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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河東鹽業與地方慈善事業

2022-04-25 13:35牛保秀
鹽業史研究 2022年1期
關鍵詞:鹽商河東鹽業

牛保秀

摘 ?要:清代河東鹽業不僅深刻影響地方經濟的發展,同時也與慈善事業密切關聯。河東慈善事業經歷了恢復期(順治—嘉慶中期)、高峰期(道光中后期—光緒前期)、衰落期(光緒中后期至宣統初年)三個階段,救濟內容從最初的孤老救濟擴展到涵蓋流民、嬰孩及貧士的救濟。鹽業發展使慈善機構日益增多,施救范圍不斷擴大且社會效能更為提升。隨著國家力量和鹽業日益沒落,慈善事業也逐漸衰敗。因此,河東慈善在折射鹽業的興衰軌跡時,也成為山西社會變遷的縮影。

(一)順治至嘉慶中期:鹽業恢復與救濟事業的重建

早在明代洪武年間,出于鞏固北部邊防的需要,明政府創設開中法以滿足軍事消費需要,由此吸引了大量商人參與到以鹽為核心的販運貿易中。鹽商通過納糧開中或納銀開中的方式領引售鹽,行銷山西、陜西、河南等地的一百多個州縣。開中法行之既久,弊端漸生,且明清易鼎之際的戰爭嚴重沖擊了制鹽秩序。順治六年姜瓖事變后,清政府逐漸加重對河東鹽業的課稅力度。順治六年、康熙二十七年、二十九年政府陸續調整鹽政,加強了對鹽商的數量控制。在鹽商數量相對固定的情況下,鹽稅增加則相應地加重了鹽商負擔。河東鹽政阻滯,清政府缺乏行之有效的解決辦法,歷次鹽政改革皆是小修小補,未能從根本上恢復食鹽生產和減輕鹽商負擔。此階段中,河東慈善事業的發展主要以官辦機構為主,機構數量少且救濟能力疲弱。至“鹽課歸地丁”改革前,鹽引比清初增加一半以上,鹽課增加三倍多,同時,因地方官勒索多端,致使商民畏累,其經商熱情因之下降,進而影響了鹽商整體的經濟實力。限于財力,鹽商群體難以為地方慈善事業提供足夠經費,也限制了地方公共事務的恢復和發展。有鑒于此,乾隆年間,清廷通過鹽課歸地丁改革,將廢除的多項鹽課分攤到地畝中,此次改革廢除一百多項雜稅,減掉各款項387002兩,并允許自由運銷。

“鹽課歸地丁”推行后,河東鹽業迎來繁榮階段,鹽商的實力大為提升,鹽商困境得以紓解?!爱a鹽既旺,運販者日多”,鹽商感念官府德政而捐銀6萬兩,并認繳一分利息,以其中5萬兩作為鹽池歲修之資,剩余1萬兩則成為河東慈善事業發展的基礎資金。但“鹽課歸地丁”政策行之既久,弊竇叢生,直接造成晉鹽“東侵蘆綱,南侵淮岸”,使得長蘆鹽區和兩淮鹽區遭到巨大沖擊,一度攪擾了其他地區的鹽業產銷體系。鑒于此,嘉慶十二年,清政府將舊制改為專商引岸制,不再聽任民眾自由販賣,但因專商引岸制違反市場規則而無法施行,又于嘉慶十八年恢復自由運銷制度,“現據舊商僉請加招新商分認引地,以免一人承充數處,致有顧此失彼之弊”。

