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水源
1838年,林則徐受命為欽差大臣,離開京城赴廣州查禁鴉片。出發之前,他在第一時間就發出了一道傳牌。傳牌是當時上級給下級的一種文書,告知地方官需要遵循或辦理的事項。林則徐如此緊急發傳牌,他想讓下級做些什么呢?
在清朝,京官外出往往前呼后擁,派頭十足,而其所途經地方的官員更是極盡阿諛逢迎之能事,悉心伺候。若遇上欽差大臣,各地官員肯定絞盡腦汁頂格接待,殺豬宰羊,張燈結彩,裝修居所,唯恐招待不周。林則徐人還沒到,傳牌就已先到,熟悉套路的地方官員自然心照不宣,可是當他們打開傳牌時卻呆住了。
原來,林則徐的傳牌要求各地的州縣長官必須做到“四不”,即不準大辦酒席,不準饋贈禮物,不準驚動百姓,不準送錢給隨從人員。那時,欽差大臣外放出京,可是難得的斂財機會。不少外出的京官到一站停一站,接受賄賂饋贈,以此作為生財之道。林則徐十分痛恨這種腐敗現象,為了防止沿途各地官員按“慣例”辦事,他在臨行前就傳牌通知各地,必須嚴格遵循“四不”,否則嚴懲不貸。
后來,林則徐在途中發現,有的地方為了迎接他,費了不少人力物力財力去翻修房子。于是他又補充了一條:不住豪華房子。就這樣,林則徐的“四不”變成了“五不”。由于林則徐在當時頗有政聲,對于他的廉潔和鐵面無私,很多地方官早有所聞,所以收到他的傳牌后,誰也不敢輕易違背這“五不”規定。因此,林則徐所經之地,自然沒有出現鋪張浪費、賄賂饋贈等腐敗現象。
作為一名官員,林則徐始終廉潔奉公,甚至他的對手、挑起第二次鴉片戰爭的香港總督兼英國駐華公使包令也深感佩服。包令這樣評價林則徐:“忠誠地、幾乎不間斷地為他的國家服務了36年。在社會生活中,他以廉潔、睿智、行為正直和不斂錢財而著稱?!?/p>
摘編自《團結報》