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東營市利津縣公安局緊密結合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藥劣藥犯罪重點攻堅專項工作,主動作為,深挖案件線索,堅決打擊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等藥品違法犯罪活動。利津縣公安局連續破獲3起銷售假藥劣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價值3.5萬余元。
利津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專班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男子宋某某擺設的攤點前一種“民間秘制-祖傳特效神膏”(以下簡稱“神膏”)不時引起群眾圍觀,民警遂上前對該攤點進行盤查,經初步盤查發現,宋某某銷售的所謂“神膏”為三無產品。
隨后,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帶回派出所。經進一步訊問,宋某某如實供述了其通過集市擺攤形式大似鼓吹進行宣傳,在利津縣轄區內各農村集市向不特定對象銷售“神膏”牟利的犯罪事實。宋某某已賣出“神膏”1000余盒,涉案價值1.5萬余元。
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所售藥品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屬于假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宋某某涉嫌銷售假藥罪,利津縣公安局對其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利津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專班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移交一起涉嫌銷售假藥案件線索。接警后,利津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專班根據線索立即開展摸排走訪工作。
經偵查,自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多次通過非正規渠道購進簡易包裝的“鼻炎藥”和“咽炎藥”,在明知該藥為“三無產品”情況下,自稱“特效藥”,并將此藥分裝后在陳莊鎮部分村莊銷售。
利津縣公安局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傳喚至派出所,崔某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查獲“鼻炎藥”84包、“咽炎藥”6包,涉案價值2萬余元。
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崔某某銷售的涉案藥品均為假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崔某某涉嫌銷售假藥罪,利津縣公安局對其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利津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案稱:其在微信好友王某處購買了兩款減肥藥,服用后身體不適。接案后,利津縣公安局食藥環偵專班民警立即開展案件偵辦工作。
經偵查,自2022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先后從外地購進了減肥奶昔和減肥壓片糖果并對外銷售。經專業檢測機構對該減肥食品進行檢驗,發現兩種減肥食品中均添加了西布曲明等違禁藥物成分。
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案后,對其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利津縣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下一步,利津縣公安局將堅持重拳出擊,加強與市場監管、藥監、衛健、醫保等行政部門的聯勤聯動,深化行刑銜接機制,加大對涉藥領域犯罪案件的精準打擊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