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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以來我國學界生物安全戰略研究綜述

2020-12-28 01:55朱康有
人民論壇·學術前沿 2020年20期
關鍵詞:生物安全

朱康有

【摘要】20年來,我國學界日益注重從國家戰略上研究和把握生物安全。生物安全問題的產生,既與國際生物安全形勢有關,也與我國生物安全的發展狀況緊密相關。生物安全屬于國家安全,一般可從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面去理解其內涵。與傳統安全不同,現代生物安全具有“非傳統安全”的性質。隨著技術和經濟社會的演化,生物安全的種類和形式不斷翻新。新時代,我們要從全球安全、國家安全的高度去認知生物安全的戰略意義,重視頂層設計,加快立法進程,建立健全完整的生物威脅防御體系,推動生物安全國家治理、國際治理。

【關鍵詞】生物安全? 生物威脅? 生物防御? 生物戰略

【中圖分類號】D815? ? ? ? ? ? ? ? ? ? ? ? ? ?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20.006

我國對生物安全的關注和研究起步于2000年左右,主要集中于農業、環保、養殖業以及實驗室等技術層面;受國際生物安全形勢發展的影響,學界日益注重從國家戰略高度對生物安全問題進行探討。本文對我國學界20年來關于生物安全戰略研究的主要觀點進行了系統梳理,以期為進一步深化探索提供借鑒。

生物安全的背景

20世紀自然科學的重大進展之一,就是生物學研究在物理學、化學的基礎上進入更加微觀層次,分子生物學特別是遺傳密碼的發現,使得生命科學的探索實現了深層次突破。1973年完成的DNA體外重組實驗標志著以基因工程技術為核心的現代生物技術的誕生,生物安全問題隨之漸為凸顯。

國際生物安全形勢。在傳統生物安全問題中,流行疾病是其重要內容。人類在一萬年前進入家禽飼養與農作物耕種的農業文明階段后,人口密度增大、人與動物密切接觸程度提高,流行疾疫出現,生物安全問題亦相伴而生。相互沖突的軍隊和民族甚至將其運用于軍事活動,以達到增加殺傷性的戰爭目的。

在20世紀上半葉的兩次世界大戰中,都有國家利用近代生化知識制造毒氣、毒素武器,將細菌用于實戰。1928年生效的《日內瓦議定書》對生化武器的使用提出管制。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對禁銷、防擴生物武器發揮了重要作用。

20世紀70年代以來,現代生物安全問題隨著實驗室研究的深入以及轉基因動植物的推廣顯露出來,生物技術兩用性受到國際社會重視。1976年,美國出臺第一個對生物技術進行安全管理的法規《重組DNA分子研究準則》,德國、英國、日本、歐共體繼之,對轉基因技術作出安全管理。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簽署《21世紀議程》,提出“收集關于生物安全的數據,并制定一個國際議定原則框架,作為應用于生物技術安全方面的準則,包括審議達成一項國際協議的需要和可能性”;會議簽署的《生物多樣性公約》,提出“制定或采取辦法酌情管制、管理或控制由生物技術改變的活生物體在使用和釋放時可能產生的危險,即可能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從而影響到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持續利用,也要考慮到對人類健康的危險”,從國際法層面首次提出“生物(技術)安全”概念。經多次討論和修改,《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終于在2000年問世并開放簽署。

2001年發生的“炭疽郵件”事件是國際生物安全發展的分水嶺,在全球掀起重視、防范與控制生物技術謬用風險高潮。最近10年左右,合成生物學的發展使生物學成為一門新型工程學科。通過人工設計和合成新的生物元件與生物系統,制造出“活的機器”、機器生物體成為現實(2002年美國科學家合成天花病毒,2010年又在實驗室中創造出世界上首個人造細胞),這可能會引領21世紀新一輪工業革命,各國迫切需要考慮其潛在風險和安全問題。

我國生物安全現狀。中國于20世紀80年代開始大規模開發和測試轉基因生物,自1989年開始對轉基因作物進行大田試驗。1993年,原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發布《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1996年,原農業部發布《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這兩部法規對保護我國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發揮了重要作用。由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主辦的“國際生物安全研討會”于1998年11月在南京召開,1999年出版了這次會議論文集——《生物安全管理與實踐》。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等機構支持下,原國家環??偩譅款^編制《中國國家生物安全框架》,提出我國生物安全管理體制、法規建設和能力建設方案,受到聯合國有關部門高度評價。中國于2000年8月8日正式簽署《生物安全議定書》。這一階段,我國在生物安全戰略管理上實施的是一部牽頭、多部聯合體制。