伴隨著鹽業的曲折發展,官府也逐漸恢復了河東地區的救濟機構,其中主要以養濟院為代表,相應機構主要依托于運儲、運阜兩倉,支持大多來源于官員捐資和運儲倉倉糧。其中,倉糧主要來源于灘地租糧,官府將灘地交由佃戶租種,按年征收租谷以供給養濟院。具體來看,河東養濟院孤貧糧米最初取自官倉運儲倉,全糧者30名,每名每月所需糧米二斗四升,冬季四斗半,半糧者93名,所需減半。據蔣兆奎《課歸地丁全案》記載,“課歸地丁”前有灘地租麥270石供養濟孤貧之用,乾隆八年,鹽運使捐銀400兩發商生息,加利息共計600兩以供養孤貧冬衣。乾隆四十九年,河東養濟院增加半額孤貧7名,乾隆五十二年“鹽課歸地丁”后,改交安邑縣商生息,每年賑濟孤貧40兩。嘉慶八年,河東道金應琦為養濟院置地,陸續增至59畝,并捐資72兩交安邑縣生息,基于土地產出和發商生息的良好運轉,官府再添半糧孤貧12名。嘉慶十八年恢復自由運銷制度后,也相應地給孤貧增加了冬季所需的棉衣糧米,同治四年續增加30名孤貧?!岸∥炱婊摹焙?,因供養濟院的運儲倉因灘地荒蕪,所儲之糧不足40石,不敷養濟院之需,官府只得臨時撥款買補。

在鹽業改革中,清政府將運阜倉(地方救濟機構的經費來源)劃歸倉大使經管。運阜倉的主要功能在于緩解鹽商澆曬經費不足,而維持救濟機構的經費則時常短缺。因倉大使肩負著恢復食鹽生產和穩定地方秩序的責任,而運阜倉則因倉儲有限而難以兼顧兩者,只能將有限資源集中于發展食鹽生產,而對于救濟事業則暫難顧及。清政府此次的鹽業改革為運阜倉的衰敗埋下隱患。同治元年,倉大使貪污虧空案發,兩倉合計僅剩余93石糧食,與乾隆年間4200多石的數額相去甚遠,在如此嚴重的貪腐下,倉儲幾乎完全喪失支撐救濟的作用,清政府只得下令整頓,并從河東道撥糧入倉。截至嘉慶年間,河東鹽業雖有所恢復,但整體發展緩慢。運銷困難和利潤微薄使得河東鹽商力量難以壯大,他們對慈善事業的捐助則更少,雖經鹽官極力倡捐,但慈善事業仍然裹足不前,地方社會救濟需求仍依賴于養濟院等官辦機構。

總而言之,這一時期地方官員主要精力在于恢復鹽業發展,對地方救濟事業關注不夠。因官員疏于稽查,佃戶往往私自將所佃之田轉與他人租種,一田多主的情況下,租谷征收難以保證,雖鹽運使三令五申“念鄉愚無知,詳明勒限取贖,再犯追價治罪”,據蘇昌臣《河東鹽政匯纂》所載,在康熙以前,河東運儲倉幾乎無糧可儲,形同虛設,“一罹荒歉,則鳩鵠之形立現,鴻哀可憫,獸駭更為可虞,以數十萬財賦之重地,豈容無御患之綢繆哉,奉職者宜深慮之矣”。時任轉運使蘇昌臣擬立商屯,即將鹽池附近的灘地均派給商籍,強令其耕種,將產出收入運儲倉,以備荒欠。但因商人擔憂耕種灘地而危及鹽池安全而不愿承種,這一政策終未施行。鹽商既無力捐谷,鹽池灘地又無定收,造成支撐養濟院的運儲倉無糧可儲。因此,雍正六年,官府只得動帑買谷充實倉儲。到了雍正十三年,鹽政孫嘉淦以運城糧食產量甚少,商人不事稼穡為由,奏議將運儲倉谷麥糶價充公,倉內僅留商捐部分用以支持養濟院等慈善事業,其余歸并商倉運阜倉,用于出借鹽商澆曬制鹽。乾隆五十七年,蔣兆奎擬定《課歸地丁全案》,延續了此前的政策,仍將運儲倉內剩余不多的60石糧食歸并到運阜倉內,用于養濟院開銷和出借鹽商制鹽之用,并由解州州判就近管理。在鹽業恢復與地方救濟的沖突中,官員的態度是明確的,且前后幾任官員均重鹽業輕救濟,其施政重心以鹽業為主,地方救濟事業僅處于從屬地位。隨著河東經濟發展和人口增多,官府救濟壓力也越來越大,由此催生出清中后期救濟范圍更廣、救濟能力更強、民間參與度更高的慈善事業。

