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麗華 肖泓
【摘要】目的:探討將肺康復護理措施應用在肺纖維化合并肺氣腫患者中的具體方法以及臨床價值。方法:本研究選擇的對象均為肺纖維化合并肺氣腫患者,選擇人數為78例,結合不同護理方案進行分組,其中39例接受常規性護理,作為常規組,39例接受肺康復護理方案,作為康復組,對比兩組護理效果。結果:接受2個月護理之后,康復組患者的呼吸困難癥狀、焦慮癥狀改善更明顯,接受4個月的護理之后,康復組的生活質量指標以及肺功能指標均顯著優于常規組,均P<0.05。結論:在肺纖維化合并肺氣腫患者中實施肺康復護理,能夠使患者的肺功能、生活質量獲得有效改善。
【關鍵詞】肺康復護理;肺纖維化;肺氣腫;護理價值
【中圖分類號】R473.5 【文獻標識碼】A 【DOI】10.12332/j.issn.2095-6525.2021.11.069
肺纖維化和肺氣腫都是具有較高發生率的肺部疾病,臨床研究顯示,有些患者會同時存在這兩種病癥,這會明顯影響患者的通氣功能,造成呼吸困難等癥狀,隨著病程進展,患者的肺功能會逐漸減退,不但增加患者機體上的痛苦,也會使患者承受較大的心理上的負擔[1]。雖然通過給予患者氧療、藥物治療等,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患者病情,但是效果并不理想。而采取肺康復護理,則有利于改善患者的肺功能,并且不會給患者造成較大的經濟負擔。本文主要對肺康復護理在肺纖維化合并肺氣腫患者中的應用效果進行了探討。
1? 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將78例肺纖維化合并肺氣腫患者納入研究,這些患者均于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在本院接受治療。其中男性患者人數總計42例,女性患者人數為36例,最大年齡64歲,最小年齡50歲,均值為(57.12±5.43)歲;患病時間最長的為1.5年,患病時間最短的為6個月,均值為(1.13±0.28)年。根據患者接受的護理方案的差異,將其分成常規組和康復組,每組各有患者39例。對比兩組資料,均P>0.05,沒有明顯的統計學差異,符合研究標準。
1.2方法
根據患者的不同病情,入院后均制定針對性的治療方案,實施藥物治療。在以上基礎上分別給予不同的護理,詳情如下:
1.2.1常規組護理方案
該組患者接受常規性護理措施,主要包括監測生命體征,實施氧療,病房環境保持整潔舒適,對患者病情變化密切觀察,指導患者出院后服藥方案,回家后氧療方法等等。
1.2.2康復組護理方案
該組除了常規護理外,還接受肺康復護理措施,詳情如下:(1)健康教育及心理護理:護理人員對患者進行肺纖維化、肺氣腫疾病相關知識的講解,告知患者相應的治療措施、目的、配合方法、需要注意的各種事項等。對于患者提出的各種疑問耐心進行解答,讓其消除心中疑惑。另外,還需要對鼓勵、安慰患者,促使其保持平穩的情緒狀態,對待疾病的治療保持比較積極、樂觀的態度。(2)呼吸功能康復訓練:對患者進行呼吸訓練方法指導。①腹式呼吸:指導患者將左手、右手分別放在胸廓、臍下,吸氣時,胸廓下降,腹部隆起,呼氣則相反[2]。開始的時候可以讓患者平躺在床上進行練習。②縮唇呼吸:指導患者采取鼻吸氣法,呼氣時則讓雙唇以吹口哨狀的形式將氣呼出[3]。③擴胸運動訓練,護理人員指導患者正確的訓練方法。以上訓練每天進行2次,每次時間為15-20min。
1.2.3飲食指導
根據患者病情,給患者制定合理的飲食計劃,讓其能夠準確掌握飲食原則,包括低鹽、低脂原則等,同時可以讓患者適當增加優質蛋白以及熱量、微量元素的攝入。這樣可以使患者的營養狀況得到改善,讓患者具有更好的抗病能力。
1.2.4延續護理
在患者出院回家之后,護理人員通過電話的形式對患者進行回訪,督促、指導患者堅持進行肺康復訓練,同時對患者的用藥、飲食、家庭氧療等做好指導,并督促患者定期復診。
1.3觀察指標
對兩組患者接受護理后的2個月、4個月的生活質量指標、呼吸功能指標。
1.4統計學方法
統計學軟件及版本:SPSS 22.0;計數資料:差異進行x2檢驗,用(n,%)表示;計量資料:差異進行t檢驗,用(x±s)表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的判定標準:P<0.05。
2? 結果
見表1。
3? 討論
對于肺纖維化合并肺氣腫患者來說,給予肺康復治療具有重要意義。本研究中肺康復治療的內容包括常規護理、健康教育、心理護理、飲食干預、呼吸功能康復訓練、出院后的延續護理等多項內容。結果表明,患者接受以上康復護理措施之后,肺功能以及生活質量有了顯著改善。這說明肺康復護理措施在此類患者中具有較高的臨床應用價值。
參考文獻:
[1]廖登玲,劉榮奎. 肺纖維化合并肺氣腫患者肺康復護理的應用研究[J]. 中國社區醫師,2021,37(09):157-158.
[2]緱曉麗. 康復護理在慢性肺氣腫患者中的應用探討[J]. 黑龍江中醫藥,2020,49(06):207-208.
[3]田秀玲. 慢性肺氣腫患者施行康復護理的效果評價[J]. 實用臨床護理學電子雜志,2018,3(36):28,31.
*通訊作者:肖泓,云南省中醫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