2003年SARS事件是我國生物安全發展的分水嶺。自2004年起,我國建起了全球最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系統,初步建立生物安全風險管控制度??萍疾窟M行了系列項目部署?!笆濉币詠?,我國生物安全科技工作在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防控、外來物種入侵甄別與防控、實驗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特種資源庫建設、基因合成與編輯技術等方面取得重要成就。我國持續建設平臺支撐體系。目前,通過科技部建設審查的P3實驗室有81家,正式運行的P4實驗室有2家。

我國多次舉辦相關會議討論生物安全問題,如,2002年召開亞太地區生物安全和生物安全信息交換所會議,2010年舉辦合成生物學與生物安全第一次研討會。2010年中國植物保護學會等創辦《生物安全學報》,2019年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創辦《生物安全和生物安保雜志》《生物安全與健康》,為專家研討、對外交流提供學術平臺。中國農業科學院等院所開設相關課程、軍事醫學科學院生物安全學科的國家安全和國防安全特點突出,初步勾勒出我國生物安全學科體系。

有學者認為,我國生物安全能力建設發展進步明顯,但離國家安全環境建設的需要尚有一定差距,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著不少亟待改進和完善之處。

一是頂層統籌和戰略設計仍需優化。生物科技發展總體部署和長遠規劃需進一步完善,存在管理職能交叉現象,整合和分工不夠明晰?,F有管理模式不能完全適應生物技術跨學科、跨部門、跨國界的特點。

二是生物安全科技研究能力相對薄弱。生物安全的研究和實踐活動滯后于生物技術發展。在基礎研究方面,生物安全信息數據庫落后于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在生物安全能力的偵、檢、消、防、治等環節上,還存在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科技支撐等薄弱之處。

三是生物防備能力有待加強。與國家所面臨的生物威脅相比,在思想認識、政策法規和技術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適應,認識和實踐水平不能完全滿足生物安全的戰略需求。

四是生物安全意識亟需提高。例如,對生物安全問題的宣傳關注不夠,知識普及不足。少數單位沒有從戰略高度認識生物技術產品的安全性問題,有的人只看到生物技術產品開發帶來的可觀的經濟利益,忽視其可能對生物多樣性、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構成的風險、危害及經濟損失。在應對生物安全風險等方面,我們還缺乏與之相適應的全局觀念、戰略意識。

生物安全的定義

“安全”是指某一行為主體處于沒有危險、不受威脅的狀態,其中既包括外在威脅的消解,也包括內在疾患的消解。解釋“安全”只能聯系具體的實際情況,因為不同的行為體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時代,面對不同的問題時對安全的理解是不同的?!吧锇踩币嗳绱?。

生物安全的內涵。1976年,美國制定的《重組DNA分子的研究準則》首次提出“生物安全”概念,并將其界定為:為了使病原微生物在實驗室受到安全控制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顯然,這里說的是“實驗室生物安全”。

狹義的“生物安全”是指人類的生命和健康、生物的正常生存以及生態系統的正常結構和功能不受現代生物技術研發應用活動侵害和損害的狀態;廣義的“生物安全”是指生態系統的正常狀態、生物的正常生存以及人類的生命和健康不受致病有害生物、外來入侵生物和現代生物技術及其應用侵害的狀態。如今人們對生物安全問題的關注源于前者,而就生物安全國際發展而言,學界越來越傾向于使用其廣義的概念。

對“生物安全”也存在其他理解。如“生物安全”在出現之初被理解為“生物安全問題”,指在生物資源研究利用及生物技術發展過程中,給人類社會帶來的安全方面的影響;“生物安全”可以指現代生物技術的研究、開發、應用,以及轉基因生物或外來生物的越境轉移,對生物多樣性、生態環境和人類生存產生現實的或潛在的威脅;“生物安全”可以指生態系統能夠維持活力、組織結構與恢復力(resilience)三大特征,人類個體保持身心健康,且社會、經濟系統保持正常運轉的狀態;“生物安全”可以指全球化時代國家有效應對與生物相關的內外各種損害性、破壞性因素的影響和威脅,維護和保障國家利益、安全和國民健康的狀態和能力;“生物安全”不僅包括生物安全威脅,還包括對其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的生物安全預防和控制措施;等等??傊?,生物安全是一個動態概念,它所涉及的具體內容有一定時空范圍,且隨自然界演進、社會和經濟活動變化及技術發展而變化。