(二)道光中后期至光緒前期:鹽商力量壯大與慈善事業的興盛

道光以后,河東坐商改革曬鹽法,提高制鹽效率,同時,鹽池所有權的革新逐漸發展出一池多主現象。在以上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坐商得以成長壯大,尤其是在道光中后期,河東鹽業越發依賴坐商。此后,在太平天國運動的沖擊下,其他地區鹽業遭到嚴重破壞,河東鹽業卻因之進入黃金發展階段。與此同時,在鹽商的支持下,慈善事業也迎來了發展的高峰期,即表現為慈善機構增多(包括養濟院、粥廠、同善局、育嬰堂等),經費充足且救濟范圍擴大。鹽商廣泛參與慈善機構的運營管理和貧民救濟,他們不僅壯大了民間慈善力量,還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慈善事業由傳統向教養兼施的近代慈善轉變。2F37908A-8853-4EFF-B573-19155E61505D

此時期內,官府鹽政改革減輕了鹽商的稅負。隨著鹽業生產技術的革新,自康熙年間出現的專事生產的坐商和專事運銷的運商的分化更為明顯。坐商、運商的分途有利于鹽業的專業化發展,但也造成二者不同的命運。因課稅龐雜、銀價上漲以及運輸腳費上漲等原因,運商負擔日益加重,破產者甚多。咸豐二年,河東仿照兩淮鹽法施行引票制度,免去諸多陳規陋習。咸豐三年,河東施行捐免充商(即清政府允準河東運商捐助軍餉,以免去充商之苦累),引票制度遂停,恢復引岸制度。在多種因素的影響下,運商實力大為削弱。與運商相比,河東坐商雖歷經道光年間的鹽業危機,卻因鹽價上漲和一池多主現象而逐漸壯大,他們不僅革新制鹽法,而且在銷鹽上突破既往規則的約束,“貪賣無課之私,多得價值,囤積居奇。其畦地錠票租典糜常,一業數主,人人牟利”,隨著坐商群體實力上升,道光十八年,他們捐資成立互助性質的坐商商會——集義會,為慈善事業提供大量的資金,還直接參與地方公共事業的建設。咸豐到光緒年間,慈善事業的經費基本都由坐商承擔,他們不僅支持運城的地方建設,亦配合官府參與慈善救濟。

與此同時,太平天國運動的爆發,客觀上為河東鹽業的發展提供良好條件。太平天國運動期間,全國銷量最大的兩淮鹽區為太平軍占領,戰火波及直隸、天津、山東、河南、安徽,長蘆鹽區和兩淮鹽業不僅產鹽地區遭受沖擊,同時由于戰火綿延,航路嚴重堵塞,鹽業運輸亦十分艱難。與其他地區相比,山西受戰火波及相對較輕,河東鹽業生產秩序得到大體維持,使得河東鹽供不應求。在鹽價大漲的局面下,獲利最多的坐商群體為慈善事業提供了更多的資金支持。截至光緒前期的“丁戊奇荒”,河東新增的慈善事業主要包括育嬰堂、粥廠、同善局,以及義學、書院等教育事業,此外,用以贊助士子參加科考的賓興經費也得到增加。

具體來看,河東育嬰堂為道光二十四年創立,官商合捐4300兩,其中300兩用于建房,剩余4000兩作為基金發商生息,由解州州判經理。此后,育嬰堂救濟范圍逐漸擴大,光緒三十三年,河東道及所屬官員頒布保嬰條例,將育嬰堂經費及運營管理權委任于紳士,倉大使負責稽查,還擴大救濟范圍,規定安邑縣城五路保甲局附設的五分會,對遠近的棄嬰皆一體收養,所費雖由鹽費中抽取,但仍不敷使用。隨著收養范圍的進一步擴大,經費時有短缺,主持者不得不從維修鹽池的經費中劃撥部分,用以支持育嬰事業的發展。

