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運用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名詞,不應一義多詞或一詞多義。
2.未經審定公布的詞語,可選用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情報研究所最新版《中文醫學主題詞表(CMeSH)》、《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及中醫古籍出版社的《中國中醫藥學主題詞表》中的主題詞。
3.尚無統一譯名的名詞術語,于文內第1次出現時注明原詞或注釋。
4.中西藥名以最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中國藥典委員會編寫的《中國藥品通用名稱》為準,不得使用商品名。
5.中藥藥典未收錄者附注拉丁文。
6.冠以外國人名的體征、病名等人名后不加“氏”或“s”,如帕金森??;若為單字名,則保留“氏”字,如福氏桿菌。
7.名詞術語一般應用全稱,若全稱較長且反復使用,可用縮略語或簡稱,第1次出現時寫出全稱,并加括號寫出簡稱,后文用簡稱。已通用的中文簡稱可用于文題,但在文內仍應寫出全稱,并注簡稱。
8.復合名詞用半字線連接,如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