綜合有關權威部門對“生物安全”的界定,可將生物安全歸納為:國家等行為體有效防范由各類生物因子、生物技術誤用濫用及相關活動引起的生物性危害,確保自身安全與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狀態以及保持持續安全的能力與行為。由此,構成生物安全的理論范疇至少應由引起生物危害的內部因素(安全客體)、外部條件、生物危害表現形式及發生規律(生物安全危害形態)、安全主體與相應的防控策略四個部分組成。

從種屬關系上看,生物安全屬于生態安全、環境安全,同時可視為國家安全。從安全性質上看,有學者把“21世紀以后自然的傳染病威脅和惡意的生物恐怖主義威脅”籠統看作是非傳統安全領域重大問題;有學者則將其區分為:實驗室生物安全、生物入侵、再發傳染病、生物武器等類型事件屬于傳統領域安全事件,而新發傳染病、生物新技術誤用濫用謬用、生物資源和遺傳資源流失、細菌耐藥性(超級菌)、生物恐怖主義等類型事件屬于非傳統領域安全事件,危害更為突出??傊?,生物安全與公共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經濟安全、生命健康安全、國際安全等安全領域存在著復雜聯系。

此外,與生物安全相關的概念體系還很多。比如,生物安全學、生物安全問題、生物安全能力、生物安全水平、生物防御等,這里就不一一介紹。生物安全問題的本質是人的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說,威脅生物安全的首要因素是人類的實踐活動,它決定著生物安全的未來圖景,也決定著人類的未來??梢哉f,生物安全的目標應是人民安全。

生物安全特征。俄羅斯國家安全專家沙瓦耶夫將全球性危險根源分為三類:大自然、人類社會以及人類創造的技術和工藝世界。生物技術威脅橫通于三者之間,在安全層面具有極強的不確定性、不可知性和無規則、無秩序性。

生物威脅認識的滯后性。一項生物技術形成產業后,對環境、人類健康和社會諸因素是否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影響,受科技水平的限制,往往不易被認識,只有待一段時期后相關事件出現了,人們才能從中得到反饋。這導致了對威脅產生的根源認識模糊,難以判斷危機性質,個人和部門的責任定位不好明確。

生物風險來源的國際性。生物風險既可以源自國內也可以來自國外。尤其是隨著國際交通的便捷化和人員流動的密集化,來自國外的生物風險因素將不可避免地日益增多,許多病原在全球傳播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生物威脅形式的多樣性。生物威脅既可以表現為暴力性的生物恐怖甚至生物武器威脅,也可以表現為比較溫和的傳染病,甚至生物事故;既可以表現為直接或顯性的威脅,也可以表現為間接或隱性的威脅。

生物威脅功能的協同性。生物技術所使用的原料和產品,有的有毒有害,有的無毒無害,其產生的副產品或污染物可能是微量的、微害的,但當其進入環境介質后,可能會起催化作用,如與其他物質發生化合作用,或使其毒性、污染作用增強。

生物威脅手段的復雜性。生物威脅涵蓋多種形式,可以通過多種偵檢手段判別出來,但有時需長時間研究才能得出正確結論,而有些案例雖經長時間研判也難于得出明確結論。

生物威脅發展的高科技性。不同種類的生物威脅從內容到形式的發展和更新迅速??紤]到發達國家生物技術發展水平,對經典生物戰劑進行提高毒力、改變抗原性、增強(增加)抗生素抗性等改造,就技術手段而言是沒有多大困難的。

生物威脅防御的艱巨性?;畹纳矬w或微生物種類相當繁多,很難防擴散。對病原體進行快速偵檢難以完全做到,預防和治療措施以及溯源等難度更大。采用現代生物技術重組的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更高、防御難度可想而知。

生物威脅作用的連帶性。生物安全的影響是全方位的,不僅僅影響到生物多樣性、自然界生態平衡和人類身心健康,還會影響到政治安全、經濟安全、軍事安全以及社會倫理等方面,體現了冷戰后時代重要性突顯的非傳統特點。

生物威脅影響的深遠性。生物威脅使用的物質主體絕大多數是活的生物體,目標可能針對人,也可以針對動物、植物。對人可以是致死性的,也可以是非致死性的、失能性的。這些作用及危害都是長期的。