同治三年,河東道楊寶臣設立粥廠,他因“運城人煙稠密,窮民乞丐甚多,時屆隆冬,凡鰥寡孤獨、老弱殘廢、無計營生者饑寒交迫,往往致填溝壑”,于是勸諭鹽商捐資以購米散粥、置備棉衣棺木,他還訂立粥廠散賑章程,遴選專人經理。粥廠運營兩年有余,起到很好的救濟效果,但因經費為鹽商臨時捐助,容易因經費短缺而致救濟失靈。為使粥廠成為河東的常設慈善機構,他將鹽商的臨時性捐助改為抽鹽稅的形式,即令坐、運兩商每制池鹽一名(120引),各捐銀一錢五分,共捐銀三錢,后因為運商負擔重,此部分只由坐商承擔。同治十二年,粥廠經費歸并到同善局項下,由同善局紳商經理,其章程如下:

無論紳士鋪戶居民門首,有實系貧民□稟明庫廳領票,由同善局給棺殮葬等情請示前來,自為矜恤路斃起見,已批飭如稟□據監掣廳詳。據坐上王友于等稟稱:嗣后池內遇有貧民倒斃,取具兩鄰,領取棺□巡役具報,該場大使知會粥廠給棺埋葬。倘粥廠未備,由該商自辦等情與紳士□路斃應準照所請辦理。除飭行解州安邑縣縣暨三場庫廳知□外,合亟出示曉□商知悉:嗣后如遇門首有倒斃乞丐貧民,無人買備棺木,及倒斃窮民雖有親丁□兩鄰領取棺木。確實甘結,既由各鋪巡役具報,該場大使知會粥廠給棺殮埋,倘□自行籌辦,惟必確知其為貧民,且必確知其為倒斃,方可照此舉辦。庶于憐憫之□,不得援此辦理。其巡役之人等,斷不準借事需索,致干重咎,如敢故違,定行究治。

從章程可見,鹽商擔負著粥廠和同善局的經費和日常運營,鹽商的參與擴展了慈善事業的資金渠道,還提升了慈善機構的救濟能力,其救濟對象也不局限于當地的貧民,其實際成效也頗為顯著。

河東社學早在明代即有設立,并置辦學田、學倉用于救濟貧士。在明末兵亂中,社學的學田和校舍漸被湮沒,直到雍正四年,清政府下令各地興辦義學,河東才建立兩所義學。但此時鹽業不振,經費無著,兩所義學館師的束修僅12兩,且多為官員捐俸,運營頗為艱難,“因歷年修脯過少難資館谷,近于敷衍”。乾隆五十七年鹽課歸地丁后,義學與養濟院、宏運書院等經費皆從鹽商捐助的6萬兩項下開支。直到嘉慶年間,義學才有了較為穩定的經費來源,“嘉慶十九年,生童李映奎等稟懇酌增膏火,復經河東道陳中孚詳準,加增膏火銀五百八十五兩六錢,加增義學束修銀十六兩,并請周恤贊禮生衣帽費,歲給銀四十八兩”。道光年間,河東鹽商捐資3300兩,商人王費合續捐950兩擴建河東書院,之后每年扣坐商銷價1239兩3錢作為書院的固定收入。在咸豐以后,河東書院逐漸擴充,并收容山西、河南生童就讀。自同治四年起,每年由鹽池生息項下劃撥2049兩6錢作為義學經費等。因經費充足,河東地區又增加了四所義學,每處束修由原來是12兩增至40兩,并添茶水、煤炭等日常所需經費10兩,此項一直延續至光緒初年。

總的來看,從道光中后期到光緒初年,因鹽業生產技術革新和鹽池產權變革,再加之太平天國運動的客觀影響,河東鹽業得到了迅速發展,這種突進式的變革加速了鹽商內部的分化過程,呈現出坐商日強而行商漸衰的局面。坐商積極參與當地的慈善事業,不斷籌集經費創建新的慈善機構,產生了除養濟院之外的育嬰堂、粥廠、同善局和義學等多元的救濟機構。

