哲.人工智能時代的政府適應與轉型[J].行政管理改革,2016(8):54

[2]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人工智能標準化白皮書(2018版)[EB/OL].(2018-01-24)[2020-09-14].http://www.cesi.ac.cn/images/editor/20180124/20180124135528742.pdf.

[3]段鵬琳.推進杭州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思路與建議[J].杭州科技,2017(4):24-27.

[4]周萬.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應用[D].武漢:武漢大學,2018

[5]何哲.人工智能時代的政務智慧轉型[J].北京行政學院學報,2018(1):52-59.

[6]蕭子揚,馬恩澤.“機器焦慮”和人工智能時代的主要社會學議題[J].大數據時代,2018(8):34-39.

猜你喜歡
政府治理人工智能制度
淺探遼代捺缽制度及其形成與層次
人工智能與就業
淺析創新社會治理
簽約制度怎么落到實處
構建好制度 織牢保障網
一項完善中的制度
我國小產權房面臨的現實困境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