生物事件后果的災難性。生物事件往往影響到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甚至跨國范圍。既可造成人員傷亡,也可造成很難清除的長期環境污染,甚至使重災區的設施不得不廢棄;既可造成國家生物資源的破壞與流失,也可引起國際紛爭;既可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也可引起社會動蕩,甚至政權不穩。

生物安全的形式

一般認為,生物安全包括“四防兩?!?,即防御生物武器攻擊、防范生物恐怖襲擊、防控傳染病疫情、防止生物技術誤用和謬用、保護生物遺傳資源與生物多樣性以及保障生物實驗室安全等領域。

非軍事生物安全。轉基因生物安全。有學者認為,轉基因物種或其食物如果與傳統物種或食物具有同等安全性(“實質等同性”),即可視為安全。但科學家往往難以預測轉基因的長期效應。人們面臨最直接的生物安全問題,是轉基因食品產生的潛在健康影響。國家部委相繼頒布了一系列相關條例和管理辦法??梢哉f,我國是世界上較早制定并實施轉基因生物管理法規的國家之一。

重大傳染性疾病。根據世界銀行發布的相關資料,1990年,全球死于傳染病的人數達1669萬,占總體死亡人數的34.4%,而死于戰爭的人數為32萬,占0.64%,死于傳染病的人數是死于戰爭人數的50多倍。

生物入侵。即生物由原生存地經自然或人為的途徑侵入到新環境,對入侵地的生物多樣性、農林牧副漁業生產以及人類健康造成經濟損失或生態災難。近代大部分生物入侵與人類活動有關。我國生物入侵面臨的形勢嚴峻,表現為入侵生物種類多、危害重、潛在威脅大。

生物實驗室安全。世界各地的生物實驗室如果管理不善,便是威脅人類安全的重大隱患。高等級實驗室開展病原微生物研究的專用設施、病原體保藏、人員安全是這類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核心要素。設施老化、人員復雜以及運轉過程中的人為疏忽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

新興生物技術謬用。生物科技與人類生活發展密切相關,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使其必然向更普遍、更復雜的趨勢發展,謬用或誤用的風險正在日益增大。在缺乏有力監管機制的情況下,必將引發重大威脅。若出現意外或蓄意施放,其后果十分嚴重。

此外,網絡生物安全、生物經濟安全、國門(進出口岸)生物安全等生物安全形式也被陸續提出。

軍事生物安全?,F代生物技術在軍事領域的運用,將對武器裝備、作戰指揮方式、編制體制產生重大影響。一旦在戰場上使用現代生物武器,將會產生比核武器更大的影響。國防突破陸、海、空、天、電疆界,拓展至“生物疆域”。有學者大膽預測,機械化之后是信息化,信息化之后是生物化,后信息化時代極有可能出現生物化戰爭。

生物技術發展運用于軍事大體經歷了生物武器研制的啟蒙、發展使用、系統研究和使用,以及分子生物學發展與基因武器的出現和研制等四個階段。由于缺乏類似《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核查機制,掌握先進生物技術的美國以“可能威脅美國國家利益和商業機密”為借口,阻擋生物領域的核查與監督。一些西方發達國家組建生物防護性質的部隊,研發生物偵察監測、防護裝備和疫苗,以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生物化戰爭。

軍事生物技術擴散、生物恐怖襲擊、傳統生物戰將是未來可能面臨的軍事生物安全威脅。生物恐怖是指利用病性微生物、毒素等,對特定目標人群或動、植物發動襲擊,從而威脅人類健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行為。生物恐怖成為一種新的戰爭形式,具有使用簡單、便于實施、手段隱蔽、難以防范等特點。

現代生物科技逐漸由非軍事領域向軍事領域融入,各種仿生系統、生物裝備、生物材料、生物傳感器以及各種現代生物科技的軍事運用構想正在實現,未來將可能出現以現代生物科技為核心的軍事竟爭力,對人、武器、裝備以及信息、能源、材料等形成新的打擊途徑與致傷機制。

“軍事生物安全”主要指與軍事運用有關的,由“生物”因素引發的安全問題,主要包括:戰爭帶來的生物安全問題;基于政治軍事目的的生物資源研究、利用與生物技術開發應用帶來的生物安全問題;各種軍事威懾、威脅帶來的生物安全問題;各種非傳統生物安全問題對軍事領域產生的負面影響。相關理論成果主要有“制生權”理論、“生物微邊疆”等概念。