(三)光緒中后期至宣統初年:鹽商破產和慈善事業的衰落

到光緒中后期,因災荒連年、鹽政廢馳以及官府索捐等原因,鹽商疲敝破產造成慈善機構的資金大幅縮減,其經營和救濟范圍也隨之萎縮。到光緒后期至宣統之際,慈善機構因經費困難而大部分停辦,所余資金被轉用于民國初年的學堂建設。鹽商衰落后,慈善事業經費急劇萎縮,艱難經營。雖在“丁戊奇荒”中受華洋義賑會以及江南慈善救濟理念的影響,河東地區試圖興辦近代意義上的教養兼施的救濟機構,如救濟輕犯的習藝所、救濟鹽工的養病所,當地還繼續興辦義倉、擴建育嬰堂等,但因清政府賠款和官員貪污索賄等多種原因,慈善機構遂因經費難籌而紛紛失敗。2F37908A-8853-4EFF-B573-19155E61505D

“丁戊奇荒”爆發后,鹽商經濟實力迅速下降,再無余力承擔粥廠之責任。光緒十年,鑒于鹽商困厄,清政府下令免除運商的捐納,僅向坐商征收救濟貧民的經費。在嚴峻的救濟形勢下,慈善機構很快便入不敷出,所需經費不得不改在運儲倉下支取,所需糧米則由運阜倉承擔。隨著運城救濟壓力的持續增大,省城太原府不得不撥款給運城粥廠以保證其正常運營。太原府將南北飯廠經費中的580兩留作飯廠經費,又提250兩為棲流所經費,剩余盡數支銷運城粥廠。而同善局亦面臨同樣的窘境,光緒三十二年,同善局董事因經費不足,呈請官府出面向各鋪商索捐,共得錢400余緡,銀20余兩,典錠票21張,繳存道庫管理。慈善經費管理權上收反映出民間力量持續下降的事實,在此種情況下,地方慈善事業衰敗也走向難以挽回的趨勢。

育嬰堂在光緒中后期面臨著同樣的困境。因育嬰堂的擴大和棄嬰的增多,相關經費難以應付現實需要。光緒二十九年,河東道捐銀1000兩發商生息?!岸∥炱婊摹焙?,因經費停辦的還有牛痘局。光緒五年,該局經江浙賑局捐助后得以復興,每年開辦兩期。須注意的是,日后牛痘局每年所需的200多兩經費并未向商人勸捐,而是由鹽掣廳撥給,清政府轉而接管地方社會無力經辦的慈善事業,雖然收效甚微,但仍可見其挽救地方慈善事業的努力。

當然,隨著河東鹽業的恢復,大量失去土地的貧民和外地渡災者轉而以充當鹽工為生,“來者如潮,不計其數,留者盈千累萬”。因工作強度巨大,環境惡劣,“畦夫工作艱辛,其狀甚慘……終歲胼胝當炎風烈日,置身泥淖之中”,且餐食不飽,鹽工面色黃腫。此種情形下,針對鹽工的救濟活動應運而生。光緒十五年,河東道鹽池鹽工疫病流行,官府在宏教寺中創辦鹽工救濟機構——養病所。光緒十八年,轉由坐商經辦,官府負責稽查,其經費由道庫出資300兩,其余則由各鹽商認籌。光緒八年,以河東“丁戊奇荒”賑款剩余7500兩設同善義倉,籌集的款項放當商生息。光緒二十二年,地方建運安同善義倉,對當地的災荒起到了較好的賑濟效果。隨著光緒年間鹽商的衰落,河東慈善事業亦逐漸萎縮。

三、鹽商的慈善參與

河東鹽業有著悠久的歷史,在中國鹽業史中有著獨特的地位。鹽商是晉商群體中存在時間長、經濟實力較為雄厚的代表,他們的日?;顒訉Φ胤缴鐣兄匾饔?。不可否認的是,鹽業和鹽商共同推動了河東慈善事業的發展。

鹽業在清政府的財政體系中占據重要位置,直接關系到政府財政的正常運轉。清政府通過種種手段嚴格限制鹽商和鹽引的數量,同時還持續增加課稅力度,將鹽商力量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因此,在第一階段中,鹽商鮮少涉足地方公共事務,尤其是慈善事業,官府只得通過鹽商抽稅的形式補貼養濟院等救濟機構。相應機構的運營管理仰賴官府,從錢款分配到救濟數額厘定再到救濟范圍規劃,均由官府主導維持。第二階段中,當朝廷放寬對鹽商的限制并允許自由販運后,鹽商數量增多,當然,鹽業內部的技術革新和產權變革也壯大了制鹽規模,鹽商(尤其是坐商)的力量大為增強,經濟實力得到顯著提升。在鹽商的捐助下,慈善事業的種類更為多元,施善效能也得到提升,這也就為地方慈善事業進入黃金階段奠定了基礎。第三階段中,隨著傳統國家的衰敗,食鹽生產秩序被日漸破壞,鹽商紛紛破產,導致地方慈善事業缺乏有力支撐而逐漸萎縮。由此可見,河東慈善事業的基礎在于鹽業復興,同時也深受清政府政策和鹽商實力增強等因素的影響,慈善文化興衰軌跡即反映出國家與地方社會力量的消長變化。

進一步看,鹽商之所以積極參與慈善事業的原因在于其與地方社會的密切關聯。眾所周知,山西晉商中,鹽商而外更有茶商、皮貨商、糧商等商人群體,其行銷范圍之廣闊,獲利之豐厚,影響之大已廣為人知。然而,茶商、皮貨諸商對地方慈善事業的貢獻卻不見得比鹽商多,究其原因,是鹽商與其他行業商人經營活動存在重要的差異。茶商、皮貨等商多屬販運生意,長途販運使眾多商人長時間不在家鄉,他們雖在家鄉和貿易地之間來回流動,但較少能夠參與地方社會事務。與之相對的是,河東的鹽商(尤其是經濟勢力雄厚的坐商)和更多與鹽業伴生的中小商人則對地方事務投入更多關注度,鹽商的產業仰賴于家鄉,地方社會和諧穩定對他們的經營環境有著直接影響。

結 ?語

從清代河東慈善事業的發展過程來看,其最初的興起有著濃厚的官辦色彩,尤其在清代早期,官辦救濟機構是社會救助事業的主要形式。官府著力平衡恢復鹽業、拓展稅源和發展慈善救濟以穩定社會關系。此階段中,官府扮演著重要角色。而隨著鹽業制度改革的漸次展開和鹽商力量的壯大,鹽商(尤其是坐商)力量逐漸超過行商,成為地方慈善事業運營的主要參與者。他們為慈善事業注入資金,參與慈善機構的創立和管理,體現出了較為高昂的施善熱情,努力推動著慈善向前發展。但須注意的是,慈善事業的發展并未完全轉移到民間的商人身上,官府干預貫穿整個清代河東慈善的始終。在不同階段中,官與商的力量對比參差,故慈善事業也呈現不同的面相。兩者雖非同頻共振卻相得益彰,交相錯雜共同維系著地方社會的秩序。傳統社會的脆弱經濟始終無法推動慈善事業發生質變,河東鹽業與慈善的興廢不僅是觀察山西社會變遷的窗口之一,更對新時代慈善事業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

(責任編輯:柯圻霖)The Salt Industry and Local Charity of Hedong in the Qing Dynasty

NIU?Baoxiu

Abstract: The salt industry of Hedong in Qing Dynasty was not only profoundly affected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economy, but also closely related to charity. The philanthropy in Hedong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 recovery period (from the period of Emperor Shunzhis reign to the mid period of Emperor Jiaqings reign ), peak period ( from the mid-late?period of Emperor Daoguangs reign to the early?period of Emperor Guangxus reign), and decline period (from the mid-late?period of Emperor?Guangxus reign to the early?period of Emperor Xuantongs reign). The relief content expanded from the original relief for the elderly to cover the relief of refugees, infants and the po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alt industry has led to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charitable organizations and an expanding range of aid. As the power of the state and the salt industry declined, so did philanthropy. Therefore, when Hedong charity reflects the rise and fall of salt industry, it also becomes the epitome of Shanxis social changes.

Key words: Qing Dynasty; salt industry?in Hedong ; charity; soci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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