生物安全的意義

生物安全本質上就是保證人的生命安全,是國家戰略必需的生命工程。生物安全問題廣泛涉及生態環境、生命健康、種族遺傳等自然科學領域,以及經濟、倫理、法律等社會科學層面,往往突破單純領域的安全界限,上升到需要依靠國家及國際社會才能解決的國家安全、人類安全層面,是涉及多社會系統、多安全層次的問題。有足夠能力保障生物安全,是成為成熟大國、世界強國的必要條件。

生物安全在世界安全、國際安全、人類安全、普遍安全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生物技術兩用性。生物安全問題成為全球廣泛爭論的話題,人類進入“生物安全時代”。全球化條件下全人類共同面對重大生物安全問題,對生物安全戰略地位的認知不斷得到加強。生物安全大大擴展了傳統安全內涵,對此我們必須從更廣闊的角度加以理解,才能適應人類所面臨的各種威脅。

生物安全在國家安全中舉足輕重。一個國家如果出現生物安全問題,將會嚴重影響到民眾健康、經濟運行、社會秩序、政局穩定。加強生物安全戰略研究,部署重大的、具有深遠影響的防范措施,有效應對生物威脅,保證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實現中國夢的重要保障。生物安全的核心是保護人的安全?,F階段,生物安全已經正式成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生物安全是國防戰略制高點。世界范圍內頻發的嚴重“生物事件”,使得生物防御已經被推到國家安全防線的前沿,產生“生物國防”的概念。許多國家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戰略,作為國家戰略目標的重要支柱;建立以軍隊相關機構為主的生物防御體系,作為國防和軍事博弈的制高點。

生物安全技術具有戰略意義。世界主要大國利用其在生物技術和信息技術方面的優勢,紛紛以應對生物威脅名義建立本國“生物盾牌”戰略。從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民眾健康等國家基本安全保障層次明確生物安全地位,制定生物安全研究戰略規劃。

總之,生物安全問題已成為影響整個國家乃至整個世界政治、經濟、安全與和平的戰略命題。維護生物安全,防治生物安全問題,對于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的身心健康以及國家安全和區域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都具有戰略性意義。

生物安全的治理

中國應深入分析生物安全的基本狀況和基礎條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健康中國”為根本目標,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治理體系和能力,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水平和效能。

加強生物安全的戰略管理和決策。從戰略高度關注并研究生物技術對國家安全的影響。建議在國家安全委員會下成立生物安全小組,實施統一領導、協調和指揮。強化國家意志,制訂戰略規劃,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戰略體系。加強中高級領導干部生物安全知識培訓,提高自覺應對生物安全防控的施政能力。

推動國家生物安全的立法進程?!吨腥A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17日通過,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這是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現代化的生物安全立法體系。以此為核心,由生物安全管制性法律法規、技術標準體系、特定事項部門規章等組成層次分明、建制完備的法律體系。

建立健全完整的生物威脅防御體系。生物威脅從其威脅物質的產生到其對目標危害的發生發展是一個完整鏈條,應構建統一指揮、軍地互補、部門協同、全民參與、權威高效的防御體系;建立生物安全問題的監測和快速反應體系;加快建設國家生物安全防控力量體系;積極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生物安全理論;將生物安全納入國防教育體系,建立多元分層的生物威脅防御教育培訓體系。

構建國家生物安全協同創新體系。我國應明確生物安全科技發展目標、研究重點;調整生防研究優先發展方向;加快建立生物安全評估機制。建立相關信息支持系統和高新技術平臺;加強生物事件危害模擬仿真與智能決策研究;發揮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在生物安全領域的作用;加強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生物防御產業,形成良性循環機制;強化“生物國防”意識,增強軍事生物科技防御能力。

借鑒國際先進的生物安全管理經驗。美國等發達國家不斷提升生物防御和生物安全在國家安全戰略中的地位,注重生物防御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與完善,明確生物安全戰略規劃;始終保持對生物科技變革前沿的感知,超前謀劃以建立政策制高點,形成前沿生物技術領域國際治理規則的政策儲備;注重發展先進生物防御技術,搶占國際生物安全治理制高點;重視維護和發揮軍隊在國家生物安全中的作用。

加強生物安全國際合作。全球生物安全的超國家邊界本質意味著要建構一種協調體系,進行超國家治理。應抵制狹隘民族主義,摒棄個別國家在生物安全上的單邊主義傾向以及忽視民眾的做法,共同維護和履行生物安全國際法;推動生物安全國際治理,以“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指導生物安全綜合體系建設。

(國防大學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中心荊博研究員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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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 編/馬冰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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